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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医院输液身亡

来源:运动鞋批发网时间:2024-05-25 19:13:13编辑:运动君

女子输液意外死亡涉事医生为什么说是他倒霉?

怀宁县高河镇的操先生反映说,7月17号,他的母亲在当地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输液时意外死亡,这让操先生一家很难接受。母亲输液中意外死亡操昭文告诉记者,他的母亲孙凤玲今年48岁,平时身体一直不错。7月16号那天觉得自己的颈椎不舒服,于是去了怀宁县高河镇骑龙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诊,当时接诊医生给出的治疗方式是输液。操昭文说,母亲16号的时候输过一次液,当时没有发现任何异常,于是17号那天决定再去输一次。可等到一家人再给孙凤玲打电话时,却得知,人已经在怀宁县人民医院抢救了。操昭文告诉记者,怀宁县人民医院的医生告诉他,母亲孙凤玲被送到医院时,情况就已经很不好了:没有自主呼吸,心跳停止,瞳孔放大,浑身发紫,而且眼角、鼻角、口角都有流血症状。操昭文一家实在想不通,17号那天,孙凤玲到底在诊所里遭遇了什么。涉事医生拒绝回应操昭文说,从母亲17号出事到现在,高河镇骑龙社区卫生服务站没有人出面解释过此事,不仅如此,涉事医生还曾多次发短信给操昭文,称操昭文的母亲孙凤玲本来就有病,自己遇到这事很倒霉,真后悔给他母亲打点滴。操昭文希望公布事发监控、了解当时的用药情况,但是涉事医生除了给操昭文发了几条抱怨短信之后,就再也没有消息了,电话要么没人接,要么关机。记者为了了解情况,去到了高河镇骑龙社区卫生服务站,此时卫生服务站已是大门紧闭。在大门旁边的墙上,有“规范药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等牌子,显示这是一家由怀宁县卫生局认可的医疗机构。随后根据操昭文提供的号码,记者拨通了涉事医生张进的电话,接电话的人是张进的姐夫,对方称要通过卫生部门找张进。卫生部门已介入调查操昭文说,事发后他也报过警,但是警方告诉他这事应该联系卫生部门。7月20号下午,记者来到了高河镇派出所,一位值班民警告诉记者,7月17号那天他们的确接到了操先生报的警,但是此事属于医疗纠纷,应由卫生部门介入调查。随后,记者又来到了怀宁县卫计委,医政药政科副科长张乔生告诉记者,他们已经介入此事,相关工作人员正外出调查。此外,张科长告诉记者,涉事医生张进持有行医资格证,手续完善,是一名老乡医。至于为什么张进没有正面与操先生一家接触,张科长说,可能是怕死者家属过于激动,造成情绪失控。张乔生表示,通常遇到此类事件有三种解决方案,一是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好的话可以申请医疗鉴定,或者向法院提出诉讼。目前,医政药政科已经受理此事,但最终结果出来还需要一定的时间。重这样的事情解决起来很麻烦,时间长折腾人,能协商解决最好了。

老人牙疼去挂水意外身亡家属为何反被抓了?

老太牙疼去医院挂水意外身亡 ,家属在医院摆大花圈“医闹”被拘。扬州市高邮临泽的董老太今年71岁,5月17日老太太因为牙疼到当地的朱堆村卫生室挂水,却在输液过程中意外身亡。亲人莫名离世,心情可以理解,也完全可以通过正当手段维权,然而董老太的家人却采取了很不理智的做法,结果把自己送进“号子”了。监控画面显示,5月17号上午,朱老太的女婿朱某等亲属将两个大花圈摆放在卫生室所属的临泽卫生院的大门两边,有人跪抱着遗像,有人烧纸钱,还有人拉起了横幅。闹事期间,朱某等人还将卫生院的多个办公室门锁撬坏,万般无奈之下,医院选择报警。当天,民警迅速对现场情况进行了处置,并依法对朱某处以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考虑到朱某的实际情况,警方准许朱某在办完岳母的丧事后再接受处罚。高邮临泽派出所民警孙岗回应,“终止了他们的违法行为,并对当事家属进行了严重警告,向其宣传自己的诉求要通过合法途径进行解决。”来源:网易新闻

老太医院输液身亡,输液有哪些危害?

1月12日,一名67岁老人在华阴市人民医院输液时出现不适后不治身亡。无独有偶,2017年12月2日,一名9岁男孩也在该院输液时突然不适后身亡。输液时有何危害?下面几条或许你都不知道。打完吊瓶注意观察输液时,药液都是靠重力(地心引力)流入体内,所以点滴一般都是高高挂在点滴架上。若高度无法维持时(如有些小孩由家长抱着输液),常常会有“回血”现象,血液倒流至输液管内,会引起患者的恐慌。所以,在整个输液过程中,都要注意输液瓶的高度,即便是需要走动、上厕所,也一定要保证瓶子处于心脏以上的高度。移动过程中,尽量不要出现触碰针头、拉扯输液管等情况,否则都容易导致针头移位、刺破血管,因此局部皮下出血或水肿。在家打吊瓶很危险输液属于有创治疗,可能会出现一系列的输液反应,比如过敏等。万一出现状况,家属根本没有条件进行应急或抢救。有些药物有迟发性的过敏反应,如果不方便去大医院,可以到附近的社区医疗机构输液,最好不要在家擅自操作。空气栓塞空气栓塞是输液时空气未排尽,橡胶管连接不紧有漏缝或加压输液输血无人在旁看守时,可能发生的危险并发症。只要少量空气进入静脉时,患者就会感到胸部异常不适,随即发生呼吸困难、严重紫绀和缺氧,并可立即导致死亡。总结:输液的危害远远不止以上三点。

老太医院输液身亡输液会引起猝死吗?

感冒了最常见的治疗方法就是打针和吃药这两种,日常生活中很多感冒患者更偏爱输液来治疗感冒,因为打针的效果比吃药要快一些,近日一则老太输液死亡的新闻占领了头条,该老太是陕西华阴市人,该涉事医院还出现过一名九岁的男孩输液死亡的案例,输液为什么会让人死亡呢?是猝死吗?1、疑心源性猝死老太因感冒就诊输液,当时昏迷后,立刻被送入急诊室抢救了,原本老太就患有高血压疾病,还伴随脑出血的症状,院方积极抢救后,但还是没有挽回老太的生命,初步诊断为心源性猝死。该医院的就诊和抢救程序都没有什么问题,原本进行尸检,但是家属不同意尸检,现在家属和院方仍在协商之中。2、输液会猝死吗猝死的诱因有很多种,不排除输液也会让人猝死的,尤其的感冒输液,本身感冒就有引起心肌炎的可能性,进而导致猝死,也有这样的病例,而对于心血管疾病的患者来说,更容易出现心原性猝死。人过度的劳累也会诱发猝死的,猝死的病因很复杂,也很难预料。3、输液的注意事项输液前要适量的进食,以免药物刺激胃肠道,让你恶心呕吐。患者不要随意的调节输液速度,还应该注意身体有何异常,好及时的向医护人员反映,拔针以后要按压下针眼,不要揉搓,以免导致毛细血管破裂而出血。输液完了以后,要在医院等待半小时左右。


院方回应女主持人输液后猝死,具体是如何回应的?

今天是6月13日,根据最新消息,针对合肥一女主持人在医院输液以后猝死的新闻,当事方医院终于有了正式的回应,但是具体的回应其实比较笼统,目前还没有拿出实质性的证据,那么医院具体是如何回应这起事故以及受害者家属的呢?第一、针对家属提出的医院过度治疗的情况,医院表示当时家属很紧张,可能出现记忆混乱的情况 因为目前家属方针对这个女主持人的死亡原因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女主持人在遇难前身体的炎症根本就无法导致出现这么严重的问题,换句话说,就是如果不用药,在那个时间也不会出现遇难的情况。而最终结果显示,是患者被注射了过多的莫西沙星才导致的心脏猝死。所以说根据家属的回忆,莫西沙星才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但是根据医院的回应表示家属比较紧张,记忆错乱,可能出现记忆问题。这一点实在是让人难以信服。作为家属,而且时间过去不久,不可能会记忆错乱到出现这个地步,而且也确实是因为莫西沙星才出现的问题,家属怎么可能会在单一用药上出现记忆混乱呢?第二、针对家属提出的用药致死的问题,医院表示由医务部主导进行调查,目前还没有结果 关于家属提出的用药问题,其实家属自己都做出来了调查报告,但是医院现在还说在调查,并且是由医务部主导,并不是多方位进行监管,可以说医院事故方对这件事情并没有表示一个积极的态度,以及过去了这么久医院却还表示正在调查之中,所以说整体来看,医院目前并没有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并且也没有起到安抚家属的目的。第三、针对家属表示的医院方有私自收费,以及苏医生没有开具发票的情况,医院也表示正在核实 根据家属的微信记录以及截图,可以明显的看见,家属支付医疗费用的时候,价格是3500元,并且没有经过医院而是微信转账,并且后续苏医生做的检测也没有发票。这是很明显的事故错误,但是医院却说在核实,可以说这个速度是比较慢的。 希望这个事情早日有一个明确的结果。

安徽28岁女主持人住院5天后猝死,导致其真正死亡的原因是什么?

用药不当。安徽28岁女主持人住院5天后猝死,主要原因是用药不当,因为她因感冒发烧入院被判断为肺部感染,在作为一系列检查以后医生认定是肺炎,随后开具莫西沙星进行治疗,患者用药后出现了不良反应,但医生没有重视认为是正常的不良,反应在第2天患者出现了抽搐,呼吸急促,最终因抢救无效死亡。在患者死亡后,当地司法部门介入,并对患者尸体进行了尸检,给出的鉴定意见,是支原体肺炎使用莫西沙星发生了心律失常,心源性猝死,也就是说使用莫西沙星是导致这个女主持人死亡的主要原因。患者在治疗期间使用这种药物后出现了不良反应,家属曾经向医院反映,但医生没有重视认为这是正常的不良反应,在查询时确实发现这种药物在使用后可能会出现心脏骤停和心动过速,但出现不良反应,应该及时停药并进行抢救。在这个主持人死亡的事件中导致死亡的原因是用药不当,但医院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患者在治疗期间用药出现不良反应,医院没有重视,不但没有停药,还继续给患者使用这种药物,导致不良症状加重,最终让患者因用药不当出现了心源性猝死,失去了他宝贵的生命。在患者出现危险的时候,医生没有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对患者进行救治,出现的只是两个没有什么经验的实习护士,这也是让人深思的地方。司法鉴定结果出来以后,家属对医院也提出了质疑,认为医院的行为存在不当之处,而且要追究他们的相关责任,现在死者的家属希望当地医院尽快给予一个合理的答复,而且要求严惩这两名失职的医生。当地卫生部门已经介入展开调查,查明事实以后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也会给死者家属一个满意的答复,其他医院也应该注意这种情况避免类似的事件发生。

诊所输液死亡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可以及时报警,具体要看是医生误诊死亡了,还是输的液有问题导致的死亡。 如果因为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需要负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诊所输液死亡如何处理

可以及时报警,具体要看是医生误诊死亡了,还是输的液有问题导致的死亡。如果因为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需要负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男子镇卫生院输液回家后死亡,医生在期间是否存在违规操作?

男子镇卫生院输液回家后死亡,医生在期间是否存在违规操作?25岁小伙徐某因为胃不舒服在镇卫生院输液,没想到打完针回家不到半小时,徐某就死亡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徐某的家里人找到了卫生院的监控,一看才知道。当天徐某照常开了4瓶吊瓶,按照前两次的经验,应该是3小时左右输完,可是那天徐某却在1小时之内就挂完了水回家了。这事别怪医生和护士,因为对于输液病人,护士基本都会控制好合理的滴速的。但是滴速很多时候病人又可以自己偷偷改变,这就不能怪护士了本来一点小毛病,服点药就能改决问题,可是一些医生却要故弄玄虚,开几百块钱的无用药,或者开几百块钱的注射液,有的治愈,有的越治越坏,有的就是白治,只有正规的医院或者有真医的医生才能得到正确的治疗。这里面有几个问题,到家了半小时后死了,离开医院半小时、他们家离医院的距离是多少,走路,坐车?自己本来就是身体不健全的人,一家人都是身体有问题的人,大家要理性看问题,事情出来了,到底是哪里出问题了,当然护士有问题了必须惩罚,实际上,上腹痛是最复杂的疾病症状,心血管疾病,肺部疾病,肝胆疾病,肠胃疾病,胰腺疾病,泌尿系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这还是往大系统的说,具体到某个病那真的是不胜枚举!像这个S这么快的疾病要考虑是心血管疾病,所以上腹痛病人第一要排除的就是这类,心电图,心肌酶必查!不一定是胃病,有可能是急性心梗这也提示临床医生,不要什么就输液,为了迎合病人的心理,病人普遍认为输液好得快,有的甚至求医生开输液,但是对于医生来说该有的检查和威胁生命的鉴别诊断(心梗,夹层等)一定要排除。做必要的检查也是为了保护医生。本例中胃痛,应该先完善心电图,因为哪怕胃穿孔都不怕,有时间修补,但是心梗一旦漏诊,预后不佳。通常一分钟小于80滴约5.3毫升。60分钟小于318ml。原来假设正常的按1分钟60滴1小时他原来是720ml。如果算得对基本必死无疑。不过话说回来,输液器有的根本输不了这么快。此事属重大医疗事故,人命关天。不能接受调解,要走法律程序,用法律武器维权,这个卫生院,用没有任何资质的家属代替医护人员值班。在一个小时内输完三瓶500毫升的液侠。如此漠视生命!真是可恨!小老百姓的维权之路漫长,用舆论的力量来帮助这受苦受难的一家人。

25岁男子镇卫生院输液回家,半个小时后死亡,家属该如何为死者维权?

2021年的1月24号发生了一个事情,让我们感觉到非常的不能够理解,就是说在铜陵市的这一个地方,因为有一个男子他在一个当地的卫生所进行了一个相应的一个注射输液,却没有想到是回家不还不到30分钟,在这个时候就行了一个相应的一个死亡。而我们可以看到就是说这一个卫生院的相关监控上可以拿下来,就是说进行一个输液的这一个护士没有任何的一个相关的一个护理者资质条件,所以说在卫生站那个问题的时候我们应该进行了解。所以说根据问题我问题我们可以想象,就是说关于这一个医生院的他的这一个相关的一个处理问题没有进行一个良好的一个解决。所以我们可以了解到的就是说这样一个卫生院其实际上也是存在了一个相当问题,不然也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一个事情的了。而面临现在这样的一个整体的一个环境,可以了解到就是卫生室存在一个相应的一个问题得了,所以说也不会发生这样的一个事情。所以根据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了解到了一些相关的问题,就是你说这所造成的一个结果盾之上人也跟着去进行一个难以想象的,不然也就不会发生这么严重的一个事情的了。所以在这一个问题的一个过程之中,我们可以了解到了就是说这样的一个问题,那个主体的一个医院还是存在了一个相映的一个问题,不然也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一个事情得了。我们必须要拿起相映的一个法律武器来才能够对自己的一个权益进行一个相应的一个回顾,这也是我们大家都能够去了解和一个明白的一个事情的。所以说咱们的这样的一个问题的时候,我们不要进行一个任何的害怕,因为总体来说这都是属于我们自己的一个相关的一个问题得了。所以在现在的这样一个相应的一个解决的给个过程之中,我们还应该进行一个相应的了解。而我们就是说在日常的一个是这样的一个过程中,我们一定要去一个相关的医院进行一个相应的检查,因为只有这样的话,对于我们自己来说,它是一个非常负责任的一个做法。如果说我们简简单单只是一个卫生院的话,那么造成那个结果真的是让人感觉到非常的不能够去想象,同时也是让人感觉到非常的不能够去进行一个容忍的这样的一个问题的了。

23岁小伙发烧住院挂水后死亡,家属对此有何表示?

对于自己的儿子,因为一场感冒突然离王,其实对于他们的父母是非常不能接受的,而且至今为止的话。医院也只给了8万元的一个赔偿,但是8万元个人觉得太少了,毕竟那是一场生命,而且那个孩子在这么年轻的时候就离开了父母,对父母来说是何尝的打击。其实这件事一开始的源头的话,确实院方也有一定的责任,因为对于这个小伙子,他一开始的话是因为感冒发烧,然后就去医院里面输液。然后也听了医生的话要求住院啊之类的,但是在半夜的时候,病人突然很不舒服。在不舒服的时候,家属却在值班室里面,找不到一个值班医生,也让小伙子的情况越来越严重。毕竟这个小伙子他从一开始进来的时候就是高烧不断高,烧不断的话,最容易引起一些其他的一些并发症或者说后遗症。然后这个时候如果得不到及时的治疗的话,真的是很容易让人失去生命,所以的话家属闹得这么严重。确实也情有可原,而院方这边给出的酸中毒却明确的没有给家属一个明确解释回复。也导致了家属根本就不能接受的事情,毕竟在你医院里面住着的人,然后半夜情况不好了。找医生或者找护士的时候去直接忽视不理这个怎么能让家属接受呢?而且当初也是听了医生的意见才住了院啊,在住院期间就出现了这样的一个情况。在住院之前的话,医生也没有明确说过在住院期间可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所以对于家属来说。他们是最不能接受这种突然性的打击自己年轻的儿子,就这么突然性的因为一场感冒得不到救治就离开了。肯定是要找院方讨一个说法的,然而医院这边表示给家属赔偿8万元的人民币精神损失费。但是这一笔费用真的是太少了,对于年迈的他们来说,又能够用几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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