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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积金

来源:运动鞋批发网时间:2024-05-07 00:05:02编辑:运动君

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法律主观:成都 应该怎么提取 住房公积金 与我们日常的工作或生活息息相关,有着紧密的关联,因此,我们不能只听说过,却不知到它具体是如何,下面 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内容和大家分享,欢迎大家的阅读,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成都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 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 贷款 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 户口 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二、成都 住房公积金查询 方法 网站查询 成都住房公积金卡都是联名卡,如果要在网上查询的话,查询地址为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http://cdzfgjj.chengdu.gov.cn/cdzfgjj/index.shtml。 电话查询 成都市 公积金 管理处查询电话:028-96155 服务时间:周一~周五,8:00-22:00。 查询项目: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 公积金贷款 利率以及信房公积金贷款等问题。 服务网点查询 网点名称:中心 城区 服务大厅 网点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房产交易大厦3、4楼 网点邮编:610015 网点名称:城南服务大厅 网点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孵化园8号楼德商国际3、4楼 网点邮编:610041 网点名称:城北服务大厅 网点地址: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孵化园8号楼德商国际三楼、四楼 网点邮编:610093 网点名称:新都管理部 网点地址: 新都区 桂湖东路58号大建行3楼 网点邮编:610500 网点名称:龙泉管理部 网点地址: 龙泉驿区 驿都东路1146号4楼 网点邮编:610100 网点名称:温江管理部 网点地址: 温江区 东大街1号 网点邮编:611130 网点名称:青白江管理部 网点地址: 青白江区 华金大道2段270号3楼 网点邮编:610300 网点名称:都江堰管理部 网点地址: 都江堰市 幸福大道256号2楼 网点邮编:611830 网点名称:崇州管理部 网点地址: 崇州市 蜀州南路58号 网点邮编:61 123 0 网点名称:彭州管理部 网点地址: 彭州市 天彭镇新康路113号 网点邮编:611930 网点名称:邛崃管理部 网点地址: 邛崃市 东街109号 网点邮编:611530 网点名称:金堂管理部 网点地址: 金堂县 赵镇金中路27号 网点邮编:610400 网点名称:蒲江管理部 网点地址: 蒲江县 鹤山镇鹤山北路42号(运输 公司 3楼) 网点邮编:611630 网点名称:大邑管理部 网点地址: 大邑县 晋原镇西街建行大楼5楼 网点邮编:611330 网点名称:双流管理部 网点地址:双流县 东升镇 顺城街27号 网点邮编:610200 网点名称:新津管理部 网点地址: 新津县 五津北路1号建行4楼 网点邮编:611430 网点名称:郫县管理部 网点地址:郫筒镇东大街65号工行3楼 短信查询 号码一: 12329 ,服务内容:公共信息服务包括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业务通告等,个性化服务包括账户变动通知、业务办理进度及结果告知等。 号码二:106350000036,使用提醒:输入本人公积金联名卡卡号或客户号加个人 公积金查询 密码(格式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卡号或者个人客户号,公积金查询密码)发送到“106350000036” 微信查询 微信搜索成都本地宝或者扫描右侧二维码,关注“成都本地宝”微信号,发送关键词“公积金”即可查询公积金个人账户。 好了,以上数据就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关于成都应该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相关解答,我相信每个仔细阅读这篇文章的人,对成都应该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情况一定有了更加明确深刻的了解。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进行 法律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法律客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法律主观:成都 应该怎么提取 住房公积金 与我们日常的工作或生活息息相关,有着紧密的关联,因此,我们不能只听说过,却不知到它具体是如何,下面 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内容和大家分享,欢迎大家的阅读,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成都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 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 贷款 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 户口 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二、成都 住房公积金查询 方法 网站查询 成都住房公积金卡都是联名卡,如果要在网上查询的话,查询地址为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http://cdzfgjj.chengdu.gov.cn/cdzfgjj/index.shtml。 电话查询 成都市 公积金 管理处查询电话:028-96155 服务时间:周一~周五,8:00-22:00。 查询项目: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 公积金贷款 利率以及信房公积金贷款等问题。 服务网点查询 网点名称:中心 城区 服务大厅 网点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房产交易大厦3、4楼 网点邮编:610015 网点名称:城南服务大厅 网点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孵化园8号楼德商国际3、4楼 网点邮编:610041 网点名称:城北服务大厅 网点地址: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孵化园8号楼德商国际三楼、四楼 网点邮编:610093 网点名称:新都管理部 网点地址: 新都区 桂湖东路58号大建行3楼 网点邮编:610500 网点名称:龙泉管理部 网点地址: 龙泉驿区 驿都东路1146号4楼 网点邮编:610100 网点名称:温江管理部 网点地址: 温江区 东大街1号 网点邮编:611130 网点名称:青白江管理部 网点地址: 青白江区 华金大道2段270号3楼 网点邮编:610300 网点名称:都江堰管理部 网点地址: 都江堰市 幸福大道256号2楼 网点邮编:611830 网点名称:崇州管理部 网点地址: 崇州市 蜀州南路58号 网点邮编:61 123 0 网点名称:彭州管理部 网点地址: 彭州市 天彭镇新康路113号 网点邮编:611930 网点名称:邛崃管理部 网点地址: 邛崃市 东街109号 网点邮编:611530 网点名称:金堂管理部 网点地址: 金堂县 赵镇金中路27号 网点邮编:610400 网点名称:蒲江管理部 网点地址: 蒲江县 鹤山镇鹤山北路42号(运输 公司 3楼) 网点邮编:611630 网点名称:大邑管理部 网点地址: 大邑县 晋原镇西街建行大楼5楼 网点邮编:611330 网点名称:双流管理部 网点地址:双流县 东升镇 顺城街27号 网点邮编:610200 网点名称:新津管理部 网点地址: 新津县 五津北路1号建行4楼 网点邮编:611430 网点名称:郫县管理部 网点地址:郫筒镇东大街65号工行3楼 短信查询 号码一: 12329 ,服务内容:公共信息服务包括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业务通告等,个性化服务包括账户变动通知、业务办理进度及结果告知等。 号码二:106350000036,使用提醒:输入本人公积金联名卡卡号或客户号加个人 公积金查询 密码(格式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卡号或者个人客户号,公积金查询密码)发送到“106350000036” 微信查询 微信搜索成都本地宝或者扫描右侧二维码,关注“成都本地宝”微信号,发送关键词“公积金”即可查询公积金个人账户。 好了,以上数据就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关于成都应该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相关解答,我相信每个仔细阅读这篇文章的人,对成都应该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情况一定有了更加明确深刻的了解。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进行 法律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法律客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成都公积金缴存上限是多少

法律分析:成都住房公积金基数自7月1日起开始调整,住房公积金和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28017元,最低不低于2480元。公积金提取分为租赁提取以及买房提取,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原件;2、已婚申请人的结婚证、户口簿等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申请人名下的本市银行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4、填妥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申请表(个人版)(本市其他住房)》;5、填妥的《房屋状况信息查询申请表》或有效的无房证明。申请人提供申请资料或信息齐全的,上海市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住房持有状况、住房租赁信息、婚姻信息进行核验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如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有疑义的,可要求申请人进一步提供其他有效证明资料。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成都公积金上限

2020年,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月存款基数上限为23681元,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月存款比例上限为12%。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月存款比例由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单位存款比例与个人存款比例不同的,可以向成都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提交差异化存款比例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1、退休人员可提取住房公积金;2.购买有所有权的自住人员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建造、翻新、修复现有自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5.已在国外定居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6.在成都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贫困家庭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7、在就业期间违法,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8.因解除劳动合同离开成都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成都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

成都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1、在成都市区域内依法租住自住住房时间在1年以上;2、月租金超过职工本人和配偶月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20%;3、没有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或偿还住房贷本息;4、在工作所在地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在地无自有住房。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成都公积金提取流程是什么1、职工提供所需材料;2、管理中心对材料进行审核;3、受托银行支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成都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

成都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条件:1、购买商品房提取;2、大修自住住房提取;3、购单位房改房或集资建经济适用房提取;4、翻建自住住房提取;5、购买二手房提取;6、租房提取;7、建造自住住房提取;8、拆迁安置房提取;9、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成都住房公积金非住房消费提取条件:1、患重大疾病提取;2、非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3、职工离(退)休;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5、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未再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8、职工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9、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10、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1、职工提供公积金申请提取材料;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并对材料进行审核;3、审核通过后,在预定的时间划款;4、中心划款到职工个人银行账户。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缴费标准

法律分析: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1498元,缴纳比例最高是12%,所以最高标准是2580元。成都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按照上一年度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以下标准: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780元;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650元。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1498元。缴存基数下限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缴存基数上限标准自2019年5月1日起执行。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成都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

一、成都公积金缴存标准是什么?成都市公积金缴存标准如下:1、财政拨款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缴存比例不得高于12%;2、其它单位缴存比例超过12%的部分,应按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纳税;3、缴存比例下限不低于6%,低于6%的单位,应按照困难企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条件进行申请。二、成都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怎么计算出来的?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公式:月缴存额=职工本人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基数是怎么确定的呢?按照国家规定,缴存基数为员工上一年的平均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加班费+奖金);新入职的员工按照当月工资数来算。另外关于公积金缴存的基数,成都市有相关要求:最低缴存基数分别为1400元和1250元,分区域执行两个标准;而最高缴存基数为18242元。三、个人如何查询公积金余额?查询公积金余额可以通过以下途径:1、登陆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查询,网址:www.cdzfgjj.gov.cn(支持手机登陆查询);2、拨打成都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查询;3、到相应发卡银行自动柜员机和多媒体终端机查询;4、使用腾讯微信搜索“成都住房公积金”或“cdgjjzx”关注中心官方微信查询。四、如何查询自己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以通过登录成都市公积金中心查询:1、登陆成都市公积金中心,点击贷款计算器;2、点击“公积金贷款额度试算”,填写个人相关信息;3、查看“计算”结果。对于贷款额度,可以根据以下公式来计算:借款人申请贷款时上月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余额之和×30(倍)。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为60万元,缴存余额在1万元以下的借款申请人,不受余额挂钩倍数的限制,原则上均可贷到30万元。法律依据:《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五条 缴存管理(一)个体工商户缴存住房公积金按一般缴存单位进行管理,需到成都公积金中心进行缴存登记,开设缴存职工个人账户后按月缴存。自由职业者通过与成都公积金中心签订定额缴存协议(见附件),确定缴存金额、缴存方式并开设个人定额缴存专户。(二)自由职业者只能开设一个个人定额缴存账户。(三)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单位应缴部分和个人应缴部分均由个人承担。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乘以缴存比例,缴存比例不低于12%,上年月平均纳税收入不低于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四)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五)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不能办理缓缴、补缴和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业务。第六条 资金计息成都公积金中心对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国家规定每年结算利息。


成都住房公积金在哪里提取

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办事处进行办理。在成都办理的具体地址如下:1、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成都房地产大厦9~10层。2、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南服务大厅,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德商国际A座3楼。3、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北二段32号。4、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地址: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成都房地产大厦4层。5、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温江区管理部,地址:北街16号。6、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东华正街42号四川广电国际大厦6层。7、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郫县管理部,地址:东大街65。8、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白江区管理部,地址:华金大道二段270。9、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双流县管理部,地址:双流区顺城街27号中国建设银行5楼。10、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都区管理部,地址:成都市新都区。


成都公积金上限是多少

法律分析:调整后的2021年缴存基数上限不超过成都市统计局公布的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5499元。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成都公积金办理条件和流程

一、申请条件
借款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2、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3、申请时主借款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已连续一年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未曾申请取得过公积金贷款或取得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
4、借款人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规定比例。
5、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
6、能提供成都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7、成都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办理流程
1、借款人到贷款服务大厅银行窗口提交个人申请资料,由银行进行受理、审查,审查通过后,提交中心审查。
2、中心进行审查和审批,同意贷款的,担保公司对其进行审查,办理担保手续,缴纳担保费。
3、借款人返回银行窗口签订借款合同,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缴纳公证费。
4、借款人离开贷款大厅,等待银行通知领取借款合同、放款凭证并按合同约定开始还款。
三、收费标准
(一)担保费(成都市区及十四个郊县)
1、担保手续费:100元/户
2、担保服务费:公积金贷款(含组合)按贷款金额的3‰收取
收取的担保手续费和担保服务费开具成都市住房置业担保服务发票。
(二)担保公司代抵押登记机关收取费用
此费用标准仅限于所购楼盘位于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其他区市县楼盘以当地房管局标准收取。
1、预告登记费:80元/户
2、抵押预登记:手续费50元/户+登记费80元/户
代收抵押登记费开具成都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代收款收据。
(三)公证处费用(市区)
授权委托书公证(办理领证和抵押登记),收取公证费200元。
四、申请材料
1、夫妻双方(若有共同借款人,还应提供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份(第二代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5份(含户口首页及本人所在页),如为军人,只需提供军官证作为其身份证件,不需提供户口薄。
2、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如未婚,请到贷款大厅公证处作相关声明;
3、已备案的购房合同以及补充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3份;
4、首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5、夫妻双方(若有共同借款人,还应提供共同借款人)资信状况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3份;
6、借款人在拟选择的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开设用于归还贷款的个人储蓄卡卡面复印件,或带有存款账号的存折首页复印件1份。


办理成都公积金流程

办理条件:资料齐全,可以申请材料:1。成都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单位依法设立批准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4。单位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成都公积金缴纳比例

一、成都公积金缴纳比例是什么1、成都公积金缴纳比例不得高于12%,不得低于5%。同一单位职工执行同一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原则上一致。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管委会拟定,经成都市人民政府审核,报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二、公积金提取流程是什么1、提取公积金的理由必须与相关法规条文符合;2、根据自身情况,提交吻合法律条文,相对应的审核资料;3、经预约后向银行经办网点提交申请及材料;4、银行经办网点审核材料后出具书面受理通知;5、银行经办网点向公积金中心提价材料进行审批;6、经批准后提取转账至提取人的个人账户。


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财政拨款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缴存比例不得高于12%,其它单位缴存比例超过12%的部分,应按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纳税;缴存比例下限不低于6%,缴存比例低于6%的单位,应按照困难企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条件进行申请,经公积金中心审核,报管委会批准后执行。
一、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
(一)单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
(二)两人及以上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共同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
(三)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小于12个月的,时间系数为0.5;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12个月至24个月的,时间系数为0.9;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24个月以上的时间系数为1。
(四)贷款成数最高不超过7成。
(五)不高于按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所确定的贷款额度。
(六)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
二、成都公积金贷款新政
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
单笔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人(包括共同借款人)申请贷款时上月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余额之和×30(倍)。
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4%;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5%。
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
(一)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且借款人申请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限(即:男不得超过60岁、女不得超过55岁);借款人、配偶及共同借款人均具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可按剩余工作年限较长的一方计算贷款年限。
(二)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含5年)、具有偿还能力且个人信用良好,能有效实施贷后管理的借款人,申请贷款期限可放宽5年(即:男不得超过65岁、女不得超过60岁)。


成都公积金提取额度

一、成都公积金租房提取金额:1、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2、承租商品住房的:(一)不超过已支付的房屋租赁金额,租赁商品住房已支付房屋租赁金额计算方式为:住房租赁备案月租金金额×申请时已承租时间;(二)不超过职工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金额的50%;(三)不超过提取限额二、成都公积金租房提取限额:1、租住住房位于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的,每年累积提取金额不超过1.5万元;2、租住住房位于成都天府新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龙泉驿区、双流区、郫县、新津县的,每年累积提取金额不超过1.2万元;3、租住住房位于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每年累积提取金额不超过9600元。一、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是什么: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公积金提取流程:1、签订《付款约定书》。买卖双方签订贷款资金划付的《付款约定书》。2、委托评估。借款申请人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对转让房屋进行评估,出具评估书。3、房屋转让。房屋买卖双方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转让手续,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向税收征管中心办妥契税完税手续,取得转让后的房屋契证。4、贷款申请。借款申请人持前述公积金贷款须提供的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做贷款面谈记录。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成都公积金提取额度

一、成都公积金租房提取金额有以下情况:1、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2、承租商品住房的:(一)不超过已支付的房屋租赁金额,租赁商品住房已支付房屋租赁金额计算方式为:住房租赁备案月租金金额×申请时已承租时间;(二)不超过职工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金额的50%;(三)不超过提取限额二、成都公积金租房提取限额:1、租住住房位于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的,每年累积提取金额不超过1.5万元;2、租住住房位于成都天府新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龙泉驿区、双流区、郫县、新津县的,每年累积提取金额不超过1.2万元;3、租住住房位于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每年累积提取金额不超过9600元。一、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是什么: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公积金提取流程:1、签订《付款约定书》。买卖双方签订贷款资金划付的《付款约定书》。2、委托评估。借款申请人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对转让房屋进行评估,出具评估书。3、房屋转让。房屋买卖双方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转让手续,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向税收征管中心办妥契税完税手续,取得转让后的房屋契证。4、贷款申请。借款申请人持前述公积金贷款须提供的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做贷款面谈记录。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含现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五年内可申请每月提取一次,未取得住建部门备案登记商品房现售合同的,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五年内可申请每月提取一次;所购商品住房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款发票之日起五年内可申请每月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可用于提取的余额,且全款购房的不超过总购房款,按揭贷款购房的不超过首付款。第十六条 购买再交易住房(含拍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五年内可申请每月提取一次。所购再交易住房在提取申请前12个月内办理过购房提取,或房屋所有权人、共有人中有非职工配偶、父母、子女的,应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满12个月后申请提取。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可用于提取的余额,且全款购房的不超过总购房款,按揭贷款购房的不超过契税完税计税金额(或住建部门网签合同记载的住房买卖成交价)减去该套住房按揭贷款金额。第十七条 购买政策性住房、征收安置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频次及额度应符合以下规定:(一)购买政策性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自取得住建部门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五年内可申请每月提取一次。(二)购买征收安置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自取得购房款发票或收据后五年内可申请每月提取一次。(三)购买政策性住房、征收安置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可用于提取的余额,且全款购房的不超过总购房款,按揭贷款购房的不超过首付款。


成都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一)住房消费提取:
1、购买自住住房;大修、翻建自有住房;自建自有住房;
2、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二)销户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者条件缺一不可);
4、死亡。
(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次数(时间)要求
1、采取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住房,每年可支取一次;
2、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每季可支取一次;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每年
3、4月办理支取。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要交的材料
(一)住房消费支取
1、采取一次性付款的职工,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发票或收据办理支取。
2、购买自住住房,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应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办理支取。
3、建造自住住房的,需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规划房管部门开据的宅基地批复或其他建房批准证明材料、购买材料发票办理支取。
4、大修自住住房的,住平房者应提供产权人提出的修缮申请、房管部门出具的修缮证明文件、修缮费用发票办理支取;住楼房者应提供物业管理部门的修缮证明文件、分摊到本户的发票办理支取;家住农村的应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房屋管理部门开据的大修、翻建证明和产权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办理支取。
5、支付超过本人分摊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收入5%的部分,应提供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及租赁合同(指经房屋管理部门认可的有效契约),以及上年度内的租房缴款发票。
(二)销户提取
1、离退休的: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2、出国定居的:护照签证、户口注销证明及国外定居证明;
3、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职工死亡办理销户,如职工死亡前已办理了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取的个人储蓄卡,法定继承人可提供死亡职工开立的个人储蓄卡账号,并在“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账户明细表”上签字,将支取款项直接划入该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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