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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言土语

来源:运动鞋批发网时间:2023-05-11 14:47:37编辑:运动君

【词目】土语

【释义】土语就是某个地区的地方语言或土话。

土语

【示例】臧克家《罪恶的黑手》诗:“他们用土语放浪的调笑,杂一些低级的诙谐来解疲劳;各人口中抽一缕长烟,烟丝中杂着深味的乡谈。”

俗称“土话”。对地域方言作层次分析时,低于次方言的层次。它既可用于指“方言小片”,即根据同一次方言的内部差异所划分的更低方言层次;也可用于指“方言点”,即根据同一小片内的方言差异所划分的地点方言。集若干有共同特点和内在联系的方言点为方言小片,集若干有共同特点和内在联系的方言小片即为次方言。如西南官话次方言包括川贵话、湖北话、云南话、桂北话等土语群。其中如川贵话又包含成渝、灌(灌县)赤(赤水)、黔北等好几个方言小片,而成都话、重庆话等则又为成渝小片中有代表性的地点方言。它们都具有西南官话的共同特点,如[n]、[l]不分,大部分地区有[ts、ts‘、s],没有[]等(参看“西南官话”)。但又各有自己的特点,如湖北话有后高不圆唇元音[?],云南话无撮口呼韵母、[n]、[]不混,成都话和重庆话的声韵调亦有小差异。不过,在一般谈话时,即不对方言作层次分析时,方言、土语常常不加区分。如说“他们研究上海方言,你研究苏州方言”,“他说的方言(土语)我听不懂”等。

汉语方言俗称地方话,只通行于一定的地域,他不是独立于民族语之外的另一种语言,而只是局部地区使用的语言。现代汉语各方言大都是经历了漫长的演变过程而逐渐形成的。形成汉语方言的要素很多,有属于社会、历史、地理方面的因素,如人口的迁移,山川地理的阻隔等;也有属于语言本身的要素,如语言发展的不平衡性,不同语言的相互接触、相互影响等。

方言虽然只是在一定的地域中通行,但本身却也有一种完整的系统。方言都具有语音结构系统、词汇结构系统和语法结构系统,能够满足本地区社会交际的需要。同一个民族的各种地方方言是这个民族的共同语,一般总是表现出“同中有异、异中有同”的语言特点。一般情况下,民族共同语总是在一个发言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根据性质,方言可分地域方言和社会方言,地域方言是语言因地域方面的差别而形成的变体,是全民语言的不同地域上的分支,是语言发展不平衡性而在地域上的反映。社会方言是同一地域的社会成员因为在职业、阶层、年龄、性别、文化教养等方面的社会差异而形成不同的社会变体。[3]

在我国现代几大汉语方言中,北方方言可以看成是古汉语经过数千年在广大北方地区发展起来的,而其余方言却是北方居民在历史上不断南迁逐步形成的。在早期的广大江南地区,主要是古越族的居住地,他们使用古越语,与古汉语相差很远,不能通话。后来,北方的汉人曾有几次大规模的南下,带来不同时期的北方古汉语,分散到江南各地区,于是逐步形成彼此明显不同的六大方言。各方言之间差异究其原因有三:一是北方汉语与南方古越语在彼此接触之前,其内部就有各自的地区性方言;二是北方汉语南下的时间不同,自然不同时候南下的汉语本身就不相同;三是南方各方言分别在一定独特环境中发展。

汉族社会在发展过程中出现过程度不同的分化和统一,因而使汉语逐渐产生了方言。

现代汉语有各种不同的方言,它们分布的区域很广。现代汉语各方言之间的差异表现在语音、词汇、语法各个方面,语音方面尤为突出。一些国内学者认为多数方言和共同语之间在语音上都有一定的对应规律,词汇、语法方面也有许多相同之处,因此它们不是独立的语言。国外学者认为,各方言区的人互相不能通话,因此它们是独立的语言,尤其是闽方言中的各方言。根据方言的特点,联系方言形成和发展的历史,以及方言调查的结果,可以对现代汉语的方言进行划分。当前我国语言学界对现代汉语方言划分的意见还未完全一致,大多数人的意见认为现代汉语有七大方言。

我国人口较多,比较复杂,所以讲不通的方言分区处理分析。按照现代通俗的分发,现代汉语方言可分为七大方言区。[2]即北方方言(官方方言)、吴方言、湘方言、赣方言、客家方言、闽方言和粤方言。

同时,在复杂的方言区内,有的还可以再分列为若干个方言片(又成为次方言),甚至再分为“方言小片”明知道一个个地点(某事、某县、某镇、某村)的方言,就叫做地方方言。如广州话、长沙话等。

土语

下面是方言名称和方言代表

官话方言:北京话

东北方言:东北话

吴方言:苏州话

赣方言:南昌话

湘方言:湘乡话

客家方言:福建长汀话、广东梅州市区(含梅江区、梅县区)梅城口音的梅州话

闽方言:闽北话(闽北语)、闽东话、闽中话、闽南话、客家话、莆仙话

粤方言:广州话

蜀方言(四川方言):四川话

中国现代语言的革命是以文学革命为发端的。提倡“诗界革命”的黄遵宪早在1868年(同治七年)就写有这样的诗句:“我手写我口,古岂能拘牵?即今流俗语,我若等简编,五千年后人,惊为古斓斑。”③黄遵宪提倡文学创作中口语与书面文字的一致,把“流俗语”看作诗歌流芳百世的典范。俗语包含在方言之中。方言是地方语言,它是一种语言的地方变体。[1]某一地区的方言与全民族语言总是具有一些共同的特征。同时各地方言在在语音、词汇、语法方面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俗语则是流行于民间,在群众口头中常用的一些定型的通俗语句,包括谚语、俚语、歇后语等。俗语往往地方色彩很浓,所以有些俗语也即是方言词语,两者很难截然分开。因此许多方言汇释的著作都兼收俗语。鲁迅先生在《门外文谈》中说“方言土语,很有些意味深长的话,我们那里叫‘炼话’,用起来是很有意思的。恰如文言的用古典,听者也觉得趣味津津。”黄遵宪对“流俗语”的推崇备至,确实不无道理。常言道:“最干净的水是泉水,最精练的话是谚语。”又闻“谚语--语言中的盐。”文学大师门从来没有鄙视过方言土语。

几乎与黄遵宪同时的梁启超也主张采用言文一致的“俗语文体”。他认为“自宋以来,实为祖国文学之大进化。何以故?俗语文学大发达故。宋后俗语文学有两大派,其一则儒家、禅家之语录,其二则小说也。小说者,决非以古语之文体而能工者也。”而且“苟欲思想之普及,则此体非徒小说家当采用而已,凡百文章,莫不有然。”④裘廷梁还归纳出了“白话”的“八益”,即“省日力”、“除骄气”、“免枉读”、“保圣教”、“便幼学”、“炼心力”、“少弃才”和“便贫民”,⑤很明显都是针对作品的思想内容和语文工具改革而言的。

五四时期的白话文运动是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先导和标志,它同样先是一场文学革命。“言文一致”依然是它的宗旨。那么,这时的“白话”是否就是常说的“官话”呢?似乎不是。钱玄同说过“我们提倡新文学,自然不单是改文言为白话便算了事。惟第一步,则非从改用白话做起不可。”⑥胡适的“八事”中“四曰不避俗字俗语(不嫌以白话作诗词)”。到1918年,胡适致钱玄同的《论小说及白话韵文》的一封信中,曾将“白话”的语言特点,归纳为三条:

“(一)白话的‘白’,是戏台上‘说白’的‘白’,是俗语‘土白’的‘白’。故白话即是俗语。”

“(二)白话的‘白’,是‘清白’的‘白’,是‘明白’的‘白’。白话但须要‘明白如话’,不妨夹几个明白易晓的文言字眼。”

“(三)白话的‘白’是‘黑白’的‘白’。白话便是干干净净没有堆砌涂饰的话,也不妨夹几个明白易晓的文言字眼。”⑦

由此可见,胡适所谓的“白话”或“话”是从口语的角度提出的,“白话”对立着文言,却包容着方言。胡适并没有明确区别方言和共同语。胡适认为“方言未尝不可入文。如江苏人说‘像煞有介事’五个字,我所知的各种方言中竟无一语可表示这个意思。”⑧对“国语”与“方言”的关系,胡适还有着独到的、发人深思的见解:“国语不过是最优胜的一种方言;今日的国语文学,在多少年前,都不过是方言文学。正因为当时的人肯用方言作文学,敢用方言作文学,所以一千多年之中积下了不少的活文学。其中那最有普遍性的部分,遂逐渐被公认为国语文学的基础。……国语的文学从方言文学里出来,仍需要向方言的文学里去寻它的新材料、新血液、新生命。”⑨……有了国语的文学,方才有文学的国语。……有了文学的国语,方才有标准的国语。(《建设的文学革命论》)。“方言的文学也是这样的。必须先有方言的文学作品,然后可以有文学的方言。有了文学的方言,方言有了多少写定的标准,然后可以继续产生更丰富更有价值的方言文学。”⑨由胡适等人的观点看,方言与国语在文学中的作用几乎平列,两者之间互相补充,互相促进,共同为文学的繁荣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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