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开贵最新消息
曾开贵的新闻报道
曾被怀疑为南京枪案罪犯从重庆2004年4月22日到南京2012年1月6日有多次枪击命案,此前警方推测均为曾开贵所犯,截止2012年8月10日重庆中国银行门口的抢劫命案,终于有了定论,这一系列案子系重庆籍罪犯“周克华”犯下,8月14日晨周克华已被警方击毙。南京枪案此次南京持枪抢劫案发生后,曾开贵再次成为公众关注的对象。2012年1月6日上午,南京市下关区发生一起抢劫案,犯罪嫌疑人在东门街2号一银行门口持枪打伤一名男子实施抢劫后逃窜。经初步调查,被抢男子程某系江苏某建材公司员工(男,42岁,江宁区人)。当日上午,程某从银行取款20万出来时,遭犯罪嫌疑人持枪袭击,头部受伤。被紧急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南京持枪抢劫案发生后,很多人将疑犯与曾开贵画上等号。不过,警方在公开信息中,尚未将两者明确为同一人。案发当天,南京警方表示,此案与发生在重庆、长沙两地的多起持枪抢劫杀人案均系一人所为。2011年6月,长沙发生多起持枪抢劫杀人案后,长沙警方内部消息称,高度怀疑持枪杀人抢劫案嫌疑人与公安部B级通缉的曾开贵有关,但并未最终确定犯罪嫌疑人是曾开贵。视频分析继公布照片和体貌特征之后,南京警方昨日首次公布枪击抢劫案疑犯逃跑时的监控视频,全长14秒,分别为1月6日9时48分和9时49分。 南京警方披露的监控视频一共两段,时长14秒,主要集中在1月6日上午9时48分、49分。而据目击者描述,枪击劫案发生时间大约在6日上午9时40分许。两段视频资料显示,疑犯逃跑时从南京下关区和燕路东门街小区北门进入,并由东向西逃出。视频上,疑犯穿深色的衣服,戴帽子,拎着手提袋,快速地从监控探头前跑过。据记者观察,第一段视频,摄于1月6日上午9点48分26秒,疑犯从人行道爬几级梯坎,右手放上衣口袋,左手拎袋子,形态慌张,曾用右手抹鼻子。跑步外八字。第二段视频,上午9点49分49秒,经过一个小巷,跑步前进,神色慌张,在小巷尽头消失前,还曾回头张望。记者多次观看后注意到,视频中男子左手拎的袋子颜色不同,第一段视频手中袋子为浅色,第二段视频手中袋子为深色。官方回应此前,多家媒体曾报道案件的嫌疑人是个名叫曾开贵的男子。2012年1月15日,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湖北专案组组长尚武说,公安部已确认苏湘渝系列案并非曾开贵所为,但两嫌犯的特征确有相似之处:都为40岁出头、中等身材、四川口音、行为沉着老练、有军人素养等 至此公安部已经完全确认:苏湘渝系列持枪抢劫杀人案疑犯非曾开贵 。南京警方称曾开贵系化名2012年8月10日上午,重庆沙坪坝区凤鸣山康居苑中国银行储蓄所门前发生一起持枪抢劫杀人案,案犯打死1人、打伤2人,抢走死者浅黄色女式单肩大挎包,逃离现场后又搭乘“摩的”逃逸。当日下午,重庆市公安局发布关于缉捕犯罪嫌疑人周克华的通告。通告同时指出,此前该嫌犯在江苏、湖南、重庆等地多次作案,杀死杀伤多人,抢劫巨额现金。2004年,警方开始对这名持枪抢劫杀人的嫌犯悬赏。今年1月6日,南京市发生了银行取款人被悍匪打死并抢走巨款的血案后,该案被列为全国“第一号案”,而该嫌犯再度在重庆持枪抢劫杀人更是震动了全国。据了解,南京“1·6”案发生后,南京警方全力展开侦破,根据获得的“爆头男”面目特征制作了通缉令,在南京的大街小巷以及江苏省内外广为张贴。到后来,一度有网友们怀疑,南京警方通缉令上的凶手照片“摆乌龙”,看上去不是凶手本人,南京警方搞错了。有知情人士透露,当时南京通缉令上的凶手描述以及照片,虽没有重庆警方通缉令的细致丰富,但总体差别不大,都是南京警方通过细致工作获取的,绝对是凶手周克华本人。只不过这个凶手太善于伪装,而监控拍摄角度和条件有限,那几张照片才给公众造成一定的误解。至于南京警方通缉令上的凶手姓名“曾开贵”,与重庆警方公布的周克华有出入,一位知情人士解释说,那是因为凶手相当狡猾,尽管南京警方当时已初步掌握他的部分身份信息,但为了不打草惊蛇,为深入侦查创造条件,有意用了这个化名,是出于麻痹凶手有意为之,而并非弄错了姓名。很多网友疑惑,1·6南京枪击抢劫案凶手在作案后,怎么逃出南京的天罗地网到了重庆?目前还是一个谜。据知情人士透露,周克华曾在江苏、湖南、重庆多次作案,杀死杀伤多人,所以,南京“1·6”枪击抢劫案发生后,公安部高度重视,研判汇集各方信息,牵头指挥江苏、湖南、重庆三地警方成立专案组,由三地警方派出精干力量一起侦办此案。在这一过程中,江苏和南京警方全力侦破,虽未直接逮到“爆头男”,但取得重要进展。据了解,这个重要进展,主要是“爆头男”连续在多地作案后,首次被锁定了较为详细的身份特征,出于破案需要而在当时没有公布。尽管“爆头男”此番是在重庆再作案,但直到现在,江苏和南京警方也从未放松过对他的侦查。初步掌握“爆头男”从南京逃到重庆的线索后,专案组一路追踪到重庆,在当地开展隐蔽侦查。专案组的江苏民警坚守岗位,到现在也还没有回来。这个凶手毕竟是个老手,反侦查能力强,逃亡经验丰富,长期隐蔽不出,给侦查带来很大困难。
曾开贵的介绍
曾开贵,男,1969年8月23日出生,四川省内江市人,身高1.7米左右,曾在云南大理武警支队服役。体态中等,结实,行走时有耸肩、外八字、将一只手插裤兜里的习惯;站立时有背手、右腿抖动的习惯。性格内向,话语不多,沉着冷静,作案时独来独往。据警方内部消息,逃犯曾开贵在云南当过边防武警,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作案时戴帽子,戴墨镜,走路时左脚有点跛。为避开视频监控,头戴帽子,头较低。1曾开贵是1995年10月13日,在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海县持枪抢劫,杀死一人后潜逃的公安部B级在逃通缉犯。2012年1月15日,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湖北专案组组长尚武说,公安部已确认苏湘渝系列持枪抢劫杀人案并非曾开贵所为,但两嫌犯的特征确有相似之处:都为40岁出头、中等身材、四川口音、行为沉着老练、有军人素养等。至此公安部已经完全确认:曾开贵与苏湘渝系列持枪抢劫杀人案疑犯非同一人物。
周克华被谁击毙?
导语:周克华今天早晨在重庆被击毙,击毙周克华的是重庆市公安局的两名民警,整个击毙过程异常凶险。
民警披露交火细节:3米内4枪击毙周克华所属分类:新闻新功能放大观看
犯罪嫌疑人周克华在行进到一个胡同后发现了尾随在身后的两名民警,他反过身来,冲着两名民警走了过来,掏出枪对两人连开三枪,两名民警躲在电线杆后向周克华射出四枪,最终将周克华击毙。
民警周缙:今天早上六点钟,按照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赶到各个网点进行蹲守,他10日作案以后,扬言要在重庆再做一次大的,也就是今天,当时我和王老师守候在三家桥邮政储蓄银行门口。六点四十五,副所长在上边一个点,打电话称过来一个人有点像,还在打手机。当时我们掌握的情况是他(周克华)不用手机的,我们不能百分百确定,我就跟在后边,王老师在旁边跟着。
在跟的过程中,他老回头看我,我们的怀疑就增大了。他穿过公路走进了一条巷子加速,我和王老师赶紧跟进,他走进巷子大概30米的时候,我们跟他就只有十米的距离,他转过身来自言自语并接近我们,我和王老师感到了危险掏出枪,这时周克华先开枪,我躲到了电线杆后,王老师靠到墙边,疑犯也靠墙相互对射,距离大概三米,他一共向我们打了三枪,一枪打到电线杆上,一枪打到脚下反弹到王老师脚踝,我们各向他开了两枪,看到他倒下了。我们慢慢地接近。
记者:当时你们俩处于什么样的位置?
民警王晓渝:我们当时和周克华形成一个三角形,我们之间战斗的方式是互相掩护,这源于平时的训练,此时周克华不好向两人的任何一人开枪,当时疑犯的位置很不利,无法逃跑,加上他对现场的地形不是很熟悉。
记者:周缙,当时周克华是先向你射击,当他返身走过来的时候你当时是个什么样的状态?
民警周缙:我当时进入了高度紧张的状态,基本确定疑犯就是他了,我的那个是枪放到口袋,没有上膛,在周克华套枪的瞬间我掏出枪上膛,躲到电线杆后边,他向我先开了一枪,王老师站在我旁边,(周克华)也向王老师开了一枪,我们赶快找了一个掩体向他还击,他当时也在开枪,但是还是被我们先击中了,他开了三枪,我们打了四枪,就把他灭掉了。
记者:具体击中了哪个部位?
民警周缙:倒地后头上身上都有流血,打完以后我们就撤了,具体部位需要法医尸检后给出,反正是要害部位,倒地后在抽搐,一会儿就死了。
记者:您当时的脚踝被反弹的子弹击伤了?
民警王晓渝:不是反弹的子弹,是击中地面后反弹的石块。伤情不太严重。
纸上军事 还原周克华被击毙现场:被击毙的不是周克华
近日,悍匪周克华在与警方的枪战中被击毙。当时,他与两名警察交火的距离仅为3米。为何直接击毙周克华,而不是打伤他,以获得更多与案件相关的信息? 如果使用步枪在两百米左右的距离交火,敌我双方的压力不算很大,因为你有足够的时间寻找掩护。此时,掩体后偶然闪现的目标在肉眼中仅有黄豆粒那么大。然而,警察与匪徒交火通常使用轻武器,双方的距离大多不足十米,这是非常凶险的。这么短的距离内,双方的面孔和动作都非常清晰。面对活生生的人,如果不是经常杀人的老手,即便是受过训练的军警也很难保持冷静。
影视中警察射击匪徒腿部一类的情景并不真实。在中国,并无相关条令和训练要求在枪战中首先打伤匪徒腿部。从法理上讲,警察开枪制止犯罪或者自卫,只能是因为被射击目标严重威胁他人的人身安全。
此外,近距离手枪射击其实并不容易。笔者在接触手枪射击之前,步枪和狙击步枪的射击成绩都堪称优秀,然而在第一次手枪射击时却连连脱靶,原因在于手枪过于短小。
步枪射击是依托整个身体的力量保持平衡的,同时在扣扳机时手指对枪身的影响也比较小。手枪射击则不然。如果在射击过程中没有预先扣压扳机,过猛扣压可能造成枪口瞄准线剧烈变化。在发现被跟踪后,周克华突然转身开枪,其中一发子弹擦过警察的脚部。这正说明周克华在射击时非常紧张,食指扣动扳机用力过猛,枪口自然向下导致的。这和笔者最初手枪射击时打断靶杆的原因相同。
为何周克华这样的悍匪会在实战中出现失误呢?在实战中,无论平时训练怎么严苛,射手都可能因压力而造成失误。在奥运会射击现场,因为心理压力过高造成的乌龙事件中外皆有。奥运会选手都是各国最专业的射手。他们尚且如此,周克华出现失误也就不足为奇了。更何况从其个人经历来看,他并没有受过专业的近距离手枪射击训练。尽管他曾多次作案,对手都是手无寸铁的市民,他并没有经历过势均力敌的枪战。
从现场还原的情况来看,当时周克华和两名警察的距离都在三米之内,他先于警员开火。实际上,在这么短的距离内,除非周克华使用的是自动武器,否则即便第一枪就命中目标,另一名警员仍有可能击毙他。
香港警魔徐步高最后的枪战与此极为相似,虽然现场两名警察殉职,但是徐步高本人也被击毙。这说明,在近距离1对2的枪战中,除非武器装备水平相差太远,否则单人的一方很难全身而退。
在枪战中,周克华所用的武器为M20型手枪。有专家在接受采访时称,这是仿54式手枪,该专家的专业水平显然不足。M20手枪是越南战争期间中国专为援助越南人民军生产的54式手枪。由于当时极为重视军援产品,M20手枪属于上乘之作,在北美也是一种不错的收藏品。虽然已经出厂几十年,该款手枪仍属非常过硬的装备。
除M20手枪之外,周克华还有一支仿造手枪。虽然也是54式手枪的造型,但是它的弹匣加长,可以容纳十多发子弹,远远高于标准的7发弹匣。但是,在枪战中,周克华并未使用这支枪。从装备性能的角度来讲,这是正确的。M20手枪容弹量小,却是正规兵工厂出品的军用武器,经过适当的保养可靠性很高,仿制手枪则不好说。
笔者推测周克华的方案是:如果发生遭遇战,首先使用M20手枪先敌开火,无论是否命中都寻找掩护。然后,利用仿制手枪的大容弹量连续射击压制对手,制造逃跑的机会。事实上,在最后的枪战中,命中率才是决定生死的关键。如果周克华开的3枪全部命中警察要害,或者至少打倒1名警察,最终的局面可能会不同。
近距离枪战中,生死往往就是电光火石的一瞬决定的。
家庭成员关系写法
填写家庭关系时必须是以自己为中心关系点,如陆某某是你的父亲,那就应该些父子(父女)关系等。家庭成员相互负有扶养义务的一定范围内的直系亲属或旁系亲属。家庭成员主要指夫妻、父母子女,有时也包括指祖父母、外祖父母、外子女、外孙子女及兄弟姊妹等。 在一个家庭内共同生活的具有血缘关系、姻亲关系或法律上的继、养关系的人都是家庭成员。在日常填写家庭成员表格时,通常只需填写配偶、子女、父母主要家庭成员的情况。扩展资料主要填写配偶、子女、父母情况。填写时,称谓、姓名、年龄、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要填写准确。尚在读书的家庭成员应标明学校,如“重庆大学学生”。没有工作单位的家庭成员应标明居住地,具体到乡镇(街道),如“重庆市荣昌自治县中和街道居民”。家庭成员中有在国(境)外学习、工作、定居的,其所在院校、工作单位及职务、定居地点,应全部如实填写。家庭成员中凡加入外国国籍或持有外国永久居留证(长期居留权)的必须注明。家庭成员中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或居住地后加括号注明。
曾开贵和周克华是不是一个人?
曾开贵和周克华:曾开贵和周克华不是同一个人。曾开贵是1995年10月13日,在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海县持枪抢劫,杀死一人后潜逃的公安部B级在逃通缉犯。2012年1月15日,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湖北专案组组长尚武说,公安部已确认苏湘渝系列持枪抢劫杀人案并非曾开贵所为,但两嫌犯的特征确有相似之处:都为40岁出头、中等身材、四川口音、行为沉着老练、有军人素养等。至此公安部已经完全确认:曾开贵与苏湘渝系列持枪抢劫杀人案疑犯非同一人物。周克华(1970年2月6日—2012年8月14日),男,汉族,初中文化,重庆市沙坪坝区井口镇二塘村人,身高1.67米,苏湘渝系列持枪抢劫杀人案制造者,公安部A级通缉犯。扩展资料曾开贵,男,1969年8月23日出生,四川省内江市人,身高1.7米左右,曾在云南大理武警支队服役。体态中等,结实,行走时有耸肩、外八字、将一只手插裤兜里的习惯;站立时有背手、右腿抖动的习惯。性格内向,话语不多,沉着冷静,作案时独来独往。2012年8月14日凌晨6 时50分,在公安部统一指挥下,经过重庆等地公安机关连续数日艰苦奋战,犯下累累罪行的公安部A级通缉犯周克华在重庆沙坪坝区童家桥被公安民警成功击毙。至此,苏湘渝系列持枪抢劫杀人案件成功告破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曾开贵
曾开贵是不是周克华,还是两个人强强联手了。
南京枪击杀人抢劫案发生后,警方锁定的并不是“周克华”而是“曾开贵”所以周克华才安然不样的回过重庆老家,买过帐篷,并且还多次出现在重庆的中国银行多次踩点,也就是说在南京枪击案发之前多起枪击杀人抢劫案8年来,警方一直都没能确定犯罪嫌疑人是谁!那为什么就凭借重庆的这次枪击抢劫案就锁定了8年所有案件都是“周克华”一人所为呢?
更值得疑问的是,犯罪嫌疑人已经当场击毙,8年9案的口供从何得知,警方就凭9案作案手法相似,就认定所有恶行都是周克华一人所为吗?中国警方破案都是凭着相似确定吗?那破案倒是简单了!如果是这样的话,击毙一个周克华就可以大获全胜了,8年所有枪击抢劫杀人案也就全部告破了? 警方对百姓有交代了,可以向上级领赏了!
几千人围堵一个犯罪嫌疑人完全可以控制罪犯,向这么大案件的罪犯应该留活口,待日后查明真相!才能得知其他案件是否另有其人!不应该当场击毙!重大案件破获的疑点重重!没有说服力!
周克华抢劫的25万在哪里?
周克华到底抢了多少钱?
并非25万而是7万元日前有媒体称,“8·10”持枪抢劫杀人案中,遇害妇女被抢走的挎包内有现金25万元。昨日,市公安局副局长黄伟介绍称,遇害妇女挎包内有7万元现金,歹徒抢走挎包后逃窜。
此外,该案成功告破,公安机关特别感谢广大市民的大力支持,公安部决定对在缉捕案犯工作中提供重要线索的重庆一市民予以10万元奖励,重庆市公安局决定对该市民奖励50万
据《新闻晨报》此前报道,南京“1·6”案发生后,南京警方全力展开侦破,根据获得的“爆头男”面目特征制作了通缉令,在南京的大街小巷以及江苏省内外广为张贴。到后来,一度有网友们怀疑,南京警方通缉令上的凶手照片“摆乌龙”,看上去不是凶手本人,南京警方搞错了。但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当时南京通缉令上的凶手描述以及照片,虽没有重庆警方通缉令的细致丰富,但总体差别不大,都是南京警方通过细致工作获取的,绝对是凶手周克华本人。只不过这个凶手太善于伪装,而监控拍摄角度和条件有限,那几张照片才给公众造成一定的误解。
至于南京警方通缉令上的凶手姓名“曾开贵”,与重庆警方公布的周克华有出入,一位知情人士解释说,那是因为凶手相当狡猾,尽管南京警方当时已初步掌握他的部分身份信息,但为了不打草惊蛇,为深入侦查创造条件,有意用了这个化名,是出于麻痹凶手有意为之,而并非弄错了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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