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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筹划方法

来源:运动鞋批发网时间:2024-05-29 16:11:17编辑:运动君

如何进行增值税的税务筹划

更多增值税的税务筹划方案方法可以关注小编的个人主页,期待您的关注。如何合理规避增值税可以关注小编,制定企业税收筹划方案,为您企业量身定制,合法合规合理的税筹方案落地执行。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增值税税负压力大可以通过入驻到有税收奖励返还的税收优惠地区享受增值税的奖励返还,以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具体的政策为:税收优惠地区除了个人独资的核定征收政策以外还有针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财政奖励返还政策,具体的政策为:1,增值税奖励地方财政留存部分的 : 70%-85%2,企业所得税奖励地方财政留存部分的 : 70%-85%3,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申请核定征收,核定征收后综合税率:3%-5%4,财政奖励按月兑现,企业当月纳税,财政奖励次月扶持到账,总部经济招商模式,不改变企业现有的经营模式和经营地址,外省市,外区域的企业都可以申请享受。更多税收优惠政策及节税避税方案可以关注答主,期待您的关注~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以适应税收政策导向为前提,采用税法所赋予的税收优惠或选择机会,对自身经营、投资和分配等财务活动进行科学、合理的事先规划与安排,以达到节税目的的一种财务管理活动。 税务筹划节税避税,需统筹大局,切勿盲目避税,以免因小失大!

增值税筹划方法有哪些

增值税筹划方法有以下几种:1、充分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2、设立个人独资企业;3、转为高新技术企业;4、利用存货计价方法开展税务筹划;5、企业利用收入确认的时间然后再进行税务筹划;6、利用基本的扣除标准来合理进行税务筹划;7、找到避税天堂设立企业;8、转化成微小型企业;9、利用折旧的方法来进行税收筹划;10、利用企业的组织形式专来合理展开税务筹划;11、进入到特殊的行业;12、降低企业的基本成本。增值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增值税的特点:1、以增值额为课税对象。从征税对象看,无论各国的法定增值额有多大差别,增值税都是以增值额而不是以销售全额为课税对象。以增值额为课税对象是增值税最基本的特点;2、实行普遍征税。无论是从横向看还是从纵向看,都有着广阔的税基。从生产经营的横向关系看,无论工业、商业或者劳务服务活动,只要有增值收入就要纳税;从生产经营的纵向关系看,每一货物无论经过多少生产经营环节,都要按各道环节上发生的增值额逐次征税;3、实行多环节征税。从纳税环节看,增值税实行多环节征税,即在生产、批发、零售、劳务提供和进口等各个经营环节分别课税,而不是只在某一环节征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增值税的税收筹划主要从哪几方面考虑?

增值税在我国是一种较大的税种,在税收体系中比较大。 对企业来说,增值税税额多也会给企业带来税负压力,下面小编将详细介绍增值税的税务筹划。我国增值税的税率规定,对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等部分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使用3%-13%的增值税税率征收增值税。 销售额不同时分别计算,税目不同时适用于不同税率和征收率。在我国税收洼地,由于地区不同,政策也有差异。 企业入驻税收洼地登记后,可以享受当地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企业的具体运营情况,增值税和所得税方面有财政奖励。具体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地方留存50%,企业进入园区可享受地方留存70%-90%的财政奖励,企业当月纳税,财政奖励下月到账。所得税、地方留存40%,企业入驻园区,可享受地方留存70%-90%的财政奖励,企业当月纳税,财政奖励下月到账。 在这里举个例子吧:重庆一家公司专门给龙湖等这些房地产企业做营销策划,一年增值税300万,企业所得税100万,通过在园区政策纳税过后:增值税:300万*50%*70%=105万,所得税100w*40%*70%=32万,这105+32=137万就是地方园区政府扶持给企业的返还奖励。当然,企业也可以在税收洼地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合理分包业务,占一定比例。 这样,部分税收可以放在园内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确定征收。 核定征收对于利润虚高的企业来说,可以节约企业所得税,也可以解决成本票的问题。 对企业也非常有利。核定过后综合税率在5%以内。其实不管企业增值税高还是企业所得税高,都可通过园区优惠政策合理合规解决,以上只是做个参考,每个行业或者企业都有自身的税务痛点,要结合实情选择合适的办法合理合规解决。当然税务筹划都是税前行为,切记不要税后找票等方式超越红线。

增值税如何进行税收筹划

一、利用国家对农产品的特殊优惠政策进行筹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具体来说是指对直接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的单位和个人销售自产的初级产品免征增值税。同时考虑到某些一般纳税人购进这些农产品没有办法抵扣,因此《暂行条例》又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购买的免税农业产品,或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业产品,准予按照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扣除;但对于使用自己生产的农产品不准抵扣进项税额。该政策中便存在一定的可筹划空间。 具体增值税税收筹划方法是:如果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自行生产的农产品(包括畜产品)继续生产工业产品,应当将农产品的生产分设为独立的法人机构,将农产品的连续加工改为独立企业之间的购销关系,以适用抵扣进项税的规定。如一家乳品厂既有牧场养奶牛,又有乳品加工车间,将原奶加工成含不同成分的袋装、盒装牛奶出售。按现行税制规定,该类企业为工业生产企业,不属农业生产者,其最终产品不属农产品,不享受农业生产者自产自销的免税待遇。按增值税税法规定,这类企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主要有饲养奶牛所消耗的饲料。饲料包括草料和精饲料,草料由农场自产和向农民收购。但只有向农民收购的草料,经税务机关批准后,才能根据收购凭证按收购额的13%抵扣进项税额。由于精饲料在上一环节是免税(增值税)产品,而本环节又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当然不能抵扣税额,但其最终产品——加工出售的各种成品牛奶,应按17%计算销项税额。这样,其实际增值税税负往往超过了13%。为此,企业可以经过有关审批手续,将牧场和乳品加工厂分为两个独立的企业。虽然原来的生产程序不变,但经过工商登记后,都成了独立法人。牧场生产销售原奶,属自产自销农产品,可享受免税待遇,销售给乳品加工厂的原奶按正常的成本利润率定价。分立后的乳品加工厂从牧场购进原奶,可作为农产品收购的税务处理,按专用收购凭证所记收购额的13%计提进项税额,销项税额的计算不变,其税负可大为减轻。 二、利用国家对废旧物资的收购政策进行增值税税收筹划 依据《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自2001年5月1日起,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可按照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但这项规定只适用于专门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一般纳税人,其他纳税人不能按此规定执行)。所以生产企业自行收购和从废旧物资回收企业购进废旧物资,其税负有明显差异。我们可以利用该政策进行增值税税收筹划。 具体增值税税收筹划方法是:分设独立的法人收购企业,变不能抵扣税款为可抵扣税款。例如,某造纸厂以生产各种类型的纸张为主要业务,其生产的原材料主要是废纸。其一年直接收购废纸共计金额100万元,再造纸后出售,销售收入为200万元,仅有电费、水费及少量修理用配件的进项税额可抵扣,购进的水、电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35万元,税金为6万元。该企业税负情况如下: 增值税销项税额=200×17%=34(万元) 增值税进项税额=6(万元) 税负率=(34-6)÷200=14%如果该造纸厂将废品收购业务分离出去,成立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则按上述规定,收购的废纸可以按10%抵扣进项税额。该例中,企业成立回收公司后,收购100万元废纸,并将收购的废纸加价10%销售给造纸厂,该环节免征增值税。 对回收公司来讲:购进废纸=100(万元) 销售收入=100×(1+10%)=110(万元) 利润=110-100=10(万元) 对造纸厂来讲:增值税销项税额=200×17%=34(万元) 增值税进项税额=110×10%+6=17(万元) 应纳增值税额=34-17=17(万元) 税负率=(34-17)÷200=8.5%显而易见,厂家将收购点改为回收公司的税负要轻,原因就是造纸厂从废旧物资回收公司购进废纸,可抵扣税金11万元。需要注意的是,设置回收公司会相应的增加工商、税务等注册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当节税额和利润额大于上述费用时,说明税收筹划是成功的。 三、利用起征点优惠政策进行筹划 《暂行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财政部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指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所称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只限于个人。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含税销售价-含税销售价÷(1+4%)×4%×50%×(1+附加税费率)=原值 该平衡式是求,在能以高于原值的价格销售的条件下,用含税销售价减去应纳增值税及其附加后的现金流入量与原值相等的含税价格,即以高于原值的价格销售减去应纳税费后不赔也不赚的价格。这样通过求出税负平衡点,我们就可以确定最佳的销售价格,从而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 (1)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600~2000元。 (2)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200~800元。 (3)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50~80元。低于起征点的免征,而等于或高于起征点的则按全额征税。这也为我们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一定空间。利用该政策,纳税人应在纳税期满以前,认真估算销售额。 四、利用出口退税、免税政策进行筹划 对于企业出口货物适用于既免征又退税的政策时,会涉及到如何退税的问题。我国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规定了两种退税计算办法:一种是“免、抵、退”的办法,即出口企业兼营内销和出口货物,其出口货物不能单独设账核算的,应对先出口的货物免征出口环节的增值税,李*实战型销售培训专家对一线销售和管理有丰富的实战经验以及独特的团队管理技巧然后对内销货物计算销项税额并扣除当期进项税额后,对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再用公式计算出口货物的应退税额;另一种是“先征后退”办法,即出口企业将出口货物单独设立库存账和销售账记载的,就依据购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明的进项金额和退税率计算应退税额。2001年1月1日起,老外商投资企业(即1993年12月31日前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将一律由原出口免税办法改为出口退税办法,具体按现行自营生产企业“先征后退”或“免、抵、退”办法进行,从而和其他的生产企业出口退税政策达成统一。 对于生产企业来说,到底选择“先征后退”还是“免、抵、退”办法,从长期来看,并没有太大区别,但从资金的占用及资金的时间价值来看,还是有一定区别的。我们可进行如下筹划:(1)若出口货物进项税额较大,应退税额也较大,同时内销数量很小,出口企业应采用“先征后退”的办法。由于“先征后退”是按月处理的,虽然出口企业每月向税务局缴纳与出口货物销售收入对应的增值税,但同时也可以通过退税得到补偿。而此时如果采用“免、抵、退”的办法,则按季度进行退税,而且退税是有条件的,即出口货物占当期全部货物销售额的50%以上。即使退税,也是不充分的,这样就长期占用了企业的资金。(2)若进项税额较小,或内销比较大时,选择“免、抵、退”办法比较有利。因为以内销为主的出口企业采用“免、抵、退”办法,企业可以用出口免税后的出口货物进项税额来抵消内销部分的销项税额,从而货物的内销部分应纳税额减少或为零,保证了企业资金不被长期占用。 五、利用国家对销售旧货的优惠政策进行筹划 自2002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旧货(不包括旧货经营单位销售旧货和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的固定资产),无论其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也无论其是否为批准认定的旧货调剂试点单位,一律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旧机动车经营单位销售旧机动车、摩托车、游艇,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按前述规定,对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如果这些货物的销售价刚刚超过原值,其应纳税额会明显高于增值的部分,从而导致货物购销现金净流量出现负值,这里就存在税收筹划的空间。我们可确定一个税负平衡点,其计算公式为:含税销售价-含税销售价÷(1+4%)×4%×50%×(1+附加税费率)=原值 该平衡式是求,在能以高于原值的价格销售的条件下,用含税销售价减去应纳增值税及其附加后的现金流入量与原值相等的含税价格,即以高于原值的价格销售减去应纳税费后不赔也不赚的价格。这样通过求出税负平衡点,我们就可以确定最佳的销售价格,从而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


如何进行增值税的税收筹划?

增值税是一个中性的税种,针对货物、劳务和服务流转过程当中的增值部分征税,故名“增值税”。 想要进行增值税方面的税收筹划,前提是对交易或事项进行增值税处理时有选择的空间,才能有筹划的空间。 那么,在增值税处理时,哪些方面是可以选择的呢? 很多人提到了可以选择增值税纳税人的身份,我个人认为这种选择的空间有限,意义不大。 虽然说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起征点范围内免征增值税,但是这仅仅适用于初创阶段,或者不必抵扣进项税额的小型、微型市场主体,如个体工商户等。说实话,这种意义不大, 小规模纳税人本身交不了多少税,没有什么筹划的价值 。 对于志存高远的创业者来说,目标肯定是做大做强,只有成为一般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和税务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提高内控水平,才能让企业逐步走上正轨。 另一方面,小规模纳税人税负不会超过3%;一般纳税人虽然适用的税率13%、9%或6%,但只要有充分的进项税额抵扣,实际税负未必也高于3%。 在计税方式的选择方面,可以进行筹划,以适当降低增值税的税负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主流计税方式是一般计税法方法,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的期末留抵税额(如果有的话)。还有一种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即销售收入按照3%或5%征收率计算纳税,同时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在特定情况下,允许一般纳税人自由选择是否按照简易计税方法,折旧有了选择筹划的空间。 那么,如果某个项目确实无法取得进项税额,或者某些行业无法本身就很难取得进项税额,就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以达到合理少交增值税的目的。 例如,财税[2009]9号规定,以下几种情况允许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办法。 这是因为上述这些项目在日常运营过程中,比较难以取得进项税额,如果按照一般计税方法,税负就非常高。纳税人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就能有效降低税负。 举个栗子 不过,纳税人在选择是否按照简易计税方法时,应当综合考虑企业所得税,否则有可能在增值税这里捡了“芝麻”,在企业所得税这里却丢了“西瓜”。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这是因为少交的增值税,会造成销售收入的基数扩大,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如果恰好在某个临界点,会造成多交企业所得税。 举例说明 在同样的成本前提下,选择简易计税会导致该项交易的利润扩大8.59万元,假设适用25%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最后的结果就是增值税少交了,但是应纳企业所得税多交2.15万元。 企业所得税影响的是净利润,增值税只影响现金流,到底如果选择,企业财务人员应该根据自身情况作出合理的判断。 所以简易计税不一定是最优选择,不能一味盯着增值税,却忘了背后还有一个企业所得税。 在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确认方面,可以合理延后纳税发生时间,减轻资金外流的压力。 增值税虽然是一个不影响利润,运行于利润体系之外的税种,但是影响企业的现金流。而现金流是企业运行的“血液”,也是极端重要的。所以做好筹划,适当延后资金外流,也是很有必要的。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总原则是: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于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第一,在合法的前提下,开发票不要太积极。 否则就马上发生纳税义务,到税款所属期的次月征期必须马上缴税。当然,前提是符合税法的规定。 第二,采取赊销或分期收款形式的,要在书面合同上明确收款时点。 现在的市场竞争很激烈,不少企业的账期很长,如果没有在合同上做好这手准备,就意味着不但在损失流动性,还要替下家垫付增值税! 分期收款,就可以分期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 ,所以,一定要在合同上明明白白注明分期收款的时点,以尽可能避免一次缴纳增值税的压力 。 综上所述:增值税的筹划一般存在于税法规定的可选空间之内,但增值税的筹划决不能只管增值税,不管其他税种,尤其是企业所得税。对于企业的财务人员而言,筹划的前提是合法,目标是降低综合税负,而不是仅仅考虑增值税。毕竟,企业要交的税不只是增值税一种。 我认为做好增值税的筹划要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努力保留自己的小规模纳税人身份。小规模是指年销售收入低于500万的纳税人,小规模征收率仅为3%(今年是1%,湖北地区免),远远低于增值税的税率。并且小规模还有10万块钱一个月的门槛,也就是起征点,低于这个数是免税的,这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无论如何也享受不到的,而且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也是减半征收的,而一般纳税人没有这个待遇。 二、做简易征收的项目。虽然是一般纳税人,但是一般纳税人也不必然必须适用增值税税率,有些简易项目是适用征收率的。比如建筑企业的老项目、清包工、甲供材等就适用简易计税办法。适用简易计税的项目是很多的,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 三、尽可能取得比较多的进项。其实这个意义不大,取得进项也是自己花的钱,但是也是努力取得,这样附加税能少交一些。 四、学习一些优惠政策,比如增量留抵退税。近几年国家大力推出了一些优惠措施,五花八门涵盖丰富,有些企业就会适合。合理运用下这些个政策,也能节省不少税。 增值税的税收筹划个人认为应把握以下几点: 1.选择适合企业实际情况的增值税类型。就是是选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利,还是选择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有利。如果企业规模小,符合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条件的,可能选择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负更轻。 2.如果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看是否可以选择增值税简易计税。如果企业可以选择增值税简易计税,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看是选择增值税一般计税有利,还是选择增值税简易计税有利。 3.分析判定企业能否享受现有增值税优惠政策。如果能享受应充分享受增值税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比如目前的增值税免征、超税负返还、不征税等政策。 4.增值税税收筹划要与企业所得税等其他优惠政策综合考虑,不能顾此失彼。 自2016年4月30日全面营改增以来,正式宣布我国营业税全面退出 历史 舞台,增值税正式成为我国第一大税种,那么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中,企业该如何进行增值税的税收筹划呢? 纳税人身份选择 那么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中,一笔交易是小规模纳税人更划算,还是一般纳税人更好呢?这个还真不一定的,我们不妨通过例题来看一下。 例如,某企业购进商品含税成本价为113万元,为一般纳税人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价格为150万元(含税);如果为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价格为150万元。 此时小规模纳增值税=150/1.03*3%=4.37万元。 一般纳税人纳增值税=150/1.13*(150-113)/150*13%=4.26万元 此时我们可以看出在相同的销售价格与购进成本下,一般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较小规模纳税人来说更少一下。 那么在什么情况下,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纳税额是一致的呢?那就是在一般纳税人产品增值率达到一定限度的情况下,两者增值税纳税额就是一致的。 我们设置(150-113)/150=X 则X=[3%/1.03]*1.13/13%=25.32% 即,当X等于25.32%的时候,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纳税额度是一致的,而上例中X为24.67%,所以当X越小则为一般纳税人越划算,但是如果X超过25.32%时,越往后就是小规模越划算了。 企业商业模式的选择 随着经济的发展,很多企业已经实现了多元化经营,在销售产品的同时又提供相应的各项服务,那么对于此类企业来说,我们完全可以通过合理筹划的方式,来降低企业的增值税负担,我们知道现在货物的增值税税率是13%,而服务的增值税税率只有6%。 例如,某企业生产企业销售自产设备113万元含税价。 情况一 ,在签订设备销售合同时,约定只要客户购买该设备,就免费提供维修服务3年。 增值税销项=113/1.13*13%=13万元 情况二, 在签订设备销售合同时签订两份合同,一份是公司与客户签订的设备销售合同销售价格为90万元,另一份为设备维修服务合同,服务费23万元为3年期限的全包设备检测与维修服务费。 设备增值税销项税额=90/1.13*13%=10.35万元 维修服务销项税额=23/1.06%*6%=1.3万元 合计销项税额=10.35+1.3=11.65万元 情况二较情况一减少增值税销项税额=13-11.65=1.35万元 总结 我们通过对上述案例的分析可以知道,在不同情况下,对于企业来说究竟是选择一般纳税人好,还是选择小规模纳税人经营更好,都需要考虑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具体分析,同样的在不同的经营模式下,也会让企业对同一笔业务同一笔收入,最终会缴纳不同的增值税税额,有时候往往稍微改变一下企业经营的某个环节,所能达到的效果可能就是不一样的,所以一个企业可以通过分析选择有利于企业的纳税人方式,或者改变企业现有的经营模式来降低企业的增值税税收负担,其次我们也可以采用国家已经公布的对于不同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也能为企业降低税收成本。 针对于企业增值税的税收筹划工作,企业是没办法通过企业自身从企业内部来解决增值税带来的税负压力的,除开企业在最初成立企业在行业的选择上能够定性不同行业所面临的税率之外,从外部来对企业的增值税做相关的筹划工作也就是在于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来做增值税的筹划工作 而针对于企业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也就是利用有限公司的财政扶持政策,给予企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在地方留存的基础上给予扶持返还 增值税地方留存50%,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40%,在此基础上给予企业扶持返还最高比例90%,就比如说企业缴纳100万增值税,在地方留存的50万中,能够给予企业在50万的基础上最高扶持返还45万,企业实际只缴纳了55万的增值税,和最开始的100万相比较足足少缴纳接近二分之一 增值税指的是溢价出来的那一部分的利润的税,可以通过政府的财政扶持来解决这一部分的税收。在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园区,新成立一家公司或者是成立独立核算的子公司,用这个公司来承接业务,把溢价最高的那一部分放在园区的那个公司里面,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均都可以享受地方留存部分的70%--90%的税收扶持。而且注册在当地园区的企业,都可以不用实体办公,只需要把工商地址注册在我们当地就可以了。假如某企业缴纳了100万的增值税,在次月就可以享受35万--45万的财政扶持;某企业缴纳了100万的企业所得税,在次月就可以享受28万--36万的政策扶持。 增值税是一种主要的流转税,对增值税进行合理筹划,不仅能通过"少缴税款"或"节税"增加企业的现金流量,而且有利于从总体上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 一、纳税人身份选择的筹划 1.以毛利率为依据 2018年5月增值税改革后,当毛利率为18.75%时,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相同;当毛利率大于18.75%时,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负要高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当毛利率小于18.75%时,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负会轻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18.75为3%与16%的比值) 案例:K公司的A企业2018年6月销售额75万元,购进的服装价值65万元。(上述价格均不含税) A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2018年6月应纳税额 75万 3% 2.25(万元) A企业为一般纳税人,2018年6月应纳税额 75万 16%-65万 16% 1.6(万元) 这样的话A企业选择一般纳税人的话,就会少缴增值税0.65万元。 案例:K公司的A企业2018年6月销售额75万元,购进的服装价值60万元。(上述价格均不含税) A企业为一般纳税人,那么应纳税额 75 16%-60 16% 2.4(万元) A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就会少缴增值税0.15万元 A企业选择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分析 (75-65)/75=13.33% (75-60)/75=20% 可得出,按毛利率为18.75%,作为选择一般和小规模的标准。 2.以可抵扣进项税额占销项税额比例为依据 当可抵扣进项税额占销项税额比例为81.25%时,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相同;当可抵扣进项税额占销项税额比例大于81.25%时,一般纳税人的税负要轻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当可抵扣进项税额占销项税额比例小于81.25%时,一般纳税人的税负会重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 从上例,得出: (65*0.16)/75*0.16=86.67% (60*0.16)/75*0.16=80% 可得出,按进项占销项比的81.25%,也作为选择一般和小规模的标准。 根据财税〔2018〕33号,18年12月31日之前一般纳税人可以申请转为小规模国家税务总局有文件的 K公司的供应商B企业,在未来的—段时间,企业规模不会有太大增长,经营业务项目也不会有大的改变,公司的私人作坊型的企业,与K公司的交易一年在800万左右,这样的情况下如果为一般纳税人,必定核算不准确,难以应对税务局的检查,这时候可以考虑将企业分设为B1、B2两家商贸企业,各自作为独立核算单位,销售额分别为350万和450万,成为小规模企业,这时征收率为3%,这样就可以按照3%,进行缴税了。 3.考虑企业净利润的筹划 案例:K公司的C企业是—般纳税人,其打算购进—批货物,从—般纳税人手中购买此货物,价款为70万元;小规模纳税人手中购买此货物,价款为60万元,该货物的转售价为100万元。C企业应选择小规模还是一般纳税人手中购买货物?(假定:其他营业税金附加为12%) 从—般纳税人处购进货物,C企业缴税: 增值税 100 16%-70 16% 4.8万元) 营业税金附加 4.8 12% 0.576(万元) 企业所得税 (100-70-0.576) 25% 7.356(万元) 净利润 100-70-0.576-7.356 22.068(万元) 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货物,C企业缴税: 增值税 100 16%-0 16(万元) 营业税金附加 16 12% 1.92(万元) 企业所得税 (100-60-1.92) 25% 9.52(万元) 净利润 100-60-1.92-9.52 28.56(万元) 另外,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去税务局代开3个点的专票,将进一步降低税负,分析可得:C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商品会取得更多的收益。 二、价外费用的筹划 价外费用是指销售方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价外费用内: (1)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①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②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三、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的筹划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 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但是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 1、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案例:同规定设备与设计费总价100万,D企业采购原型设备30万,这样的话,D企业需要缴税增值税=(100-30)*0.16=11.2万;如果D企业在合同中已经说明,设备费40,设计费60万,这样的情况下,D企业需要缴税增值税=(40-30)*0.16+60*6%=5.2万。 思路:如果同时可以适用不同税率的应税业务,应该尽量往低税率靠近。 税点点平台:国内创新型互联网税务筹划服务平台,专注于提供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信息,以及确保税务筹划效果的落地执行和管理的平台。 增值税税收筹划方法主要包括:纳税人身份选择的筹划、利用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另种方式。 纳税人身份选择的筹划:如果进货价与销售价都为含税价,相对比一般纳税人来说,小规模纳税人所缴税更少。也就是说在进货价比较少的时候,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比一般纳税人企业的收入更多。一般纳税人在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可以作为当期进项税额按规定进行抵扣。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重于一般纳税人,但如果你是高 科技 企业,增加值比较高,选择一般和小规模纳税人更合算。 利用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1、农业类税收优惠政策: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部分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 2、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销售自产货物,如再生水、翻新轮胎、以废旧轮胎为全部生产原料生产的胶粉等,实行免征增值税政策。 3、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符合一定条件的,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 4、医疗机构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 5、地方性税收优惠政策:为了发展区域经济,国家及地方层面都出台了一系列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多数经济开发区出台了财政扶持政策! 增值税的纳税筹划主要从以下三方面考虑: 一、企业设立的增值税筹划 1.企业身份选择 人们通常认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重于一般纳税人,但如果你是高 科技 企业,增加值比较高,选择小规模纳税人更合算。 2.企业投资方向及地点 我国现行税法对投资方向不同的企业制定了不同的税收政策。如现行税法规定:对粮食,食用植物油等适用13%的低税率;直接从事植物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生产的电力实行即征即退政策;部分新墙体材料产品按增值税应纳税额减半征收。 投资者选择地点时,也应该充分利用国家对某些特定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例如保税区内的生产企业从区外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购进原材料、零部件等加工成产品出口的,可按保税区海关出具的出境备案清单,以及其他规定的凭证,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免、抵、退。 二、企业采购活动的增值税筹划 1.选择恰当的购货时间 在供大于求的情况下,容易使企业自身实现逆转型税负转嫁,即压低产品的价格来转嫁税负。另外,在确定购货时间时还应注意物价上涨指数,如果市场上出现通货膨胀现象,而且无法在短时间内得以恢复,那么尽早购进才是上策。 2.合理选择购货对象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不实行抵扣制,购货对象的选择比较容易。因为从一般纳税人处购进货物,进货中所含的税额肯定高于小规模纳税人。因此,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货物比较划算。 对一般纳税人,在价格相同的前提下,应该选择从一般纳税人处购进货物,但如果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价格比一般纳税人低,就需计算后选择。 三、企业销售活动的增值税筹划 1.选择恰当的销售方式 采用折扣销售方式,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体现,以销售额扣除折扣额后的余额为计税金额,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不在同一张发票上体现,均不得将折扣额从销售额中扣除。采用现金折扣方式,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扣除;采用以旧换新和还本销售方式,都应以全额为计税金额。企业对销售有自主选择权,这为利用不同销售方式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可能。 2.选择开票时间 销售方式的筹划可以与销售收入实现时间的筹划来结合起来,产品销售收入的实现时间决定了企业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早晚又为利用税收屏蔽、减轻税负提供了筹划机会。 3.巧妙处理兼营和混合销售 兼营是指纳税人除主营业务外,还从事其他各项业务。一种是同一税种但税率不同,如同是增值税的应税项目,既包括适用17%税率的货物,同时又兼营13%低税率的货物。可分别记账,并按其所适用的不同税率各自计算应纳税额。 对混合销售的税务处理: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年货物销售额超过50%,非应税劳务营业额不到50%的),征收增值税;但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生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这种差异给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创造了一定条件,纳税人可以通过控制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所占比例,来达到选择缴纳增值税还是营业税的目的。 同时,延期开票、扎账、预付开票等非税务手段,也可以从时间上延缓纳税时间,也是企业融资的一种方式。 1.充分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转化业务类型,例如通过平台将13%的税负转化为6%,不过这需要很深的功底才能操作; 2.合理运用税收洼地返还政策,切记利用时与企业业务相匹配,切勿乱用,否则有虚开风险; 3.一般纳税人+小规模充分利用; 4.增值税筹划还有其他各种方式,需要实际情况实际分析。

增值税税收筹划-进项税的筹划

增至税税收筹划庞大的体系让小简压力山大,但是能和志同道合的伙伴们一起分享,价值感也真的是一路狂飙。


天啊,我也是被自己感动了。。。像我这样不标题党、每天为大家专心奉上财税干货、最重要的是貌美如花的我如今真的是不多了。。。

所以你们真的忍心把我精心整理的干货丢掷一遍?!

算了。。。可能你们真的忍心!

那我要放大招了,吼




阅读全文整个周末你都将保持神秘的围笑~看到最后哦

先来点正经的:怎么对进项税进行筹划呢?


1.购货渠道的筹划

由于税法规定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为抵扣凭证的要求,一般纳税人进货采购渠道不同,可抵扣的比例不同,将会影响其实际税收负担。一般纳税人采购物品的渠道主要有以下两种不同性质的选择:

一是选择一般纳税人为供货单位,其可以开具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二是选择小规模纳税人为供货单位。再按照能否到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将小规模纳税人进一步划分为:

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管理科学、核算精确的,专用发票可由税务机关核准后代开)只能开具普通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

[案例] 进货渠道的纳税筹划

(1)假设某商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月某日采购一批商品,进价为2000万元(含增值税),销售价格为2400万元(含增值税)。在选择采购对象时,可有三种选择:

第一,选择一般纳税人为供应商:

应纳增值税:2400÷(1+17%)×17%-2000 ÷(1+17%)×17%

= 348.72-290.60 = 58.12(万元)

第二,选择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工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为供应商:

应纳增值税:2400 ÷(1+17%)×17%-2000÷(1+3%)×3% = 290.47(万元)

第三,选择不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为供应商:

应纳增值税:2400 ÷(1+17%)×17% = 348.72(万元)

通过案例分析比较不难看出,选择一般纳税人为供货商时税负最轻;选择不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时税负最重。

由于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处采购的货物不能进行抵扣,或只能抵扣3%,有时作为供货商的小规模纳税人为了留住客户,愿意在价格上给予一定程度的优惠。

这时,作为采购方,究竟多大的折扣幅度才能弥补无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带来的损失呢?

这里存在一个价格折扣临界点:假设,从一般纳税人处购进货物价格(含税)为A,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货物价格(含税)为B。为使两者扣除流转税后的销售额相等。

可设下列等式:A÷(1+增值税税率)—[A÷(1+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城建税税率+教育费附加征收率)]= B÷(1+征收率)—[B÷(1+征收率)×征收率×(城建税税率+教育费附加征收率)]

当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时,有:

A÷(1+增值税税率)—[A÷(1+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7%+3%)]

= B÷(1+征收率)—[B÷(1+征收率)×征收率×(7%+3%)]

(1+征收率) ×(1-增值税税率×10%)

B =  ------------------------------------ × A

(1+增值税税率)×(1-征收率×10%)

当增值税税率为17%,征收率为3%时,有:B = 86.80% 。即当小规模纳税人的价格为一般纳税人的86.80%时,或者说,价格优惠幅度为86.80%时,无论是从小规模纳税人处采购货物还是从一般纳税人处采购货物,取得的收益是相等的。当小规模纳税人报价折扣率低于该比率时,向一般纳税人采购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的税额将大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价格折扣;只有当小规模纳税人报价的折扣率高于该比率时,向小规模纳税人采购才可获得比向一般纳税人采购更大的税后利益。

如果从小规模纳税人处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有:

B =A×( 1-增值税税率×10%)/( 1+增值税税率)

(1+征收率) ×(1-增值税税率×10%)

B =  ------------------------------------ × A

(1+增值税税率)×(1-征收率×10%)

[案例]  宏伟家具生产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木材作为加工产品原材料,现有两个供应商甲与乙,甲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批木材报价50万元(含税价款);乙为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出具由其所在主管税务局代开的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木材报价46.5万元。(已知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3%)。请为宏伟厂材料采购做出纳税筹划建议。

从价格优惠临界点原理可知,增值税税率为17%,小规模纳税人抵扣率为3%时,价格优惠临界点86.80%,即价格优惠临界点的销售价格为434000元(500000×86.80%),从题中乙的报价看,465000元 > 价格优惠临界点434000元,因此,应从甲(一般纳税人)处采购。

从企业利润核算的角度看,从甲处购进该批木材净成本:

500000÷(1+17%)-[500000÷(1+17%)×17%×(7%+3%)]=420085.47(元)

从乙处购进该批木材净成本:465000÷(1+3%—[465000÷(1+3%)×3%×(7%+3%)]  =450101.94(元) 因此,应选择从甲处购买。

2.兼营免税或非应税项目进项税额核算的筹划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非应税项目,应当正确划分其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应税项目与免税项目或非应税项目的进项税额可以划分清楚的,用于生产应税项目产品的进项税额可按规定做进项抵扣;用于生产免税项目或非应税项目产品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对不能准确划分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进项税额 ×(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合计 ÷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纳税人可将按照上述公式计算的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与实际免税项目、非应税项目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对比,如果前者大于后者,则应准确划分两类不同进项税额,并按规定转出进项税额;如果前者小于后者,则无需准确划分,而是按公式计算结果确定不得作抵扣的进项税额。

[案例]  某商贸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既销售面粉,又兼营餐饮服务。某月从粮油公司购进面粉,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100万元,增值税税款13万元,当月该批面粉的80%用于销售,取得不含税收入95万元;另外20% 用于加工制作面条、馒头等,提供餐饮服务取得收入45万元。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如下:

不能准确划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面条、馒头属于非应税项目)

按上述公式确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 13 ×[ 45 ÷ (95+45)]

能够准确划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

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 13 ×20% = 2.6(万元)

由此可见,若准确划分两类不同项目的进项税额可以节省增值税1.58万元。

如当月进项中60%用于销售,40%用于餐饮服务,其销售收入不变,则情况正好相反。准确划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为:13×40% =5.2(万元),与不能准确划分进项税额相比,反而增加税负1.02万元(5.2—4.18)。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一般纳税人对用于免税或非应税项目的进项税额可以在其用于该类用途时,从原在购进时已做抵扣的进项税额中通过“进项转出”科目转出,即入相关产品成本。

在实践中,有不少企业为避免进项税额核算出现差错,便通过设立“工程物资”、“其它材料”等科目单独计算用于免税或非应税项目的进项税额,将其直接计入材料成本。

一般情况下,材料从购进到生产领用都存在一个时间差,对用于免税或非应税项目进项税额的不同核算方法决定了企业是否充分利用了这个时间差。

如果单独设立相关科目直接计算该类进项税额,直接计入材料成本,说明在原材料购入时即未做进项抵扣,这一期都缴了增值税。反之,如果在材料购进时并不作区分,与应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一并做抵扣,直到领用原材料用于免税或非应税项目时再做进项转出,则会产生递延缴纳增值税的效果。

3.采购结算方式的筹划

对于采购结算方式的筹划而言,最为关键的一点就是要尽量推迟付款时间,为企业赢得时间尽可能长的一笔无息贷款。

首先,采购时尽量做到先取得对方开具的发票;采取赊销和分期付款方式,使销货方先垫付税款,而自身获得足够的资金调度时间;尽可能少用现金支付等。

其次,采购结算方式可分为赊购和现金采购。尽量选择在供货方产品供大于求的情况下采购,这样,采购方会拥有更多的谈判主动权。

这就是小简今天分享给大家的进项税筹划方法,大家学会了没?


不过话说到了周末。。。睡什么觉!起来工作!




工作虐我千百遍,我待工作如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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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税收筹划-增值税基本原理导入


增至税税收筹划-纳税人身份的筹划


增值税税收筹划-计税依据的筹划(一)


增值税税收筹划-计税依据的筹划(二)


增值税税收筹划-计税依据的筹划(三)


周末愉快,小简和大家下周见!


对增值税进项税额进行筹划的基本方法有哪些

法律分析:1.从纳税人方面进行筹划。增值税的纳税人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的基本税率是17%,小规模纳税人一般适用3%的征收率。因此,纳税人在纳税前可以先确定采用哪种税率对自己有利,然后根据对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规定创造条件,成为对自己有利的增值税纳税人。2.利用税收优惠减轻税收负担。增值税有许多税收优惠政策,包活增值税的减免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等,纳税人纳税时可以充分利用这些优惠政策,达到节税目的。增值税代购行为的筹划。代购行为属于服务业中的代理业,如果同时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受托方不垫付资金;二是销售方将发票开具给委托方,并由受托方将发票转交给委托方;三是受托方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增值税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不征收增值税,而是按照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因此纳税人有代购业务的,应该尽量满足这三个条件,从而按照营业税而不是增值税纳税。3.增值税代销行为的筹划。代销行为主要有进销差价式代销和手续费式代销两种,前者征收增值税,后者则征收营业税。当差价率(差价率=(售价-进价)/售价)大于29.41%时,按照手续费式代销缴纳5%的营业税,税负较轻;当差价率小于29.41%时,按照差价式代销税负较轻。4.商业零售企业向供货方选择合理的收费方式达到节税目的。商业零售企业在向供货方收费时,可以在预计销售额的基础上事先以进场费、上架费等名义收取大部分费用,等到一个销售周期结束后,再按照销售额或销售量的一定比例收取剩余的小部分费用,这样大部分收费只缴纳5%的营业税,少部分缴纳17%的增值税。5.让利促销的税收筹划。工商企业的促销方式一般分为打折销售、赠送实物、返还现金三种。考虑到各种税收因素,在促销方式的选择上,打折销售促销最为划算;赠送实物次之,返还现金最不划算。6.运费的税收筹划。企业下设车队如果主要运输本企业的销售货物,可以将该车队独立出去,成为二级法人运输子公司,这样运费收入由缴纳增值税变为缴纳营业税,达到节税的效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三条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的税务筹划

增值税的纳税筹划主要内容有哪些?如果了解纳税筹划运营,就可以节省很多税金。小编从三个方面向大家详细说明了增值税的纳税筹划方面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增值税的纳税筹划主要内容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企业设立的增值税筹划
1 .企业身份的选择
  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重于一般纳税人,但如果是高科技企业,选择小规模纳税人更合算。
2 .企业投资方向和场所
  投资方向不同的企业我国有不同的税收政策。 投资者在选择场所时,也要灵活运用国家对特定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
 二、企业采购活动的增值税筹划
1 .选择合适的购买时间
  在供给超过需求的情况下,容易使企业自身实现逆转型税负转嫁;如果市场上出现通货膨胀,最好提前购买。
2 .合理选择购买对象
  对于一般纳税人,价格相同时,选择向一般纳税人购买商品,但如果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价格低于一般纳税人,则需要进行修正计算选择。
 三、企业销售活动的增值税筹划
1 .选择合适的销售方式
  例如折扣销售、现金折扣、换购、还款销售等,可以用不同的销售方式进行纳税筹划。
2 .选择开票时间
  销售方式的筹划可以与销售收入实现时间的修订相结合,产品销售收入实现时间决定企业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早晚,为利用税收屏蔽,减轻税负提供了筹划机会。


增值税筹划的12种方法

一、正面回答增值税筹划的12种方法:1、直接利用筹划法;2、转让定价筹划法;3、地点流动筹划法;4、利用免税筹划;5、利用减税筹划;6、利用税率差异;7、利用税收扣除筹划法;8、利用税收抵免筹划法;9、利用退税筹划法;10、递延项目最多筹划法;11、递延期最长化筹划法;12、利用分劈技术筹划法。二、分析增值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不违背国家税法的前提下,以适应政府税收政策导向为前提,在税法允许的范畴内,采用税法赋予的优惠措施,对企业的经营、投资、分配等进行管理的一项财务活动,具有合法性、政策导向性、目的性、专业性以及时效性五方面特征,有利于实现企业价值或股东权益最大化。三、增值税筹划主要从哪三方面考虑?1、企业设立的增值税筹划;2、企业采购活动的增值税筹划;3、企业销售活动的增值税筹划。


增值税税收筹划应从哪几个方面进行

法律主观 :在我国有着各种各样的税,有时候要交的税太多了,会发生忘记的情况,这可以说是属于漏税,而另一种情况就是税收筹划,对于这个知道的人就比较少了,那么税收筹划方式包括哪些?税收筹划的意义 (一)有利于企业经济行为有效率的选择,增强企业竞争能力。 1、有利于增加企业可支配收入。2、有利于企业获得延期 纳税 的好处。 3、有利于企业正确进行投资、生产经营决策,获得最大化的税收利益。 4、有利于企业减少或避免税务处罚。 (二)有利于实现国家税法的立法意图,充分发挥税收杠杆作用,增加国家收入。 1、有利于国家税收政策法规的落实。 2、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 3、有利于增加国家外汇收入。 4、有利于税收代理业的发展。 1.避税筹划。是指纳税人采用非违法手段(即表面上符合税法条文但实质上违背立法精神的手段),利用税法中的漏洞、空白获取税收利益的筹划。纳税筹划既不违法也不合法,与纳税人不尊重法律的偷逃税有着本质区别。国家只能采取反避税措施加以控制(即不断地完善税法,填补空白,堵塞漏洞)。 2.节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不违背立法精神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税法中固有的起征点、减免税等一系列的优惠政策,通过对筹资、投资和经营等活动的巧妙安排,达到少缴税甚至不缴税目的的行为。 3.转嫁筹划。是指纳税人为了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通过价格调整将税负转嫁给他人承担的经济行为。 4.实现涉税零风险。是指纳税人账目清楚,纳税申报正确,税款缴纳及时、足额,不会出现任何关于税收方面的处罚,即在税收方面没有任何风险,或风险极小可以忽略不计的一种状态。这种状态的实现,虽然不能使纳税人直接获取税收上的好处,但却能间接地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而且这种状态的实现,更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与规模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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