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超将获3百万国家赔偿
张志超为什么申请780万国家赔偿?
张志超申请780万国家赔偿是因为张志超被控奸杀女同学羁押近15年,经过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志超案”再审宣判,宣告张志超无罪。2005年1月10日清晨,山东省临沭县第二中学一名女生在校突然失踪。一个月后,该女生的遗体在学校一男生厕所被发现。经临沭县公安局侦查,认定该校时年不满16岁的高一学生张志超强奸杀人。2006年3月,张志超以强奸罪被判无期徒刑。2011年,沉默6年的张志超在与母亲马玉萍的一次会见中突然开口喊冤,称自己遭到刑讯逼供,请求母亲为其找律师申诉。代理律师们调查发现,侦查机关未曾就尸检和警方认定的作案现场中的表皮细胞、毛发、指纹等进行提取和鉴定,该案还存在关键证据缺失、作案时间地点存疑、有利证据被隐匿、口供矛盾等诸多疑点。例如,张志超供述的受害人衣服颜色与实际颜色不一样等。随后,马玉萍开始四处奔走,走上了为儿子申诉的漫漫之路。该案自2017年11月16日被最高法决定再审后,经过6次延期。2019年12月5日,该案在山东淄博中院开庭。庭审过程中,检方提出疑罪从无,但法院未当庭宣判。2020年1月1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志超案”再审宣判,宣告张志超无罪。2005年案发时,张志超不满16岁,至2020年1月13被释放,他被羁押了5449天。6月1日下午,北京市大禹律师事务所律师袁枫、陈曦为张志超向山东临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递交国家赔偿申请,请求申请国家赔偿总计788.9万。扩展资料律师说申请国家赔偿金额经过深思熟虑,没有“狮子大开口”:5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于下发通知,公布了自2020年5月18日起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金标准为每日346.75元。李逊介绍,按此标准,张志超羁押5449天,人身自由赔偿金为188.9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按照人生自由赔偿金的约3倍申请,即600万元。此前,有媒体报道,张志超案有可能成为国家赔偿法颁布以来最高金额案件。对此,李逊表示:“为什么有传闻张志超的赔偿金额可能是最高,因为张志超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时候仍然是一个未成年人,对未成年人造成的伤害,是金钱不能弥补的。”他介绍,对于张志超申请国家赔偿金额具体数量,律师团队和张志超本人及家属经过反复沟通,深思熟虑,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国家赔偿法的标准进行申请,并没有“狮子大开口”。参考资料来源:北晚新视觉-被羁押15年后改判无罪,张志超申请780万国家赔偿,律师这样说
山东“张志超案”,当事人已获得332万赔偿,同案人的结果如何?
同案人他们也都获得了相应的经济赔偿,并且数额也是非常多的,可以说这些金钱是普通人在这几年的时间内是赚不到的金额!从法律的角度以及国家的角度来说,这332万是比较合理的,并且也对当事人作出了一定的赔偿山东的张志超案件被重新翻出来,最终查明张志超案件中有一些疑点,警方查明在作案现场中的表皮,细胞毛发以及指纹与案件存在一定的问题,作案时间和证据也被隐藏口供存在很多的矛盾,因此张志超最终被判无罪释放,并且赔偿张志超332万元,而张志超本人也称希望能够追究当时的办案人的责任,对于这种滥用职权以及对于嫌疑人非常不负责任的表现,和在其位不能作出一定成绩的人进行惩罚,对于张志超这样的请求我认为是非常正常的。对于张志超这样的冤案,我们感觉是非常惋惜的,因为一个人的青春是没有办法用金钱来弥补的,张志超入狱的时候只有16岁,对于当时的16岁少年来说是正值青春,并且也是人生中最关键的时刻,当时16岁的张志超可能心怀梦想,踌躇满志,青春飞扬的时候。但是却因为当时的办案人员不称职以及对于嫌疑人不负责的态度,使得16岁的张志超被冤入狱,15年的青春却在监狱中度过,而如果只用332万元来进行赔偿,那么青春是无价的,这可能是不合理的,但是如果从法律的角度,从国家层面来说,赔偿332万金额已经是非常高的了,并且也是合法的。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越来越高,我国的很多法律也逐渐的完善,对于很多当时的冤案错案都挖出来了,并且也让清白的人出狱也给他们在经济方面做出了一定的赔偿,我认为这是比较好的。但是另一方面也要逐步的完善我国司法的公平公正性,对于清白的人要还他们自由之身,并且解除对他们的怀疑,对于真正的凶手,我们也应当对他绳之以法,不要让真正的凶手逍遥法外,并且也要对案件的受害者给予一个交代,而办案人员也应该在其位谋其职,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同时认真负责地办好每一个案件,给清白者还以清白,同时对于我国的冤案错案也应当及时的进行调查,对于冤案或者错案的受害者及时的作出赔偿,能够还他们清白,能够让他们去和家人团聚,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张志超申请780万国家赔偿是真的吗?
张志超申请780万国家赔偿是真的。今年两会被写入“两高”报告的张志超今天正式申请国家赔偿,金额为788.9万余元。他的国家赔偿申请书已于今天下午递交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他提出的788万余元国家赔偿申请,包括5449天的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889440.75元,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600万元。他的代理律师袁枫对记者说,张志超还请求原办案机关通过《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等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扩展资料:事件经过:2005年1月10日清晨,山东省临沭县第二中学一名女生在校突然失踪。一个月后,该女生的尸体在学校一男生洗刷间被发现。经临沭县公安局侦查,认定该校时年不满16岁的高一学生张志超强奸杀人。2006年3月,张志超以强奸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张志超的同学王广超因犯包庇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张志超在服刑期间一直坚称自己无罪。申诉被屡次驳回后,2017年11月16日,最高法经审查作出再审决定,认定被告人张某超强奸致人死亡、另一被告人王某超对其包庇的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本案再审。张志超案再审的代理律师王殿学此前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表示,最高法做出再审决定的关键,在于此案存在诸多疑点。该案不仅物证稀缺、口供矛盾,证据上也有种种漏洞,且在侦查阶段,张志超是在遭遇刑讯逼供的情况下作出有罪供述。经过六次延期之后,2019年12月5日,张志超涉奸杀案再审一案在淄博市中院开庭审理。公诉方山东省检察院在庭审中称,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建议山东高院依法改判张志超无罪。
张志超将领取约332万国家赔偿,你觉得应该给吗?
10月20日,张志超前往山东临沂领取国家赔偿332万元,对于这笔赔偿张志超表示将由自己母亲保管,因为这笔钱不仅仅是对张志超的赔偿,也是对其母亲的赔偿。张志超领取这笔赔偿是完全合理的,15年的青春,15年的屈辱,不是金钱能衡量的。2005年1月10日,在山东临沭县第二中学分校,一位学生的在入校后失踪,在一个月后,该学生的尸体在教学楼三层被发现,经法医鉴定死于窒息。后经警方调查发现,当时只有16岁的高一学生张志超由重大嫌疑。2006年3月,张志超因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张志超的好友也因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15年过去了,在2020年1月,山东省最高人民法院再次宣判张志超无罪。6月,张志超的律师向山东省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国家赔偿788.9万元。在提交申请赔偿书中,如果不是因为这场灾难,或许他已经完成了学业,考上了大学,已经有了谋生的能力,或许已经成家立业,而不是在这15年里,只有在牢狱中度过。想想也是,15年,人生哪有那么多的15年,并且还是一个人最美好的时光,从少年到青年,明明可以自由自在的生活,却因为一个误判,让一个少年在监狱中度过最美好的15年。10月20日,张志超前往临沂中院领取赔偿共计332万,张志超也在社交平台中表示:谁也不愿意用15年的青春去换这笔钱,也表示着笔钱交给自己母亲保管。张志超的律师也表示,张志超对这笔钱看的比较淡,但是其家人表示对这笔钱感到不满,因为张志超是从一个未成年一直关到现在。细想下,他的母亲也是对的,任何一个家庭都不想用孩子的自由和名声去换取这笔钱,这也是毁了一个孩子的一生。
如何看待张志超将领取约332万国家赔偿这件事?
我觉得就算是赔偿那多钱,也赔不了以往的青春和父母过往所受的白眼。张志超这个事件,就要追溯到2005年1月10日,山东省临沭县第二中学分校一名女生突然失踪。一个月后,2月11日14时04分,该校一名老师报案,根据该校高一学生杨某振和王某波等人的证词,警方认为该校学生张志超有重大作案嫌疑。2006年3月6日,临沂中院判决“张志超奸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那个时候我记得张志超是16岁。最近得到真相,已是关押了差不多十五年啊。坐了十五年的牢是可以用钱来衡量的吗,家人在那段时间所接收的冷眼旁观怎么算,自己十五年的青春怎么算。这些都想过吗。我们来算笔账啊,十五年332万,那一年也就是22万。一个月也就是一万八,不到两万啊。一天是六百。在牢里面每天干活都是往死了拼命干,干不到产量还有质量不好的,狱警有的是办法折磨你,犯人每天干活的工钱都超过赔偿金了,再把你放出来赔给你相当于你白坐牢了,坐牢啊大哥,不是去玩儿的,基本每一个犯人都或多或少受过折磨,里面又辛苦精神压力又大还没吃没喝每天像狗一样一群人关在一个小单间里,上厕所都要经过同意,家人有钱的给你打钱但别想好好花,每月有很低的上限,物价还贵每个月买不了几个东西,没人给打钱的犯人很可能连厕纸都买不起。对我来说,我宁可在外面天天吃清水煮白菜也不愿意进去餐餐吃鲍鱼海参,如果我一天只能挣200,给我一天2万不超过5天我会考虑进去受一下折磨,时间再长一些就算一天10万我都不愿意。在我看来,这件事就是当地法律的失职,国家学校都有关系,这不是钱可以衡量的,这毁掉的是一个家庭,是一个未来还没有到来的小孩。
张志超将领取约332万赔偿,这332万是怎样算出来的?
违法犯罪的事情是一定不能做的,从古到今各个朝代都对这种事情非常痛恨,但对于如何判别违法犯罪,是通过人和法律来判定的,有时候就会出错,前段时间张志超被无罪释放,被误判关了十几年,成功领取约332万赔偿,那么这332万是怎样算出来的?根据我国现有的基本工资乘以被关的天数,再加点精神补偿,就是赔偿的金额。 十几年前因为误判关进大牢,现在出来妻离子散,早已不是原来的世界,也没有原来的家庭,早知道几十年的发展世界完全变了样子,那时候智能时代还没到来,现在却人人拥有智能机,可以想象差别有多大,但这么多年他一直没有放弃写信,坚信自己会有平反的一天,这一天他终于到来了,成功方案宣布自己无罪,国家也给了补偿,有300多万,之所以会如此精确,法律规定根据现有的每天的工资乘上你被关押的天数,然后再算上你的精神补偿,也就是你应该得到的补偿,虽然有300多万,但我觉得还是太少。 在网络上网友对这件事呈现两种态度,有人认为不应该发这么多钱,当然这只是少数,毕竟现在是金钱时代,很多人会被金钱蒙蔽双眼,但更多人认为太少了,人的青春被关在大牢里1/4,还是最重要的1/4,应该给予他更多的赔偿,他已经和社会脱轨,自己的家庭也不幸福,只有金钱才能尽量弥补这些创伤,同样的,除了金钱也没有其他办法能够弥补。好在我国的司法慢慢建立成熟,当我们正在疑惑,为什么给犯罪分子申述的机会的时候,我们可以看看这个,不一定所有事情都是正确的,有可能做了错误的决定。
张志超获国家赔偿332万元,本人对此有何表示?
张志超获国家赔偿332万元,本人对此表示虽然获得了赔款,但是希望追究当年办案人员的责任,毕竟本来张志超是无罪的,结果被冤枉在监狱里待了15年,整整15年,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已经经历了人生的1/5,而且还是在自己最美好的年纪里被关进监狱,这对一个人来说是很难接受的。张志超出狱后,向国家申请了巨额的赔偿款,这些钱是对这些年冤枉张志超应该付出的,毕竟一个人又有多少个15年呢。张志超刚进监狱的时候,本来是一个年轻的小伙,充满着朝气,对未来更有无限的期望,结果因为一场冤假错案,把自己的15年青春就此付之东流,再次回归家的时候,整个人已经到了暮年,看到自己的母亲白发发苍苍,父亲已不在,15年啊,已经是物是人非了。而今张志超能做的就是向国家索取赔偿,虽然经过一番协商后,获得了332万元的赔偿款,但张志超对此表示,还是希望能够追究当年办案人员的责任,毕竟这事发生在任何一个人的身上,都是无法原谅的事,如果无法追究当年办案人员的责任,对于张志超来说,可能就是一个一生的遗憾,因为15年来不仅带给了他巨大的伤痛,更把一个完整的家庭撞得破碎,试问这样的结果谁能够承受得住呢?如今张志超终于沉冤得雪,忍受了15年的青春终于得到了清白,终于又可以回到母亲的身边,回到妻子儿女的身旁,但张志超这个人早已物是人非,不再是当年那个热血的青年,而是满头白发的暮年人了,15年可以改变很多东西,也能够带走很多东西,包括生命,希望张志超在未来的日子里能够好好的生活,好好的陪伴父母,妻子和儿女,做到一个父亲真正的责任。
张志超最终获国家赔偿332万,这样的结果是否合理?
虽然人的青春没有办法用金钱进行衡量,但是对于相关机构所犯下的错误,却也只能用金钱来做出一点赔偿,而所赔偿的这332万也是非常合理的,可以说张志超所获得的人身自由赔偿金额是合理的。赔偿金额是合法的但是却不合理因为我国之前在法律以及对于有关部门人员的管理非常的松懈,所以导致很多官员徇私枉法并且冤枉好人,导致当时出现了很多的冤案,但是随着我国的法律越来越健全,经济社会越来越发达,很多的当时冤案以及错案,都被重重新翻出来,对于有些案件也重新进行了审理和辨别,而张志超被错关押了15年。这让人感觉是非常惋惜的,可以说用332万买他的15年青春是不合理的。因为青春无价,当时的张志超只有16岁,可以说是人生最珍贵的年龄段,在自己最年轻的时候却进了监狱。 十几年的青春就这样白白的浪费了,再多的金钱也没有办法去买一个人逝去的时间与青春。但若是将332万放在自己的人身自由上面,那么便是合理的,我想一个普通人用15年,赚332万也是非常困难的,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去看待问题,那么也会有不同的想法!相关机构应当公平公正办案随着我国经济水平越来越发达,很多越冤案都出现了,这也对于我国的有些办案机构可以说是一个警示,无论犯罪的程度是否轻重,都应当公平公正地进行办案,并且负起自己的责任,身在其职谋其位,能够为自己的岗位负责,认真的办好每一个案件。不要让无辜的人落入监狱之中,荒废他们的年华与时间,却让真正犯罪的人逃离法外,在外开心度过。这些人看来是非常遗憾的,我想人的青春是没有办法找回来的。对于我国司法办案的公平公正要逐渐的落实,并且也要让无辜的人还其清白,也要让真正犯罪的人不要逍遥法外。能够将真正的凶手缉拿归案,让清白的人能够正常的生活,让不法分子能够获得他应有的惩罚。最后我想说的是青春已经逝去了,再也没有办法找回来的,最重要的是要向前看,在自己的后半生找到自己的兴趣和自己喜欢的东西,并且积极向上的生活,能够心中向阳,认真的过好每一天,而不是每天都充满抱怨和遗憾,认为自己的青春已逝,再多的金钱也无法弥补这样消极的心理,从经济层面来看这些钱也是非常多的了,经济赔偿也是比较合理的,祝愿他们未来的生活能够越来越好。
张志超将领约332万国家赔偿,这笔赔偿金从何而来?
张志超将获332万国家赔偿,这笔赔偿金由山东临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相关赔偿。张志超被羁押15年后被判无罪后,于10月20日上午,张志超前往山东临沂中级人民法院领取332万的国家赔偿,他的代理律师律师和张志超的母亲及律师团队都会一同前去。说到赔偿金的打算,张志超说将交由母亲保管。张志超最近半年以来在江苏亲戚家生活,因接到临沂中院通知领取国家赔偿,近日回到山东老家。当天,在个人社交短视频账户中,张志超表示“我相信谁也不愿用15年青春来交换这样的332万赔偿。”其补充称,“我之前也说过的国家赔偿会交给我的母亲,因为这笔钱不仅是对我的赔偿,也是对我母亲这么多年遭受伤害委屈的补偿。”这句话充满了张志超对于个人多年喊冤的悲愤,目前的他还没有工作。张志超获得的约332万国家赔偿,含张志超被羁押5449天的人身自由赔偿金188.9万元和精神损害赔偿141.6万余元,还包括当年张志超被判无期时,法院从其家里划扣的5500元。被控“强奸杀人”遭羁押近15年后,2020年1月,山东省高院再审宣判山东临沭人张志超无罪。6月1日,北京市大禹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张志超向山东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提起国家赔偿申请,金额合计788.9万余元。相关“国家赔偿申请书”显示,789万赔偿金额包括5449天的侵犯人身赔偿金189万,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600万元,并请求先行赔付100万。6月5日,临沂中院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决定受理此案。 看似数额巨大的赔偿的背后却充满了心酸与无奈,谁能想象无罪的少年被剥夺花样年华十五载,身后的家庭承受了多大的压力与打击,可以说一个美好的家庭因为冤假错案而一无所有,我们对此表示惋惜,只希望能够平反昭雪去惩罚当年的真正的凶手以及相关非法办案人员,还事实以真相,但愿类似的事件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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