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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公积金管理中心

来源:运动鞋批发网时间:2024-05-07 17:06:32编辑:运动君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

您好,经过查询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0371-12329
人工服务:0371-67887788,按语音提示输入(个人身份证号或公积金帐号+密码)查询。
查询时间: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早上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查询项目:公积金汇缴、账户余额、支取、贷款等方面的账户信息。
温馨提示:初始秘码为111111,可按语音提示修改【摘要】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提问】
您好,经过查询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0371-12329
人工服务:0371-67887788,按语音提示输入(个人身份证号或公积金帐号+密码)查询。
查询时间: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早上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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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号码

郑州公积金电话客服热线:0371-12329。办公电话:0371-67172096。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百花路46号附8号。邮政编码:450007。办事大厅业务办理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周一至周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电子邮箱:zfgjjbgs@126.com。传 真:(0371)67172191。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前身为“郑州市房改资金管理中心”,成立于 1994 年,隶属于郑州市房改办(房地产管理局)。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和省政府批复的《省会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实施方案》, 2002 年 11 月经郑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了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郑编〔 2002 〕 59 号), 2005 年 1 月更名为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郑州市人民政府直属 正县级事业单位。以上内容参考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方法

郑州市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

法律主观:郑州 住房公积金 可以携带身份证、公积金卡前往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可以使用本人身份证号或者公积金账号在网上查询住房公积金金额;可以拨打12329查询。法律客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郑州公积金中心上班时间

法律主观:郑州公积金管理中心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上班,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6个处(室),下设4个分中心及9个管理部。6个内设处(室)是:办公室、计划财务处、信贷管理处、信息管理处、执法监察处和分支机构管理处;已经挂牌运行的分支机构是:上街管理部、巩义管理部、荥阳管理部、新郑管理部、新密管理部、登封管理部和中牟管理部。法律客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郑州市公积金网上查询

法律主观:在实践中,房价连年攀升,在大城市买房的难度越来越大。住房公积金是许多单位都会为员工提供的一项福利。一、郑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郑州公积金提取流程步骤一:提出申请:申请人持提取证明到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步骤二:审核:经初审后,若发现提交资料有缺失或无用的,当场退回给申请人,并给出不能通过的原因。申请人可将材料备齐后再次前往管理中心办理。步骤三:收到答复:初审通过的,在受理申请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退还所提交的资料正本。步骤四:银行放款:到开户银行办理提取转账手续,逾期无效,提取款项由经办银行划账至申请人本人银行储蓄存款帐户。二、公积金提取条件(一)住房消费类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2、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3、租赁住房自住(二)非住房消费类1、离休或退休;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在新工作单位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3、出国或出境定居;4、异地调动并户口迁出本市,迁入地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5、职工死亡或者宣告死亡;6、职工被判刑;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或者特殊困难的职工家庭8、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满足上述条件中的一个,可提取公积金,否则公积金是不能提取的。三、怎样提取公积金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综上,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等。法律客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联系方式


1、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百花路46号附8号;

2、邮政编码:450007;

3、办事大厅业务办理时间:每月所有工作日,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4、电子邮箱:zfgjjbgs@126.com;

5、传 真:(0371)67172191;

6、客服热线:12329。【摘要】
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提问】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联系方式


1、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百花路46号附8号;

2、邮政编码:450007;

3、办事大厅业务办理时间:每月所有工作日,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4、电子邮箱:zfgjjbg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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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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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负责管理、监督、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政府机构,主要职责包括收取、管理住房公积金、审核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提供相关咨询服务等。随着住房公积金的不断推广和完善,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认识到它在促进居民居住条件改善和社会稳定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重要的行政管理机构,在推进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基础上,还需要加强对各种违规行为的监管和惩处,保障住房公积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如何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答一般可以通过登陆当地公积金网站或者前往所在单位的人事办公室进行查询。同时,如果有疑问或争议,也可以向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咨询和反映。作为一个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公积金在促进居民居住条件改善、提高生活水平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我们应当积极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认真管理个人公积金账户,在此基础上主动参与住房公积金的使用和管理。同时,对于违规行为也应及时举报,共同维护住房公积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条例》第七条 各级政府应当加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监督,保障住房公积金安全和有效使用。同时还规定了住房公积金使用的范围和条件等。


郑州公积金提取需要预约吗

郑州公积金提取需要预约吗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接下来由我为大家整理出郑州公积金提取需要预约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郑州公积金提取需要预约吗   提取公积金没有强制要求预约,但是可以先在郑州公积金官方微信或者官网预约,然后在对应的时间段,带齐材料,前往对应的网点办理即可,无需现场再排队!    官网预约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    微信预约   微信预约:关注“郑州住房公积金”公众号预约。    提取材料   一、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   二、非房屋类:   1、离休、退休的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2、出境定居的;   3、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4、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非常住户口或本市农业户口的,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户口迁出本市行政区域,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   9、在职期间被判刑,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0、患重大疾病的。 ;


郑州巩义市公积金提取需要预约吗

法律分析:不一定,自行选择是否需要预约,如果要预约的话首先登录“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网上预约,预约成功携带二代身份证和其他业务所需资料在预约的时间段到预约的大厅办理业务;不预约的话,在工作日直接携带身份证等材料前往巩义市公积金办事大厅(地址:巩义市东区永新路106号附1号)办理即可。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郑州市个人公积金帐户信息如何查询?

  2022年郑州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时间

  公积金业务办理时间

  每月所有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12329人工服务时间

  每月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其他时间段仅提供自助语音服务,若需咨询可语音留言,我们会在工作时间提供回访服务(每月 最 后一个工作日为系统检修,不提供人工服务)。

  郑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信息如何查询?

  如何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信息

  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查询:

  (1)拨打公积金客服热线电话12329查询,按语音提示查询;

  (2)登陆郑州住房公积金网站/,点击“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输入个人身份证号、名字、密码查询;

  (3)微信关注郑州住房公积金公众号,或者登陆支付宝,进入城市服务,两种方式通过实名认证后,就可以查询您的公积金信息,微信或者支付宝查询通过人脸识别即可进行查询;

  (4)使用“郑好办”APP注册账号进行查询;

  (5)使用“豫事办”APP注册账号进行查询;

  (6)持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市区办事大厅及各分支机构的办事大厅自助终端办理查询;

  (7)持本人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或公积金银行网点办理查询。


郑州公积金怎么查询个人所有信息

郑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进入。说明:打开页面后在中间部分查找,输入您的身份证号、姓名进行查询!郑州市其他住房公积金查询方式:1、网站查询:登录http://www.hnszgjj.com/网站,输入(个人身份证号或公积金帐号+姓名)查询。2、电话查询:拨打0371-12329语音电话,按语音提示输入(个人身份证号或公积金帐号+密码)查询。备注:初始秘码为111111,可按语音提示修改3、短信查询:(1)缴存情况,编辑短信(gjj身份证号密码)发送到10657337122107。(2)贷款情况,编辑短信(dk身份证号)发送到10657337122107。4、人工查询:本人携带身份证到郑州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或营业网点查询【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6、租房自住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1、5、6、7、8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郑州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法律分析:步骤一:提出申请:申请人持提取证明到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步骤二:审核:经初审后,若发现提交资料有缺失或无用的,当场退回给申请人,并给出不能通过的原因。申请人可将材料备齐后再次前往管理中心办理。步骤三:收到答复:初审通过的,在受理申请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退还所提交的资料正本。步骤四:银行放款:到开户银行办理提取转账手续,逾期无效,提取款项由经办银行划账至申请人本人银行储蓄存款帐户。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郑州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品牌型号:HUAWEI Mate 40E Pro系统版本:HarmonyOS3.0.0软件版本:支付宝10.3.26.8210郑州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可以通过支付宝市民中心的公积金服务进行提取,具体操作如下:通过支付宝提取1、进入市民中心在支付宝界面点击市民中心,进入市民中心界面。2、进入公积金在市民中心界面点击公积金,进入公积金界面。3、进入公积金提取在公积金界面点击公积金提取,进入公积金提取界面。4、进入提取界面在公积金提取界面点击租房提取,进入租房提取界面。5、点击提交申请点击住房提取后点击同意授权书,在温馨提示中点击下一步,在租房提取界面填写信息后点击提交即可提取公积金。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未按照规定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的;(二)未按照规定审批职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三)未按照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四)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银行以外的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五)未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的;(六)未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的;(七)未按照规定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国债的。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挪用住房公积金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追回挪用的住房公积金,没收违法所得;对挪用或者批准挪用住房公积人民政府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挪用公款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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