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机动车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第一条 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鼓励技术进步、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排放检验状况,国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第三条 商务、公安、环境保护、发展改革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监督管理、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执行有关工作。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第五条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第六条 变更使用性质或者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有关要求确定使用年限和报废:
(一)营运载客汽车与非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的,按照营运载客汽车的规定报废,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转为营运载客汽车的,应按照本规定附件1所列公式核算累计使用年限,且不得超过15年;
(二)不同类型的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
(三)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和摩托车需要转出登记所属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的,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
(四)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半挂车与其他载货汽车、半挂车相互转换的,按照危险品运输载货车、半挂车的规定报废。
距本规定要求使用年限1年以内(含1年)的机动车,不得变更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者转出登记地所属地市级行政区域。第七条 国家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引导报废。达到下列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其所有人可以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
(二)租赁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三)小型和中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四)公交客运汽车行驶40万千米;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80万千米;
(六)专用校车行驶 40万千米;
(七)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八)微型载货汽车行驶50万千米,中、轻型载货汽车行驶60万千米,重型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行驶70万千米,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行驶40万千米,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行驶30万千米;
(九)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行驶50万千米;
(十)正三轮摩托车行驶10万千米,其他摩托车行驶12万千米。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机动车强制报废的标准规定: 1、大型或中型营运客车的报废年限为十五年;2、其他小型和微型的营运客车的报废年限为十年;3、如果是营运客车与非营运客车相互转换使用,非营运客车也按照营运客车的报废标准,报废年限均为十五年;4、非营运客车转为营运客车的,报废年限缩短到十五年。报废车报废流程:1、机动车所有人持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到机动车解体厂业务部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到牌证管理岗等候通知收费,收车牌;2、登记受理岗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机动车查验岗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单;3、车主持通知书自行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4、回收企业经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照相。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要割断;5、车主持变更表、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机动车查验岗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机动车使用年限及行驶里程参考机动车使用年限及行驶里程参考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报废车辆流程办理
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报废车报废流程如下:1、带证件到解体厂2、核发汽车报废通知3、将车辆送正规拆解厂4、拍照五大总成解体5、持解体照片办理报废登记6、申领补贴。具体如下:①申请报废更新的汽车车主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一份,加盖车主印章;②登记并审核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对车辆查验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书》;③车主持《汽车报废通知书》到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送交车辆;④回收企业经查验《汽车报废通知书》后将车辆,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并进行照相、开具《报废汽车回收汪明》和支付残值;⑤车主持《申请表》、《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照片,经查验、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有关规定第七条 国家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引导报废。达到下列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其所有人可以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二)租赁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三)小型和中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四)公交客运汽车行驶40万千米;(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80万千米;(六)专用校车行驶 40万千米;(七)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八)微型载货汽车行驶50万千米,中、轻型载货汽车行驶60万千米,重型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行驶70万千米,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行驶40万千米,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行驶30万千米;(九)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行驶50万千米;(十)正三轮摩托车行驶10万千米,其他摩托车行驶12万千米。
报废车辆如何办理流程
报废车辆的办理流程如下:1、车主领填申请表;2、登记并审核申请,开具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对查验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的核发通知书;3、车主持汽车报废通知书到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送交车辆;4、企业经查后将车辆解体并进行照相;5、车主持表格核对签字后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办理报废登记。轿车报废的规定年限是按照里程数来计算的不是根据时间来计算,也就是车辆行驶60万公里后强制报废,对于开车的年限是没有任何限制的。车辆报废原因如下:1、报废车辆隐患多。机动车辆达到报废程度或到了年限其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隐患处处存在、时时存在,严重威胁着过往车辆和行人的安全;2、报废车改头换面,以次充好。一些报废车辆到了报废年限,通过套牌、更新车身颜色等投机取巧的办法改头换面与一些被偷、盗、抢的车辆混杂在一起,让购买者无法辨认;3、易诱发交通事故。由于报废车辆机械性能差、零部件老旧,再加上驾驶员为了载客、拉货、赚钱,擅自重装、改装、破坏车辆构造的均衡和稳定,如果在车辆技术状况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继续使用,将会导致各种故障的发生,直接影响行车安全,诱发交通事故;4、报废车肇事无保障。报废车辆一旦发生事故,因无牌无证,并且车辆不值钱,往往弃车而逃,给交警部门侦破事故增加了难度,并直接导致了一些事故的无法侦破。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车没有了,怎么办理报废手续啊?
如果机动车辆失去或不是由于其他原因,机动车辆的损失证明可以与其他必要的信息一起处理。相关解释属于机动车损失申请登记的,应当填写“机动车登记,转让,注销登记/转让申请表”,原车主身份证,机动车登记证,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辆损失证明。材料可以处理。如果您正在申请取消汽车质量问题的汽车注册,请填写“注册,转让,注销/转移汽车申请表”,并提交车主身份证明,注册证明机动车辆的驾驶执照和机动车驾驶执照,可以处理汽车制造商或经销商颁发的证书。
车没有了,怎么办理报废手续啊?
先报案,办理车辆灭失证明,然后携带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是委托办理的,还需要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书面委托书原件,车辆登记证以及行驶证,然后去车辆注册地的车管所办理报废手续。然后去车辆注册地的车管所办理报废手续,当然,需要车主注意的是,如果是因为车被盗后,公安系统中留着报案记录的,办理报废的时候,灭失证明是很容易就可以拿到的,所以,这一点就可以放心。1、把要报废的车辆拖到解体厂办理解体手续,让解体厂出据解体证明。报废车,指标一般保留6个月。2、然后拿着解体证明,到车辆注册地的车管所提交解体证明,以及相关的其他证件就行了。3、报废的车辆自动获得更新指标,车牌号保留。但涉及到的罚款,欠费之类费用必须补齐的。4、报废小客车转移,核对申请人申请信息,审核通过后在指定网站发布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5、旧车报废换新指标要等旧车报废后才能更新指标,据了解,旧车报废需要1个月左右,车辆信息注销后,去网上申请更新购车指标,大约7个工作日能审核通过。
报废汽车需要什么手续
报废汽车需要办理的手续:
1、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
2、 属于机动车报废解体的,由机动车回收企业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原件;属于大型客车、中型以上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监销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查验记录》
3、 属于机动车灭失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
4、 属于因机动车质量问题退车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
5、 属于非法拼(组)装或者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还需提交机动车被依法收缴的法律文书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6、 属于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向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时所需携带的材料同上。车辆所有人在报废地申请结束后,凭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和者《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回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
7、 如代理人代办的,还须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报废汽车需要哪些手续
报废车辆需要机动车所有人持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到机动车回收企业填写申请表、交售机动车。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七条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报废车辆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报废车需要的手续:机动车登记证、机动车号码牌,并到车牌管理岗等待通知收费领取车牌,登记受理岗对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申请发放《汽车报废通知单》。对未到报废期的机动车,车辆检验所应当确认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报废车辆用油单位或个人应当及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拆解报废汽车。
报废车辆需要什么手续
车辆报停需要的手续如下∶ 1、申报条件∶一、车辆因被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扣押、封存或因交通事故和自然灾害造成损坏停驶;二、购置车辆已满2个自然年以上;三、一年内累计报停时间未超过三个月;四、车辆未实行按年包干缴费养路费的;五、其它特殊原因。 2、申报材料∶一、事故车辆凭事故证明、照片;二、扣押封存车辆凭扣押封存证明;三、自然灾害原因凭有关证明、照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六条 国家对报废汽车回收业实行特种行业管理,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实行资格认定制度。除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不具备条件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或者未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
机动车报废在哪里办理
首先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填写申请表,回收企业确认车体解体,向所有人出具证明。
车辆回收企业应当在车辆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车辆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副本交回车管所。车管所给车主开具注销证明书,报废手续就算完成。
车辆报废手续如下:
1、车辆报废所需要携带证件:应携带登记证书,号牌、行车证和原车。
2、首先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回收企业,填写申请表。
3、回收企业确认机动车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证明。
4、回收企业应当在车体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车辆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证明副本交回车管所。
5、车管所给车主开具证明书,报废手续就算完成。
机动车报废在哪里办理
首先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填写申请表,回收企业确认车体解体,向所有人出具证明。
车辆回收企业应当在车辆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车辆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副本交回车管所。车管所给车主开具注销证明书,报废手续就算完成。
车辆报废手续如下:
1、车辆报废所需要携带证件:应携带登记证书,号牌、行车证和原车。
2、首先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回收企业,填写申请表。
3、回收企业确认机动车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证明。
4、回收企业应当在车体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车辆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证明副本交回车管所。
5、车管所给车主开具证明书,报废手续就算完成。
车辆报废手续如何办理
(一)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公安机关应当于受理当日,向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出具《机动车报废证明》,并告知其将报废汽车交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二)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当及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凭《机动车报废证明》收购报废汽车,并向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四)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汽车注册登记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车辆报废手续如何办理
法律分析:领申请表登记审核-验车-交行驶证、车牌-缴费-回收公司解体照像-查验解体情况-审批-办公室盖章-注销汽车档案,整个处理过程一般在20天左右完成。法律依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 第九条 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对回收的报废机动车,应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将注销证明转交机动车所有人。 《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样式由国务院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买卖或者伪造、变造《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汽车怎么申请报废
所有人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机动车报废流程:1、申请报废的汽车车主领填表格;2、登记受理岗申请;3、车主持《通知书》自行选择回收企业;4、回收企业经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照相;5、车主持《变更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办理报废登记。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车辆可以申请报废吗
一、交通事故车辆可以申请报废吗1、车辆达到报废标准的可以报废。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的,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执行强制报废。撞报废的车辆怎么销户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2、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二、报废车辆有以下处理方式:1、达到国家强制报废的机动车,车主应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车证和原车,首先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机动车解,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2、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后七日内将《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副本交回车管所;3、车管所给车主开具《机动车注销证明书》,然后车主再持《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去办理销养路费等其他车辆相关手续,报废手续就算完成。
汽车报废的流程是?
汽车报废的流程如下:1、到机动车解体厂业务部填写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持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到机动车解体厂业务部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u002F注销登记申请表》到牌证管理岗等候通知收费收车牌。2、登记受理岗申请:登记受理岗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机动车查验岗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单》。3、将车辆送交解体:车主持《通知书》自行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4、将车辆解体并照相:回收企业经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照相。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5、经机动车查验岗核对并签字办理报废登记:车主持《变更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机动车查验岗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
汽车报废的流程是什么?
1、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公安机关应当于受理当日,向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出具《机动车报废证明》,并告知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2、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当及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3、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凭《机动车报废证明》收购报废汽车,并向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4、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向汽车注册登记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注销登记。5、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对回收的报废汽车应当逐车登记,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不得拆解、改装、拼装、倒卖有犯罪嫌疑的汽车及其“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配件。“五大总成”是指从报废汽车上拆解下的发动机、前后桥、变速器、转向器、车架。6、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得自行拆解报废汽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车辆报废怎么处理
一、车辆报废怎么处理1、车辆报废的处理具体如下;(1)申请报废的汽车车主领填表格;(2)登记受理岗申请;(3)车主持《通知书》自行选择回收企业;(4)回收企业经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照相;(5)车主持《变更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办理报废登记。2、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二、车辆报废的标准是什么1、私家车包括5座车和7座SUV车型,非营运小微车无使用年限,里程达到60万公里,国家将报废,超过15年,行驶里程不足60万公里的,车辆每年需要检验两次,检验不合格的将强制报废;2、出租车的使用寿命为8年,到时候就要强制报废;3、国产皮卡强制报废15年;4、中型出租车的使用寿命为10年,使用寿命到了,就强制报废;5、重型、中型和轻型卡车的使用寿命为15年,时间到了,就要强制报废;6、半挂车牵引车的使用寿命为15年。时间到了,就要强制报废;7、微型卡车的使用寿命为12年。时间到了,就被迫报废。
汽车机动车报废怎么处理?
机动车报废处理: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副本交回车管所。车管所给车主开具《机动车注销证明书》,然后车主再持《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去办理销养路费等其他车辆相关手续,报废手续就算完成。根据公安部的规定,机动车报废后,机动车所有人再购车办理新车入户,可以按规定申请继续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十条及第十二条规定:报废汽车拥有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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