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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妇坠亡

来源:运动鞋批发网时间:2024-05-27 11:54:00编辑:运动君

产妇跳楼,到底是谁的错?

午饭后,办公室没人,淼哥坐在办公桌前看吕思勉写的《白话本国史》。娟妹一阵风似的跑过来坐下:“淼哥、淼哥,昨天在朋友圈刷屏的那则新闻,你怎么也不发表一下观点?真是妄称妇女之友!一位怀胎十月的妈妈,因为受不了分娩之痛,苦苦哀求老公和亲人做剖宫产。都几次跪地祈求了,可这群冷血的家属,愣是不肯签手术同意书。产房的医务人员三番四次建议这位妈妈手术,可就因为愚昧的家属不肯签字,医生没办法给这位可怜的妈妈剖宫产。最后,这位妈妈万念俱灰,竟然从5楼跳下去,一尸两命。这都什么年代了,一位妈妈没办法为自己的身体做主。真是应了网上那句话:不怀孕生孩子,你都不知道自己嫁给的是人还是狗!”淼哥头也不抬,继续看书:“这么大的事情,我当然关注了啦,又是我们妇产科的事情。只是前天看到医院的声明和家属的声明,我从潜意识里怀疑这次罗生门事件,没有看上去的那么简单。”医院声明家属声明娟妹瞪大了眼睛:“淼哥,你没发烧吧,这话你也敢说?知道现在网上舆论一边倒吗?你是想服垢弊以矫俗干名,话奇葩以博人眼球吗?我劝你睁大眼睛看看,网上但凡自己有个一亩三分地的大V,都恨不得把那个老公扒皮抽筋,挂起来鞭尸。现在舆论基本定型了,你最多在我们科室算个芝麻大的人物,出了这个门就没人认识你是哪根葱了。你无论在医疗界还是在自媒体界,都排不上名号,萤烛之光岂能与浩日同辉?乱说话,声音很快会被湮没,一群人把你骂出翔,最终也改变不了什么。”淼哥叹了口气:“昨天我在朋友圈已经就此事总结了几点:1、任何爆炸的舆情,都会出现反转;2、与其争论对错,不如深思如何杜绝;3、很多人是为了情绪宣泄,不是为了事实真相;4、再离奇的情节,也撑不起吃瓜群众一周的关注;5、家人是最伤心的,失去亲人还要被骂;      医院是最委屈的,处处小心还要赔钱。6、社会遵循丛林法则,不被发现才能生存,舆论会让事情失去控制。这件事情,我没有去了解全部经过,但从周一医院和家属相继发表的声明分析,家属一方还算冷静克制,从现有信息看,不能称之为医闹。昨天晚上,医院方发布了《关于8.31产妇跳楼事件有关情况的再次说明》,本来想装傻的我,又被勾起了火。医院提供的资料家属的声明从公布的医疗文件分析,再推敲双方各自对事情的描述,我个人认为,家属叙述的过程更合理,比较符合逻辑。我也不想用什么《侵权责任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款来解释,为什么医院说孕妇签过委托书,他们就必须有孕妇老公的签名才能做手术。因为根本解释不通,法律是另一门学问,不亚于医学。至于是用法还条例,只能等涉事双方的律师自己去选择更有利于己方的条款。我不是律师,但我是一个有多年临床经验的妇产科医生,又是一个典型的处女座A型血鸡婆男。通过网上公布的病程记录,可以分析出不少漏洞,具体是什么我肯定不会说,属于专业知识。孕产妇死亡,是很大一件事情,就算双方法庭外和解,当地也会组织有经验的妇产科专家进行病历讨论。连我这样的小咯嘣豆都能发现问题,当地妇产科的大佬们目光如炬,也肯定能发现问题。”娟妹一脸不屑:“腰里别个死老鼠,假装打猎的,我就看不惯你装逼的样子,你肯定是在强词夺理。”淼哥笑了笑:“网上很多都是些喷子,为了泄愤而骂人,不惜当标题党。我就举一个例子:医院的声明里说,有视频显示,孕妇两次跪在地上,向家属哀求做剖宫产,还专门放了照片,画了红圈。​你仔细看看所谓的跪地的姿势和角度,再看看视频显示的时间,再看看产程记录。孕妇是在跪地求饶吗?她是宫口近开全,疼痛难忍后采取的一种比较减痛的姿势——鸭子坐。很多吃瓜群众不知道生孩子的过程,现在讲究自由体位,怎么舒服怎么来,所以在产房里看到这种姿势不奇怪。这怎么就变成很多媒体口里的‘跪地求饶’了呢?不要罔顾事实去臆测。类似破绽还有很多,我真的不想再说了,就让一切成为秘密吧,因为这件事情,肯定没有人愿意发生。孕妇没有大家想象中的那么可悲,她最终选择跳楼,和自己的性格缺陷有关,整个事件中应该占主要责任;医院没有大家想象中的那么无辜,根据‘海恩法则’: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整个事件中占次要责任;家属没有大家想象中的那么可恨,没有那么多坏人,也没有那么多阴谋论。喜事变成丧事,白发人送黑发人,他们活在世上其实很痛苦。另外,可憎的婆婆也没那么多,大多数老人家还是同情达理的;镇痛分娩也没有想象的那么神奇,任何治疗都是有利有弊……”娟妹好奇的问:“生孩子,到底该听谁的?是孕妇本人、还是医生、还是家属?”淼哥45度望着天花板:“每个孕妇的情况都不一样,医生会根据产力、产道、胎儿及母亲精神心理等四个因素来综合判断。不到宝宝生出来的那一刻,没有哪位产科医生敢打包票一定能顺产。整个过程,我会积极和孕妇本人沟通,家属不会左右我的判断。在我眼里,生命是第一位的,我愿意为之承担责任。至于孕妇坠亡这件事情,我建议双方走法律途径,尽快解决,毕竟生活还要继续。而小伙伴们的辩论最好冷静而理性,否则一通喧嚣后,悲剧只会换一个马甲重演。” 内容来自: 宝宝知道App用户 $淼哥故事会$

产妇跳楼争议该不该剖腹产是不对的?

陕西榆林一名待产孕妇跳楼自杀,一尸两命,悲剧引发舆论广泛关注。舆论喧嚣中,家属和医院各执一词。医院发声明称,三次建议剖腹产均被家属拒绝;家属则回应说,曾主动提出剖腹产,是医生不同意。于是,舆论争议的焦点就成了“究竟是谁拒绝剖宫产”。其实,在我看来,这不应该是重点。剖腹产是产科领域中的重要手术,是为解决难产和某些产科合并症,挽救产妇和围产儿生命的有效手段,而不是为了解决产妇疼痛问题。医学上认为,剖宫产的危险几率远高于经阴道分娩的产妇,对新生儿来说,顺产也有诸多好处。但是在现实中,剖宫产率一直居高不下。以前主要是有医院方面的原因,经济效益促使医生倾向于鼓励产妇剖腹产,但随着医学上认识的提高,近年来,我国大力提倡和促进自然分娩,各医院严格控制非医学指征剖宫产率,所以,从医院方面来说,只要产前诊断,不需要剖宫产,通常都鼓励顺产。从医院方面来说,剖宫产技术的进步使得手术成为一件容易的事,半个小时即可完成,而自然分娩从开始出现临产征兆至胎儿娩出常常需要十几、二十甚至三十几个小时,而且做手术的费用远高于自然顺产。这期间孕妇要经历12级疼痛,大多数人都难以承受。这也导致现在很多孕妇把“害怕疼痛”当成了选择剖宫产的一个理由。回到这件事来,现在媒体报道和舆论争议焦点都放在了“究竟是谁拒绝剖宫产”,我认为这其实是一种误导,而且也并非这起事件的关键所在。有媒体报道说,产妇两次下跪要求剖腹被拒绝,至于被家属拒绝还是被医院拒绝,双方各执一词。其实,这都不是导致悲剧的关键因素。从监控视频来看,产妇是有几次从分娩中心出来找家属,但被媒体解读为下跪的动作,在我看来,应该是宫缩来临时疼痛难忍站立不支。画面中,家属在安慰,医护人员也有过来干预,产妇又回到产房,反复几次,但这种情况很正常,经历过自然分娩的妈妈应该都能体会。生孩子到底有多疼?没有经历过的人完全不能想像。医学上把人类能感受到的疼痛感分为12个级别,级别越高,感受到的疼痛感就越大,而母亲分娩时的疼痛感觉是第12级!而且这种痛要持续十几二十个小时!而且越到后来,疼痛强度越大,疼到难以忍受时,是很有可能做出很多过激的事情。因此,产程中,医护人员的照顾很关键。我是一个二孩妈妈,去年刚生了二胎宝宝。生老大和生老二,经历和体验完全不一样。第一次分娩是在一家本地很知名的妇产医院。长达30多个小时的宫缩阵痛,简直是炼狱般的考验,疼得我好几次要撞墙,而且,没有人告诉我还要疼多久,备受折磨的我当时真是想死了算了。但值班的医护人员没有给我任何宽慰,只是撂下几句冰冷的话:叫什么叫?生孩子都这样!叫就不疼了?在待产室还有家属陪同,疼的时候还可以骂骂老公,甚至打他掐他,发泄或转移,但到了产房,家属不让陪同了,我一个人躺在产床上,疼痛难忍却又孤独无助。因为是半夜,医护人员可能在休息,也可能在其他产房忙碌,对我来说,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我到了崩溃的边缘,疼痛在增加,却不知道何时是头,当时真是想死了算了!所以,榆林这位产妇跳楼自杀,我完全能理解。悲剧谁也不愿意看到,但从现实来说,在那种绝望无助的情况下,自杀就是为了解脱。其实,从报道来看,当时她的子宫已经开到8指了,开到10指就可以生了。所以医院所称“马上就能生,来不及剖腹产”是客观情况,没听过开到8指还剖腹的。但这最后的阶段也是最疼的时候,是最需要安抚和慰藉的时候。可能,当时没有人及时纾解她的无助,这一关没挺过,于是悲剧发生了。所以,认为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该不该剖腹产,而在于产妇疼痛难忍的时候,缺乏有效的安抚和慰藉。如果再加上医院管理上的疏漏,最终导致悲剧发生。望大家引以为戒。

榆林产妇坠楼有什么最新消息了?

榆林产妇坠楼前45分钟内发生了什么呢?有唯一目击者回忆了其中细节,一起来看看吧。2017年8月31日,产妇马茸茸在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下称绥德院区)待产时,从分娩中心备用手术室跳楼身亡。监控视频显示,马茸茸坠楼时间是8月31日20时13分29秒,而马茸茸最后一次进入分娩中心的时间,则是19时27分40秒。马茸茸进入分娩中心至坠楼间的45分钟49秒内,到底发生了什么?马茸茸坠楼时,唯一目击者、绥德院区产科助产士刘丽告诉记者,她大约在19时30分到达待产室,当时待产室内有5名产妇,3名医护人员。因为当时有产妇出血,大家都很忙碌。刘丽回忆,大概在19时30分到40分,她开始接触马茸茸。当时,医生刚刚安慰完马茸茸,马情绪还算稳定,几分钟后,因为疼痛,马茸茸变得急躁不安,曾提出过要做剖腹产。刘丽说,她作为助产士只能反复安慰,马茸茸几次走出待产室,被劝回。期间,她陪马茸茸上过一次洗手间。此后,产房内有一位产妇出现紧急情况,许多护士帮忙进行处理,“就在这一瞬间,马茸茸就不见了”。按照刘丽的回忆,当时,医生李瑞琴到分娩中心外寻找,家属说没有看到马茸茸出来,大家便开始分头寻找。当刘丽推开备用手术室门时,发现窗户有个黑影,半个身子已在窗外,她健步冲到窗户前,只抓到了衣服……“当时彻底吓懵了,大脑一片空白,啥也不知道。当反应过来时,两腿还在颤抖,挣扎走出备用手术室后,才把情况告诉了同事,因为备用手术室没有开灯,根本没有看清楚到底是谁。”刘丽说。据绥德院区监控视频显示,20时31分30秒,两名医护人员出现在坠楼现场。刘丽告诉记者,是她叫了另外一位护士,下楼去查看情况,“到底用了多长时间,也记不清楚”。知情人告诉记者,20时36分42秒,救护车到达现场时,马茸茸已无生命体征。事发后不久,绥德县警方经勘查取证、调查走访,初步认定马茸茸系跳楼自杀身亡,排除他杀。9月3日,绥德院区发出声明,称马茸茸生产期间因疼痛烦躁不安,提出剖宫产建议,但被家属拒绝,“最终产妇因难忍疼痛,导致情绪失控跳楼”。为此,马茸茸丈夫两度出面澄清,指控院方抹黑死者家属,一时间,谁是谁非,变得扑朔迷离。9月7日,榆林市官方公布初步调查结果,认为产妇入院诊断明确、产前告知手续完善、诊疗措施合理、抢救过程符合诊疗规范要求。官方表示,绥德院区产妇跳楼事件,暴露出了相关工作人员防范突发事件的意识不强,监护不到位等问题。据知情人透露,9月9日晚,绥德院区与马茸茸家属已初步达成调解协议。协议内容涉及补偿金额,内容之一是马茸茸家属不再接受媒体采访。事情就这样结束了。

“榆林产妇坠楼案”告诉我们:女人生孩子这件事也是“照妖镜”

最近网上谈论非常火的关于榆林产妇坠楼事件,吵吵闹闹也有十多天。从医院多次对外播放的摄像内容观察,责任好像都是婆婆和老公不顾产妇疼痛,不顾产妇死活,一直不同意产妇做剖腹产。


视频播出以后,大众一片哗然。各路人马开始了对产妇婆婆和老公进行了激烈地讨伐,中间不乏过激言辞。

激起民愤的应该有两方面内容:一个是一段视频播放,产妇两次下跪恳求婆婆同意剖腹产,婆婆不予理睬,告诉她忍忍就过去了,老公也用无言默认了母亲的决定。

另一个内容是产妇跳楼坠亡之后,产妇的娘家妈妈,不是对尸骨未寒的女儿向婆家讨公道,而是帮助女婿向医院索要赔偿款。

昨天又有新闻透露,产妇老公一天收到五百多条谩骂信息,三百多个辱骂电话,最后不得不把手机关掉。家属要求医院澄清视频内容,不能只看到产妇的动作,就臆想视频内容,事实不是医院对外发布的那样,要求医院给他道歉。

据今天新闻报道,医院和产妇家属已达成赔偿协议。具体内容我们不想讨论,也不想讨论谁是谁非。我们就想说说人们为什么对这件事反应如此激烈?原因只有一个,就是人们看不得一个女人为了家庭为了孩子,在过鬼门关时,亲人对她的态度是如此的冷漠。好多看过视频的人评论产妇不是疼痛而死,而是对亲人的冷漠生出的绝望而死。

看到这件被炒的热火朝天的事件,我想到我生二宝时,一个病房住着我和另外两位产妇当时生产时的情况。

一位产妇是二十多岁,到医院第二天肚子就开始有镇痛,开始还能忍着,后来镇痛次数增多,疼的忍不住就开始哭,医生为了让她早点生出宝宝,不让她坐着或躺着,要求她在走廊和病房里来回走动。

庆幸的是婆婆还好,一直陪着她,她走到哪里婆婆就跟她到哪里。到是她老公的表现让人看不惯,产妇肚子疼的在屋里屋外走动,还走着哭着,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不停地流淌。别人看了都心疼,她老公却像没事的大爷一样,躺在床上玩手机。

有几次老婆搂着肚子坐到他的床边对他说“肚子疼的厉害,要不剖腹产吧!”他眼皮抬了一下,不耐烦地回答:生孩子不都是这样么,别人能忍你怎么就不忍,再忍忍吧!然后继续玩他的手机。

老婆看老公也不支持他剖腹产,就继续搂着大肚子哭哭啼啼在屋里屋外溜达。更让人接受不了的是,男人在医院半天,嫌医院人多糟杂,影响他玩手机,居然跑到医院旁边的网吧里打了一夜游戏。

庆幸的是24小时后,产妇生下一名男婴,婆婆高兴地合不拢嘴,可是他老公还在网吧里,最后还是男婴的小姑,一个十多岁的女孩在网吧里把哥哥拽回来。

他回来第一件事不是看看老婆怎么样,而是一把抱起孩子,搂在怀里,高兴里夹着自豪不停地说:我有儿子了!我有儿子了!我当爸爸了!此时老婆在他眼里就像一个刚下过蛋的老母鸡,他只关心她下的蛋,却不关心她这个刚下过蛋的鸡,好像她下了蛋应该走远一点才是正确的。

另一个产妇也是二十多岁,经过十多个小时的疼痛,也算是顺利产下一名女婴,婆婆虽说没有把不高兴挂在脸上,但话说的却很刺耳:你看旁边的这个多有本事,生了男孩!你却生了个女孩!算了,女孩就女孩吧,明年咱还接着生,我就不信生不出男孩!

躺在床上的产妇,听到这话,大气没敢出,屁也没敢放一个。老公在床边坐着耷拉着脑袋,默默无语。只是用无奈的表情看看老婆摸摸孩子。

我生二宝时已经46岁,由于年龄偏大,我自己决定的做剖腹产,老公大力支持。手术结束医生把我从手术室推出来。老公没有急着去婴儿室看宝宝,而是一路跟着推我的担架车,回到病房。帮助医生把我抬到病床上,然后蹲下来,在我的耳边轻轻地对我说“老婆,你受苦了。”话虽不多却很温暖,他理解我的痛,听到他的这句话我禁不住眼眶湿润。

我手术后行动不便,每次都是他把我搂起来,然后扶着我下床。当时他椎间盘突出症腰疼的特别厉害,可是他一直忍者疼痛不分白天黑夜地照顾我。

当我出院的时候,他的腰经常疼的弯成90度,可是他为了照顾我和宝宝,一直咬牙忍着,每天洗衣做饭,还要给宝宝洗尿布。

当然女人生产时,大多说男人还是能尽心尽力关心照顾老婆,但是还有一部分男人真是挤进男人队伍的败类。他们认为女人生孩子就像上街买菜一样轻松,总认为作为女人生孩子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女人生孩子有疼痛也是理所应当。有这样想法的男人真应该让他下辈子也做女人尝尝生孩子的苦和痛。

老话说女人生孩子就是在鬼门关里过一趟,这时生孩子这件事就成了一个照妖镜,谁是最爱产妇的的人,谁为产妇好,谁最能体会产妇的感受,都在这面镜子里演绎的淋漓尽致。

爱你的人,看到你哭他(她)会陪你一起掉眼泪。看到你疼,他(她)恨不得替你疼,这个人他会视你为自己的生命。关键时刻甚至可以用他(她)的命换你的命。

不爱你的人,看到你哭,他会说你玻璃心,太矫情,一点疼都忍不了。你的哭你的闹,他不仅视而不见,还责怪你一点小事就大惊小怪,打扰他睡觉玩手机。

所以女人生孩子一定要让那个最爱你的人陪伴你,当你遇到危险遇到突发事件,遇到疼痛难忍的时刻,这个人可以一直拉着你的手为你遇山开路,遇水架桥。这个人虽然不能替你疼痛,但是可以安慰你、可以陪伴你、可以理解你,可以给你力量和信心,可以让你平平安安走过这道鬼门关。


“产妇跳楼”而亡医院和家属谁在撒谎?

媒体报道,榆林一名产妇因为疼痛难忍想剖宫产,被“家属拒绝”后跳楼自杀。随后家属出来声明,并未一直坚持顺产,拒绝顺产的是榆林市第一医院。一尸两命,产妇死了,孩子没了,现在到底是谁拒绝给产妇剖宫产,却陷入了“罗生门”。涉及人命的疑团,需要解开。这不仅涉及某一方的“冤屈”、舆论的关切,也直接指向,医院是否要对产妇的死负有责任;或者,家属是否“冷血”,为了某种刻板的说法而将产妇当成一个生育工具。说实话,当代社会早已不是父权、夫权一统的时代,现代家庭关系中女性意志占有重要地位。绝大多数情况下,一个家庭,不会纯粹为了生下来的孩子足够聪明而坚持让产妇顺产。这不仅是因为在条件不够的情况下,坚持顺产会将产妇推至风险中,也是因为产妇也不会任由自己被家属“摆弄”。在榆林第一人民医院出具的“产妇住院知情同意书”中,这名产妇家属确实一开始同意顺产,但在家属随后出具的声明中,称随着产妇后来的疼痛难忍,他们提出了剖宫产的请求。置于现代伦理语境下,尊重科学以及产妇的意愿,只是一个正常家庭应该做的,如果不这么做,这个家庭就要承担“冷血”的指责。而之于医院,弄清楚其是否撒谎,同样重要。一般来说,医院是倾向于产妇剖宫产的,因为产妇剖宫产的花费要比顺产高得多。而如果产妇难忍疼痛,在顺产条件达不到的情况下,剖宫产也是医院在专业判断之下的选择。所以,当跳楼产妇家属提到医院拒绝给产妇剖宫产时,也让人觉得不合常理。当然,调查清楚产妇是如何坠楼的,尤为重要。在家属发布的声明中,产妇是在“产房”的五楼坠亡;而在涉事医院的辞令中,产妇是从五楼的“分娩中心”坠落。产房与分娩中心是否说的同一个地方,医院有没有尽到看护责任?这些问题需要厘清。如果产妇是在有院方监护的条件下坠楼,该医院就要承担监护不力的责任。一些人看到新闻时,在被医患矛盾渲染的情绪下,忙于站队,却忽略这个疑问,是典型的偏离焦点。而实际上,院方在声明中也模糊处理了这一点。到底是谁拒绝给产妇剖宫产,谁在撒谎,在权威部门介入调查、公布调查结论之前,外界不得而知。但这显然很重要,如果是家属坚持顺产,他们就应该受到谴责;而如果医院失职,就要承担相关失职责任。这位产妇的死亡目前正在叙事“罗生门”中,但真相只有一个。而事件的真相,也将关乎大众的价值判断走向。产妇伤心!只要知道一点就知道谁撒谎:产妇想剖宫产都给家人下跪了!!!确实可怜!要是亲生爸妈在身边,应该不会发生这样的事!

产妇坠亡事件院方第二份声明怎么解释的?

在第二份声明中,医院给出了无监护失位的解释:产妇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医院无法限制其自由;产妇中途起身走出分娩中心与家属交谈或散步很正常,助产士无法预料她会坠亡;当班护士都在忙于自己的工作;事发窗台符合建筑安全规范,无意外坠楼可能。理由很充分,但并非无懈可击:产妇所在的分娩中心,家属被隔离,医院当然有看护产妇之责。进入临产状态也就意味着随时会发生意外,因而不应存在监护盲区。但在院方公布的视频中,产妇两次走出分娩中心并没有医护人员陪同,而经过的护士也没有上前询问,这是否属于失职?一起等待官方最终的调查结果。

产妇坠楼身亡生命被舆论好?

在真相未明之时,舆论场就迅速集中火力进行道德谴责,也是一种对生命的冒犯。8月31日20时许,陕西榆林市第一医院,一名26岁的产妇从该院5楼待产室备用手术室坠楼而亡。院方的《说明》声称,“生产期间,产妇因疼痛烦躁不安,多次强行离开待产室,最终因难忍疼痛,导致情绪失控跳楼。医护人员及时予以抢救,但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新京报记者从绥德县公安局政工科了解到,该产妇系坠楼身亡,排除他杀。这是一起悲剧性事件,孕妇坠楼,一尸两命,旁人为之惊惧,亲人更是心碎难过。死者为大,逝者安息,应该说除了逝者的亲人和家属外,包括医院在内的“旁人”,都应该有一份基本的同情和恻隐之心,这是基于对逝者的尊重,也是对生命的敬畏。不过令人遗憾的是,自从涉事医院首发第一份《说明》以来,舆论的主要焦点,就基本集中于争论这起孕妇死亡事件中家属的责任大还是医院的责任大,而忽略了表达对生命的敬畏,以及对逝者及其亲人家属的尊重和同情。在各大社交媒体中,不乏对逝者家属、甚至逝者本人的戾气之言。相对孕妇的死亡,这股强大的“戾气”,同样让人心忧。原因很简单:这次孕妇坠楼事故,到目前为止,除了涉事医院的声音以及死者家属的意见外,并无最终的官方调查结论,但许多人已经迫不及待地在表达自己的偏见,以及由此偏见而生的莫名愤怒。什么是对死者的尊重,怎样是对生命的敬畏?其他不言,基本的一条,莫过于在事实不清的情况下谨言慎行。尤其是对于逝者死亡原因的判断,有关涉事方更是不应该轻率表达,否则就是对死者极大的不尊重。但可惜的是,作为救死扶伤的医院,也就是这次事故的涉事方陕西榆林市第一医院,从最早的首份《说明》开始,就不够谨言慎行。作为主要涉事方的医院发了两次“说明”,认定孕妇是自杀,并且推断“产妇因疼痛烦躁不安,多次强行离开待产室,最终因难忍疼痛,导致情绪失控跳楼”,同时把责任推给“家属不愿意接受剖宫产”。一时间,死者家属成为了舆论众矢之的,变成许多网友心目中逼死亲人的“人渣”典型。实际上,目前警方只是向媒体证实了“已排除他杀嫌疑,确认产妇马某系自杀死亡”,却并没有说明具体自杀的原因。换句话说,“产妇因疼痛烦躁不安,最终因难忍疼痛,导致情绪失控跳楼”只是院方单方面的说辞和推断。医院为什么要急着发“声明”,我们不得而知。但如果对死者还有一点尊重,作为主要涉事方的医院,就不应该肆意猜测和想象,更不应该以此来为自己撇清责任。可叹的是,在医院的这份猜测性声明之后,舆论就几乎失控,处于撕裂状态。许多人已经吸纳了这个逻辑链条:家属逼着孕妇顺产,孕妇疼痛难忍,于是选择跳楼自杀。即使家属在舆论压力下多次澄清,似乎亦难以消除这种声音。事实未清楚之前,不论如何关注和表达,都应该有对逝者和生命本身的真正尊重。在真相未明之时,舆论场就迅速集中火力进行道德谴责,也是一种对生命的冒犯。在真相不清楚之前提醒大家请勿随意评论。

坠亡产妇事件有官方调查结论了吗?

据报道,8月31日20时许,陕西榆林市第一医院,一名26岁的产妇从该院5楼待产室备用手术室坠楼而亡。院方的《说明》声称,“生产期间,产妇因疼痛烦躁不安,多次强行离开待产室,最终因难忍疼痛,导致情绪失控跳楼。医护人员及时予以抢救,但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据了解,该产妇系坠楼身亡,排除他杀。这是一起悲剧性事件,孕妇坠楼,一尸两命,旁人为之惊惧,亲人更是心碎难过。死者为大,逝者安息,应该说除了逝者的亲人和家属外,包括医院在内的“旁人”,都应该有一份基本的同情和恻隐之心,这是基于对逝者的尊重,也是对生命的敬畏。不过令人遗憾的是,自从涉事医院首发第一份《说明》以来,舆论的主要焦点,就基本集中于争论这起孕妇死亡事件中家属的责任大还是医院的责任大,而忽略了表达对生命的敬畏,以及对逝者及其亲人家属的尊重和同情。在各大社交媒体中,不乏对逝者家属、甚至逝者本人的戾气之言。相对孕妇的死亡,这股强大的“戾气”,同样让人心忧。原因很简单:这次孕妇坠楼事故,到目前为止,除了涉事医院的声音以及死者家属的意见外,并无最终的官方调查结论,但许多人已经迫不及待地在表达自己的偏见,以及由此偏见而生的莫名愤怒。

产妇跳楼事件是谁的责任?

8月31日20时左右,陕西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住院部5楼,一名待产孕妇从楼上坠下身亡。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发表声明称,产妇马某于8月30日15时34分,“停经41+1周要求住院待产”入院。“经初步诊断,马某第一胎41+1周待产,经检查发现胎儿头部偏大,阴道分娩难产风险比较大。”绥德院区妇产科二病区主任霍军伟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检查后医护人员就向产妇、家属说明情况,并建议剖宫产,然而家属坚持顺产,并在《产妇住院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在榆林市第一医院外科护理记录单上显示,17时50分,产妇向医护人员提出剖腹产的要求,医护人员征求家属意见时,家属称表示理解,但拒绝手术,继续观察。“产妇由于疼痛两次走出分娩中心和家里说疼得不行,想剖腹产,但家属一直不愿意,坚持顺产。”霍军伟表示,将病人劝回待产室后,医护人员对病人进行安抚,随后再次建议家属剖腹产,但家属仍坚持顺产。20时左右,待产妇从5楼分娩中心坠下,抢救无效身亡。9月4日下午,记者从绥德县公安局政工科获悉,经过现场勘察,经公安机关鉴定,初步排除他杀,属自己跳楼身亡事件。9月6日凌晨,陕西榆林一院发微博对“8.31产妇跳楼事件”再次作出说明:公布视频截图,显示产妇两次向其家属下跪要求剖腹产并回应。此前产妇家属与医院各执一词,医院称家属拒绝剖腹,家属则称先后两次同意剖腹。陕西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凌晨公布监控截图并解释多个争议点。从截屏内容看,夫妇产前确认顺产意愿;产程中家属三次拒绝剖腹产;监控中产妇与家属沟通曾两次下跪;事发窗台高1.13米,符合建筑安全规范;助产士未料到产妇进入备用手术室跳楼身亡。

媒体五问产妇坠亡院方完全没责任吗?

令公众感到不可思议的是,榆林一院连发两篇声明,居然丝毫不提及自己的责任。榆林“产妇坠亡”事件持续发酵。9月6日凌晨,榆林一院再次发布声明,摆出《产妇住院知情同意书》《护理记录单》等证据,指出产妇夫妇“签字、按指纹确认顺产意愿”“三次拒绝(顺产)”,还提供视频截图,称产妇下跪与家属沟通被拒绝。家属并不买账,表示“下跪”画面系因产妇疼痛难忍下蹲,并称产妇数次要求剖宫产,其丈夫都答应了。到底是谁拒绝了产妇剖宫产的要求,双方词锋往来,但都未能拿出一锤定音的证据,事件还有待调查。但榆林一院连发两篇声明,居然丝毫不提及自己的责任。在这个悲剧性事件当中,医院真的能撇清关系吗?1.榆林一院是怎么看护分娩中心产妇的?在这起纠纷中,“产妇坠楼死亡”是核心事实。但产妇究竟是如何坠亡的,医院并没有给出足够有力的说明。在第二份声明中,医院给出了无监护失位的解释:产妇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医院无法限制其自由;产妇中途起身走出分娩中心与家属交谈或散步很正常,助产士无法预料她会坠亡;当班护士都在忙于自己的工作;事发窗台符合建筑安全规范,无意外坠楼可能。理由很充分,但并非无懈可击:产妇所在的分娩中心,家属被隔离,医院当然有看护产妇之责。进入临产状态也就意味着随时会发生意外,因而不应存在监护盲区。但在院方公布的视频中,产妇两次走出分娩中心并没有医护人员陪同,而经过的护士也没有上前询问,这是否属于失职?2.医院日常管理是否存在瑕疵?产妇马某从离开待产室,到进入备用手术室,整个过程,产妇没有受到什么阻拦,最终从备产手术室坠楼。在此,需要追问的是,医院备用手术室的管理制度是什么,产妇何以能随意进入?从产妇随意进出待产室到进入备用手术室坠亡,如果真的有医护人员能够关注并在意产妇的一举一动,或许,就可能避免悲剧的发生。3.医院是否真正秉持了专业精神?榆林一院在回应“为何必须家属签字”时提到,产妇签署了《授权书》,授权其丈夫全权负责签署一切相关文书,在她本人未撤回授权且未出现危及生命的紧急情况(产程记录产妇血压、胎心正常)时,未获得被授权人同意,医院无权改变生产方式。但实际上,《侵权责任法》早就规定:“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从榆林一院的回应来看,似乎每个环节都非常小心谨慎地征求了产妇和家属意见。但这些文件始终没有回答,在马某疼痛难忍反复要求进行剖宫产的时候,医院有没有真正以产妇生命安全为重,对其做出妥善安排,而不是固守一纸“授权书”?4.家属签字前,医院有没有充分告知风险?榆林医院出具的《产妇住院知情同意书》显示,产妇丈夫延壮壮“情况已知,要求经阴道分娩,谅解意外”“情况已知,要求静滴缩宫素催产,谅解意外”。但有产科医生分析,这样的书写,不过是一个正常的医生和产妇家属交待分娩产程中的风险的记录,“只要是患者或家属做出决定,就可以算是你要求的”。因此,在产妇及家属做出决定之前,医院必须对产妇采取哪种生产方式给出充分解释,包括费用、安全系数等。榆林一院让产妇家属签字时,是否尽到了告知义务?5.一味强调产妇下跪,是否为推卸责任?在榆林一院曝光的视频画面中,声明将某些片段解读为产妇给家属下跪请求剖宫产。但这段视频没有声音,产妇所谓的“下跪”也更像是疼痛之下的下蹲。在权威认定尚未出炉的情况下,榆林医院给出产妇“下跪”的判断,让人怀疑,其是否在有意撇清自己的责任?在当下医患关系紧张的情况下,医院将道德压力转移到产妇家属一方,但如果这不是真相,就会误导舆论,更无助于医患关系的重建。无论如何,产妇在榆林医院备产手术室坠亡,医院有没有尽到看管责任,都是舆论普遍关注的焦点。在权威调查结果出来之前,医院既要处理好产妇坠亡的善后问题,也要直面责任,直面质疑,让最终的调查结果说话。还是保持一份责任,一份善良,面对失去亲人的家庭吧。

如何看待产妇坠亡事件呢?

8月31日20时许,陕西榆林市第一医院,一名26岁的产妇从该院5楼待产室备用手术室坠楼而亡。院方的《说明》声称,“生产期间,产妇因疼痛烦躁不安,多次强行离开待产室,最终因难忍疼痛,导致情绪失控跳楼。医护人员及时予以抢救,但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了解到,该产妇系坠楼身亡,排除他杀。这是一起悲剧性事件,孕妇坠楼,一尸两命,旁人为之惊惧,亲人更是心碎难过。死者为大,逝者安息,应该说除了逝者的亲人和家属外,包括医院在内的“旁人”,都应该有一份基本的同情和恻隐之心,这是基于对逝者的尊重,也是对生命的敬畏。不过令人遗憾的是,自从涉事医院首发第一份《说明》以来,舆论的主要焦点,就基本集中于争论这起孕妇死亡事件中家属的责任大还是医院的责任大,而忽略了表达对生命的敬畏,以及对逝者及其亲人家属的尊重和同情。在各大社交媒体中,不乏对逝者家属、甚至逝者本人的戾气之言。相对孕妇的死亡,这股强大的“戾气”,同样让人心忧。原因很简单:这次孕妇坠楼事故,到目前为止,除了涉事医院的声音以及死者家属的意见外,并无最终的官方调查结论,但许多人已经迫不及待地在表达自己的偏见,以及由此偏见而生的莫名愤怒。什么是对死者的尊重,怎样是对生命的敬畏?其他不言,基本的一条,莫过于在事实不清的情况下谨言慎行。尤其是对于逝者死亡原因的判断,有关涉事方更是不应该轻率表达,否则就是对死者极大的不尊重。但可惜的是,作为救死扶伤的医院,也就是这次事故的涉事方陕西榆林市第一医院,从最早的首份《说明》开始,就不够谨言慎行。作为主要涉事方的医院发了两次“说明”,认定孕妇是自杀,并且推断“产妇因疼痛烦躁不安,多次强行离开待产室,最终因难忍疼痛,导致情绪失控跳楼”,同时把责任推给“家属不愿意接受剖宫产”。一时间,死者家属成为了舆论众矢之的,变成许多网友心目中逼死亲人的“人渣”典型。实际上,目前警方只是向媒体证实了“已排除他杀嫌疑,确认产妇马某系自杀死亡”,却并没有说明具体自杀的原因。换句话说,“产妇因疼痛烦躁不安,最终因难忍疼痛,导致情绪失控跳楼”只是院方单方面的说辞和推断。医院为什么要急着发“声明”,我们不得而知。但如果对死者还有一点尊重,作为主要涉事方的医院,就不应该肆意猜测和想象,更不应该以此来为自己撇清责任。可叹的是,在医院的这份猜测性声明之后,舆论就几乎失控,处于撕裂状态。许多人已经吸纳了这个逻辑链条:家属逼着孕妇顺产,孕妇疼痛难忍,于是选择跳楼自杀。即使家属在舆论压力下多次澄清,似乎亦难以消除这种声音。事实未清楚之前,不论如何关注和表达,都应该有对逝者和生命本身的真正尊重。在真相未明之时,舆论场就迅速集中火力进行道德谴责,也是一种对生命的冒犯。希望该女子和宝贝一路走好,天堂里没有疼痛。

产妇坠楼涉事医院2人被停职了吗?

9月11日上午,记者从榆林市绥德“8·31”孕妇坠楼事件调查处置领导小组了解到,榆林市卫计局已于9月10日晚决定对榆林一院绥德院区主要负责人和妇产科主任停职,并责成医院即刻对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整改。8月31日,绥德孕妇马茸茸在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妇产科二病区待产期间坠楼身亡事件发生后,榆林市委、市政府和陕西省卫计委高度重视,成立了榆林市绥德“8·31”孕妇坠楼事件调查处置领导小组,在初步调查了解的基础上,于9月7日晚对外公布了孕妇坠楼事件初步调查结果,回应了社会和网络媒体的关切。随即,榆林市卫计、公安部门又成立了专门的调查组对坠楼事件展开深入调查,认为医院产房结构及其防护符合公共场所安全和消防要求,医院对孕妇的检查结果符合自然分娩规律指征,并履行了常规告知、家属签字同意选择自然分娩的相关手续,医院急诊科在孕妇坠楼后的抢救措施符合诊疗规范。经过认真分析,调查组认为这次孕妇坠楼事件,主观上反映出医院对孕妇的人文关怀和周到服务不够,另一方面客观上也反映出了医院在管理上存在一定的疏漏,主要有:一是未能落实紧急情况下人员调配制度,医护人员的配备不能满足紧急情况下工作需要;二是监护存在漏洞,医护人员对孕妇观察不够细致,病程记录不够完整,对孕妇的整体评估不够全面,与患者沟通交流不够;三是医疗安全管理上存在薄弱环节,如门禁制度、患者安全管理制度和孕妇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为了强化医院管理,9月10日晚,榆林市卫计局已决定对榆林一院绥德院区主要负责人和妇产科主任停职,责成医院即刻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整改。

榆林产妇跳楼事件院方及家属说法不一吗?

8月31日晚8点左右,第一次生孩子的陕西绥德县女子马某,被临产痛苦折磨约10个小时后,从分娩中心的待产室走至备用手术室,从5楼跳下,结束了自己即将27周岁的生命。她一同带走的,还有腹中胎儿。 院方发声明:家属拒绝剖宫产导致9月3日,榆林市第一医院通过官方发布名为《关于产妇马xx跳楼事件有关情况的说明》。根据情况说明内容,马女士在8月30日入院待产,医院检查发现胎儿头部偏大,阴道分娩难产风险较大,主管医生多次向产妇、家属说明情况,建议行剖宫产终止妊娠,产妇及家属均明确拒绝,坚决要求以催产素诱发宫缩经阴道分娩,并在《产妇知情同意书》上签字确认顺产要求。2017年08月31日上午10时许,马女士进入待产室。生产期间,产妇因疼痛烦躁不安,多次强行离开待产室,向家属要求剖宫产,主管医生、助产士、科主任也向家属提出剖宫产建议,均被家属拒绝。最终产妇因难忍疼痛,导致情绪失控跳楼。医护人员及时予以抢救,但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2017年9月3日早9时,绥德县公安局负责人来院召开警、院、家属三方座谈会,通报产妇跳楼身亡结论,建议产妇家属通过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异议。院方称,马女士跳楼身亡的根本原因与医院诊疗行为无关。家属发文否认院方说法 称主动要求剖宫产9月5日,署名为马女士丈夫的延先生通过网络发出公开信息,对榆林市第一医院的情况说明发出了不同声音。据延先生的材料内容,马女士在8月31日下午6点左右曾走出产房并表示疼得厉害,主张剖宫产,延先生说“行”。延先生表示,之后他被告知马女士不见了,再看到时其妻已坠楼。“在产房长达十一个小时的时间里,妻子在产房究竟发生了什么,一切不得而知”延先生质疑称,就算马女士情绪失控要跳楼,“医生,助产士,护士当时在干什么?”医院再回应:产妇给家属下跪求剖腹9月5日,家属发声后,榆林市第一医院的院方发言人杨先生再次声明,“孕妇家属自始至终都不同意剖宫产。”同时,他提到,监控视频中,马女士曾向家属下跪希望进行剖宫产但未获同意。“那个女孩可怜啊,我们后来调监控视频里看的都感到非常痛心,他媳妇,那个女孩子走出病房,都(向家属)跪下了啊,家属还不同意。”而家属仍然否认医院说法,称同意剖腹产,但医院回说“快要生了,不用剖腹产。”希望能够早日查清事实真相。

国家卫计委如何回应产妇坠楼案?

9月7日,国家卫计委举办9月例行新闻发布会。针对近日引发媒体热议的“陕西一产妇坠楼”,国家卫生计生委新闻发言人、国家卫生计生委宣传司副司长宋树立会上回应,事件让人非常痛心,也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我们向家属表示深切慰问,我委对此高度重视,已责成当地的卫生计生部门认真调查核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事件回顾8月31日晚8点左右,第一次生孩子的陕西绥德县女子马某,被临产痛苦折磨约10个小时后,从分娩中心的待产室走至备用手术室,从5楼跳下,结束了自己即将27周岁的生命。她一同带走的,还有腹中胎儿。由于疼痛难忍要求转剖腹产的意愿为何不能得到满足,究竟是家属阻挠?还是医院拒绝?——在之后放出的视频中,没有任何产妇与家属争吵沟通的迹象,甚至其后的几次走出大厅还颇为平静,与一个寻常的待产妇并无区别,19时26分她最后一次回到分娩中心……是什么使她在近一个小时之后,从另外一间手术室坠楼?这仍然是个谜。无论最后事实如何,这件案子给我们最根本的痛点已经显现,那就是产妇的自主选择权如何保证,其关键节点也在医院。骂男人、骂婆婆、乃至骂亲妈?这不是正路,最好的办法是把自主选择权落实给产妇本人。希望卫生管理部门能够及时纠正乱象,叫停医院自设门槛的不当行为,依法尊重产妇本人的意愿和权利,不要再把“签字”引发的矛盾推向家庭,推向公众。

陕西榆林卫计委成立调查组协助调查产妇坠楼这件事情为何如此火爆?

陕西榆林卫计委成立调查组协助调查产妇坠楼事件,这件事情目前可以说闹得全国上下沸沸扬扬,一个产妇的死亡,确实引起很大的轰动。悲惨的事件发生以后,扑朔迷离的解释层出不穷,目前这件事情有专门部门介入,可见火爆程度。具体的原因如下:第一、产妇坠楼这件事情十分的诡异,医院方面的解释和家属方面的解释,可以说牛马风不相及,甚至可以说两方面对于这件事的本质是根本对立的。由此可以看出医院本身的态度十分值得商榷,因为医院如此的针锋相对,明显和家属的关系十分恶劣,这也是引起社会注意的一个原因所在。第二、一个产妇大部分情况下都会爱惜自己的生命,因为怀孕的女人知道自己不仅仅是为自己活着,也是为了孩子活着。可是奇怪的是产妇莫名其妙的掉下楼。这件事情也引起很多人的猜疑,家属也十分的气愤,也是引起大家关注的焦点。第三、产妇的死亡对于家属来说是一件悲痛欲绝的事情,可是事实上医院并没有因此同情家属,而是把责任全部的推给家属。这件事情本身医院的态度存在很大的疑点,当然事情没有定论,众说纷坛,这也是吸引社会关注的一个原因所在。陕西榆林卫计委成立调查组协助调查产妇坠楼事件,说明这件事情确实已经开始持续发酵,引起相关政府部门的注意。也说明产妇不幸死亡,社会对此充满关心。这件事情的火爆程度,其实就是人们对于产妇离奇死亡的一种同情,这是很好理解的事情!

陕西公布产妇坠楼事件初步结果了吗?

9月7日晚上,榆林市卫计局就“产妇马某某在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妇产科二病区坠楼身亡”事件公布了调查结果。8月31日,产妇马某某在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妇产科二病区坠楼身亡,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榆林市委、市政府和省卫计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榆林市绥德8.31产妇坠楼事件调查处置领导小组”,在9月2日和5日两次调查的基础上,于9月7日又连夜展开进一步调查。经初步调查, 8月30日,产妇马某某入住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妇产科二病区,入院后经医院诊查,产妇各项体征正常,符合自然分娩指征,但B超显示胎儿头部偏大,存在难产风险,医生建议剖宫产终止妊娠,但家属选择自然分娩并签字确认。8月31日10时许,该产妇进入待产室待产,产程、产图、产检结果显示产妇和胎儿各项指标均正常。当日17时50分起,该产妇因疼痛出现烦躁不安,情绪波动较大,两个多小时内先后多次走出待产室与家属交流,后由医务人员劝回。当日20时许,医护人员发现该产妇从备用手术间窗口坠下,医院立即组织抢救,经抢救后仍无生命体征,经告知家属,家属同意放弃抢救,于21时25分宣布临床死亡。后经院方组织有关专家对死亡病例进行讨论,初步诊断为:1.院前呼吸心跳停止;2.急性特重型颅脑损伤;3.全身多处骨折;4.失血性休克;5.死胎。经警方勘查取证、调查走访,初步认定:死者马某某系跳楼自杀身亡,排除他杀。榆林市专家组经过认真调查讨论,初步认为:1.该产妇入院诊断明确、产前告知手续完善、诊疗措施合理、抢救过程符合诊疗规范要求。2.此次产妇跳楼事件,暴露出了医院相关工作人员防范突发事件的意识不强,监护不到位等问题。据了解,为妥善处理该事件,9月7日,榆林市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了由榆林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绥德县政府、市卫计局、公安局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榆林市绥德“8.31”产妇坠楼事件调查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调查组、舆情组、善后组3个工作小组,对坠亡事件依法、依纪、依规进行查处。目前,造成自杀的原因正在进行深入调查;善后工作组正在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精心做好家属心理安抚等工作。

榆林产妇坠楼事件初步调查结果是什么?

据9月8日凌晨报道,7日晚上,榆林市卫计局就“产妇马某某在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妇产科二病区坠楼身亡”事件公布了调查结果。8月31日,产妇马某某在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妇产科二病区坠楼身亡,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榆林市委、市政府和省卫计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榆林市绥德8.31产妇坠楼事件调查处置领导小组”,在9月2日和5日两次调查的基础上,于9月7日又连夜展开进一步调查。事发现场经初步调查, 8月30日,产妇马某某入住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妇产科二病区,入院后经医院诊查,产妇各项体征正常,符合自然分娩指征,但B超显示胎儿头部偏大,存在难产风险,医生建议剖宫产终止妊娠,但家属选择自然分娩并签字确认。31日10时许,该产妇进入待产室待产,产程、产图、产检结果显示产妇和胎儿各项指标均正常。17时50分起,该产妇因疼痛出现烦躁不安,情绪波动较大,两个多小时内先后多次走出待产室与家属交流,后由医务人员劝回。产妇第二次跪下20时许,医护人员发现该产妇从备用手术间窗口坠下,医院立即组织抢救,经抢救后仍无生命体征,经告知家属,家属同意放弃抢救,于21时25分宣布临床死亡。后经院方组织有关专家对死亡病例进行讨论,初步诊断为:院前呼吸心跳停止;急性特重型颅脑损伤;全身多处骨折;失血性休克;死胎。经警方勘查取证、调查走访,初步认定:死者马某某系跳楼自杀身亡,排除他杀。待产孕妇生前所住病房市专家组经过认真调查讨论,初步认为:该产妇入院诊断明确、产前告知手续完善、诊疗措施合理、抢救过程符合诊疗规范要求。此次产妇跳楼事件,暴露出了医院相关工作人员防范突发事件的意识不强,监护不到位等问题。据了解,为妥善处理该事件,9月7日,榆林市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了由榆林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绥德县政府、市卫计局、公安局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榆林市绥德“8.31”产妇坠楼事件调查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调查组、舆情组、善后组3个工作小组,对坠亡事件依法、依纪、依规进行查处。目前,造成自杀的原因正在进行深入调查;善后工作组正在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精心做好家属心理安抚等工作。等着继续看调查细节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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