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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男子砍双亲

来源:运动鞋批发网时间:2024-05-23 21:36:44编辑:运动君

四川一男子为30万,挖儿媳其双眼致死,砍其四肢,你怎么看这件事?

之所以男子砍掉儿媳四肢,挖其双眼之死,是因为想拿到死亡补偿金。公婆担心儿媳拿着儿子在工地意外身亡的意外补偿金改嫁,所以痛下狠手。这件事情简直太残忍了,儿媳不好当。丧偶之后有权改嫁,而未离婚之前也有权享有夫妻共有财产。事情的经过2020年11月,儿子在工地意外坠楼身亡,获得130万元的补偿金,而这笔补偿金的使用和分配始终是一个大问题,毕竟这130万对于普通家庭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财产,但这笔财产无论怎么花都格外的心痛,因为这是用自己亲生儿子换来的意外保险金。130万不只是给父母的,是给所有家属130万元,也就是说该男子的儿子和妻子也有份。问题就来了,这笔补偿金的分配该怎样公平分配呢?公婆和儿媳产生了很大的矛盾,一开始答应儿媳分给她30万元,但始终都没有兑现,主要公婆认为自己的儿子坠楼之后,儿媳就不顾家了,不问孩子的日常生活也不照顾二人的日常生活,甚至在外面找了其他男人和其他男人有染,所以儿媳不配拥有儿子的死亡赔偿金。在公婆眼里看来儿媳不配和他们分配这130万的补偿金,这样对不起已故的儿子。而这也成为公婆残忍杀害儿媳的理由,矛盾日积月累,公婆和儿媳争吵不断升级,最终酿成了这样的悲哀。现在外界有很多传言认为公婆害怕分给儿媳赔偿金之后,儿媳就改嫁走人,儿媳不想守一辈子的活寡,也不想一辈子的命运都在别人手里,想分到属于自己的那一份。而且据调查得知儿媳马上就能拿到驾照了,已经有了买车的,打算三番五次找公婆要钱,公婆很是不耐烦,而买车就成为最终的导火索。现在儿媳已经去世,无论公婆二人再怎么解释也无从对症了,但可以真正确定的是公婆二人真的做出了残忍的事情。警方询问公婆为何要挖掉儿媳的眼睛,公婆竟然回答到害怕儿媳以后过来找他们报仇,所以挖去了她的双眼。听了这是多么荒唐的理由,竟然做了错事还怕别人寻仇,就这样活生生的将儿媳双目取出。真的无法想象公婆当时是抱有什么样的心情做出这些行为,纵然儿媳有千百错,也不应用这种方式惩罚她拿人命,开玩笑。个人看法我认为这一对公婆无论谁是主谋,都非常可恶,这样的做法有违伦理道德,同时也触犯了我国法律。都说儿媳进了公婆门都是一家人,很显然这一对公婆根本没有把自己的儿媳当做一家人,竟然不想给儿媳相应的补偿金。且不说儿媳拿着钱改嫁还是买,车儿媳已经把最好的青春贡献给了丈夫,还为这个家生了两个孩子。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没有什么比丧夫之痛更难过的事。自己爱的人骤然离世对妻子来说也是一个打击,身为人妻,身为人母,她身上的担子也不比公婆小。即使她有了改嫁的想法,也有权享有部分补偿金。丧偶之后改嫁也是人之常情,对于一个女人来说,丧偶带着孩子。这个社会对这样的女人已经有很大的偏见了,儿媳也并没有确凿的证据与其他男人有染,也没有用逼迫的方式让老人把钱拿出来。如果儿媳还在世,还能和公婆在法庭上对质,可惜现在没有任何最直接的证据证明儿媳早出晚归,对孩子不闻不问。在某个角度来看,这仿佛是老人的推辞。30万对于一个女性来说足以生活很长时间了,如果公婆二人早些妥协也不会酿成这样的悲剧。可能是因为公婆受教育程度浅薄,不知道现在教育两个孩子,让孩子上学要花费多少钱。30万刨去吃喝养孩子根本是不够的,只能说公婆的思想没有跟上现代社会的节奏。后期公公去申请精神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后显示他也没有精神疾病,所以他没有办法用精神病来做免死牌,其次他是属于投案自首,所以肯定会从轻处罚。至于能不能判为死刑,还不得而知,这要看法庭的最终审判。其实年轻人意外身亡,对这个家庭本来就有沉重的打击,已经失去了家里与年轻的顶梁柱,现在又失去了一个儿媳,难道这就是公婆想要的结局吗?

四川一男子将儿媳的四肢砍掉还残忍地挖她双眼,致儿媳死亡,他为何这样做?

四川一男子,将自己儿媳妇的四肢全部砍了下来,还将儿媳妇的双眼挖了出来,收盾极其残忍,他的行为实在是令人发指,到底是什么样的丑,什么样的恨,才让这个男子做出这样的行为呢?其实这个男子在日常生活中和儿媳妇并无任何仇怨,直到儿媳妇在儿子死后做出的行为让他怀疑儿媳想另嫁他人,再加上儿媳妇手里拿着儿子30万的死亡赔偿款,这名男子才对儿媳妇下此毒手。儿子因工伤去世,儿媳手里拿着30万赔偿金四川这一男子的儿子,在一个工地上打工,没想到儿子在工地上出了事故,不幸失去了生命,工地为了补偿员工家属,给了员工家属130万赔偿金,儿媳妇作为死去员工的妻子,理应获得一部分的赔偿款,也就是30万。人们都说金钱是万恶的根本,但是金钱本身是没有罪的,毕竟有很多人赚了大钱之后,都会拿出一部分来做善事。但避免不了有些人会见钱起意,为了钱而走上一条违法犯罪的道路。而这个四川的男子就是因为想要霸占儿子都全部赔偿金,才会对儿媳妇下毒手。按理说130万的赔偿金,落在老人手里100万,就已经是一笔不小的钱财了,再加上这个四川的男子,手里还有很多养老金,按理说,儿媳妇就算分到30万,也是他作为儿子的亲属应得的,但是这个老人却不满儿媳妇手里拿着的30万元,砍掉了儿媳妇的四肢,他挖掉了儿媳妇的双眼,致使儿媳死亡。不得不说人心总是贪婪的,四川这个男人,将金钱看得比生命更加重要,才失去了理智,被金钱牵着鼻子走,最后走上了一条违法犯罪的道路,而他自己做出了这样的事情,未来的老年生活可能都要在失去自由中度过了,130万他也没有办法霸占了,中国男子的行为简直是愚蠢。四川男子认为儿媳独自外出不管自己的外孙子四川这个男子之所以会对儿媳妇儿做出这样的行为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自从儿子死后,儿媳妇的做派让他非常的不满意。四川男子交代,儿媳妇在儿子死后经常将孙子放在家中独自一人出去,对于自己的儿子也不再像以前那么上心了,所以四川男子认为儿媳妇肯定是在外面有了其他的男人,所以他对儿媳妇做出这样残忍的事情。四川男子表示,自己的儿子都已经死了,那他的儿媳妇也不能够好过,这是什么变态的想法?既然儿媳妇的配偶已经离世了,那他现在就属于单身状态,就算是暂时和自己的公公婆婆住在一起,他也有择偶的权利,当然儿媳妇将自己的孩子放在家中,不如以前一样尽心尽力的照顾自己的孩子了,这个确实是儿媳妇作为妈妈的失职,但是也不能够成为四川这一男子残忍杀害儿媳妇的借口。四川这一男子,如果真的是为自己的孙子考虑,就应该选择一种柔和的方式去处理这件事情,不应该拿自己的后半生作为代价去违法犯罪,现在四川男子的孙子,不仅失去了妈妈和爸爸,而失去了作为爷爷的庇护,他们未来会变成什么样子,可能这个四川的男子也没有想过。四川男子提前准备了砍刀,有预谋的砍向自己的儿媳四川这一男子致儿媳死亡的事情,并不是临时起意,而是有预谋的加害儿媳。四川这一男子在屋里等着儿媳妇回到家里,然后拿出了砍刀,看着儿媳妇没有任何防备的时候用砍刀将儿媳妇的手砍了下来,并且在儿媳妇用眼睛不可思议的看着男子的时候,还残忍的将儿媳妇的眼睛挖了下来。砍刀是他之前就准备的,所以这是一次蓄谋已久的犯罪。最后我想说:四川男子作为爷爷,作为公公,本来想为自己的孙子以及儿子主持公道,为了不让儿媳妇带着儿子的死亡赔偿金嫁给他人,但到最后却把自己也搭了进去,可能他也没想到自己会落到这样的下场吧,现在儿子儿媳都不在了,孙子也没有了,作为爷爷的庇护,就算是四川男子在疼爱自己的孙子,在为儿子感到可惜也没有用了,他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所以说冲动是魔鬼,希望这件事情能够警惕这种人,不要被自己的情绪左右,在做一件事情的时候一定要考虑一下后果,不要用商定1000损己800的方式去处理问题。

老妈精神病砍伤老爸,医保给不给报销

法律分析: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住院报销分两种:一种是单位参保,还有一种是个体参保(自由职业者或失业人员)。单位参保人员不存在等待期,即参保后就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个体参保需有等待期。参保6个月后,享受住院报销待遇,最高支付一万元,以后逐年提高。如果是失业人员,从单位下岗一年内续交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保持不变。超过一年后,待遇从新参保计算(与个体参保一样有等待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4、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老妈精神病砍伤老爸,医保给不给报销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住院报销分两种:一种是单位参保,还有一种是个体参保(自由职业者或失业人员)。单位参保人员不存在等待期,即参保后就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个体参保需有等待期。参保6个月后,享受住院报销待遇,最高支付一万元,以后逐年提高。如果是失业人员,从单位下岗一年内续交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保持不变。超过一年后,待遇从新参保计算(与个体参保一样有等待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4、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四川一男子砍掉儿媳四肢、挖其双眼致死,他为何要这么做?

这是130万元死亡赔偿金惹下的祸!儿子在工地意外身亡获得这笔巨额现金,儿媳想要得到属于她和孩子的那份,公婆害怕儿媳改嫁带走儿子的卖命钱,就是不想分,最后酿成了这个惨案!一、案件:因为130万死亡赔偿款,儿媳成了公婆“眼中钉”近日,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才让外界知晓案件的详细情况。2020年11月份,开江县男子龙某亮的儿子在一工地坠楼死亡,家属共获得130余万元赔偿金。为了这笔赔偿金使用和分配问题,公婆龙某亮夫妇与儿媳小宇也就产生了不可化解的矛盾。龙某亮夫妇答应分给儿媳30万元,却始终没有兑现。龙某亮夫妇认为,自从儿子意外死亡后,儿媳小宇就经常外出,对自己的孩子不管不问,还不守妇道在外与其它男人有染,儿子的死亡赔偿金不能分给她。这个龙其亮在法庭上陈述杀害儿媳的理由。这是说在明面上的话,网友们猜测其根本原因还是,龙某亮夫妇害怕儿媳分到死亡赔偿金后,丢下两个孩子不管(大的6岁,小的4岁),改嫁走人。她们想用钱将儿媳“栓”在家里,让她抚养两个孙子成人。而儿媳小宇感觉自己的命运不能总操控在别人手里,想分到属于自己的一份,攥在自己手里踏实。双方的这个矛盾始终得不到化解,积压成了怨恨,惨案也就发生了。儿媳小宇正在驾校学习,眼看着就要拿到驾驶证,就有了买车的打算。可能是小宇三番五次地给公婆要钱,最后惹恼的公婆。检察院在指控龙某亮的起诉书写道:6月8日晚上11点多钟,儿媳小宇与朋友聚会完回家。龙某亮提前将柴刀放到裤包里,等小宇回家路过龙某亮卧室门口时,拿出柴刀对小宇进行砍杀,导致小宇身负刀伤几十处,双腿双手臂被砍掉。当检察官问为何要挖小宇双眼时,龙某亮称,小宇两眼看着他,他说害怕小宇找他,于是挖去了她的双眼。就这样,一条鲜活的生命惨死在柴刀之下。作案之后,龙某亮没有潜逃,自己报案后留守在现场,一直等到赶来的警察将他带走。二、龙某亮应当受到什么样的处罚?龙某亮残害儿媳的行为应当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我们根据媒体报道的信息来分析一下。1、是故意杀人罪还是故意伤害罪?死者鉴定报告显示:死者死亡原因系锐器多次砍击四肢致双肘部及双膝部离断并发创伤性失血休克死亡。这个死者鉴定报告似乎给了龙某亮辩护律师“灵感”,在法庭上为龙某亮辩护称,其构成的是故意伤害罪,不是检察院指控的故意杀人罪。大致意思是,龙某亮想把儿媳砍残,没想把儿媳砍死,结果因失血过多死亡。“四哥有说法”认为这个观点是难以成立的,龙某亮作为一个成年人,对砍掉儿媳四肢挖掉双眼极大可能会导致其死亡的后果是明知的。龙某亮本身追求的就是儿媳死亡,而仅是让儿媳残疾。2、投案自首能否从轻处罚?龙某亮的辩护律师称,龙某亮在作案后及时报警,并留守在现场等待警方到达,属于自首,应当从轻处罚。在一般的刑事案件中,自首会换来从轻处罚,但在这种恶性案件中,法院可能会认为其恶之深不足以从轻处罚。我国刑法规定,自首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法律规定的是“可以”,并不是“应当”,其意就包含防止罪恶深重的人利用自首规定来捡命。如果此处规定的是“应当”,那就会出现杀人后都会去自首,都不能判决死刑的情形,到时法律就显得尴尬了。3、凶手有精神病?只要杀人,凶手就想拿“精神病”诊断来当免死牌,这似乎成了惯例。龙某亮也申请了精神鉴定,最后的结论是没有精神疾病,应该怎么惩罚就怎么惩罚。综上,“四哥有法说”认为,龙某亮构成的是故意杀人罪,其作案手段之残忍,自首也不能从轻处罚,应当判决死刑并立即执行。大家认为对吗?三、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1、死亡赔偿金,不是死者的遗产,而是对死者家庭的补偿。也就是说与死者同居共财、受死者扶养的人都有权分得死亡赔偿金。针对此案来讲,龙某亮夫妇、小宇及小宇的两个孩子有权分得死亡赔偿金。法律对如何分配死亡赔偿金并没有很明细的标准,法院一般会按死者近亲属对死者的依赖程度进行分配。2、用钱控制丧偶儿媳,并不是一种明智的选择。儿子意外身亡获得巨额赔偿,公婆把控死亡赔偿金意图控制儿媳不改嫁养孙子。这种现象时常发生,“四哥有法说”认为公婆的这种做法十分的自私,也十分的不明智。像小宇这样年纪轻轻,为了让她养孩子逼其守寡终生,她将要承受的痛苦,公婆是否体会得到?即便用钱威逼小宇就范,小宇天天不开心,如何能养出阳光上进的孩子呢?公婆毕竟有年老不能主事的那天,孙子最终还不是由儿媳进行经管吗?所以,公婆用钱控制儿媳不改嫁守家养孩子的做法并不明智。死亡赔偿金应当按人头分到每个人手中,各自经营属于自己的一份,各自选择自己今后的生活。即便儿媳改嫁,也不会放弃对孩子的抚养。因为每个孩子都分有抚养费,抚养对谁来讲都不会是太大的负责。儿媳今后过得幸福了,也会养好孩子,对吧!3、此案的死亡赔偿金如何解决呢?孩子的祖母和外祖父母对两个孩子都有监护权,至于由谁来直接抚养,可以协商解决。小宇应得的那一份死亡赔偿金,应该由小宇的两个孩子、小宇的亲生父母来继承。写在最后:家里的年轻人意外身亡,本就给这个家庭带来了沉痛的打击。如今又因为死亡赔偿金问题再酿惨案,最后可能导致这个家庭失去三条人命。意外难以避免,人祸总可以防范的。在此,我们也劝龙某亮的亲属们,妥善安置好两个孩子,分配好死亡赔偿金,防止再次发生矛盾!

男子为什么出租屋内杀害妻子?

2018年3月25日上午8时许,榆阳区金刚寺村一出租屋内发生一起命案,致一人当场死亡。接到报案后,榆阳公安分局上郡路派出所、刑警大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将犯罪嫌疑人牛某某当场控制。经初步调查,犯罪嫌疑人牛某某(男,44岁,佳县乌镇人)与妻子高某某(女,44岁)因夫妻感情不和,发生争吵后,将妻子当场杀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夫妻本来是最亲的亲人,床头打架床尾和,有什么事情不能好好说呢,为何要痛下杀手,等待警方的调查取证。

又见杀妻命案!出租屋内男子为何挥刀砍向自己妻子

现在的年轻人都很向往着爱情,想尝试一下爱情的酸甜苦辣,还有就是网络上也经常发布一些关于爱情的故事以及美好,当然也有悲伤。导致现在的年轻人盲目的追求爱情,为爱情不顾一切,到之后还是受到了伤害。很多人尝到爱情得甜头之后就迫不及待的结婚,但是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一点都不假,当我们结婚之后我们就需要承担更多的压力,夫妻之间的感情就不一定能够维持以往那样子。有一男子因为夫妻矛盾导致拿刀将自己的结发妻子给杀害了,自己也或许是内疚自己服毒自杀了。所以爱情并不是我们想的那么美好,也是有着很多矛盾以及压力的。正常来说结婚之后应该是更加的和睦以及温馨,但是现实是残酷的,在我们谈恋爱的时候,我们或许没有在意以后的生活,认为结婚之后会更加的美好,但是我们不知道结婚并不是结束,我们还是要继续生活,结婚之后我们就是一个人了,而是一个家庭,因此我们的压力就更加巨大,我们必须要为生活奔波,为了维持自己家庭和自己老人以及亲家的赡养义务,所以我们的压力在结婚之后不减反增,或许能与妻子一起努力来改变生活,但是在中途自然少不了矛盾的产生,因为生活的一些琐事而担忧,那么就更加容易吵架和斗嘴,甚至会打架,做出一些伤害另一半的事情,所以说爱情是美好的,但是婚姻就不一定是美好的。男子最终拿刀砍向自己的妻子,我们虽然不法知晓确切的原因,但是我们大概也是知道是因为家庭矛盾或者男女双方的私事导致男子过于愤怒,从而对自己的妻子毒手。很多人都向往着爱情,但是爱情也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美好,也是有着很多矛盾以及压力的,所以对于我们自己未来如何来面对爱情和情感都是要三思而后行,这样对他人对自己都是有好处的。

精神病砍人法律怎么处置

精神病人杀人的处罚要根据杀人时的精神状态来量刑的。在发病状态下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杀人也要判刑,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当然,在精神正常时杀人也应当负刑事责任。【法律分析】精神病患者杀人后是否承担刑事责任,需要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才能确定。对精神病人的鉴定结果,通常有三种情况: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部分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完全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签名。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论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由鉴定人签名,医院加盖公章。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精神病人杀人不负刑责,必须满足三个条件,第一必须是精神病人犯罪,第二必须是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实施犯罪,第三是必须经法定程序鉴定。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在刑法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都要负刑事责任,只有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才不承担刑事责任。间歇性精神病人在未发病时犯罪也要负刑事责任。相对来说,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民事赔偿,由其监护人承担。如精神病人有财产的,先拿这部分财产来赔偿,不足部分再由监护人补充赔偿。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精神病拿刀砍人怎么处理

病情分析:精神病人拿刀伤人处理方式有主动避让或者采用有效的方法予以制止。精神病人在发病时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举止,对他人会造成难以预估的伤害,刑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强制医疗。


精神病持刀砍人怎么处理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精神病人为限制或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精神病人的犯罪行为,如故意伤害。不追究其刑事责任。精神病人拿刀砍人民事赔偿争议的诉讼流程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3、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4、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5、宣判。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综上所述,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实施的一些行为是不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但是,有精神病也不能成为犯罪嫌疑人逃避法律制裁的正当理由,实施犯罪的时候是否能够控制自己的行为,这一点应经过法定鉴定程序确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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