孙珩超
孙珩超
孙珩超,现任宝塔石化集团董事局主席、总裁,银川大学校长。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工商联常委、石油商会副会长,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八、九届政协委员,银川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
人物名片
中文名:孙珩超
性别:男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籍贯:宁夏中卫市
出生日期:1960-03
毕业院校:西北政法大学
职业职位:宝塔石化集团董事局主席
人物履历
1979年9月—1983年7月在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系学习。
1983年7月—1984年8月在中卫县(现中卫市)检察院工作。
1984年8月—1993年2月在兰州大学法律系任教,主讲国际法;期间曾担任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甘肃青年法律工作者协会副会长。
1993年2月创办甘肃商务代理公司,任总经理;期间受委托筹建甘肃省商务联合会,任会长。
1997年返回家乡创业,创建宁夏宝塔石化有限公司,任董事长、总经理。
1999年经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创办银川大学,任校长。
2004年组建宁夏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长、总经理;次年组建宝塔石化集团,先后出任集团管理委员会主任、总裁、董事局主席。
2011年再次当选宝塔石化集团董事局主席。
2017年11月27日,当选全国工商联第十二届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
2018年11月19日,宝塔财务公司官网公告,孙珩超因涉嫌刑事犯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现任九届西藏自治区工商联副主席、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银川大学(银川能源学院)校长。
荣誉成就
先后被国务院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被教育部评为“中国十大杰出民办教育家”,
被中央统战部授予“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被全国工商联授予“中国优秀民营企业家”、“中国民营石油行业社会公益事业特殊贡献奖”,
被宁夏政府授予“年度十大经济人物”、“五一”劳动奖章、“改革开放30年行业特别贡献人物”、“宁夏十大优秀企业家”等称号。
社会职务
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工商联常委、石油商会副会长,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八、九届政协委员,银川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是中国贫困地区促进会副会长,中国扶贫基金会副会长,公安部特邀监督员,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参事,宁夏工商联副主席,宁夏海外交流协会会长,宁夏石化协会会长,宁夏行政法学会副会长,银川市政府经济顾问,复旦大学第三、四、五届校董。山东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兰州大学、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兼职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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