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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发生车祸

来源:运动鞋批发网时间:2024-05-22 20:39:12编辑:运动君

交强险巨亏背后问题

   买保险我们都选慧择网!用户最信赖网上投保平台!    中国保监会日前公布了2010年交强险的运行情况:2010年33家产险公司经营交强险,经营亏损高达72亿元,其中,承保亏损97亿元,投资 收益 25亿元。   72亿元的亏损已是交强险自首次披露年报以来的年度最大亏损。数据显示,2007年披露的首份交强险年报,出现亏损39亿元;2008年,交强险年报显示实现盈利18亿元;而到了2009年,交强险又出现了53亿元的巨额亏损。   交强险的巨亏不仅打破了市场对其“暴利”的质疑,也与其“不盈不亏”的经营原则相去甚远。而各大保险公司表示,2011年的交强险经营情况仍不容乐观。那么,应该如何看待这一问题?    赔付率大幅上升 仅1家险企承保盈利   数据显示,2010年交强险共承保机动车辆1.01亿辆,保费收入为840.5亿元。各类机动车投保率从交强险实施前2005年末的36%提高到2010年末的49%,其中汽车投保率从58%提高到79%。   然而,在承保规模扩大的同时,交强险的亏损也在增加。记者研究保险公司交强险审计报告发现,2010年经营交强险的33家保险公司中,除了1家新成立的公司实现微利外,32家全部承保亏损,如加上投资收益,也只有2家保险公司的交强险业务实现经营微利。   “赔偿成本的提高,是导致承保亏损的一大原因。”中保协交强险工作组专家陈东辉表示,由于人伤赔付标准、医疗费用、汽车零配件价格、修理工时费用等逐年提高,交强险案均赔款从2007年上半年的3498元提高至去年下半年的4930元,增长高达41%。   我国从2008年2月起下调交强险的基准 费率 ,与普通车主关系最为密切的是6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车的交强险保费由每年1050元降为950元,交强险总保险责任限额从6万元提高到12.2万元。   受政策影响,续保汽车业务单均保费从2007年上半年的1406元降至去年下半年的1074元,降幅达24%。   “在综合因素影响下,交强险赔付率从2008年的68.6%上升到2010年的82.3%。”陈东辉说,“由于赔付上升幅度高于费用下降幅度,导致2010年行业综合成本率升至112.9%。综合成本率高于100%就意味着承保亏损。”   经营费用高企也被看作是交强险亏损的原因之一。有专家指出,尽管交强险经营费用率在逐年下降,但目前仍居于30%以上,经营成本压缩的空间还很大。数据显示,2010年交强险经营费用231亿元,经营费用率达30.6%。    结构性问题突出 保费分摊有失公平   交强险的连连亏损让很多车主不能理解。家住北京、有着三年驾龄的罗先生表示,“交强险年年都在交,基本没出过险,保费白给了保险公司,怎么还会亏损?”   首都经贸大学教授庹国柱表示,交强险亏损表面看是全国性的,但实际上受车辆多少、交通状况、收入水平等因素影响,地区差异性很大,有些地区亏损严重,有的则有盈余或盈亏平衡。   目前我国交通事故案件人伤赔偿项目中的死亡赔偿金及残疾赔偿金都是根据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进行计算,这样收入较高的发达地区赔偿标准就高,亏损也比较严重。此外,不同地区的道路状况、交通安全状况、车辆规模不同,出险率也不同,从而影响赔付率的高低。   据了解,2010年上海、浙江、江苏等地交强险亏损非常严重,而海南、广西、西藏等地的赔付率较低。   庹国柱表示,不同类型车辆的赔付率差别也很大。营运车辆、拖拉机等面临风险较大的车型亏损严重,而私家车的亏损情况不大,甚至有微利。   数据显示,2010年营业客车、营业货车、挂车、拖拉机亏损合计达67亿元。   中国人民大学统计学院教授孟生旺表示,由于不同地区之间的赔付率差异很大,目前实行全国统一费率显然是不公平的,“目前,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欠发达地区在补贴发达地区的保费;私家车主在补贴货车和拖拉机的保费。”    公平保费负担 实现费率差异化   孟生旺表示,在通胀形势下,收入水平、物价水平、零部件维修成本的增加不可避免,因此交强险赔付成本上升也是必然。“重要的是,如何让这种增加的赔付成本在投保人之间进行合理分摊,解决保费的公平性问题。”   庹国柱表示,从目前情况看,交强险费率的科学厘定要根据不同地区和车型承担的风险大小,设计差别费率,做到“有升有降”。   目前,我国交强险费率设定主要参考两个变量:一个是根据机动车性质来确定,是家庭自用、营业性质还是非营业性质。在此基础上,再根据机动车座位数以及动力参数来分类。这种粗线条的定价方式并没有体现地区差异因素,也远不如商业 车险 细致。后者即便对于同一种车型,也会根据车主的技术水平、驾龄甚至性别等因素进行费率区分,而这种风险分类在交强险上是没有体现的。   “交强险费率体现差异性,就是为了体现保费与风险应呈比例变化原则,高风险人承担高保费,低风险人承担低保费,最终达到公平保费负担的目的。”孟生旺说。    经营模式有待明确   专家指出,从更深层次看,交强险经营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与经营模式有关。   据了解,在国际上,交强险的经营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代办性质,由专门的保险公司或机构实施,国家承担经营结果,另一种是经营性质,由商业保险公司自行定价、经营并承担结果。   与此同时,中国保监会在总结2010年交强险运行情况的同时,还提出了下一步的发展思路,其中要“积极研究向外资保险公司开放交强险问题”,引进吸收国外交强险经营的先进技术及管理经验,推动我国交强险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表述,引发市场高度关注。    车子有保险,开车人有保障没?网络最好的驾驶员保险!


公交加速撞轿车,开车故意撞人属于交通事故吗

【事件经过】
5月13日晚上7点多,在山东省青州市云门山路发生一起班线公交加速撞轿车的事件。网友录制的公交加速撞轿车的现场视频显示,一辆公交车在路面上多次顶撞前方一辆白色私家车后,突然加速顶着轿车前行几百米冲断护栏后才停下,轿车司机跳车逃跑,没想到公交车又调转方向,朝着轿车司机逃跑的方向撞去。轿车司机躲避不及,腿部被压在公交车下,发出惨烈叫声。

“当天晚上7点多我正好路过,突然听到一阵撞击声,寻着声音望去,发现是一辆黄色公交车撞上了前面一辆白色轿车。”目击市民说,两车都是由南往北行驶,当时以为只是普通的追尾事故,可没想到本来两车都已经停下了,公交车又突然启动,再次撞击前方白色轿车,这样的情况接连发生了七八次,周围过路者才发现情况异常。可还没等大家反应过来,公交车又突然启动,顶着前方白色轿车持续前行,从路面东侧冲到西侧,直到撞到路边一棵大树后才停下。
【法律解读】
按相关的法律规定,有可能涉嫌故意杀人刑事犯罪,故意伤害刑事犯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刑事犯罪。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交强险亏损原因究竟为何

交强险亏损固然与下列原因有关:部分车型车辆的赔付过高,比如说一些营运性的车辆表现比较明显;部分地区的综合成本率过高,比如说像浙江等这些地方,可能和当地的制度设定有关;人伤赔付成本上升,比如说像第三者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丧葬费逐年上涨;部分地区的司法环境,法院在判决交强险案件部分案件没有严格按照交强险条例来执行;交强险引入了费率浮动机制使其保费稍有下降等。专家认为这些并非主要原因和直接原因,实际导致交强险亏损的直接原因有以下几点。 1、保险公司过高的经营成本造成了交强险严重亏损。2011年交强险的经营费用为277亿元,经营费用率高达30.4%。部分公司更高,达40%以上,而实际保监会规定交强险的手续费不能超过4%,保险公司省级公司固定费用率一般在10%左右(大型保险公司省级公司固定费用率在6-8%左右,中小型保险公司省级公司固定费用率在8-10%左右,总公司基本按上述固定费用率下达考核),考虑总公司管理固定费用率5%,总计20%左右经营费用足以,那么2011年交强险经营费用仅为185亿元左右,经营费用可节省92亿元,严格的费用控制,就可以弥补其亏损,至少可以少亏损,同时也说明,过高的经营成本是交强险亏损的直接原因。统计结果显示,亏损率严重的公司,它的经营费用也非常高。交强险是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而建立的保障制度,而不是为商业保险公司建立费用“蓄水池”。 2、商业车险的部分赔付成本和费用成本在交强险中不合理摊付导致亏损加速。交强险实施后,未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能对交强险严格实行与其他业务分开管理,单独核算,致使商业车险费用成本与交强险费用成本难以界定,小赔案管理费用基本摊付在交强险。而赔付成本在2000元以下赔款基本摊付在交强险。为简化事故处理程序,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推行了互碰自赔办法,实施后,本车的车损损失在2000元以内小额赔付也摊付在了交强险,进一步推高了交强险的赔付成本。


交通事故赔偿会分农村和城镇户口吗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分为农村和城镇。按照城镇标准计算所得的赔偿款远远高于按照农村标准计算所得的赔偿款。交通事故农村户口受害人符合一定条件的,也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获得赔偿。条件之一就是受害人的主要收入是来自于城镇。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人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交通事故赔偿分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吗

法律主观:1、不一样。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城镇居民标准赔偿是怎么样的?(1)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城镇居民每人平均的收入是用来衡量受害的城镇居民伤残赔偿金额还有死亡赔偿金额的标准。(2)城镇居民每人平均消费性支出城镇居民每人平均消费性的支出是用来衡量城镇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标准。2、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农村居民标准赔偿是怎么样的?(1)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用来衡量受害的农村居民的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的标准。(2)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是用来衡量农村居民被扶养费的标准。2、例外情况,2010年生效的《民法典》说明了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赔偿标准相同的情形:《民法典》说明:“由于同一个侵权行为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让多人死亡的,可以以一样的钱款确定死亡赔偿金。”这个规定被叫做“同命同价赔偿原则”的死亡赔偿条款。这个规定表示了对生命权利的最大的尊重。由于真实规定仅仅是对于“群死”交通事故的一系列解决方案,在这种情况下“同命同价赔偿原则”仅仅属于死亡赔偿的一种特殊规定,不是所有死亡赔偿领域都适合这个“同命同价赔偿原则”。这个规定还有以下5个限制:第一点,仅仅“同一个侵权行为”使“多人死亡”的情况有用,一般说的是矿难事故、群体性事故、交通事故等等的生产事故、意外事故产生“群死”的情况,另外情况的死亡赔偿不能用这个规则。第二点,这里仅仅考虑损害的同一性原因还有人员个数因素,另外的就像地区差异、城乡身份、收入高低一般都不考虑,真实实现“同命同价赔偿”。第三点,这个规定“多人”概念侵害他人权利的责任法没有清晰的说明,还需要司法之后去明确规定下来。“多人”讲的是三人及三人以上,就有在死亡两人的交通事故中,就不能用。第四点,这个规定这种情况“可以”不是“应当”用相同钱款来确认死亡赔偿金,由于“可以”可以选择,不是法律上强制性的要求,实施是不是适用相同相同钱款确认死亡赔偿金得依据实际情形来判断。第五点,这个规定仅仅用于多人死亡情况,不包括多人残疾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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