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园区公积金租房
苏州园区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
法律主观:1、出大市范围外、出境定居; 2、离 退休 、下岗失业、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3、 拆迁 安置、翻建自住住房; 4、购买公有住房产权、使用权、分期付款; 5、购买新房、 二手房 ; 6、还贷提取、还清提取; 7、完全和部分 丧失劳动能力 、低保特困(边缘)、患重病; 8、还贷委托提取; 9、租赁商品住房、租赁 公租房 提取。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 (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 注销登记 ; (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 (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苏州园区公积金租房提取
苏州工业园区住房公积金交房租具体怎么操作需提前准备哪些材料苏州为你带来相关信息。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个人租房提取 申请条件: 参加社会保险甲类及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乙类参保人员,本人及配偶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住房,需租赁住房自住的。 所需材料: 1、单位盖章的 ; 2、申请人会员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有效期内的租赁双方签订的租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当地税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纳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不动产权登记证复印件一份; 6、与房产证姓名一致的出租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7、居住证; 8、本市户籍人员在户籍所在地租房的,需提供当地产权管理中心出具的无住房证明。 申请提取流程: 1、申请人或单位经办人带齐相关证明材料至银行“园区公积金专柜”办理申请手续; 2、银行“园区公积金专柜”审核申请人是否具有提取公积金租房资格; 3、对具有提取公积金租房资格的人员,银行“园区公积金专柜”审核其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提取要求; 4、符合提取要求的,银行“园区公积金专柜”将相关信息录入系统,核准支出金额; 5、申请人至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提取次数限制:一年两次提取合同签订人公积金可用账户余额支付房租 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网点情况: 1、园区湖西地区 1新城邻里中心委托办理网点 2浦发银行园区支行 3工商银行园区支行 2、园区湖东地区 1景城邻里中心委托办理网点 2东沙湖邻里中心委托办理网点 3邮储银行苏州分行 4中国银行湖东新街口支行二楼 3、各网点上班时间: 注:以上工作时间如有变化,请以网点最新公告为准。 注意事项: 1、多人合租住房的,须在租房协议中列明合租人名单及各自支付的租金额; 2、租房提取如配偶代办的,需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如提取人因病卧、出市等特殊情况,确需委托他人代为提取的,代为提取人应为提取人的直系亲属,并持关系证明及提取人、代为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提取人签署的委托书代为提取。 3、租房提取由单位代办的,单位经办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提取人签署的委托书及租房材料办理。 特别提示:办理公积金提取、贷款、转移、缴存等业务前最好是先查查自己的公积金账户,苏州微信公众号可以查询公积金个人账户啦!!微信搜索苏州或者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苏州,在苏州微信对话框输入“ 公积金 ”即可查看公积金最新缴费额度、 个人公积金查询、业务网点查询、贷款计算器、公积金提取指南等!
苏州租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提取流程
法律主观:公积金提取 额度原则 1、租房提取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 2、用于其它住房消费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提取前12个月内职工 住房公积金 应缴存总额的30%。 3、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或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4、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的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上月实际还贷额。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 5、第三套住房不允许 提取住房公积金 。 6、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公积金提取分成约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三种类型。法律客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苏州园区租房公积金如何取出
法律主观:租房公积金的提取应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承租发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提取申请人银行储蓄存款账户等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法律客观:租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租赁双方签定的租房协议(多人合租住房的须在租房协议中列明合租人名单及各自支付的租金额)、当地税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纳税发票、公积金卡、身份证、苏州单位的劳动合同等材料到昆山住房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填写《市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核表》,中心在受理提取人的申请后,需通过有效途径对租赁行为和租金额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并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苏州公租房申请条件2022
一、2022苏州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1、2022苏州公租房申请条件是:(1)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从毕业当月计算起未满60个月;(2)在本地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金;(3)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地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的家庭。2、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二、公租房和廉租房有什么区别1、申请对象不同。廉租房的申请对象仅限于本市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而公租房的申请对象不受区域和户籍限制;2、收入限制标准不同。主城区申请廉租住房的收入限制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450元。申请公租房的收入限制标准为,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3、交纳的租金不同。廉租房月租金标准约为0.8到1.2元/平方米。公租房的租金标准按照贷款利息、维护费等因素确定,不超过同类地段、同等品质房屋租金的60%,并动态调整。
苏州公租房申请条件2023年
法律分析:申请公租房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等。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比例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5%到12%,也就是说不可以低于5%,也不可以高于20%,缴存的基数是职工本人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的员工从第二个月开始缴存,缴存的基数就是职工本人当月的月工资。职工个人缴存多少,单位需要同比例缴存。公积金一般指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缴费比例
法律分析:住房部分缴费比例为16%—24%,选择档次分为16%、18%、20%、22%、24%。由单位与员工协商确定,单位与员工各承担一半。若需变更比例档次的,应按合同内容变更手续先至劳动合同管理窗口进行变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苏州工业园区甲类乙类公积金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甲类是园区原A类公积金,可用于房款摊还的比例是36%; 乙类为原B类、C类公积金以及2012年7月份以后新缴纳的公积金,可用于房款摊还的比例只有16%,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苏州园区租房补贴怎么申请
苏州园区租房补贴怎么申请申请苏州园区租房补贴首先要满足一定条件:1、已申请了住房保障的家庭。2、在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的前提下,获得住房保障资格。注:领取租房补贴对象在享受其他住房保障形式(如配得公租房,领取购房补贴等)后租房补贴将停止发放。苏州园区租房补贴怎么申请,具体的申请流程如下:1、携带相关材料及有关证明进行预审,预审后领取申请审批表格。2、如实填写《苏州市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苏州市住房保障对象户籍情况审查表》(需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确认)、《苏州市区城市住房困难家庭收入申报审批表》,填好后拿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受理。部门审批流程:1、街道受理、调查、公示。2、区住建局审查并调查公房情况,然后交于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审核并调查私房情况;同时区民政局审查收入情况,并核对收入情况后出具收入核定证明。3、进行公示后,核准并确认保障资格,并逐级转受理窗口送达申请人。4、发放补贴。苏州园区租房怎么提取公积金苏州园区租房怎么提取公积金,提取苏州园区租房主要分为两个步骤进行:步:开具租房开具租房可以通过以下两种:1、和房东自行成交的租房者,可以通过所在区的街道办事处开具,需要提供租住房屋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租房合同等。2、通过中介成交成交的租房者,可以直接委托中介开具租房,一般大型的经纪公司都会提供此业务。在开具房租时,是不能超出租房合同期内总租金的。另外,开具租房需要缴纳5%的。第二步:将相关材料交由所以单位相关部门负责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接受个人办理提取业务,需要通过租房提取公积金的职工要在开具后,将租房以及租房合同原件交给所在单位相关部门并填写公积金提取表,待审核通过后即可安排提取。苏州园区哪里租房1、苏州园区哪里租房,苏州园区相对比较便宜的房子区域在古娄新村、张泾新村、泾园新村等等。这些地区很多出租的房屋,公交车也挺多的,出行特别方面,小吃也挺多,而且离火车站也比较近,只要做半小时的公交车就可以到达。2、还有,苏州园区车坊镇西南,尹山湖东边去租房会比较便宜,那边拥有很多新造的高层楼房,是拆迁农民的安置房,房屋租金也比较便宜,不过公交车还没有开通,所以交通有点不方便。友情提醒:假如是单身的年轻女性要租房的话,那么在租房的时候一定要考虑自身的安全问题,是不要到比较偏远的地方和陌生人一起租房,不要把自己陷入危险之中。租房的时候,应该查看房东的房产证、身份证等,从而避免被不法分子欺骗钱财,还可以避免被二手房东欺骗。假如找中介公司帮忙租房的,则要查看中介的营业执照,应该找靠谱的、口碑好的中介公司帮忙介绍。以上就是关于苏州园区租房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
苏州园区公积金怎么提取
法律分析:满足购房一次性提取、个人住房提取、职工患重病提取等其他情况的苏州园区居民可持相关材料前往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委托办理网点办理相关提取业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苏州园区公积金怎么提取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br〉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br〉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br〉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br〉提取条件〈br〉住房消费提取包括住房消费一次性提取和住房消费按月提取。〈br〉1.一次性提取:包括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私产住房、公有现住房和其他自有自住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br〉2.按月提取:包括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付配租或**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br〉非住房消费提取包括销户提取和按月提取。〈br〉1.销户提取:包括离、退休;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领取失业保险金;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两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和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两种原因的销户提取。〈br〉2.按月提取:包括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包括心肌梗死、尿毒症、白血病、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风心二狭二闭、脑血管畸形、脑血管意外、坏死性肠梗阻、肝萎缩、严重复合性外伤、严重电击伤、各种癌性病变)住院治疗的。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被纳入特困救助范围提取原因。〈br〉这是属于异地提取公积金,住建部给出了提取公积金的相关规定,其中包括异地提取的条件。〈br〉【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br〉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br〉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br〉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br〉
苏州公积金提取条件
苏州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1、出大市范围外、出境定居;2、离退休、下岗失业、死亡;3、拆迁安置、翻建自住住房;4、购买公有住房产权、使用权、分期付款;5、购买新房、二手房;6、还贷提取、还清提取;7、完全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低保特困边缘、患重病;8、还贷委托提取;9、租赁商品住房、租赁公租房提取;10、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12、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13、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苏州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提取流程
1、职工带齐材料至公积金大厅中心柜面进行提取申请;2、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初审→符合条件,开具《苏州市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核表》;3、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职工审核结果。4、职工接到电话通知,凭相关材料至公积金大厅提取专柜办理提取;5、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6、最新政策:从2016年9月1日起,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首先需要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申报信息并作出承诺。之后凡是可以通过相关部门获取信息进行联网审核的,就不再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这样一来更方便单位和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上一篇:厦门气象台风路径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