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入境管理局官网
上海出入境服务中心
上海出入境服务中心一般指上海市出入境服务中心。上海市出入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简称“中心”)前身系上海市因私出入境服务中心,于1988年5月14日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日本国驻沪总领馆指定签证受托代理机构,是首批获得国家教育部、公安部资格认定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和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机构。“中心”业务受市政府教委、外办和公安局等部门的领导与指导。几十年来,“中心”与有关机构、团体也保持着良好的工作关系。近年来“中心”为客户提供境外置业、定居、留学、探亲、访友、商务、翻译等因私出入境事务方面的咨询、代办等服务。大事记1988年7月20日,经上海市政府批准,上海市因私出入境服务中心成立。1988年,全面开展日本、澳大利亚、新加坡留学业务,成为沪上规范留学市场、办理就学业务的唯一正规渠道。同年、接受日本驻沪总领事馆委托,代办日本各类签证。1995年-2000年,经有关部门批准,连续成功举办6届“上海国际教育展”,共有近千所学校参展,参观人数近6万人。1995年2月,上海城乡产权交易所接纳中心为该所产权经纪会员。1996年6月,成立送递服务中心,成为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指定的特种证件送递单位。1997年,中心开启移民业务。1998年10月,成立上海市因私出入境服务中心一分部。2000年1月,成立上海市因私出入境服务中心二分部。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上海市出入境服务中心
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
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公交信息民生路锦绣路(公交站)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途经公交: 184路 ,794路 ,640路 ,浦东35路迎春路民生路(公交站)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迎春路途经公交: 640路 ,983路 ,184路合欢路丁香路(公交站)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合欢路途经公交: 987路 ,815路丁香路民生路(公交站)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途经公交: 987路 ,浦东36路 ,815路
上海各区出入境管理局地址和电话
1、出入境管理局 地址: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电话号码:28951900 2、自贸试验区 地址:日京路38号 3、浦东(张江) 地址:环科路999弄1号楼2楼(浦东国际人才港 )4、浦东(惠南) 地址:惠南镇城南路1366号 5、长宁(古北) 地址:古北路788号 6、长宁(临空) 地址:金钟路999号 A座 7、黄浦 地址: 蒙自路701号8、徐汇 地址:南宁路999号徐汇行政服务中心一楼9、静安 地址:汉中路188号2楼 10、普陀 地址:大渡河路1913号11、虹口 地址:中山北一路1230号柏树大厦1楼12 、杨浦 地址:淞沪路605号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出入境管理局官网——出入境机构地址时间一览表
上海出入境管理局的客服电话是多少
咨询电话:021-28951900受理时间:周一至周六,8:30—16:30。本式通行证自助机受理:周一至周五 9:00~15:30,当日取证;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卡式证)自助机受理:周一至周六 具体时间与各分局接待大厅对外办公时间一致,当日取证(法定节假日除外)。扩展资料:业务范围:本市居民《中国公民电子普通护照》首次申领、换发、补发、失效重新申领、加注业务。本市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首次申领、换发、补发、失效重新申领、签注(个人旅游、团队旅游、探亲、逗留、商务)。本市居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首次申领、换发、补发、失效重新申领、签注(个人旅游、团队旅游、探亲)。本区户籍居民赴港澳定居业务。本区户籍居民赴台湾定居业务。本市居民港澳旅游再次签注自助业务。本市居民赴台旅游再次签注自助业务。外省市居民《中国公民电子普通护照》首次申领、换发、补发、失效重新申领、加注业务。外省市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首次申领、换发、补发、失效重新申领、签注(个人旅游、团队旅游、探亲、逗留、商务)。外省市居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首次申领、换发、补发、失效重新申领、签注(个人旅游、团队旅游、探亲)。短期出国人员恢复户口业务。台湾居民台胞证业务。中国公民出入境记录查询业务。外国人签证业务(F、L、M、Q2、R、S2、X2签证)。外国人居留证件业务(记者类居留证件除外)。外国人口岸签证“代转申请”业务。外国人永久居留收费业务。发证业务。参考资料: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电子政务平台-出入境受理点
出入境管理局官网网址
出入境管理局官网网址为:国家移民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下设出入境管理局,主管全国的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下设出入境管理局(处),负责本地区的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的职责是:1、研究拟定出入境管理政策,组织、指导和监督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2、查处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出入境边防检查工作。3、管理国籍和口岸签证事务;承办对外国人开放地区的审核报批、公布工作。省、自治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职责是:1、对本省、自治区范围内的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进行规划、组织、指导、监督,认真贯彻执行公安部的出入境管理工作部署。2、按照中央事权的要求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同时组织指挥对出入境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3、承担签发出国境证件、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审批和管理等工作。直辖市、地(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职责是:1、承担各类出入境证件受理、审批,查处出入境违法犯罪活动等各项出入境管理工作。2、同时负责对县(市、区)公安局(区分局)的业务指导。进入到出入境管理局官网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首先打开电脑上的浏览器,然后在百度搜索中输入“出入境管理局官网”,并进行搜索。2、在搜索结果中,选择点击“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国家移民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网站。3、然后就可以进入到出入境管理局的官网了。注意事项:1、国家移民管理局和出入境管理局已经合并为一个网站,因此,进入到移民管理局就是出入境管理局的官网。2、若是要进入到个地方的出入境管理局,可以搜索当地的出入境管理局或者进入到当地的公安部门网站。
出入境管理局官网网址是什么?
出入境管理局官网网址为:国家移民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下设出入境管理局,主管全国的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下设出入境管理局(处),负责本地区的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的职责是:1、研究拟定出入境管理政策,组织、指导和监督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2、查处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出入境边防检查工作。3、管理国籍和口岸签证事务;承办对外国人开放地区的审核报批、公布工作。省、自治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职责是:1、对本省、自治区范围内的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进行规划、组织、指导、监督,认真贯彻执行公安部的出入境管理工作部署。2、按照中央事权的要求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同时组织指挥对出入境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3、承担签发出国境证件、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审批和管理等工作。直辖市、地(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职责是:1、承担各类出入境证件受理、审批,查处出入境违法犯罪活动等各项出入境管理工作。2、同时负责对县(市、区)公安局(区分局)的业务指导。进入到出入境管理局官网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首先打开电脑上的浏览器,然后在百度搜索中输入“出入境管理局官网”,并进行搜索。2、在搜索结果中,选择点击“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国家移民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网站。3、然后就可以进入到出入境管理局的官网了。注意事项:1、国家移民管理局和出入境管理局已经合并为一个网站,因此,进入到移民管理局就是出入境管理局的官网。2、若是要进入到个地方的出入境管理局,可以搜索当地的出入境管理局或者进入到当地的公安部门网站。
上海护照办理地点
上海护照办理地点如下:1、上海出入境管理局 办公地点: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 9:00—17:00 2、自贸试验区 办公地点:日京路3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 9:00—17:00 3、浦东(张江) 办公地点:环科路999弄1号楼2楼(浦东国际人才港)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 9:00—17:00 4、浦东(惠南) 办公地点:惠南镇城南路1366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 9:00—17:00 5、长宁(古北) 办公地点: 古北路788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六 8:30—17:00 注:自助机办理签注可能因设备故障等因素造成无法受理或延迟取证,请申请人提前办理,以免影响出行,具体以各办理点对外的公示为准。扩展资料:护照须知事项:1、要提前办理护照,给颁发护照的机关以足够的时间,不可等出国日期临近时才匆匆前去申办,以免误事。2、经办人和持照人在领取护照时,应认真核对护照上的姓名、性别、出生 地等,并检查一下汉语拼音是否正确,钢印、发照机关印章、签署是否齐全。持照人应用钢笔在护照持照人签名栏签名。如护照上的姓名有误,则暂不签名,向发照机关报告。3、护照是出国人员的重要身份证件,持照人应妥为保管,护照上所有项目,均不得污损、涂改。4、要防止护照遗失、被窃。护照在国外遗失、被窃,当事人应立即书面报告我驻外使、领馆;在国内遗失、被窃,应立即报告有关申报护照单位或公安机关,登报声明作废。如需补发,仍按正常办理护照手续办理。5、持一次有效因公普通护照的人员回国后,护照即失效。持多次有效护照的人员回国后,应将护照缴回原发照机关统一保管。领照后因故未出国者,也应将护照交回原发照机关。6、再次出国人员借用老护照须凭出国任务批件、出国人员批件和派遣部门介绍信。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护照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出入境管理局电子政务品台-出入境机构地址时间一览表
上海出入境办理护照
1、为了避免等候时间较长可先用微信预约,微信添加“上海公安出入境管理”,按照指示信息逐步填写资料,完成预约。2、根据你预约的时间前往办证地点到了大厅第一件事情立刻去“取号”。然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大厅“自动填表机”,把身份证放在上面即可显示出你所需要办理的项目,点击“打印”,就出现一张表格。表格到手后,先核对下自己的信息是否正确,表上无需填写任何东西,如是发现错误的信息,例如:取件地址需要变更,则可以在纸上直接涂改。3、取完号,打印完表格,立刻去拍照拍照是免费的,但如需打印出证件的照片需要25元。这里建议需要照片打印,以备后期需要使用。4、等待叫号上窗台办理,工作人员会核对你的信息,并让你按指纹”一般都是大拇指,然后再次拍照,完毕后去缴费。5、缴费缴费窗口也需要排队,这里如朋友或家人先前去班队。6、领证一般时间在10天左右,可以根据你单子上的时间和地点前往领证。或者前台预约”快递“送到你的家中(需要收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六条: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国家工作人员因本法第五条规定的原因出境申请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护照的,经护照签发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上海办理护照需要多久?
上海办理护照时间分以下三种情况:1、护照的首次申领、过期申请、换发、补发、加注业务的办证时限为10个工作日。2、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首次申领、过期申请、换发、补发业务的办证时限为10个工作日。3、单独签注业务的办证时限为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除外)申请人须亲自办理。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监护关系公证书,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扩展资料:办理护照的材料与流程1、领取《中国公民出入境申请表》。2、开具《因私申请出国介绍信》。3、拍好护照照片并按要求贴在《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上。4、准备好有关出国出境的证件材料,如邀请信,担保书,入学通知书等的复印件。5、准备好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工作证或其他户籍证明。6、到公关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递交已填写完毕的《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参考资料: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官网-常见问题
上海护照办理需要多久
法律分析:本市人员:法定办结时限:本市人员自受理之日起15日个工作日内签发并制作普通护照;承诺办结时限:本市人员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发非本市人员:法定办结时限:非本市户籍人员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签发并制作普通护照。承诺办结时限:1、“全国通办”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签发出入境证件。2、其他办证身份类别人员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签发出入境证件,通过“网上预约”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外省市居民办证时限可缩至10个工作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四条 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外交护照由外交部签发。公务护照由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及外交部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门签发。
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地址(上海出入境管理局电话咨询)
1.虹口区出入境管理局,大连路839弄2号楼3楼,电话02123032526。
2.闵行区出入境管理处,闵行区申北路3号,电话02124063900。
3.出入境管理局黄埔分局,蒙自路699号,电话02123036245。
4.杨浦区出入境管理局,杨浦区淞沪路605号,电话02148955879。
5.长宁区出入境管理局,金钟路999号,电话02123039840。
6.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电话02145897599。
7.长宁分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长宁区古北路788号,电话02123039830。
8.出入境管理局外高桥受理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日京路38号,电话02165498537。
9.徐汇区出入境管理局,徐汇区南宁路999号,电话02164983578。
10.松江分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乐都西路867到871号,电话02115784887。
上海出入境服务中心工作时间
上海公安局出入境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 上午9:00——下午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本市居民自助办理本式通行证个人旅游签注受理时间:周一至周六 9:00~16:00,当日取证(法定节假日除外)。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卡式证)自助机受理:周一至周六 9:00~17:00 当日取证(法定节假日除外)。注:自助机办理签注可能因设备故障、申请人和明春较多等因素造成延迟取证,请申请人提前办理,以免影响您的出行。业务范围包括:1、本市居民《中国公民电子普通护照》电领、换发、补发加注业务。2、本市居民《维来港澳通行证》电领、换发补发、_注(个人旅_ 团队旅游、商务)。本市居民《唤耐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申领、换发、补发、签注(个人旅游)。3、港澳旅游签注自助。4、台湾居民首次、换发、补发五年期台胞证业务。5、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签注、居留签注业务。6、外国人签证延期、一年期至五年期的居留许可申请及延期、居留许可变更。7、收费业务、发证业务。8、外省市居民《中国公民电子普通护照》申领、换发、补发、加注业务。9、外省市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申领、换发、补发、签注。10、外省市居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申领、换发、补发、签注。接待地址: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咨询电话槐让:021-28951900周边交通:地铁2号线(科技馆站);地铁9号线(杨高中路站公交983、184、640(迎春路民生路站)法律依据:《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地址及电话情况》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 上午9:00——下午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本市居民自助办理本式通行证个人旅游签注受理时间:周一至周六 9:00~16:00,当日取证(法定节假日除外)。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卡式证)自助机受理:周一至周六 9:00~17:00 当日取证(法定节假日除外)。注:自助机办理签注可能因设备故障、申请人较多等因素造成延迟取证,请申请人提前办理,以免影响您的出行。2、单位地址: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3、咨询电话:289519004、监督电话:68547109
上海出入境预约怎么取消
相信大家一定听说过出入境预约取消吧,随着时代和经济的发展,现在越来越多的朋友喜欢去境外旅游,看一下境外的风光。但是也会出现一些问题就是明明已经在网络上预约了,有临时有事需要取消预约的情况。的小编为大家整理和搜集了一些有关的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出入境预约怎么取消 1.在预约的时间段之前一天将预约取消,如此种情况超过3次,将被列入黑名单,将不能再进行网上预约申请。 2.登陆市公安局民生警务平台官网。 3.点击个人业务 4.然后点击出入境业务,接着点击预约查询。 5.输入你的预约编号或身份证号,点击查询,即可取消。 出入境管理 出入境是指一国公民经本国政府主管机关批准和前往国家或地区以及途经国家或地区的许可,持规定有效的证件和签证,通过对外开放或指定的口岸从本国出境进入其他国家地区,或者从其他国家或地区返回本国境内。 出入境的概念包括两个方面: 1.一国公民经本国政府批准,持用合法证件出入本国国(边)境; 2.是指外国人持用合法的证件,经一国政府批准入出该国国境。 看了以上整理的有关出入境取消预约的相关办理措施,一定对其有了更多的了解吧。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外出旅游的人越来越多了,但是朋友们也应该做好面临突发情况的相应的应对措施。有这方面需求的朋友也可以进行相关的法律咨询,以寻求得到更多的帮助哦。
上海办理护照需要什么材料
护照办理所需材料主要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出入境大厅领取)、身份证(在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身份证)、出入境批准的其他材料。护照是一个国家的公民出入本国国境和到国外旅行或居留时, 由本国发给的一种证明该公民国籍和身份的合法证件。不同用途的护照办理手续有所不同。 一、因私护照1、成人首次申请因私普通护照所需材料及证明文件:(1)在当地的有效居留证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证明当事人的中国国籍、出生日期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3)填写好的“护照、旅行证、海员证申请表”一份;(4)护照照片3张。2、儿童首次申请因私普通护照(1)具有法律效力的儿童出生证明、父(母)子关系公证书或法院裁定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该儿童未加入驻在国国籍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父母双方护照、在当地的有效居留证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填写好的“护照、旅行证、海员证申请表”一份;(4)护照照片3张;3、分照(指子女从其父或母护照中分出)(1)父或母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2)父或母、以及当事人在当地的有效居留证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当事人出生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当事人在国内出生)或具有法律效力的出生证明(当事人在当地出生);(4)填写好的“护照、旅行证、海员证申请表”一份;(5)当事人护照照片3张。4、因私护照换发所需材料及证明文件:(1)现持护照(原件和复印件);(2)在当地的有效居留证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填写好的“护照、旅行证、海员证申请表”一份;(4)护照照片3张。5、因私护照补发所需材料及证明文件:(1)遗失护照经过的书面报告(并注明当事人姓名、出生日期;原护照号码、发照机关、发照日期);能提供原持护照的复印件将方便护照的申请;(2)在当地的有效居留证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填写好的“护照、旅行证、海员证申请表”一份;(4)护照照片3张;(5)第一次申请补照,在核实申请人身份与持照情况后即可发照;第二次申请补照,应在核实有关情况后晚三至六个月发照;第三次则应在核实申请人身份与持照情况一年以后予以补照。注:在遗失护照的临时出国人员,总领馆只为其补发一年一次有效旅行证,以方便其回国。6、因私护照延期条件:护照即将期满但仍有空白页,应在护照期满前6个月内办理,每本护照最多可延期两次。所需材料及证明文件:(1)申请人护照(原件和复印件);(2)在当地的有效居留证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填写好的“护照、旅行证、海员证延期申请表”一份;(4)护照照片1张。7、因私护照加注所需材料及证明文件:(1)填写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加注申请表”一份;(2)申请姓名加注的,须提供真实且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书;(3)姓名加注及减少偕行儿童加注,护照照片1张;近照加注及增加偕行儿童加注,护照照片2张。 二、因公护照1、因公护照换发及延期、加页、加注(1)使领馆不为临时因公出国人员办理护照换发及延期、加页、加注等手续;(2)使领馆报经国内发照机关同意后,可为常驻因公人员办理护照换发及延期、加页、加注等手续。相关条件及所需材料和证明文件参见办理因私护照相关申请的要求。2、因公护照的补发(1)经向原发照机关核实,使领馆为临时因公出国人员办理一年一次有效旅行证,以方便其回国;(2)经向原发照机关核实,使领馆可为常驻国外的因公出国人员补发相应的因公护照。相关条件及所需材料和证明文件参见办理补发因私护照的要求。3、持因公普通护照劳务人员申办护照手续(1)自2002年4月1日起,新派出劳务人员改持因私普通护照,使领馆自即日起不再为劳务人员办理换发、补发及延期等因公普通护照手续;(2)2002年4月1日前已持用因公普通护照的劳务人员应继续使用现有护照直至有效期满,不必换发因私普通护照。如其劳务合同期限超过所持护照有效期,或者办理居留、签证需要,可申请换发因私普通护照。相关条件及所需材料和证明文件参见办理因私护照换发手续的要求;(3)劳务人员因公普通护照损坏或丢失,使领馆报经原发照机关核实其劳务人员身份和原持照情况后,可为其换发因私普通护照。相关条件及所需材料和证明文件参见办理因私护照补发手续的要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六条,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国家工作人员因本法第五条规定的原因出境申请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护照的,经护照签发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公民因合理紧急事由请求加急办理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办理。第七条,普通护照的登记项目包括:护照持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护照的签发日期、有效期、签发地点和签发机关。普通护照的有效期为:护照持有人未满十六周岁的五年,十六周岁以上的十年。普通护照的具体签发办法,由公安部规定。第八条, 外交官员、领事官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和外交信使持用外交护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联合国、联合国专门机构以及其他政府间国际组织中工作的中国政府派出的职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持用公务护照。前两款规定之外的公民出国执行公务的,由其工作单位依照本法第四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向外交部门提出申请,由外交部门根据需要签发外交护照或者公务护照。第九条,外交护照、公务护照的登记项目包括:护照持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护照的签发日期、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外交护照、公务护照的签发范围、签发办法、有效期以及公务护照的具体类别,由外交部规定。
上海办护照需要什么材料
本市居民办理普通护照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为白色)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提交本市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3、下列(特定身份)人员还需提交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1)在职和退(离)休的市管干部;
(2)各级机关包括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和各民主党派机关中处级领导干部;
(3)涉及国家政治、经济、安全、商业秘密以及金融、财税、科研、教学等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重点岗位工作人员;
(4)参照以上规定的在沪中央直属单位、外省市自治区驻沪单位的工作人员。
4、如果申请人原先申办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已过期失效),请提交该失效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及复印件(如该护照已遗失,应向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声明作废)。
5、提交公安出入境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其它材料。
外省市居民在沪办理普通护照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在出入境部门的社会服务照相点采集出入境证件照。
2、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的《申请表。申请时已持有有效证件的,须提交相关有效证件。
3、属于一般外省市在沪就业人员,须交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以及其他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七条 普通护照的登记项目包括:护照持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护照的签发日期、有效期、签发地点和签发机关。
普通护照的有效期为:护照持有人未满十六周岁的五年,十六周岁以上的十年。
普通护照的具体签发办法,由公安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六条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国家工作人员因本法第五条规定的原因出境申请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护照的,经护照签发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公民因合理紧急事由请求加急办理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七条 普通护照的登记项目包括:护照持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护照的签发日期、有效期、签发地点和签发机关。
普通护照的有效期为:护照持有人未满十六周岁的五年,十六周岁以上的十年。
普通护照的具体签发办法,由公安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六条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国家工作人员因本法第五条规定的原因出境申请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护照的,经护照签发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公民因合理紧急事由请求加急办理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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