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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女疑似被弃

来源:运动鞋批发网时间:2024-05-24 14:17:16编辑:运动君

吉林12岁女孩散步至桥上神秘失踪,是不是被人贩子拐跑了?

截止2021年4月17日,失踪的吉林小女孩还没找到,至于是不是被人贩子拐跑,目前还不能确定。1、案件经过:2021年4月10日,吉林小女孩晚饭后散步至雾凇大桥,此后再未拍到她从桥上返回的身影。根据小女孩母亲介绍,这名小女儿是晚上7点吃过饭之后出去玩耍,然后走到大桥上,监控视频显示走到路中间时,孩子一下就不见了踪影,也没有看到孩子下桥的监控视频,截止到今天,孩子已经失踪了7天。当地救援队出动多架无人机,以及广泛人力搜寻,但是依然没有结果,目前仍在进一步搜寻中。失踪孩子母亲称小女孩平时性格开朗,失踪当晚也没有和家里人发生过争吵和哭闹。2、神秘失踪原因:根据监控显示孩子走到大桥中间,之后一下突然不见了踪影,监控也没有看到小女孩走下桥的视频,说明小女孩就是在桥上失踪的。一个12岁的大活人,平白消失肯定有原因,我认为小女孩可能是在桥上被人贩子拐跑,她一定是乘坐了什么车辆离开了大桥。另外还有一个值得推敲的地方,就是为何小女孩一个人走向大桥呢?我认为人贩子之前肯定和小女孩有联系,或者说这个人贩子就是小女孩的熟人。可能是事前约定好,在大桥上见面之后,人贩子就把小女孩拽到车上,离开大桥,消失在监控之中。当然这只是我的推测,至于真正的案情,警方还在调查之中。3、事件的警示:吉林小女孩的失踪,想必他的父母非常的痛心。这个事件也给我们广大群众有了非常强的警示。就是一定要加大对儿童保护力度,其实对女孩的保护力度。虽然目前我们处于太平盛世,社会环境非常的平安,但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坏人还是一直有的,对孩子的保护不能掉以轻心。由于孩子们没有社会经验,很多时候经常会被社会人员诱导蛊惑,作为家长一定要注意孩子的一举一动。随时保持孩子在视线范围之内,尤其是夜间出行一定要陪同。同时,不要随意在微信朋友圈等平台发布自己的行程以及孩子的照片和信息。一定要自己亲自接送孩子上下学。在日常生活之中,一定要告诉自己孩子安全知识,做好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可以给孩子配备一些通讯、报警设备,比如比较流行的电话手表等。

吉林市12岁女孩散步至桥上失踪,最新进展怎么样了?

现如今社会,孩子失踪的案例数不胜数,主要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害人之心不可起,防人之心不可无。当然自己也要反省自身的有没有问题。吉林市12岁小女孩散步至桥上失踪。4月10日,一位吉林12岁小女孩在晚饭后散步至雾凇大桥,从此就没有找到踪迹。失踪女孩母亲的朋友牛女士表示,女儿性格开朗,失踪后,家人打电话到警察局,派出所受理后联系蓝天救援队展开搜寻,到现在搜寻工作仍在进行中。今天已经是小女孩失踪的第5天了,下落还没找到,我都有些揪心了,她的父母亲朋好友会有多伤心?就因为像平常一样散步,谁能想到会平白无故的失踪。吉林女孩的失踪,4月13日,当地的飞手联盟派出了20多架无人机参加搜索,至今没有找到其踪迹。而我们在生活里,也有很多在公众场合里丢失孩子的事件。特别在大型超市里比较多,逛超市的时候偶尔会听到喇叭里说“某某家长,你的小孩某某某在几楼前台那里,快来认领”“某某小孩,你的父母正在找你,你现在在哪里,你爸爸妈妈在某某的前台等你,听到广播快点去找寻父母,或者告诉商场工作人员你的位置待在原地不动,等你父母来找你”等情况,所以说在人多拥挤的地方里,一定要看好身边的孩子,不然后果不堪设想。就在昨天晚上6点我住的小区微信群里,有一位女士发出小孩子的照片,希望大家帮忙找一下她的孩子。小孩在中午吃完饭出去后说要去外面玩,到晚饭时间都没有回来,到处都找不到她,很着急还发了悬赏红包请求帮忙找。后面在晚上9点左右找到了小孩,原来小孩在她朋友家里玩,玩到忘记了时间。小孩回家后应该也会被痛骂一顿,毕竟为了她担心受怕了那么久。起因是小孩子的不懂事,造成的局面,也幸好不是被坏人给抓走,不然事态会更严重。在发生孩子丢失失踪的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做?一、在孩子经常玩的地方寻找,还有给小孩相熟的朋友或亲戚家里打电话询问,查找了一遍实在找不到了,马上去报警,警察会用他们专业的办法帮忙寻找孩子,调取监控等措施更高效的寻找孩子。二、发动亲戚朋友寻找,亲戚朋友知道孩子的特征更容易寻找孩子。三、保持好的心态,缓解好情绪。孩子丢了,心里肯定很难受,但是要心态要摆好,不然没找到孩子自己先垮了就麻烦了。四、给广播电台打电话求助,希望能让孩子知道他的父母在找他。当然作为父母,平时要给孩子灌输安全防范意识;作为孩子要懂得父母的爱,自己去哪里玩要告诉父母,不要让父母担心。希望吉林市走丢的那位女孩能早一点被找到,一家人团聚!

如何评价“12岁女童产子弃草丛,疑曾遭性侵”?

“8月11日晚,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市民在南溪长江大桥附近的草丛中发现一名刚出生的女婴,经多个渠道证实,弃婴出生时仅8个月孕龄。经警方调查,系南溪区某镇一12岁女童所生。此事因孩子生母为未成年女童曾引起外界广泛关注。8月23日,警方有关人士表示,此案已经调查结案,但具体情况需要等待有关部门公布。”这是宜宾新闻网的官微发布的一则消息。首先说明一点,《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所以,这个12岁的女童一定是遭到了性侵,没有任何疑问。“据村民介绍,阳阳(化名)有一个哥哥,随父母在外打工,阳阳则留在家里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作为一个关注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者,每每看到这样的新闻,都特别痛心,这个社会到底是怎么了? 谁该为这个孩子负责?谁又该为那一大批尚未出事的留守儿童负责?一、是父母的责任吗?父母美其名曰为了更好的生活,外出打工挣钱,结果究竟是让生活变得更好还是更糟糕了呢?我只频频看到留守儿童出现各种心理问题或者其他意外的新闻。这里都不上升到家庭教育了(留守儿童的父母大部分受教育程度都不是太高),孩子就连起码的安全感都没有,更别说生活常识了。孩子没有办法很好的辨别性侵,被侵犯之后肯定还伴随着被威胁,即使隐隐感觉到不对,他们害怕,不敢伸张。因此才有“她个头高,平时穿衣服宽松,虽然最近胖了,但如果她不说,确实不容易联想到怀孕”。于是遭到性侵之后,孩子可以倾诉的最佳对象缺席了。二、是直接抚养人(比如爷爷奶奶)的责任吗?老俩口年纪大了,本该颐养天年了,他们连自己的生活都照顾不过来,还要照顾孩子的孩子,本身就带有一定的情绪(排除特别明事理甘愿自我牺牲的老人),能保证孩子的安全就已经是帮了天大的忙了。再者,在乡镇上这种小地方,发现12岁的孩子怀孕之后,大部分的人反应肯定是丢人,更不用说思想比较传统的老一辈人了,他们不愿意伸张,更不用说去报警维护自己的利益了。因此他们选择把孩子生下来,然后丢弃在草丛中。三、是学校的责任吗?性教育的缺失,不是具体哪一所学校才存在,是普遍存在,这点无需多说。四、是社区的责任吗?针对留守儿童,总是要等到出事之后才会引发社会各界的关注,为什么没有提前做好预防工作。我只希望每个社区都能建立专门的留守儿童服务点,定期为他们开展安全教育、生活常识教育以及心理健康教育。大多数留守儿童都是敏感的,他们缺乏家庭的支持系统,那么社会或许可以做一些角色的替代,尽可能保证他们在相对安全、健康的环境下长大。最后,我想谈一谈这件事的危机干预。事发至此,据称,案件中的爷爷奶奶已经拒不回应了,所以,合适的做法是:1、任何人(包括父母、哥哥)都要停止对老人的询问甚至埋怨,并且做好安抚工作,避免继发性事件发生(老人羞愧自责自杀的情况不是没有出现过)。2、媒体停止对当事人及家人以及周边人的访问。3、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用沙盘、绘画等表达性艺术治疗的方式而不是生挖硬套。伤口不需要被一次次揭开,它只需要时间和爱来愈合。4、对当事人所在学校的学生进行安抚,不要制造恐慌,间隔一段时间,进行安全教育以及性教育。您的心事,我来倾听。您的烦恼,找我咨询。微信公众号【心理咨询师方文波】

离谱!这对父母竟把12岁女儿丢在高速路上,他们这么做有什么安全隐患?

把女孩丢在高速公路上容易遇到交通事故,那时女孩可能受或者死亡,风险极高。父母驾车载女儿外出,却在途中发生争执,因此把女儿丢在了高速公路上,父母驾车离去。这么做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因为高速公路上有大量来往的车辆,而且车速特别快,一个12岁的女孩独自在高速上行走,很容易遭遇意外,遇到交通事故,有可能因交通事故受伤或者死亡,那时父母后悔都来不及。高速公路上的12岁女孩比较幸运,独自在高速公路上行走了数公里在天黑以后找到了服务区,进入服务区后向工作人员求助工作人员帮其报警。高速民警接到报警后快速联系上了女孩的父母,并与他们约定在一个收费站碰到。高速交警把这个女孩儿送到了父母手中。虽然这次没有发生意外,女孩平安与父母相聚,但这么做的安全隐患是不能忽视的。一个12岁的女孩独自在高速公路上行走,除了要面临随时可能发生的交通事故以外,还有可能被不法分子盯上,把女孩强制拖到车上带走,女孩的身体和内心都会受到不可弥补的伤害,那时父母会因此后悔终身,而且女孩受到的伤害是不可弥补的,会影响女孩的一生,所以父母这么做存在巨大的问题,必须要深深的反思。高速交警把这个12岁女孩送到他们父母手中的时候,对他的父母也进行了批评教育,让他们知道作为父母不应该做这么不负责的事情。父母虽然应该教育孩子,对孩子有教育权和监护权,但父母教育孩子的方式一定要正确,不能拿孩子的生命与安全开玩笑。其他家长也要在这件事中吸取教训,教育孩子要选对方法,不能过于极端,更不能做出不负责任的事情。

十岁孩子父母双亡,父母留下了一笔不小的遗产

如果孩子的父母双亡后,孩子的亲人无意收养孩子,那么孩子可算孤儿,但他并非一无所有,他还有父母留下的不小遗产作为他日后生活的资本,所以他无偿由社会福利机构接管是不适合的。因此,他所在当地的民政管理部门(例如:街道办、村委等),是可以行使他们的职能范围,将属于孩子父母留下的遗产以孩子的名义存入银行,并以孩子的每月的生活费为基准,每月定时由银行将所需的金额划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帐户作为孩子的生活费,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那么孩子就可以由他们托管到社会福利机构,直至他成年。那时民政管理部门再归还孩子的存折,由他自己规划他自己的人生。


女主小时候被拐卖,然后变成杀手,后面被找回来,家里面有一个养女,女主很喜欢她的奶奶,而且女主的父亲

女主小时候被拐卖,成了杀手,男主是军人。男女主都是冷冷的性格,但是一遇到对方都会温暖了对方,他们非常恩爱,患难与共,这是一本很宠的文,要是女主的奶奶活着会更好,而且好心疼艾伦,虽然开始时他的人设是坏的,但是无论他是好是坏,他对青澜都是最好的,只要青澜能安好,幸福,让他付出生命都可以的,看着艾伦真的好心疼他,果然男二是大家的……女主性格很好【摘要】
女主小时候被拐卖,然后变成杀手,后面被找回来,家里面有一个养女,女主很喜欢她的奶奶,而且女主的父亲在军中工作,【提问】
女主小时候被拐卖,成了杀手,男主是军人。男女主都是冷冷的性格,但是一遇到对方都会温暖了对方,他们非常恩爱,患难与共,这是一本很宠的文,要是女主的奶奶活着会更好,而且好心疼艾伦,虽然开始时他的人设是坏的,但是无论他是好是坏,他对青澜都是最好的,只要青澜能安好,幸福,让他付出生命都可以的,看着艾伦真的好心疼他,果然男二是大家的……女主性格很好【回答】
《受宠吧!神秘娇妻》【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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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谢谢【提问】
没了【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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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空的话还麻烦帮忙点下赞【回答】


抛弃多大的孩子算遗弃罪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遗弃,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所谓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是指家庭成员中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人:
(1)因年老、伤残、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
(2)虽有生活来源,但因病、老、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
(3)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除了对于具有这类情况的家庭成员外,不发生遗弃的问题。
一、遗弃罪与虐待罪的界限
1、客体要件不同。遗弃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之间相互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虐待罪侵犯的客体则是复杂客体,既侵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家庭生活中享有合法权益,也侵犯了被害人的身体健康。
2、虐待罪的客观方面,则表现为经常或连续折磨、摧残家庭成员身心健康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不同。遗弃罪的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扶养义务而且具有履行义务能力的人;而虐待罪的主体,必须是在一个家庭内部共同生活的成员。
4、犯罪主观方面不同。两罪在主观方面虽均是故意,但其故意的内容不同。而虐待罪的故意是行为人有意识地对被害人进行肉体摧残和精神折磨。
5、犯罪侵犯的对象不同。遗弃罪的犯罪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
二、遗弃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
1、犯罪主观方面不同。从主观故意上讲,遗弃罪是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人企图通过遗弃达到逃避或向他人转嫁由自己承担的扶养义务的目的;故意杀人罪的主观故意则是剥夺他人的生命。因此,如果行为人企图通过遗弃达到向他人转嫁本由自己承担的扶养义务的目的,则其行为构成遗弃罪;如果行为人企图以不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方式达到杀害婴儿或神智不清、行动不便的老人的目的,则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2、客观要件不同。遗弃罪在客观方面一般是将被害人遗弃于能够获得救助的场所,如他人家门口、车站、码头、街口等。故意杀人罪在客观方面则是将婴儿或行动困难的老人放置于不能获得救助的地方,例如,将婴儿遗弃在深山沟内;将神志不清、行动困难的老人遗弃在野兽出没、人迹罕至的荒野,等等。


算遗弃儿童罪吗

遗弃儿童罪并不是以遗弃时间长短进行定罪,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犯遗弃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长沙一女童失联2天后遗体被发现,遇害前她到底经历了什么?

这名女童在遇害之前到底经历了什么,现在警方还在调查当中,不过根据当地的村民提供的信息来看,在女孩遇害的当天,村民看到她和一个陌生的男子在一起,有村民看到这个女孩和一个陌生男子一起坐在马路上,不过当时这些村民也并没有在意,但没有想到最后女孩竟然遇害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小女孩的恋爱和这个陌生男子很有可能是有联系的,不过一切还要等到警方的调查结果出来以后,我们才能知晓,所以现在也不能妄下结论。在2021年的10月30日,这个小女孩就彻底的和家人失联,不过在这之后,小女孩的遗体便在树林当中被找到。毫无疑问,这是一场悲剧,只有8岁的小女孩竟然惨死在附近的树林当中,这绝对不是一个意外,所以警方在接到报警信息之后,也是随即展开了详细的调查。根据女孩父亲透露的内容来看,在事发当天,小女孩的大姐以及小女孩的妹妹都是在家,由于那一天是礼拜天,所以遇害的这个小女孩便从家里面出来玩,平时女孩经常一个人出来玩,所以父亲和母亲也并没有在意,不过一直到当天下午家里人都没有找到她,这才开始感觉不对劲,最终在小树林里面找到了孩子的遗体。这件事情其实也是给了我们很多人一些警醒吧,比方说必须要从小给孩子灌输一些安全理念,特别是在农村,尽量不要让这种小女孩一个人出去玩耍,即便要外出玩耍也必须得有个伴,这样至少相互之间还有个照应。其次就是一定要告诉自己的孩子不要和陌生人说话,陌生人给的东西更不能拿,实际上对于这些小女孩来说,这种安全理念的灌输是非常重要的。

湖南12岁女孩失踪9天遭5人侵犯,女孩是如何失踪的?

女孩是留守儿童,长期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女孩和朋友来到当地的一家KTV,原本以为自己可以在这里赚点零花钱,没想到被这家KTV的工作人员强迫陪客,女孩就这样失踪了九天。女孩失踪的第三天年迈的爷爷奶奶才发现,联系到了女孩的父母,在警察的帮助下才找到女孩,但是女孩已经遭到了迫害,九天内被5名男子侵害。反观这个案,真的有很多疑问。女孩未成年在没有大人的陪伴下是怎样进入这样的娱乐场所的,这里工作人员胁迫女孩陪酒,难道不知道这是违法的?还有侵害她的那五个人,难道看不出来女孩未成年?难道不知道这种行为是违法的?这个案子里面最轻的罪行就是使用童工和让未成年进入娱乐场所。《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更可况他们是胁迫未成年卖淫。而且他们绝对是有组织有预谋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还有那5个侵犯少女的人,少女未满14周岁,全部按照强奸幼女罪判刑。留守儿童受到侵害的几率更大,孩子长期在爷爷奶奶身边,没有人教导她们,社会上不良的风气也侵害这些女孩。学校和教育机构也应当开设相关的课程,告诉这些女孩子怎么保护自己。父母在赚钱养家之余,也要多多关心孩子,教会她们怎么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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