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小果亲父红一代陈
孙小果女儿哪来的
孙小果女儿是亲生的,也是他的软肋。2018年7月中旬,孙小果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中被抓,跟20年前一样,他依然觉得他的母亲能“搞定一切”。面对办案人员,孙小果露出跋扈、不屑、对抗、老练的神态。但他没想到,这次遇到的,是蒋彪。蒋彪记得,第一次在看守所里见到孙小果时,对方仔细地看他,想看清楚他是谁,告知相关情况后,孙小果又仔细地翻看他的相关身份证件,然后斜歪在椅子上,神情不屑,或闭口不语或反问质疑。然而,再十恶不赦之人,也有软肋。孙小果的软肋就是他的女儿。蒋彪跟孙小果聊了很多次,发现孙小果非常娇宠自己的女儿,外面再飞扬跋扈,但面对自己的女儿时孙小果始终呈现着最柔弱、最慈爱的一面,“天上的月亮摘不到,不然他女儿要月亮都会摘”。一次审讯中,蒋彪问孙小果:“咱们换位思考,如果有人凌辱、强奸你的女儿,你会是啥感受?”听到这一句话,孙小果突然抬起头来,他的双眼充满了气愤,下意识的开始摇头,拳头不自觉的捏了起来。他嘴动了动,却一个字也没说。虽然孙小果啥也没说,但是只那一眼,蒋彪表就知道,孙的心理防线,已经攻破了。在法庭上,一向跋扈的孙小果说:“我的警官曾问我,如果有人这样对我的女儿会怎样?我知道我错了,我向受害者道歉!”
孙小果是哪里的人?
孙小果是云南省昆明市人。孙小果(1977年10月27日—2020年2月20日),男,汉族,曾用名陈果、李林宸,云南省昆明市人,身高约1.9米,1992年12月入伍,曾是武警昆明某部的一个上等兵,后又进入武警某学校学习,直到犯罪。1998年,孙小果一审被判处死刑后,二审维持原判,但死刑没被核准,遂改为死缓。孙小果在服刑期间,此案又启动再审程序,孙小果最终被改判为有期徒刑20年。2010年起,孙小果以“李林宸”之名在狱外活动。2020年2月20日,孙小果被执行死刑。孙小果判处死刑1998年2月18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人孙小果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制侮辱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加原因强奸罪所判余刑二年四个月又十二天,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判决后,孙小果等人不服,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998年,孙小果一审被判处死刑后,二审维持原判,但死刑没被核准,遂改为死缓。孙小果在服刑期间,此案又启动再审程序,再审后对原量刑做了大幅度调整,孙小果最终被改判为有期徒刑20年。
扫黑风暴原型
操场埋尸案。《扫黑风暴》剧中麦自立他的妻子为夫申冤14年,结果在马路上被人暗害埋在了荒野,女儿还被仇人蒙蔽,其原型正是2019年的操场埋尸案!在2001年新晃县的新晃一中需要建操场,杜少平采取各种手段承建了操场的土建工程,由于他建造的是豆腐渣工程,教师邓世平作为校方工程监理,多次与杜少平产生了矛盾,而杜少平记恨对方断自己财路,趁着黑夜动手,将他埋在操场中,杜少平的舅舅黄炳松是校长,他知道事情真相马上掩盖外甥的犯罪事实,校长放出消息暗指他携款潜逃,拉拢不少人阻挠调查。此案涉及了当地19名公务员,当2019年遗体因为学校操场需要翻修挖出出现后,工作组前往驻扎,调查出了前因后果,杜少平被判死刑,已退休的黄炳松被判15年。
《扫黑风暴》贺芸什么时候被发现的?
《扫黑风暴》贺芸是在第22集暴露的,而且还是黄希发现的。原来逃出来的孙兴来给贺芸过生日,正好黄希也在。就这样,黄希知道了小姨贺芸跟孙兴的关系,他们居然是母子,再一联想,就知道贺芸是孙兴的保护伞。相关信息:当黄希知道贺芸的事情之后,她很震惊,她最终选择自己静静。再后来,黄希决定去劝小姨自首,而贺芸也答应了。只不过,在自首之前,贺芸知道孙兴被警察围堵,她还是选择去救孙兴。孙兴已经丧失掉人性了,所以当无路可退的时候,他居然挟持了自己的母亲,最后还开枪打了自己的母亲,多亏林浩救了贺芸,要不然她要被自己的亲儿子给杀死了。贺芸最终去自首了,她把自己写的忏悔书交给纪检,贺芸最终也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扫黑风暴中贺芸最后的下场是什么?
在《扫黑风暴》当中,贺芸已然露出了自己的马脚,可以看得出来贺芸一定是一个反面人物。而贺芸最终的下场一定是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她虽然说是一名关局长,她却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帮助犯罪分子进行开脱罪名,可以见得她在日后一定会凉凉。在看了剧情当中,贺芸不光为自己的儿子开脱罪名,在知道督导组要即将突审马帅的时候,立即去到马帅的面前。告诉马帅应该知道自己是谁,这对于马帅而言一定是认识到贺芸背后的黑恶势力。扫黑风暴当中的贺芸《扫黑风暴》当中最为突出的保护伞,贺芸已经露出了自己的马脚,在这当中网友们提前曝光出了贺芸和孙兴在一起见面的场景,孙鑫在看到贺芸的时候开口喊了妈,这样的一句话让网友们都震惊不已。贺芸是做公安局局长,而她的儿子去从事着非法勾当,这和母亲的职权有很大的关系。因为母亲是一名局长,利用职务之便就能够轻而易举地帮儿子逃脱,所以儿子开设的KTV和美丽贷,能让儿子在商界游刃有余的发展。贺芸最后的下场虽然说《扫黑风暴》这一部电视剧只播放到一半,但是网友们提前看了剧透,了解到贺芸最后被查询出来她的下场则是要蹲牢狱。同时和她的儿子孙兴一起,也要受到法律的严惩。利用职务的便利帮助儿子开脱罪名,反而伤害了更多的无辜市民。对于如今的百姓而言,在其任就应该尽其责。黑恶势力要铲除在这部剧当中,最明显的黑恶势力则是要以高明远的黑势力为主。在这个当中高明远看似能够洞察到一切的问题,却殊不知最后依旧是败在了孙兴的脚下。因为孙兴明明知道督察组去到绿藤市进行调查,却依旧不思悔改,在督察组进行调查的时候屡教犯事,孙兴和贺芸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死刑犯复活作恶,让孙小果死而复生的到底是生父还是继父?
是孙小果的继父!这事儿要不是新闻曝光真的无法想象,一个继父能够对自己妻子和别人生的儿子如此付出,要不是因为触犯了法律,或许孙小果的继父还能够成为年度最佳继父,这人国内都找不出来第二个。一、从头到尾都是孙小果的母亲和继父在帮他周旋。孙小果第一次犯案是在1994年,那个时候他还没有满18周岁,在犯事儿后他的母亲和继父就给他申请了保外就医,就这样让他获得了自由的身份,本来想着他能够改过自新,没想到在1997年孙小果又继续犯案被判处了死刑,所有人都认为都判了死刑了,这回事儿算是了了,但却并没有。当自己的儿子被判了死刑后,孙小果的母亲又开始和他的继父商量怎么救人,经过找熟人托关系后,将孙小果给弄了出来,新闻中虽然没有具体描述,但这事儿的牵扯应该挺广的,毕竟是一个死刑犯,能够弄出来这背后的关系网也确实挺吓人。二、对孩子的教育真的不能一味的包容妥协,否则坑的就是一家人。孙小果之所以变成这样,绝对不是他自己一个人的错,和家庭的原因还有父母的原因都是分不开的,在他第一次犯事儿的时候,母亲和继父就选择了最不好的一种处理方式,那就是包容,让他在内心深处认为,不管自己做了啥,只要告诉继父和母亲那就啥事儿都没有,这才有了后来的多次犯案。要是他们在孙小果第一次犯案的时候就加以管教,甚至让他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或许在接受了教育后,他的思想和为人处事儿就发生了改变,总得来说,就是这对儿包容他的父母把他给坑了。最后:孙小果这辈子也算是没有白活,有这么一个疼爱自己的继父,对他来说也是一件让他暖心的事儿了。
孙小果生父是谁 孙小果亲父介绍
1、孙小果母亲孙鹤予,曾用名孙学梅;孙小果生父陈跃,曾用名陈耀;孙小果继父李桥忠,曾用名李乔忠;孙小果爷爷陈玉清,原昆二十中工人;孙小果外公孙其翔,原成都铁路局重庆分局工人。 2、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期作出决定,依法对孙小果案启动再审。在中央督导组和全国扫黑办的有力督导推动下,这起备受舆论关注的案件办理迈出重大步伐。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战果,回应了人民群众的呼声,体现了法治的力量。 3、孙小果案依法启动再审是扫黑除恶的重大战果。孙小果被坊间称为“昆明恶霸”,1998年其因强奸、强制侮辱妇女、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罪名,一审被判处死刑,后由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07年,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其有期徒刑。在实际服刑十二年零五个月释放后,孙小果死不悔改,又接连实施了一系列犯罪行为。2019年3月中旬,昆明市有关部门发现了这一重大案件线索,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4月进驻云南后,将该案作为重点案件进行督办,5月,全国扫黑办又将该案列为挂牌督办案件,并派大要案督办组专赴昆明指导督促案件办理工作。
孙小果都干了什么事?
孙小果所犯的事情是罪大恶极的,孙小果于1995年12月因犯强奸罪被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判决生效后,孙小果父母通过伪造病历帮助孙小果非法保外就医,导致孙小果被判刑后未被收监执行。在非法保外就医期间,孙小果又于1997年4月至11月犯强奸罪、强制侮辱妇女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8年2月一审对孙小果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二审,于1999年3月作出改判,判处孙小果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扩展资料: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孙小果在强奸犯罪中具有强奸妇女多人、奸淫幼女、在公共场所劫持、强奸未成年女性、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当众实施强奸、强奸再犯等特别严重情节或从重处罚情节。孙小果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依法应当予以严惩。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决定对孙小果执行死刑。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孙小果被执行死刑
孙小果犯了什么罪
经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认定孙小果犯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 关于强奸罪,1997年4月至6月他当众以暴力和胁迫手段强奸四名未成年少女。被告人孙小果为与被害人宋某、张某某、菠某某发生关系,采取暴力等手段,违背被害人意愿强行发生关系,构成强奸罪。孙小果欲与被害人张某(发生关系时为幼女)发生关系,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构成强奸罪未遂。 关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与故意伤害罪,1997年11月7日,孙小果纠集多人在公共场所挟持两名17岁少女,进行暴力伤害和凌辱摧残,致使一名被害人重伤。 关于寻衅滋事,1997年7月,被告人孙小果的同伙在与被害人邝某某、王某等人发生纠纷,孙小果及同案被告人等人驾车追赶并殴打被害人,致二人轻伤偏重。1997年10月,被告人孙小果及同案被告人因被害人杨某3不听从孙小果招呼,孙小果等人即对被害人实施砸打。孙小果伙同他人在公共场所追逐、拦截、殴打他人,情节恶劣,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1994年,孙小果因强奸罪被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上诉后被二审法院驳回上诉。在案件办理期间,被告人孙小果父母通过伪造病历的方式帮助孙小果取保候审、保外就医。1998年2月,孙小果因强奸罪、强制侮辱妇女罪、故意伤害罪等多项罪名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又在其母亲孙鹤予和继父李桥忠所编织的关系网的帮助下,孙小果在1999年二审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为死缓,2007年案件再审改判为有期徒刑20年,服刑期间通过多次违规减刑实际服刑12年零5个月被释放出狱。 2010年起,孙小果以“李林宸”之名在狱外活动,又网罗刑满释放和社会闲散人员,有组织地实施犯罪活动,称霸一方,残害百姓,犯下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设赌场、行贿等七种罪行。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认为,孙小果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社会危害程度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属于罪大恶极且不堪改造的犯罪分子,依法应当予以严惩。依照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四十三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及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二款,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二)项,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一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二)、(三)项之规定认定孙小果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制侮辱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与原犯强奸罪未执行刑期二年四个月又十二天,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20年2月20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罪犯孙小果执行死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孙小果死刑了吗
12月23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孙小果1997年犯强奸罪、强制侮辱妇女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再审案件依法公开宣判,判决认为该院2007年9月作出的原再审判决以及1999年3月作出的二审判决对孙小果的定罪量刑确有错误,依法予以撤销,维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1998年2月一审对孙小果判处死刑的判决,并与其出狱后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的终审判决合并,决定对孙小果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孙小果父母伪造病历取保候审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再审审理查明,孙小果因1994年犯强奸罪,于1995年12月被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上诉后被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案件办理期间,其父母通过伪造病历帮助孙小果非法取保候审、保外就医,致使未执行刑期二年四个月又十二天,长期逍遥法外。 在未收监执行期间,孙小果于1997年4月至6月以暴力和胁迫手段强奸四名未成年少女,其中一名为幼女(未遂),其行为构成强奸罪,且在犯罪中具有强奸妇女多人和在公共场所劫持并强奸等特别严重情节,同时还具有非法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当众强奸、强奸未成年人、刑罚执行期间又犯罪、强奸罪再犯等多个法定或酌定从重处罚情节。 1997年11月7日,孙小果及同伙在公共场所挟持两名17岁少女,对二人进行暴力伤害和凌辱摧残,致一名被害人重伤,犯罪手段极其凶残,其行为构成强制侮辱妇女罪和故意伤害罪。1997年7月13日、10月22日, 孙小果伙同他人肆意在公共场所追逐、拦截、殴打他人致三名被害人受伤,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报请最高院核准死刑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判决认为,孙小果无视国家法律,多次实施犯罪,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情节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属于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该案原再审及二审判决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确有错误,本次再审依法予以纠正。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1998年2月一审认定孙小果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制侮辱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与1994年犯强奸罪未执行刑期二年四个月又十二天,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依法应予维持。 本次再审期间,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孙小果于2013年至2018年间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妨害作证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审理维持原判对孙小果的定罪量刑。该判决已经生效,所判处的刑罚应与本次再审确定的刑罚合并执行,决定对孙小果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36条,强奸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4)二人以上轮奸的;中国刑事辩护网提供(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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