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捡卡取现万元
中石化加油卡余额2000元可以退款吗
可以。使用加油卡加油另一个受到用户诟病的问题是,每一张加油卡用到最后都会剩下不足1元的余额,此时加油机不能为其提供成品油。但要收回这几角钱的余额却十分困难——消费者需要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到网点办理清户。消费者现在既可以给加油卡储值继续使用,也可以持卡到中石化的加油站网点办理退款销卡手续,剩余款项可以获得如数退还。扩展资料 中国石化加油卡的有效期为3年,截止日期详见卡片背面。卡到期时,持卡人可就近到发卡网点办理换卡手续,换卡时间为卡到期前1个月至卡过期后 2个月,超过换卡时间,加油卡及卡内余额同时作废。办理换卡业务时,客户需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填写“卡处理业务申请表”,交回旧卡,领取新卡。办理多用户卡换卡业务的客户同时须携带主卡和已到期的副卡,主卡项下未到期的副卡不必更换。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北京中石化加油卡取消15元工本费
查询中石化加油卡余额的方法有几种??
方法如下:方法一:1、在加油时,可以任意在一台加油卡加油机上查询加油卡资金,如需详细资料,可到售卡网点或通过客户服务电话等方式查询。多用户卡可根据主卡查询副卡的全部信息。方法二:1、可以登录中国石化“油中感谢”积分增值服务网站,进入“用户专区”选择查询您的加油交易记录、加油卡充值记录、礼品兑换记录,或修改您的账户信息。方法三:1、首先我们通过搜索“中国石化加油卡网上营业厅”,然后在新页面的相关结果列表中点击“中石化网上营业厅”官网。2、如果是第一次登录中石化网上营业厅的,在登录之前必须先注册一个帐号才可以。3、成功注册了帐号后,我们再在中石化网上营业厅主页点击右侧的“登录”,然后在“用户登录”对话框中输入用户名帐号、密码以及验证码。4、第一次成功登录后,页面会出现“温馨提示”的对话框,点击其中的“绑定加油卡”。5、在绑定油卡之前,系统会事先让我们填写验证信息,信息完善后我们点击“保存”按键6、然后在“加油卡绑定”对话框中我们输入中石化油卡的卡号(卡号在油卡的背面)、短信验证码后点击“绑定加油卡”。7、卡号和验证码都无误后,这时页面就会显示出“绑定加油卡成功”的对话框,我们接着点击对话框中的“余额查询”。8、最后在“余额查询”页面我们会在“卡余额”的下方看到中石化油卡当前的余额数了。扩展资料关于加油卡的申领流程:1、客户携带上述申办加油卡所需相关材料到任意发卡充值网点,向工作人员申办加油卡。2、发卡充值网点工作人员检查客户携带的材料是否满足要求,如果满足将开户申请单(一式三联)给客户,由客户进行填写。3、客户填写申请单中相关内容,表中有关内容应逐项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清楚,中石化加油卡办理个人记名卡应经本人签字确认,中石油加油卡办理单位卡应加盖使用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确认。办理单位司机卡的用户应将附属司机卡的使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逐一填列。4、工作人员根据客户填写内容及客户相关材料办理开户及售卡手续。5、如果对申办的加油卡设置了交易密码,客户需要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输入卡片的交易密码。(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加油卡)
捡到10万元现金不交公,和捡到银行卡和密码取走10万元,罪名一样吗?处罚一样吗
这两种情况的罪名和处罚不一样。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是侵占罪,须失主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不能向公安机关报案;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信用卡与身份证合放在一起而同时丢失,可能给拾得者创造冒用的机会,拾得者在取得他人的信用卡后,可能会利用持卡人发觉遗失之前,或者利用止付管理的时间差,采取冒充卡主身份,模仿卡主签名的手段,到信用卡特约商户或银行购物、取款或享受服务,这是冒用他人的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的几种常见情形。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构成盗窃罪。
见: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从捡到的别人银行卡中取钱会判什么刑
从刑法学通说来讲,盗窃是指使用非暴力手段也就是平和手段,违反财物占有人的意志,将财物转移给自己或者第三者占有,所以这种行为一般来说是认定为盗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中,数额较大的认定标准是一千到三千,巨大是三万到十万,特别巨大是三十万到五十万,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对于数额的认定标准也是不同的,但就是在上文所述的范围内进行调整,不满一千的不认为是犯罪,但是在民法的角度来说这是属于不当得利,需承担返还的责任。
捡到的银行卡拿去取钱,违法吗?有什么后果
属于违法行为。这种行为属于侵占他人财产,严重的可能会处以刑事处罚。1.取走了别人银行卡里的钱,占为己有的,涉嫌违法,如果数额达到5000元,就涉嫌冒用他人身份进行信用卡诈骗犯罪。2.依照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将被追究刑事责任。遇到此类情形,正确的做法是将卡交到发卡银行或者公安机关,切不可贪小便宜冒用。3.信用卡诈骗犯罪,并非只包括信用卡,一般的储蓄卡也包含在内。从法律意义上说,信用卡是指银行、金融机构向信用良好的单位和个人签发的、可以在指定的商店和场所进行直接消费,并可在发卡银行及联营机构的营业网点存取款、办理转帐结算的一种信用凭证和支付工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捡到的银行卡取钱犯法吗?
犯法,可能构成盗窃罪。
构成盗窃罪。还是需从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入手,判定行为是否符合盗窃罪所涵括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特征。虽然拾卡行为并无不当,但由于其拾得的是尚未完全脱离失主控制的卡,换言之,是拾得尚属失主占有的卡,却在失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带出失主所能控制范围并将其中钱款据为已有,其行为已完全符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特征。基于此,应以盗窃罪定性为妥。
捡到卡取1000判多久
捡到卡取1000不会被判刑。捡到他人银行卡后取钱或转账给自己使用,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应尽快还给失主。数额较小的情况的不够成犯罪,及时返还不当得利即可。如果数额较大达到5000元属于信用卡诈骗罪。要承担刑事和民事责任,依照信用卡诈骗罪量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拾得银行卡并使用,即冒用他人信用卡骗取财产,数额较大,其行为侵犯了国家对信用卡的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无合法根据获到不当利益,导致他人损失的,应当将获到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只需要把钱退还给失主即可,捡钱不还,如果明知失主是谁却拒不返还,且金额数量较大,也只可能涉嫌侵占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五条【信用证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三)骗取信用证的;(四)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
捡到银行卡取2000元怎么判
法律分析:捡到银行卡取走了2000是否会坐牢,需看原卡主及对社会造成的影响来定。非法占有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一千万存款不翼而飞判银行赔偿450万,如何看护好我们的存款?
#理财大赛第三季# 经常看到一些人存在银行的钱不翼而飞了,而银行却拒绝赔付,从而质疑:我在银行的存款没有了,你银行为什么不赔给我?难道是我的错误吗? 第一,前几天一则《1000万元存款“不翼而飞”,终审判决银行赔偿450万元及利息》受到很多人的质疑,原因是为什么?真相是存款人有过错 银行应该对存款人的存款安全负责,这是人们之所以相信银行的基本原因,如果放在银行的存款不安全了,谁还会去银行存款呢? 但是存款人的存款安全,除了银行有责任之外,存款人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存款人对存款的安全是不是也有责任呢? 根据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书显示,关于李某在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利雅湾支行的1000万元存款“不翼而飞”一案,法院终审判决,令该银行向李某赔偿450万元及相应期限内的活期存款利息。 这一判例被人质疑有各打五十大板之嫌疑。但是看看法院判罚的过程,实际上关键的要素在于存款人是否有过错。 法院一审认定李某在涉案交易过程中存在泄漏个人及账户信息的过程,给犯罪嫌疑人进行扣款操作提供了机会,而建行利雅湾支行在涉案借记卡的扣款交易过程中已经正确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不存在过错,也没有违约行为。所以,银行胜诉,李某承担存款丢失的全部的责任。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9月16日终审认为,建行利雅湾支行有违其在储蓄合同中应负的资金安全保障义务,但李某对于本案损失也存在一定过错,因此建行利雅湾支行与李某应按各自过错承担本案损失。 第二,从判决的案例,我们看看存款人李某和银行各自存在哪些过错: 先是李某应在证券工作的朋友韦某的请求将1000万元存入广州市建行利雅湾支行,约好存款期限为半年并承诺给予高额的利息,存款后李某收到了62万元的高息。 一审法院认为,两犯罪嫌疑人是通过中间人联系李某,并通过提供较高的利息诱使存款到指定的银行,同时取得了李某的开户银行名称、客户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卡账号、存款余额等信息,然后伪造李某签订的《委托扣款授权书》 ,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对相关存款账户内的存款进行扣划。 从上面的情况看,说李某确实存在过错:被人诱骗存款、拿了高息、泄露了自己的存款信息和相关信息,虽然没有泄露密码,但其他相关信息已经足够支持犯罪分子诈骗,确实存在对自己的存款信息保管不力的责任。 那么,银行又承担什么责任呢?一是伪造李某签订的《委托扣款授权书》,预留有李某联系号码与李某在建行利雅湾支行存款时预留的手机号码不一致。 二是李某的银行账户在五天内聚集转账200笔流入同一账户,银行对这种异常现象存在监管不力的责任;三是银行对账户出现异常行为没有及时通知客户,没有按《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的规定对有疑问的付款业务进行复诊。因此,银行确实没有尽到存款合同书中规定的资产安全防范措施责任。 因此,认定双方都有过错确实有一定的道理,而存款人自身如何管理好自己的信息对资产的安全至关重要。 第三,如何看护好我们自己的存款和资产安全?我们应该在保护自己的存款和资产上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不要以为将钱存在银行就一定安全,更不要一出现存款丢失就认为银行应该赔偿。只有我们自己在保护存款时没有过错,我们才可以理直气壮地要求银行赔偿。 一是不要贪图第三方许诺的存款高息?很多案件都表明,一些存款的丢失与存款高息的许诺有关,这里有个重要的因素,为什么别人会给你支付高息?肯定是贪图你的本金。这一点对你存款的安全非常重要。只要是第三方给高息的存款,存款的风险都比较大。 二是不要将自己的存款信息告诉第三人,包括自己的亲戚朋友。自己的存款信息包括开户银行、银行账户、存款人姓名和存款金额以及存款密码,这些因素绝对不要告诉其他人,否则一旦泄露可能会导致你的存款风险。当你的存款信息泄露时,也可能就是你的存款风险之时。 三是不要轻易签订第三方支付协议。很多人都将自己的银行卡、信用卡签约第三方支付,但对于这样的签约账户一定不要存款太多,否则可能会面临风险。 四是对于大额存款特别是活期存款,一定要开通短信通知、网络银行等,及时了解存款的变动情况,一旦出现异常交易马上通知银行进行冻结止付,以免损失加大。 我们的存款和资产,首先要负责任的是我们自己,如果我们自己都不上心,那么一旦出现风险损失任何埋怨都是没有用途的。 (麒鉴)
女子1千万银行存款不翼而飞一案,最后的判决结果是什么?
而根据最近在网上出现的一份判决公决书,里面显示着一名80后的女子在,我们在中国建设银行执行的1,000万元的存款竟然不翼而飞的,法院最终的判决是们向这位受害人赔偿450万存款,以及相应期限内的活期存款利息。受害人是住在辽宁沈阳市的大区里面,而在2016年4月28号的时候,受害人答应了正在光大证券工作的朋友的请求,将自己的1,000万元存入广州建行利亚港之行。而在法院书里面显示着,当时受害人向当时犯罪嫌疑人向受害人表示要存款业绩请求,并且要求受害人将存款支行中,而他们双方也是约好了期限是为半年,并且许诺我们受害人高额的利息。等到这笔钱已经存到了犯罪嫌疑人的指定账户上面,受害人就想着用这笔钱进行理财,但是却被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制止,我们的犯罪嫌疑人跟受害人讲,如果这笔钱办理了银行理财之后,它就不算是存款业绩了。受害人在跟警方讲,他在存钱的时候,这个账户仅用于存款而已,他没有办理银行的其他业务,所以受害人因为当时没有开通网上一些业务还有一些网上手机银行的业务,也没有开通信息来提醒他。而这段时间仅仅是过了4个月,在2016年8月29日的时候,当我们的受害人准备再一次,去查询之后才发现这个存款已经转入了其他的银行里面。随后我们的这名受害人也是将这个犯罪机构告上了法庭。而法庭最后的判决就是让这个执行给我们的受害人赔偿450万元,以及一些相应的活期存款利息。所以如果我们要存一些比较大额的钱的话,还是要去正规的银行进行存款,不要去听一些朋友的建议,然后进行存款。
捡到卡取1000判多久
行为人捡到他人银行卡,私自从中取钱的行为是违法行为;但取钱数额仅为一千元的,一般不构成犯罪。捡到他人银行卡后取钱或转账给自己使用,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应尽快还给失主。数额较小的情况的不够成犯罪,及时返还不当得利即可。冒用他人信用卡,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信用卡诈骗罪构成要件具体如下:1、此罪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2、此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3、此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4、此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必须是直接故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捡到卡取走钱算盗窃吗
法律分析:不一定构成盗窃罪要根据具体案情以及涉案金额确定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罪名。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捡到卡取走钱算盗窃吗?
法律分析:
不一定构成盗窃罪要根据具体案情以及涉案金额确定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罪名。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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