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3辆大客追尾
三车追尾哪个车的责任
一、三车追尾哪个车的责任1、三车追尾定责如下:(1)三车追尾责任只要是前车不是故意变道,就是后车的责任,第二辆车对第一辆车负责,第三辆车对第二辆车负责赔偿;(2)三车追尾责任的认定,是由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后并结合其他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后得出的;(3)多车追尾,一人无法判定责任,需要提交事故科进行科学分析,车子拖进停车场主要是检验车子的撞痕是一次痕迹还是二次痕迹,这一点和责任划分有很大的关系。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二、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是什么1、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车、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或特大事故20日内作出;3、当事人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
三车追尾责任如何认定
一、三车追尾责任如何认定1、三车追尾责任的认定如下:(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前车承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主要责任;(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前车承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主要责任;(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二、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怎么走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3、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4、对调解结果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5、法院经过审理作出判决。
三车追尾谁的责任?
法律分析:三车追尾责任认定:需由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后来综合判断:如果是第三辆撞击第二辆,致使第二辆撞击第一辆,即是第三辆车全责。追尾责任划分原则具体如下: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三车连环追尾责任怎么划分
三车连撞追尾责任的认定需要分以下几种情况:1、第三辆车撞第二辆车,致第二辆车撞第一辆车。第三辆车子先撞到了第二辆车子,又导致第二辆车子撞到第一辆车子,这也是传统意义上的三车追尾事故。这种事故,实际上就是一起事故,一般情况下,都是第三辆车来承担全部责任。2、第二辆车撞第一辆车,第三辆车撞第二辆车。这是一种特殊的三车追尾事故,实际上这是两起事故。第二辆车首先撞到了第一辆车,此时第三辆车还不在现场,这第一次事故和第三辆车没有任何关系。随后,第三辆车撞到了第二辆车,应当属于“二次”交通事故,这二次事故则是第三辆车承担全部责任。因此,第一次交通事故中间车辆负全部责任;第二次交通事故末尾车辆负全部责任。因此发生追尾事故后,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及时报警和通知保险公司。通过交警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三车的驾照、行驶证、交强险的复印件,向保险公司索赔。汽车追尾8种情况不负责:以下八种情况,汽车追尾后不承担全责。1.前车掉头时,与后车发生追尾:两车并排行驶,可掉头或转弯时,突然加速前方掉头,导致后车在掉头过程中发生碰撞。此时,前车车主需要对事故负全责。2.追尾发生在线路被压实的情况下:这种情况下,被压实线路的车主违反了交通法规,违反交通法规的一方一般承担碰撞的全部责任。3.恶意拥堵或恶意切线:如果是恶意拥堵或切线造成的追尾事故,前车难辞其咎。当然前提是有证据证明是前车拥堵或者前车自己承认。4.后车从右侧超车后追尾:如果后车从右侧超车,后车不负责追尾,前车要负责追尾。5.前车突然急刹车:前车急刹车造成追尾。很难说。按照规定,前车和后车要有足够的距离,要有足够的时间和空反应,防止发生事故。都说很多时候路上的车都保持不了足够的距离,但是如果要证明追尾是前车紧急刹车造成的,就需要拿出证据。6.前车倒车或溜车:由于前车倒车或溜车撞上后车,这种情况下追尾全责由前车承担。7.第三方造成的追尾:比如一辆车恶意变道,第二辆车紧急刹车,第三辆车因为反应迟钝直接追尾了第二辆车。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能证明一辆车被恶意变道,那么两辆或三辆车就可以避免责任纠纷。8.连环碰撞:如果发生连环碰撞,前车没有违法行为,那么后车一般会赔偿前车,即第三辆车赔偿第二辆车,第二辆车赔偿第一辆车。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三个车连续追尾责任怎么分?
法律分析:
只要前车不是故意变道,就是后车的责任,第二辆车对第一辆负责,第三辆对第二辆负责赔偿。冰雪天加雾三车追尾责任认定,是由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后,并结合其他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后得出的
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广西高速上客车追尾后冲出路基,致1死6伤,此事故会如何划分责任?
广西高速上客车追尾后冲出路基,致1死6伤,此事故会如何划分责任?下面就我们来针对这个问题进行一番探讨,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到有需要的朋友们。G75兰海高速南丹县芒场镇要亮隧道周边道路发生了一起比较严重的交通出行事故,事故导致7名乘客受困,9名乘客被扔出车外,车里多的人负伤。事故发生之后有些人快速警报,河池消防救援工作人员接报后,立刻调遣48名消防人员,10辆消防车救火赶往事故当场进行援救工作中。当消防队员赶来之后马上协同各单位的消防人员对被困乘客进行援救。通过2个多钟头的焦虑不安援救,最后取得成功解救受困工作人员16名。通过调研获知,发生意外的客车是一辆大中型的一般客车,实载59人,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发生的因素是因为该辆大客车在高速公路迅速行车道上追尾了停在高速公路上发生常见故障的车子,追尾以后客车冲破地基,翻下五米深的路坡,而且翻面在下沟。发生意外的客车通过强烈的冲撞和滚翻以后损坏尤其比较严重,在事故中负伤的伤员早已被送至附近的医院接纳医治,事儿的详细缘故相关部门仍在开展调研中。该辆客车是以贵州毕节去往广东广州番禺的,这起事故导致一名男士乘客身亡。在高速公路上驾驶要集中精力,一定不必危险驾驶。该辆客车的驾驶员现阶段已被交警队没收,等候进一步的事故调研。高速公路上车子发生常见故障必须开启故障警示灯,在车辆后才150Km摆放三角警示牌,用于提示后面车子立即躲避,防止发生追尾事故。导致这起事故的详细缘故大家还难以获知,只有等候相关部门的进一步调研,尽早查明客观事实的实情,让逝者长眠。
广西高速上客车追尾后冲出路基,造成此事故的原因是什么
明天和意外,我们不知道哪一个先来,所以我们要做的就是珍惜当下,将每一天都当做最后一天来过,这样你的人生才会更加有意义,我觉得每一个人都应该有梦想,不然的话,就会像一个空壳一样,整天除了上班就是下班,生活没有一点动力,这样子的人生才更加精彩,因为人这一辈子其实也很短暂。有时候意外就在我们身边,但是我们任何人都无法预知未来,之前就在网上看到过一则新闻,当时觉得特别的可惜,广西高速上客车追尾后冲出路基,从这次新闻中,我们可以看出很明显的就是追尾而发生的事故,一辆大型客车追尾造上事故车,但没想到导致车辆翻车,最后,有七名乘客被困在车上,消防员来了之后将它们全部都解救出来了,其中有一人死亡,六人受伤,一辆大型客车里面坐有几十人,庆幸的事其他人都没有事,但是责任主要在于司机,为什么会撞上事故车,相信警方紧会进一步进行调查。而受伤的人已经全部送往医院救治,希望他们能够平安无事,因为对于他们来说也是无辜的,谁也不知道坐个大巴车能够出现这样的意外,所以说我们一定要珍惜身边的家人和朋友,因为不知道哪一天就会发生意外。通过这件事情,也给所有的司机朋友一个警醒,平时一定要安全驾驶,切记不能够酒驾,虽然我们不知道这个大巴车司机到底是什么原因引起的事故,但是小心驶得万年船,开车本身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所以一定要注意力集中,平时也要休息好,因为开长途也很危险,如果稍不留意很有可能就会发生车祸,这样即使对车上的人不负责,也是对自己的人身安全不负责。
3车追尾怎么处理
一、3车追尾怎么处理1、3车追尾处理办法具体如下:(1)当事人应当立即报警处理;(2)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后,并结合其他情况进行综合判断认定三车追尾责任;(3)通过交警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三车的驾照、行驶证、交强险的复印件,向保险公司索赔,汽车追尾一般都是后车承担全部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二、三车追尾定责具体有哪些1、三车追尾责任只要是前车不是故意变道,就是后车的责任,第二辆车对第一辆车负责,第三辆车对第二辆车负责赔偿;2、三车追尾责任的认定,是由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后并结合其他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后得出的;3、多车追尾,一人无法判定责任,需要提交事故科进行科学分析,车子拖进停车场主要是检验车子的撞痕是一次痕迹还是二次痕迹,这一点和责任划分有很大的关系。
三车追尾责任怎么理赔
【太平洋汽车网】三车追尾,中间的辆车只要不是被迫撞上第一辆车,就是有责任的。一般只要前车不是故意变道,就是后车的责任。正常情况下三车追尾,中间一辆车需要负责赔偿前面的一辆车,第三辆车则负责赔偿中间的那辆车。还有一种情况是第三辆车追尾了中间的这辆车,迫使中间这辆车追尾了前面的一辆车,这种情况第三辆车负全部责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只要前车不是故意变道,就是后车的责任。冰、雪、雾天气情况下,追尾责任认定是由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后,再结合具体情况综合判断决定的。多车追尾,需要提交事故科进行科学分析,主要是检验车子的撞痕是一次痕迹还是二次痕迹,这一点和责任划分有很大的关系。如若发生追尾事故,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报警并通知保险公司,保护好现场以便交警和保险公司勘察取证。没有人员伤亡且当事人对事故原因和责任划分没有异议的,交警将会按快速处理程序当场解决。《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5、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6、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图/文/摄:太平洋汽车网问答叫兽)
追尾交强险可以赔吗
追尾交强险可以赔。追尾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是由追尾方承担事故责任,但是被追尾方仍然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010年重大交通事故
1月 1日:13时50分左右,陕西省蒲城县烟花厂爆炸,9人死亡,8人受伤;
1月 2日:山东宁阳一家银行门口发生爆炸,3人死亡;
1月 3日:下午2时,昆明新机场的在建引桥垮塌事故,7人死亡,26人轻伤,8人重伤;
1月 3日:下午6时左右,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利森水泥厂,脚手架突然倒塌,8人死亡,2人受伤。
1月 4日:河北武安钢铁公司煤气管道工程特大煤气泄漏事故,造成21人遇难,9人受伤;
1月 6日: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塘下镇场桥办事处五方村一家庭作坊发生火灾,9人死亡、2人受伤。
1月 7日:甘肃兰州石化爆炸事故,6人遇难,6人受伤;
1月 9日: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欧里镇带元村庙上煤矿发生火灾事故,12名矿工遇难。
1月 9日:福建莆田附近海面发生撞船事故,造成1人死亡,11人失踪。
1月10日:安徽省岳西县莲云乡一农户家中烟花爆竹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
1月11日:吉林省蛟河市老下盘新井煤矿发生事故,造成7人死亡。
1月12日:安徽芜湖一工地发生坍塌事故,造成8人死亡,7人受伤。
1月13日:当地时间12日下午,海地发生里氏7.3级地震,中国维和人员中有8人遇难。地震遇难人数已超过20万人。
1月16日:广西百色市德保县一辆货车翻下山崖,造成7人死亡、13人受伤。
1月16日:广西南宁至广州高速铁路广东云安县境内一在建的隧道因塌方、泥石流冲击,造成5人死亡、4人受伤、1人被埋失踪。
1月17日:四川岳池发生车祸,4人死亡10余人受伤;
1月19日:山西长治至太原高速公路多车连环相撞交通事故,9人死亡、28人受伤。
1月22日:湖南省慈利县三合口乡麦湾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4人遇难,5人受伤。
2月10日:7时40分,甘肃陇南发生一起客车坠崖,造成死亡10人25人受伤。
2月17日:15时50分,四川省雅安市汉原县小型客车,坠崖,造成10人死亡、8 7人受伤。
2月18日: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三合镇下路王村5名儿童溺水身亡。
2月26日:广东省普宁市军埠镇石头桥村重大烟花爆炸事故,21人死亡、48人受伤。
2月28日:17时15分,河南郑州新密大型客车,坠入尖岗水库中。造成19人死亡、7人受伤。
3月 6日:5时许,西藏山南地区桑日县甲竹林镇,搭载34名朝佛群众自卸货车撞上路边山体,造成车上26人死亡,9人受伤。
3月10日:18时20分,贵州省贵阳市客车坠崖,造成13人死亡6人受伤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3月10日:陕西省榆林市子洲县县城西约1公里的双湖峪镇双湖峪村石沟山体滑坡灾害,27人遇难、17人受伤。
3月14日9时10分,山西大同客车侧翻,造成11人死亡, 19人受伤。
3月23日:福建南平郑民生特大杀人案:8人死亡,5人受伤住院治疗。
3月28日:山西乡宁王家岭矿难,38人遇难,115人获救。
4月 7日:两名富士康跳楼员工死亡,1月17日-5月26日共发生十二跳,造成10死2重伤。
4月14日:14日7时49分,青海省玉树县发生里氏7.1级地震,遇难2698人 失踪70人 12135人受伤。
4月29日:上午9时40分,江苏泰兴市泰兴镇一男子闯幼儿园砍伤32人。
5月 5日:河南遭手足口病袭击,已有17名患儿死亡。
5月 8日:广东5月初以来的强降雨致 16人死4失踪。
5月 8日:江西省吉水县八都镇城元村弑亲血案8人死亡。
5月22日:云南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森林大火12扑火者遇难。
5月23日:凌晨3时左右,长(春)深(圳)高速公路辽宁境内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32人死亡,24人受伤。
5月23日:江西山体滑坡列车出轨(余江至东乡间K859次列车出轨)19死71伤。
5月24日:凌晨零点40分, 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保平乡两客车相撞,12人死,22人受伤。
6月14日:23时35分左右四川甘孜州康定县山体垮塌23人死7伤。
6月21日:1时40分左右,平顶山煤矿火药爆炸47人遇难。
6月28日:14时许贵州省关岭县岗乌镇山体滑坡,99人遇难或失踪。
6月29日:下午16时45分,深圳东部华侨城大侠谷太空迷航”设备突发故障致6人死亡,10人受伤。
7月 4日:23时16分许,江苏无锡夜班车隧道中起火24死19伤
7月17日:17日晚,陕西韩城一煤矿发生爆炸已造成28人遇难。
7月18日:晚8时左右,辽宁葫芦岛一煤矿瓦斯爆炸4死13伤
7月24日:河南洛阳栾川县潭头镇汤营村伊河大桥垮塌事故,51人遇难,15人失踪。
7月24日:7月16-24日,陕西安康洪灾致63人死亡119人失踪。
7月28日:上午10点“南京栖霞区塑料厂乙烯泄漏发生爆炸 13人遇难和120人住院治疗
7月28日:吉林省永吉县遭遇大暴雨和洪水, 38人死亡、18人失踪。
7月30日:湖南长沙长沙税务局大楼爆炸,4人死亡,19人受伤。
7月31日:凌晨2时40分许山西临汾翼城县阳泉煤业集团煤矿宿舍发生炸药爆炸事故,17人死,104人伤。
7月31日:下午,四川达州市宣汉县一客运车辆坠崖, 13人当场死亡,9人伤。
7月31日:下午17时黑龙江鸡西市恒鑫源煤矿透水事故 24人被困井下。
8月 1日:15时47分,河北省元氏县发生铲车冲撞多辆汽车事故,11人死亡,20余人伤
8月 1日:下午,广东广宁县车祸11人死亡,2伤。
8月 2日:江西全南县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事故造成10人死亡,9人受伤。
8月 6日:今年以来全国共有28个省(区、市)遭受洪涝灾害,截至8月6日,今年洪涝灾害造成全国2亿人(次)受灾,1454人死亡,669人失踪,1347.1万公顷农作物受灾,其中209万公顷绝收,因灾直接经济损失2751.6亿元
8月 7日:22时许,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舟曲县发生特大泥石流泥,舟曲“8·8”特大泥石流灾害中遇难1434人,失踪331人,受伤265人。8月15日举行全国哀悼日。
8月16日:9时45分,黑龙江伊春乌马河区鞭炮厂爆炸,33死亡,3人失踪。
8月16日:6时35分,吉林省梅河口市爱民医院住院部的大楼建筑工地,升降机坠落,11人死亡。
8月19日:10时30分,阿克苏市郊发生爆炸,造成7人死亡,14人受伤。
8月24日:22时左右,河南航空航班在黑龙江伊春坠毁,造成42人遇难,54人生还。
8月24日:11时10分,晋中市和顺县煤矿瓦斯爆炸14人死亡。
8月24日:19时40分,福建省寿宁县发生车祸,10人死亡,2人重伤。
8月26日:6时30分贵州毕节地区黔西县谷里镇江丰煤矿瓦斯爆炸7人死亡、3人受伤。
9月 1日:23时左右,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瓦马乡河东村大石房村民小组发生山体滑坡灾害,48人死亡失踪。
9月 3日:14时53分,吉林省长春市绕城高速公路两客车相撞,16人死亡,36人受伤。
9月 3日:13时30分许,黑龙江佳木斯,自卸翻斗车与面包车相撞,10人死亡。
9月 8日:截止9月8日河南山东共29人被蜱虫咬后染病死。
9月 9日:上午,云南红河州泸西县马鞍山煤矿发生瓦斯事故,造成7人死亡、12人受伤。
9月22日:台风凡亚比席卷广东,13人死亡,40万人受灾。
10月 3日:18时42分,广州增城市广汕公路发生特大车祸 五人当场死亡。
10月 9日:上午8点40分,在江苏宁合高速往南京方向454.1公里处,一辆水泥槽罐车与大客车相撞,事故已造成17人死亡,23人受伤住院。
10月10日:上午11时40分,贵州荔波县佳荣镇拉滩村巴灰组发生一起非法盗采煤矿,导致5人死亡。
10月16日:6时左右,河南平煤集团平禹四矿发生瓦斯突出事故,37人遇难。
10月20日:湖南宁远发生特大交通事故致9死20伤。
10月26日:3:30许,浙江省绍兴市袍江工业区火灾,5人死亡。
11月15日:14时上海市胶州路718号胶州教师公寓发生大火,造成58人遇难。
12月 5日:凌晨,云南大理州云龙县漕涧镇铁厂村李子坪组发生一起灭门惨案,一家5人被杀害死亡,包括出生仅38天的女婴。
12月 5日:下午3点10分左右,四川省甘孜州道孚县发生草原火灾,22名扑救人员遇难。
12月 7日:19时40分,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的河南义马煤业集团巨源煤业公司发生瓦斯爆炸,共造成26人遇难。
12月13日:上午10时许,贵州黔西县太来乡一煤矿发生安全事故5人遇难。
12月16日:晚上18时许,浙江杭州机场高速两大巴相撞致6人遇难,10余人受伤。
12月19日:晚10时许,湖南省宁乡县鞭炮原料运输车爆炸,造成12人死亡、9人受伤,2人失踪。
12月27日:上午7时40分,湖南衡南县松江镇因果村校车坠河,14名学生死亡;
12月27日:早上8时,贵州省贵遵高速公路因大雾造成连成机动车连环相撞,造成7人死亡,20多人受伤。
以上灾害、事故等共造成7800人死亡或失踪,除玉树地震、舟曲泥石流外,约有3340人因其他各种灾害或事故遇难。
其中
交通事故:350人(包括江西列车出轨19人、伊春空难42人)。
安全事故:600人(其中煤矿260人,火灾120人);
自杀身亡:10人;
刑事案件:46人;
群体疾病:50人;
自然灾害:6700人(除玉树地震2768人遇难失踪、舟曲泥石流1765人遇难或失踪外,另有约2160人死于洪灾等)。
除地震外,平均每天非正常死亡15人(包括疾病等总的非正常死亡人数为每天1万人左右)。
广西玉林一大货车追尾中巴车多人受伤,事故发生的原因是什么?
首先,我们来回顾一下事情的经过:在10月7日中午12点左右,广西玉林市陈旺村路段发生一起追尾导致的交通事故。据目击者爆料,大货车的车头已变形。中巴车上的乘客多为学生,部分人员伤势较重,已送往医院救治。目前当地交警已介入调查,具体的事故原因待查明后公布。自从这段视频在网上传开后,网友的讨论五花八门,大家的关注点都在大货车司机上。比如司机是否超载行驶,有无酒驾的情况发生,司机是否持证驾驶,有无超速行驶,开车时是否分神等等。也有人猜测,可能是前面的中巴车急刹车,但刹车灯未及时亮起,大货车一时反应不过来所致。但这些都只是推测,一旦事故发生,交警都会花时间调查。没有真凭实据是不能够随意对外公布的。近年来,交通事故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它给出行的朋友敲响了警钟。其实,像这样的追尾事故已不是第一次发生了。作为司机应当吸取教训,避免此类事故发生。在前往目的地的路途中,一定要注意安全行驶。下面,小编给出以下几个建议。1、遵守交通规则,不要因为赶时间而闯红灯。在路口段,应当减速行驶。2、在开车时一定要留意前面的刹车灯,一旦亮起就要立刻减速。3、在车流量较大时,最好与前面的车错开行驶,并且保持一段安全距离。4、在刹车前,通过后视镜观察一下后面的车离自己的距离,最好不要急刹车。5、在拥堵段不要随意换道,更不要抢道行驶。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希望每位司机都能做到安全出行。而交警部门平日里也要普及安全出行的知识,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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