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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坠楼砸中路人

来源:运动鞋批发网时间:2024-05-24 21:58:27编辑:运动君

坠楼砸中路人致其死亡怎么担责

1、如果坠楼者死亡的,不用承担责任。
2、如果坠楼者未死亡的,将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应予追究刑事责任,并且需要赔偿医疗费、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
3、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一、高空坠物砸中路人应如何赔偿
1、认定。
(1)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人身损害,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应责令其承担民事责任。
(2)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是指人工建造的附着于土地的永久性或临时性的设施,如房屋、桥梁、码头、堤坝、隧道、涵洞、埋设的管道、路标、电线杆、广告牌、脚手架、缆车、索道、护路林木,等等。
(3)倒塌、脱落、坠落是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毁坏的常见危险。除此之外,凡是上述设施本身损坏而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均应根据规定责令其承担民事责任。
(4)所有人或管理人能够证明建筑或者其他设施的塌落花流水是设计或施工的原因造成的,其承担民事责任后有权向设计人或施工人追偿。
2、赔偿
(1)侵害人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2)侵害人致人残疾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赔偿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自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以及残疾者致残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
(3)与所有人或管理人协商,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


坠楼砸中路人致其死亡怎么担责

坠楼砸中路人致其死亡责任为如果坠楼者已死,则要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如果坠楼者未死,则不应承担刑事责任,但是需要对路人的死亡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等,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跳楼砸死别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跳楼自己没死却砸死过路行人,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应视具体情况而定:1、跳楼自己没死却砸死过路行人,如果跳楼者是意外坠楼,此事件则应认定为意外事件,而不应当承担任何刑事责任。2、如果行为人是有意跳楼,其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砸到路过该处的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造成路人无辜被砸死的话应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构成过失杀人罪的要件有:1、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因过失致使他人死亡的行为;2、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3、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其行为的结果抱有过失的心理状态。综上所述,行为人跳楼把路人砸死,如果存在主动跳楼砸到路人,就属于过失杀人罪;如果跳楼者属于意外坠楼,则不用承担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人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坠楼砸死路人谁来承担责任

法律主观:坠楼砸中路人致其死亡应这样担责: 1、如果坠楼者死亡的,不用承担责任。 2、如果坠楼者未死亡的,将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应予追究刑事责任,并且需要赔偿医疗费、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男子跳楼砸中路人,两人当场死亡!谁该为无辜路人负责?

  这种情况一般是由男子的家人为无辜的路人负责,如果跳楼者没有家人,那么受害者就只能自认倒霉。本来成年人自己做的事情自己负责,奈何男子已死亡,受害者家属肯定会追究责任,这种情况家属只能适当赔偿,高额赔偿是不可能了。虽然对受害者来说确实不公平,但实在没有其他办法了。  这件事的具体情况。  跳楼者,张某今年55岁,因为发生了感情纠纷,在案发当天晚上8点从某小区楼上跳了下去。恰好砸中了路过受害者周某,经过医护人员确认,两人当场死亡。据悉张某与周某都是同村人,事发后,村干部已经去受害者家属家中慰问,由于司法鉴定结果还没有出来,村干部也只能先进行安抚,等具体情况了解后才能进行下一步工作。  8月15日下午,张某的女儿和女士来到受害者家属家中道歉,由于赔偿金额没有达成一致,双方仍然在协商中。周某的女儿高丽红表示,自己愿意接受道歉,现在只希望尽快把事情处理完。  据悉,高丽红家中有两个孩子,父亲很早之前就去世了,这些年靠着母亲周某帮助,才熬过了艰难的日子。平日里母亲吃完饭就会去外面散步,案发前大家和和气气吃完了饭。没想到短短几个小时,自己就和母亲阴阳两隔。刚得知自己母亲被砸死时,还以为有人跟自己开玩笑,当看到母亲躺在地上的那一刻才彻底崩溃。  对于这件事我有何看法?  人生在世确实有很多不如意,如果想要寻死,谁都拦不了,只希望寻死者能够理智一些,在跳楼之前能不能向下面喊一句:我要跳楼,避免砸伤无辜者。现在不仅破坏了另外一个家庭,同时也给自己的家人带来了麻烦,真是损人不利己。

小伙子坠楼撞死路人该由谁负责

坠楼砸中路人致其死亡应这样担责:1、如果坠楼者死亡的,不用承担责任。2、如果坠楼者未死亡的,将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应予追究刑事责任,并且需要赔偿医疗费、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坠楼砸中路人致其死亡怎么担责

法律分析:坠楼砸中路人致其死亡责任为如果坠楼者已死,则要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如果坠楼者未死,则不应承担刑事责任,但是需要对路人的死亡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等,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四川乐山男子坠楼砸中过路女子两人身亡,坠楼的原因是什么?

四川乐山一名男子坠楼,结果砸中路人两人纷纷身亡,坠楼的原因是这名男子在家中出现了感情纠纷,所以一时想不开选择坠楼来结束自己的生命,没有想到的是在这名男子选择坠楼的同时却让另一名无辜的生命也与自己一起走向死亡,遇难者的家属在与该男子的家属协商之后,对于赔偿问题也并没有得到妥善的解决,没有想到一个人的坠楼事件居然引起了两家人的民事纠纷,从这件事情上我们可以看出在出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高空坠物,特别是一些人在路过建筑物的时候会被高空坠物砸伤,有一些人被高空坠物砸伤之后可能伤势不会很严重,但是有一些人被砸伤之后,却是有致命的危害。在生活当中可能每个人都会遇到一些烦心的事情,但是当我们遇到这些烦心的事情之后,千万不要想不开去做出一些令自己后悔的事情,案件中的这名男子在与家人产生情感纠纷之后,做出了坠楼的这件事情,的确也是自己内心没有调节过来,可能当他在跳楼的一瞬间,有人帮他缓解一下心情,就可以避免这件令人伤心的事情,所以当我们在伤心难过的时候,一定要去找他人倾诉,千万不要将痛苦埋在心中,说出来才能够缓解自己内心的痛苦。许多想不开的人选择寻短见的方式去结束自己的生命,其实这样子做真的是一件非常不划算的事情,如果自己连死都敢做的话,那么还有什么困难是自己克服不了的呢,而且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一旦失去了就无法再次重来,如果自己遇到了一些困难,一定要及时的去寻找相关的机构帮助自己,一味的想不开,去寻短见真的是一件错误的事情。

四川男子坠楼砸中路人:两人均当场死亡,悲剧发生的原因有哪些?

四川男子坠楼砸中路人:两人均当场死亡,悲剧发生的原因有哪些?一、四川男子坠楼砸中路人是怎么回事?四川省当地发生了一起悲剧,有一名男子因为感情不顺,所以就产生了轻生的念头,这名男子从一个小区的单元楼上掉落了下来,当时刚好有一名女子从楼下经过,这名女子就被从楼上落下来的这名男子给砸中了,最后,两个人在医护人员赶到现场的时候都已经失去了生命迹象,这件事情也在当地引发了大家的热烈讨论,公安部门已经对这起事件进行了详细的通报。二、这起事件产生了怎样的后果?对于因为感情问题轻生坠楼的这名男子来说,他是想通过这样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结束痛苦,但是这是对生命极度不负责任的做法,并且,由于他不负责任的态度,导致另一名路人被砸死亡,这名路人又何其无辜,所以这起事件引发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有两个人在这起事件当中死亡,这对他们的家庭来说是无法承受的痛苦,对周围的居民也造成了非常负面的影响,因为每一个从这条路经过的居民们心里或多或少的都会出现一些不安的情绪,毕竟这起事件就发生在自己的身边,很难让人释怀,因此,这次事件不仅对死者本人以及他的家庭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也对周围的人民群众产生了很不好的影响。三、悲剧发生的原因有哪些? 当今社会,人们的生活压力非常的大,在生活当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经济问题,感情问题或者是家庭问题等等层出不穷,这些问题之所以出现,是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有自己的思想感情,但是这些问题并不是我们大家漠视生命的原因,很多悲剧的发生,往往是由于当事人一时想不开,冲动之下才做出了错误的事情,错误的决定,很多的当事人有幸生还下来,都会为自己错误的决定感到后悔,所以悲剧的发生,往往是一时冲动,这些矛盾和问题,通过沟通和谅解,都是可以解决的,因此,希望大家在生活当中一定要懂得和周围的人怎么去沟通,懂得包容和谅解他人,那么这些悲剧就能够被避免。

殃及无辜?网传一男子跳楼砸死路人,警方通报!这件事会被如何处理?

这件事情确实是真的,发生在四川乐山,跳楼的是一名男子,今年55周岁,被打死的路人是一名53周岁的女性。男子跳楼的原因是因为情感纠纷,在自己失去生命的同时也害了他人,让人无法对男子生出同情心。这件事情的后续处理并没有在网络上通报,但警方让市民遵守相关的秩序,不要信谣,不要传谣。受害者的亲属肯定会对男子的亲属进行索赔,但是肇事方已经死去了,不知道法院会进行如何的宣判。有一些人的心理是比较脆弱的,在遇到一些事情的时候,根本不会去想怎么处理或者解决掉,而是想要以死来让问题消失掉。比如说这件事情中的男子已经55周岁了,按理说经历的事情是比较多的,还因为情感问题而选择跳楼,甚至殃及了无辜。跳楼本来就是不对的,这是对于生命的一种不尊重,而把别人砸死更是很不对的,即使是无心之过。说一句不好听的话,如果真的不想活了,就可以选择默默的离开,不要去跳楼,不要去伤害别人。之前就有一女孩在闹市一跃而下,虽然没有砸死人,但却让路过的女孩特别的害怕,毕竟不是每一个人都是能够接受如此刺激的事情的。这可能就是另一种类型的高空抛物,别人抛的是物体,而这个人直接把自己抛了下来。有一些人是特别会为别人考虑的,在选择离开人世间的时候,还会以一种很安静的方法会留下纸条不让别人进行寻找,而有一些人可能就比较的自私,根本就不管别人,只想着自己。世界上解决问题的方法是比较多的,可以求助于自己的亲朋好友,也可以选择报警,而不是结束自己的生命,这是一种很懦弱的表现。

乐山男子坠楼砸中路人双双身亡,路人女儿发声,从中可以读出哪些信息?

路人是出门散步时被坠楼者砸伤的,坠楼者和路人都是一个村的。被砸中的这名路人还没有火化,因为坠楼者家属没有和路人的女儿谈好赔偿的事情。最初坠楼者家属并未道歉,记者报道后他们才来道歉,但是赔偿的事一直迟迟得不到解决。无辜路人被砸中死亡,她是出门散步。这名路人非常无辜,路人的女儿说,母亲每天都会去散步,每天都会从这里经过,根本没想到会有人跳楼。这是一场飞来横祸,路人的女儿本来要劝说母亲天热不要出去散步,结果路人坚持去散步,于是就发生了不幸。有网友说,这个女儿会相当后悔,如果当时她极力阻止母亲外出就好了,希望这个路人女儿能节哀。坠楼者是同村人,是因为情感问题跳楼。路人的女儿讲述,这名坠楼者和他们是同村的,他是因为情感纠纷跳楼的。这名坠楼者以前曾经当过村里的干部,坠楼者和被砸死的路人都是同村人,两个人没有任何仇怨,纯属意外。坠楼者有很多亲戚在这个村子,大家都知道这件事,但是事情发生后他们并没有立即去和路人的家属道歉。坠楼者家属后来才和路人女儿道歉。路人女儿对坠楼者家属的态度很生气,因为路人被无辜砸死,坠楼者的家属没有任何表态,路人女儿想要他们向自己道歉。坠楼家属后来才和路人女儿道歉,路人女儿也接受了他们的道歉,但是路人还迟迟没有火化,这是因为赔偿的事情没有谈好。赔偿的事情迟迟没有谈妥。无辜路人被坠楼者砸死,路人家属可以向坠楼者家属寻求赔偿。但是双方就赔偿的事情没有谈妥,可以说双方是不欢而散,至于这件事情能不能谈妥,还要看以后双方的协商。其实作为坠楼者家属,应该站在路人家属这边考虑,如果没有坠楼者,路人就不会被砸死,所以坠楼者是有责任的,坠楼者家属应该给予路人家属赔偿。无辜路人被砸死,路人家属心情万般悲痛,坠楼者家属因为坠楼者已死亡,心情也很悲痛,双方都应该互相体谅,好好商量,让死者入土为安。

四川成都一名57岁女子轻生坠亡,如果砸到路人,谁来担责?

如果跳楼的人砸到了路人,那么就应该有跳楼的人承担责任,如果跳楼的人已经死亡了,那么就应该由跳楼的人的家属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成都一名女子轻生坠亡,险些砸到路人。57岁的女子从写字楼顶上一跃而下,非常不幸这名女子死了。我们从现场的视频中可以看到,这名轻生的女子差点砸中一名路过的女孩,幸亏女孩及时躲过了,否则后果不堪想象。估计这名女孩心里肯定会留下阴影,因为她亲眼目睹了这不幸的一幕,很多人好奇,如果这名女孩被轻松的女子砸中了,有人给她负责吗?当然会有人给她负责,就是导致她受伤的人。由轻生者来担责。我们不知道这名轻生者生前经历了什么?我们只想说珍惜生命,好好活着。如果这名轻生者不幸砸到了路人,导致路人受伤或者死亡,就应该由轻生者负责。如果轻生者没死,就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轻生者已经死了,就会被免予刑事责任,但是民事赔偿少不了。如果路人不幸被砸伤或者死亡,这个路人和她的家属就可以向轻生者的家属进行索赔,因为是轻生者导致路人发生了不幸,所以要追究轻生者的责任。这件事带给大家的警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珍惜生命,这名轻生者57岁,这个年纪有退休金,儿女们已经长大了,正是该好好享受生活的时候,可是这名女子却选择了跳楼。有网友猜测,这名女子可能遭遇了情感危机,也可能是她患上了疾病,无论遇到了什么事情,都应该保持冷静,要保持乐观积极向上的态度,好好的生活,好好的面对一切。既然连死都不害怕,为什么还怕活下去呢?希望这名轻生者的不幸遭遇能提醒大家,珍惜当下,要勇敢,要坚强,无论到任何时候,都不要轻言放弃。

乐山一男子坠楼砸中女子两人均身亡,砸人者离世如何进行赔偿?

坠楼男子的家属应该对路人的家属进行赔偿,应该赔偿路人的丧葬,死亡赔偿金。砸人者已经离世了,应该从砸人者留下的遗产中进行赔偿。乐山路人被砸死,坠楼者家属要对路人家属进行赔偿。四川乐山一男子因情感纠纷坠楼,该男子死亡了,同时他还砸死了一名路过的女子,这名女子也死亡了。因为这名男子已经死亡了,所以他的刑事责任也就免了,但是这名男子的民事赔偿责任不能免。坠楼男子要对路人家属进行赔偿,因为路人死了以后会有丧葬费,还应该对路人家属进行抚慰赔偿。这都是坠楼男子应该承担的责任,男子已经去世了,这个责任只能由男子的家属进行承担,男子有女儿,所以得由男子的女儿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拿砸人者的遗产支付对路人的赔偿。虽然坠楼男子已经离世了,但是坠楼男子生前有个人财产,用男子的个人财产来支付对路人的赔偿。路人很无辜,只是从楼下走过,不想就被坠楼的男子给砸死了,这是突然发生的意外,给路人的家属带来了伤痛。既然这件事情已经发生了,就应该积极的想办法解决,路人已经死亡,坠楼者已经死亡,坠楼者家属就应该从坠楼者的遗产中拿出钱来作为对路人家属的赔偿。如果路人家属要求赔偿的钱特别多,已经超出了坠楼者的遗产,坠楼者家属是可以拒绝赔偿的。既然不幸已经发生了,双方就应该坐下来心平气和的谈这件事,中国人讲入土为安,应该让路人家属赶紧办后事,赶紧谈赔偿的事。路人很不幸,她已经失去了丈夫,本来帮女儿看孩子,没想到会遇到这样的事,只能说她的命运坎坷,希望能尽早让她入土为安。

乐山一男子因感情纠纷坠楼,不幸砸中路人双双身亡!轻生事件为何频发?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能够拥有一段甜蜜的爱情和心爱之人,相守一生,但是在感情的道路上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总是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坎坷和挫折,而且生活不仅仅只有爱情,如果把爱情当做生活的全部,那么生活就会过得一地鸡毛。那么现在我们来看这样一个问题,乐山一男子因感情纠纷坠楼,不幸砸中路人双双身亡!轻生事件为何频发?这主要与人们的爱情观念有关,还与人们的心态有关,有的人是典型的恋爱脑,感觉失去了对方,就像失去了全世界,根本不能独活,但实际上,只要我们放好自己的心,过一段时间就会觉得没什么大不了。一.恋爱脑对于爱情就十分的固执恋爱脑对于爱情就特别的执着,把对方当做了自己生命的全部,当两个人分开时就会接受不了当下的生活,每天都沉浸在伤心和绝望的边缘,一刻都放不下,每天郁郁寡欢,每天熬夜,甚至会引发抑郁。对待爱情,我们要保持理智,这样的心态只会让我们浪费自己的大好时光,不能和对方在一起,只能说有缘无份,以后还会有更好的人在等着自己,爱情是美好的,不代表分开之后就再也遇不到真爱。二.心太脆弱很多人在感情面前总是表现的特别脆弱,遇到困难和挫折就感觉特别害怕,太过脆弱,害怕面对难过,这样就会让自己觉得没有对方,自己根本不能生活,这样的想法是非常单一的。人生是非常美好的,无论是爱情还是其他方面的事情,我们都应该要抱有一颗积极向上的心,而不是每天郁郁寡欢,总是想一些没有必要的事。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你觉得很多人有轻生念头的原因是什么呢?

四川乐山一男子坠楼砸中路人双双身亡,究竟该如何赔偿受害人损失?

四川一名男子坠楼却砸中了路人,于是两个人双方死亡,那么这件事情该如何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呢?对于这个路人来说他是很无辜的,很有可能在这名男子坠楼的时候,他无意中路过却没想到被砸中,他的生命就在这一刻被夺走了,据说这名男子是因为情感问题所以才选择跳楼自杀的,没有想到跳楼的那一刻刚好砸中了一个中年妇女,于是两个人当场毙命,个人觉得坠楼家属应该要给被砸中的,家属一定的经济赔偿,因为它本身就是无辜的。其实这件事情发生之后坠楼的家属已经向被砸中的家属道歉了,但就是赔偿金额没有谈好,因为这名男子跳楼已经自杀了,所以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还是要给予一定经济赔偿的,因为这个路人本身就是无辜的,他很有可能就是刚好路过这个地方,但没有想到却被无辜砸中,其实很多人对于这件事情还是特别担心的,现在的人比较喜欢做出一些极端的事情,而他们往往会选择去跳楼,从高空跳下来,如果砸中别人的话,那么很有可能两个人就当场毙命了。有的网友却说当事人已经死了,却还要死者的家属进行一定的经济赔偿有点说不过去,因为人家也是受害者,但是那个被砸中路人的家属也很无辜,因为他的家人可能就是仅仅路过,却没想到发生这样的事情,原来这个被砸中的路人基本上每天都会在小区里面散步,刚好那天吃完饭之后连碗都没有洗就出去散步了,却没想到发生这样的事情,可能有些人觉得这就是命里逃不过一劫,不管怎么样,这个坠楼的家属都应该向被砸中的家属赔偿,自己想不开就罢了,偏偏又砸中了无辜的路人,他的这种行为扼杀了另外一个家庭的幸福。

四川乐山男子坠楼砸中过路女子两人身亡,女子家属是否能要求赔偿?

女子的家属当然是有权利向这名跳楼砸死路人的被害者亲属进行民事赔偿。因为是这名跳楼者导致砸中了过路的行人从而引起了这名路人的死亡。而这起事件发生以后更是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毕竟这是两条活生生的生命就这样陨落,而这名跳楼者和被砸路人都已身亡,但是这名跳楼者的亲属需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根据国内媒体报道,四川省乐山市有一人因情感纠纷坠楼造成行人死亡的案例。根据公安机关的通告,当晚20时许,55岁的张某因为一次情感冲突,从居民楼顶层坠落,撞到53岁的周某,经过医务工作者的检查,两名死者当场身亡。而高某今年29,居住在乐山市唯一一处多用途的综合批发市场旁,这家超市位于乐山最大的集贸市场,离高某的住处只有两公里远,所以周某每天都会来此散散步。虽然这名男子已经跳楼死亡,但是因为他的行为导致过路人被砸中身亡,所以这名坠楼男子的亲属有非常大的责任,并且要对这名过路人进行一定的经济赔偿,我国法律终究已经规定跳楼轻生是属于个人的民事行为,但是造成他人财产和生命受到损失的应当赔偿,而这起事件中这名坠楼男子就是因为感情纠纷选择跳楼,那么他除了面对死亡还要面对赔偿的经济责任。总的来说,四川省乐山市的这名男子因为感情纠纷所以选择跳楼,不幸的是还砸中了一名过路人而导致直接死亡,所以这一个跳楼事件一共导致两人死亡,对于这名跳楼男子而言确实给这名被砸身亡的女子家庭带来了很大伤害,所以女子家属要求赔偿也是情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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