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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贱女孩过程图

来源:运动鞋批发网时间:2024-07-02 22:21:25编辑:运动君

老汉玉米地里性侵12岁少女,少女母亲竟成为帮凶,为何把女儿推入深渊?

看到这样的事情以及这样的母亲实在是令人气愤。作为孩子的母亲,对孩子不但没有一点慈爱之心,反而是将孩子推向火坑,而当人们探究孩子的母亲为什么这样做的时候,人们惊奇的发现,孩子母亲之所以会选择这样做,仅仅是因为几百块钱就选择将自己的孩子推向了火坑。母亲帮六旬老汉性侵12岁女儿竟因200块钱事发在山东的一个小村庄,有一个60多岁的老头吴某某,这个老头与另一个叫做丁某某的女人有交易,在一次联系中,吴某某联系丁某某做交易,200块一次,而丁某某为了多要钱,把自己的女儿王某某骗去了交易地点。而到了交易地点后,吴某某明知道王某某才12岁,但是依然在王某某的母亲丁某某的协助下,在玉米地里强奸了12岁的王某某。在这个荒唐的案件中,12岁的王某某是受害者,而犯罪者是吴某某,但是王某某的母亲也逃脱不了干系,正是因为她的诱导和推波助澜,以及从中协助,才让吴某某得逞。而这一切,对于12岁的王某某该是多大的伤害自己啊,这个小女孩年龄才12岁,自己的母亲与别人有交易不说,12岁的王某某还被母亲骗被60多岁的吴某某3次强奸,而本该是最爱孩子的母亲,却为了多要一点钱亲眼看着,甚至是一手促成王某某被强奸。同时在事件发生以后,王某的家人曾要求去鉴定丁某是否存在精神问题,但是有关法律工作者才指出,无论丁某的精神是否存在问题,丁某对于促成王某与吴某之间的事情这不可否认的,因此无论在鉴定结果出来以后,丁某是否存在精神问题,她都无法逃脱法律的对她的制裁。不过不管怎样,少女被性侵的事实已经发生。吴老汉也将在其人生暮年经历一场牢狱之灾,人过六十还活的这么恶心,不知其家人对此有何感想。希望关于少女母亲的精神鉴定能够早日出结果,让这个做出丧尽天良之事的母亲也能得到应有的惩罚。

“廊坊连环强奸案”纪实:变态色魔午夜街头侵害独行女性,后来怎样?

女性由于身体素质普遍比男性差,所以在面对不法损害时的自我维护才能也更弱,在全社会严厉打击损害妇女权益违法范围活动的同时,女性朋友本身也要树立起平安防备认识,防止可能呈现的风险。这次我们来要聊的是发作在河北廊坊市的一同连环强奸案,故事中多名被害人均在离家不远的街道遭受损害,立功分子在愿望差遣下也最终自掘坟墓2016年的一天,当地一名二十多岁的女孩在去朋友家的路上遭遇立功嫌疑人损害,左近的监控摄像头隐约拍下了立功嫌疑人从尾随到施行损害的整个过程。在遭受损害之后,立功嫌疑人还想将女孩带走,侥幸的是女孩机智逃脱,最终到公安机关报了案。接到报案之后,办案民警疾速展开调查,而经过对立功嫌疑人的作案行为、手腕停止剖析之后,警方发如今两个月前发作的另一同强奸案中,立功嫌疑人的作案手法与之十分类似。由于前案没有留下监控视频等证据,办案民警没有马上找到立功嫌疑人的去向。而这一次,在有监控视频的支持下,办案民警对周边监控也停止了调查,很快便确认了立功嫌疑人的意向,并将其在家中当场抓获,从其住所找到了被害人被抢走的财物等。奇异的是,在经过重重调查、审问之后,办案民警发现此人是第二案的真凶,却与第一案没有关系,这也就意味着,还有另一名立功嫌疑人逍遥法外。合理办案民警全力展开清查的时分,大家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情还是发作了,又有一名女性在深夜遭受损害。一名二十出头的年轻女孩在和朋友聚会之后单独回家,清晨时分在离家不远的中央下了车,想去买点吃的。固然已是深夜,但走在熟习道路上的女孩却并没有认识到,风险正在向她悄然迫近。在其走入一段昏暗路段时,背后急促的脚步声终于让女孩有了警惕,但此时为时已晚。立功嫌疑人用到挟持女孩将其拖到了路边的草丛里施行了损害,作案之后,立功嫌疑边系裤子边跑的呈现在了左近路口的监控视频内。变态色魔再次作案,办案民警火速出击。由于此次晓得了立功嫌疑逃窜的方向,办案民警疾速对左近街道的监控开端展开认真回看调查,而这一看不由得让人惊出一身冷汗。在将左近监控倒回案发前时间段停止查看时,办案民警发现立功嫌疑人骑车电瓶车先是廊坊市区四处闲逛,在清晨两点左右开端尾随一名滑板女孩,后来由于没有追上而放弃。接着,立功嫌疑人在路边将车停下来后,忽然看到一个年轻女孩从对面方向走过来,随即使悄然跟了上去,这便是第三案的被害者。在控制了精确线索之后,办案民警疾速行动,将立功嫌疑人刘某抓捕归案。面对审问,刘某对本人接连犯下两起尾随强奸案的立功事实招认不讳。据调查,立功嫌疑人刘某素日表现出一副人畜无害的好男人形象,但他的罪行却完整暴露了他猥琐的内心,遭到法律的严惩也是必然。如今很多城市到了晚上照旧是灯火通明,但黑暗的角落总还是有,人烟稀少的深夜,风险总是更容易发作。立功嫌疑人刘某也交代,本人选择作案目的也都是找独行的女性。而且此案遇害者其实大都是在自家左近或者熟习的中央,所以在案发之前并没有过多的留意,这也提示广阔女性朋友,千万要留意平安,晚上别出门,出门要陪同,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玉米地里,六旬老汉3次性侵12岁少女,少女母亲旁观为何不救?

据少女家里人表示,其母亲可能患有精神疾病,而且把女儿带到老汉那的,本来就是其母亲。至于到底为何不救,可能要等因精神疾病而另案调查的结果出来,才能知道这个狠心的母亲到底为什么亲手将自己的女儿推向无底深渊了。 一.母亲帮六旬老汉性侵12岁女儿,竟因200块钱?事情发生在山东菏泽的一个小县城当中。少女的母亲丁某某为了多索要一些钱财,将女儿带给六旬老汉吴某某,供其发生不正当关系。且先后共计发生了三次不正当关系,致年仅12岁的少女怀孕。目前,吴某某已经因强奸罪被判处七年零九个月有期徒刑。尽管在判决过程中,吴某某多次否认与少女发生过关系,但经流产胚胎鉴定,已经确认了他就是孩子的生物学父亲。 在这起看似简单的强奸案当中,其实存在着许多网友们百思不得其解的疑点。首先,孩子的母亲为何会亲手将孩子送给一位年过六旬的老汉,供其发泄兽欲。再次,这当中提及的钱金额并不大,换句话说这六旬老汉也没什么大钱,为何母亲仅仅因为这么点钱,就能同意让女儿做这样的事。最后,老汉主动投案为何拒不认罪?家属为何又要求为女孩母亲做精神鉴定?种种疑点表明,这很可能不是一起简单的性侵案件。二.母亲身上的疑点按照目前所存在的既定事实来看,其实有关少女母亲是否患有精神疾病这个问题,网友们还是倾向于是有的。毕竟我们很难想象,有任何一个母亲能够愿意让自己的孩子去陪一个六旬老汉,更何况孩子年仅12岁,这样做无疑是在毁掉她的人生,让孩子的心理与身体承受双重打击,如果不是有精神疾病,哪个母亲能做出如此丧心病狂的事呢? 当然,即便少女的母亲确定患有精神疾病,也无法抹去其已经犯罪的事实。假设该母亲没有患病,那么她将面临的,将会是同样被判定为强奸罪。且作为母亲,其行为也已经违背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不过在这里,网友们倒是发现了一个新的疑点,那就是当第一次少女被性侵后,为什么第二次还会跟母亲一起去呢?最有趣的是连事发地点都一样,老汉似乎就认准玉米地了。咱也不知道这里面到底有什么隐情。不过不管怎样,少女被性侵的事实已经发生。吴老汉也将在其人生暮年经历一场牢狱之灾,人过六十还活的这么恶心,不知其家人对此有何感想。希望关于少女母亲的精神鉴定能够早日出结果,让这个做出丧尽天良之事的母亲也能得到应有的惩罚。

渭南21岁女娃送一起吃饭喝酒的男娃回家,为何反遭强奸?

因为这个一起喝酒的男娃是个人渣呀!每次看到这样的新闻都觉得非常生气,既生气为什么这个世界上有这么多的人渣,又生气女孩子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太低了,太容易就轻易相信别人,导致自己受到伤害。女孩子们千万不要送不熟悉的人回家,尤其是那个人都已经喝醉酒了,你还送他回家,简直就是羊入虎口。而且虽然大家倡导男女平权但是确实男性在大街上遇到危险的几率,是比女性在大街上危险的几率低的。所以女孩子真的不需要太过同情男孩子,他自己喝醉酒就算倒在马路边儿,那也是他自己的事情,谁让他要喝那么多酒的?不要送这些陌生的男人回家。这个故事里面21岁的女孩子姓王,强迫他的这个男人姓刘。王女士跟刘某在某一天晚上与其他几位朋友一起喝酒吃饭之后,由于刘某已经喝醉了,所以王女士将刘某送回了刘某家中。但是到刘某家里之后,刘某却强迫王女士与他发生了关系。发生关系之后刘某因为害怕王女士报警,所以敢让王女士离开。王女士打碎了房间里面的镜子,拿镜子抵在了自己的脖子上威胁刘某才离开的。王女士离开之后立即报了警,刘某被判除了三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其实我觉得这个罚的太轻了,像这种人就应该判个10年,20年的。王女士是1999年出生的,今年21岁。可能涉世未深,对于不熟悉的人,一点警惕心理都没有,导致自己最后有了这样的遭遇。希望大家如果家中有女孩儿的话,一定要告诉她们,出门在外不要轻信别人。而且我也没有办法理解跟王女士一起吃饭的那一群人,新闻中说他们是好几个人一起喝酒吃饭,那为什么最后是一个女孩子送别人回家呢?

家人怀疑女孩子被强奸导致怀孕,15岁女孩究竟经历了什么?

这个小女孩,她在离家出走一个多月之后回到了家,在她回到家之后,她的父母便哭了起来,因为这个小女孩走的时候还是好好的,回来之后神情恍惚,说话颠三倒四的,而且经过询问,她已经四十多天没有来月经了,后来她的小姨就给他测了一下,没想到这个小女孩却怀孕了。而根据小女孩的家属表示说,小女孩一直都非常的懂事,从来都没有跟家长们闹过别扭,或者是吵过架,她是不可能离家出走的。而后来,经过小女孩家长的询问还有调查后发现,小女孩当时是被几个社会青年给带走了,带走之后就把这个小女孩拐到了一个KTV里面,她的家长怀疑这个小女孩遭受到了强奸。 而这个小女孩她才15岁,她接下来的日子是大好的,未来是可期的,但是却发生了这种令人感觉到害怕的事情,现在很多未成年人都被拐卖还有强奸,这是十分危险的,也希望我们家长能够多对孩子进行一些性教育,还有看管好自己的孩子。虽然这个小女孩她已经15岁了,有辨别能力。但是小孩儿她始终没有大人那么精明,没有大人那么能够辨别一个人的好坏,所以他们经常会被骗,而我们国家在近几年中也发现了非常多的未成年被强奸,还有被拐卖,被奸杀的案件,也希望各位家长能够注意起来保护好自己的孩子。根据小女孩的家长调查后发现,这个小女孩她被拐卖到了KTV里面似乎是当了陪酒女,而小女孩在回家之后他一直都神经恍惚小女孩的。家人们问她什么,她都说不知道,也希望警方能够赶紧找到凶手,还小女孩一个公道。而也希望我们国家能够对那些强奸还有拐卖未成年人的但最嫌疑人给予重大的刑事判决,不然他们是不会长记性的。

百香果女孩案是怎么回事?

百香果女孩案的正式名称应该是“10·4灵山奸杀女童案”。广西灵山女孩晓燕年仅10岁,家境贫寒,父亲早年因抢救落水儿童去世,很小就开始承 担家庭重担,在地里采摘百香果。 2018年10月4日,她独自翻山将百香果送到收购点,在回家路上,被29岁的同村男子光毅 强奸后杀死。 根据一审判决书,犯罪嫌疑人对晓燕实施侵害之前,提前准备了蛇皮袋等物品,期间对受 害人掐颈、刺破眼珠、装入蛇皮袋翻滚、放入水中浸泡,然后将其抛弃在山坡,还拿走了她身 上卖百香果换来的32元钱。 判决一审法院判处杨光毅死刑,杨以有自首情节和精神障碍为由提起上诉。高院二审没有认定精神问题,但以“自首行为对案件侦破起到重要作用”为由改判杨死缓。这个判决引起受害人家属不满并提起申诉,也引起舆论的轩然大波。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决定对此案调卷审查。2020年12月28日,百香果女孩案件迎来了转折,法院撤销原二审判决,判被告人杨光毅死刑。判决结果出来后,被害人的母亲放声痛苦,将心中的痛苦,委屈,不甘,统统释放出来。

百香果女孩案是怎么回事?

广西灵山10岁女童小燕(化名)2018年在回家途中被同村男子杨某强奸后死亡,杨某一审被法院判处死刑。2020年5月9日,小燕家属称,2020年3月25日,二审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撤销了一审法院关于杨某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根据杨某有自首情节等案件具体情况”改判杨某犯强奸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消息,决定对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的杨光毅强奸一案调卷审查。女性应该如何保护自己和人身安全:1、如果家里有透明玻璃窗,可以贴上磨砂膜防窥、防偷拍或安装薄纱帘,透光不透人。2、如果楼层低,不要把内衣挂在阳台外。走在楼下,你可以看到它太引人注目了。你可以买一个小架子来晾干房间。3、最好不要把外卖送到门口!快递可以放收点,外卖可以放电梯/楼梯,对方离开后再取。4、记得销毁外卖和快递表上的隐私信息!一般来说,用面纸蘸水很容易擦掉。5、如果你想搬家,试着和男性朋友在一起。如果你只有自己,白天和搬家公司/卡车约会。

绫濑水泥杀人案的案件详情

由于凶嫌皆未成年,并未公开姓名,这里使用A、B、C、D、E、F、G来区分。A,男(18岁)【宫野裕史(现改名为横山裕史)】主犯,2008年刑满出狱。B,男(17岁)【小仓让(现改名为神作让)】(Kamisaku Jo),4个凶手中唯一被公开姓名的(一般少年犯的身份在法庭以外是受保护的,故外界不知道嫌犯身份。1989年4月20日,『周刊文春』[Shukan Bunshun]﹝1989年4月20日出版﹞揭露了这些少年犯的真实姓名,并称“禽兽是不被允许以人类的权利保护的”。),神作是他在出狱后的新姓氏,据说是被收养;91年入狱,99年被释放;在他出狱之后的2004.年5月19日,又因为监禁与殴打友人而被判4年徒刑。C,男 (17岁)【凑伸治】拘禁住所提供者,现居住在千叶市D,男 (16岁)【渡边泰史】成为闭居症患者E,男【中村高次】曾在自己的网志以说笑的口吻回忆这件事,对此毫无反省F,男【伊原】为送报员注:包括以上6人在内参与了犯罪的几名少年在该案件披露后,为了不让更多的人得知自己的杀人凶手身份,了解到自己无法被原谅的犯罪行为,现均已更改姓名!详细状况见下表: 少年 犯行时年齢 学历 前科 家庭 A 18 高中辍学 伤害、入侵校园 父母同居 B 17 高中辍学 偷车 父母分居 C 17 高中辍学 逃家、非法持有刀械、暴力行为 离婚(父亲死亡) D 16 高中辍学 无 父母同居 主犯少年A﹝当时18岁﹞是个无业游民,家住东京都足立区,家里有双亲和一个妹妹。父亲在证劵公司上班,母亲则是钢琴老师,两人工作都很忙碌,A从小就得不到双亲的关爱。而父母亲彼此的关系也不和谐。A从小脾气就很暴躁,国中时学习柔道,因此也推甄上东京都内某所私立大学的附属高中。但是因为A太强了,在学校常常被学长欺负。为了发泄怨气,A会在街上找小混混和中年男子的麻烦,在家则会对母亲拳打脚踢,家庭关系因而崩坏。A在一年级第二学期时被学校退学,之后跑去当瓷砖工人,同时也加入飞车党。平时靠飞车抢劫来赚外快,这期间又染上毒瘾,开始和流氓打起交道。少年B﹝当时17岁﹞是次嫌人物,在小学3年级时双亲离异,母亲在酒店上班,对他疏于照料。有一个姐姐。国中时曾经有一年是A的学弟。毕业后考上私立高中,但在一年级第二学期被退学。之后读了2个多月的夜校,白天的工作则不定。少年C﹝当时17岁﹞五岁的时候父母离异,母亲是美容师,工作忙碌无时间照料C,父亲离婚后不久死于交通事故。家中有一个姐姐。中学时A的后辈,和他差一届。高中进工业学校就读,但很快就被退学。之后不停地换工作。少年D﹝当时16岁﹞少年D的家是整个事件的舞台。他的父母亲在同一家诊疗所工作,父亲是行政主任,母亲是护士。夫妻俩同样感情不合睦,在家中口角不断。除此之外,家中还有一个哥哥。国中时是A的学弟,和A差两届。高中就读工业高中,但读了一年就休学了。而后没有固定工作整天游手好闲。A富有领导性,他成立了一个叫做「极青会」的少年流氓组织,并担任组织首领,平时主要是强迫推销店家买花等等。同时他和B、C、D三人的关系匪浅。A因为帮D的哥哥找偷车贼,变得能够自由进出D的家。同时A又跟C的姐姐交往,所以C之后就理所当然地变成A的小弟。这群少年的父母因为害怕自己的小孩,因此就算孩子有脱轨的行为他们都不敢责斥。4人每天晚上,都会聚集在D家的二楼,A当时就已经在用自己的新车SILVIA 从事犯罪,例如强拉女子上车后施以强暴、或者是飞车抢劫等。 1988年11月8日,A、B、D三人在足立区轮奸了一位正要骑脚踏车回家的女性﹝当时19岁﹞。当时A开车载着B、D两人,邀这名女性上车兜风,女性不予,三人用车子挡住她的去路后,B抢走了她的脚踏车钥匙,将她强押上车。为不让她逃走,还将车子刻意驶上高速公路,在车上还用「我们刚从少年感化院出来」、「我们去大洗﹝地名﹞吧。现在那边的海水很冷、浪又大」等言语威吓她让她放弃抵抗后,把她带到宾馆强暴。11月25日晚上6点左右,A到D的家里约他一同去抢劫。D于是跟朋友借了摩托车,两人一起出门行抢。晚上8点过后,他们骑着摩托车在琦玉县三乡市内游荡,途中遇见了打完工骑着脚踏车正要返家的县立八潮南高中3年级学生──古田顺子﹝17岁﹞,A对D说:「你去把她踹倒,之后就交给我」。于是D就骑着车接近顺子,用左脚狠狠地从她的腰部右方踹下后,将摩托车骑到转角处观看。顺子顿时失去平衡,连人带车地跌落到路旁的水沟。A借机靠近关心,并将她扶起后说道:「那个人是个疯子,我也被踢过,等等搞不好有危险,我送你回家吧」。之后他将顺子带到附近某个仓库角落,恐吓她说:「我是流氓,你被我们盯上了,跟我上床我就放过你」,然后将她带到宾馆强暴。晚上10点,A打电话给先行返家的D,听到B和C也在他家后,便叫他们3人出来。4人将顺子带往D家的2楼监禁。这天,D的父亲因为参加员工旅行不在家,家里只有母亲和D的哥哥G。11月28日,A以「给你们看个好东西」为由,把E﹝当时17岁﹞和F﹝当时16岁﹞约出来,之后在一伙人在D的家人熟睡的深夜轮奸了顺子。顺子拼命的抵抗。在楼下的母亲似乎被吵醒了,但是顺子的脸被压在寝具上而无法出声求救。他们更将顺子部分的阴毛剃掉,还把各种异物塞进她的阴道里凌虐她。11月30日晚上9点,D的母亲首度看见顺子,叫D赶快让她回家。但一个礼拜过后,她发现顺子还在2楼,便直接要顺子快回家,但似乎没什么效果。另外,这段期间他们曾经让顺子打电话回家,叫她跟家里的人说自己是离家出走,请家人不要报警。电话打了不只一次,平均5天打3通,顺子的父母便因此相信女儿是离家出走。而后他们不分昼夜地玩弄顺子的肉体,每当她受不了凌虐昏倒时,少年们就会把她的头浸到水桶里,让她清醒后在继续凌虐。这段期间他们轮流地监视,不让她逃跑。12月初的某日下午4点,少年们因为昨晚夜游正呼呼大睡,顺子趁机从2楼来到1 楼的客厅,打算报警。但不巧,被睡在电话附近的A发现。很快地,警方利用逆侦测查到D家的电话打过去做确认时,A接起电话敷衍警方说:「没事,我搞错了」,便挂上电话。A和B因为此事,对顺子的凌虐手法也更加残暴,打她、踢她、甚至还拿打火机烧伤她的脚背。除外,还喂她吸食强力胶、强灌她威士忌等酒类以此为乐。当时日本有一位演员叫做武田铁矢,他曾唱过一首歌名叫『声援』,里头有一段歌词是「加油、加油」。某日A在凌虐顺子时唱着这首歌,并且逼她跟着唱。而顺子在私底下也会用这段歌词激励自己。12月5日,东京的中野车站内发生了电车追撞事件。A故意欺骗顺子说:「你老子坐在那台电车上挂了,现在电视正在播。你看到没有」,当她露出担心的表情后又故意问她:「你现在是什么心情」,「我很难过」听到顺子的回答后A又告诉她:「其实我是骗你的」。A、B、D三人藉此不断重复着「死了啦」、「还活着」之类的话语,让顺子的心理陷入极度的不安当中。12月10日,顺子开始央求少年们放她回家。于是A就问道:「你回家后要怎么跟你老娘说」。「我会跟我妈说,我这段期间都在新宿游玩」「穿学校制服能在新宿玩这么久是吗」A如此回答她,同时施以暴行,对她又踢又打。甚至还将打火机的填充油倒在顺子的脚上点火,看她惊慌失措地要将火拍息的样子取乐,如此行为持续了好几次。12月中旬,因为顺子的尿弄脏了棉被,B跟D狠狠地打了她一顿。不断殴打的结果,顺子的脸部异常肿胀,完全看不出五官轮廓,惨不忍睹。「搞屁啊你,变成大饼脸了你看看」不知是谁说出这句话,少年们笑成了一团。12月底,施暴程度越演越烈的同时,少年们给顺子吃的食物也越来越随便。食物主要是D的哥哥G﹝当时17岁﹞负责。刚被监禁的第一天还有叫外卖,后来只剩下一天一瓶牛奶,偶尔配上一块面包。也不让她去厕所,叫她尿在纸杯里,再强迫她喝下。「我什么都做请你们放我回家」顺子不断地苦苦哀求。如此,她被强迫全裸跳舞、在大家面前自慰、甚至还被人用直径3公分的铁棒和玻璃瓶塞入下体。D的双亲此时已经感到不对劲,但是却怕在追问下去儿子会发飙,因此一直对二楼的声音充耳不闻。顺子因为脚上的烧伤化脓无法行走,身体也变的越来越虚弱,还散发出恶臭。A因为讨厌这股臭味,比 较少到D家去。少年们看到顺子变成这样觉得很难处理,但又怕把她放了她会去报警。于是他们开始期望顺子死去。他们在顺子听不到地方,说了以下的对话。「要把她杀了找地方埋吗」「要杀的话不如把她剁成肉酱」「放在汽油桶里面烧掉也不错」「灌水泥丢到海里谁也不会发现」「干脆伪装成自杀怎样?把她带到富士树海伪装成上吊」整体对话里夹杂了嘻笑、打发时间的感觉。1989年1月4日─监禁第41天,早上6点,A因为通宵打麻将输了10几万火气正大,便将这股怒气发到了顺子身上。B、C、D三人因为讨厌顺子脚上的腐肉味,三人聚在C家里打电玩。A到C家找他们后,一伙人往D家二楼前进。少年们配合着音乐的旋律殴打顺子,顺子因此口鼻流血,地上被鲜血给染红了。此外他们把点火蜡烛,拿到她的脸上滴蜡,让她整个脸上都是蜡油。C因为不想沾到血,于是将A吸胶用的塑料袋套在手上,痛打她的肩膀和手。最后顺子全身僵硬,开始痉挛。途中,A拿出了一支铁棒,前端附有1.7公斤的铁球,D将那支铁棒往顺子的肚子上捶了下去。轮到A来施暴时,B、C、D三人便在一旁出主意,一附半开玩笑的神情,让暴行更加严重。在A施暴的过程中,顺子意识到自己即将死去。早上10点暴行结束。A用录音带的磁带绑住顺子的脚防止她逃跑后,一伙人出门洗三温暖。隔天5日早晨,不知该如何处理尸体的少年们,将尸体用毛巾包住放在旅行袋内提上车,之后将顺子的尸体连同她的书包一同放入从附近工地偷来的汽油桶里,倒入水泥。水泥是A从他以前工作的地方拿来的。A在这个时候找到了当时由长渕刚主演的热门连续剧『蜻蜓』的完结篇录像带。这是因为顺子一直很期待这部连续剧的完结篇,而被绑架的那一天正好是精采大结局,但是她却没能收看到。曾有几次听她说过很遗憾之类的话,所以A才想把录像带一起放进去。虽然这对顺子和其家人并无实质上的帮助,但这却是A在这起案件中唯一看得到人性的地方。但关于此事,A被逮捕后对警方供称:「与其说是可怜她,倒不如说是怕她变成鬼来找我」早上8点,他们原本想将汽油桶丢弃到海里,但是将车子驶至江东区若洲15号地若洲海滨公园整备地时,心里害怕,便将汽油桶从抛出车外,丢弃在整备地里。不良仲间の家に监禁し暴走族仲间十数人で轮奸、関系者は100人に及ぶ。期间几位少年杀人犯邀请了不良少年朋友多达数十人来侵犯受害者。该事件是日本少年犯罪史最悪事件之一。1990年5月21日,东京地方法院受理此案的检察官称之为“我国犯罪史上罕见重大凶恶犯罪”。 1989年1月23日,A跟B因为去年12月在足利区内把一名坐台小姐带入宾馆施暴,被绫濑署警方以妇女施暴罪嫌逮捕。(就是一开始的那段描述)3月29日,东京都足利区绫濑署的2名搜查员来到练马的少年收容所,提调A跟B。因为在搜索他们的家里时发现了女用内衣,警方认为他们可能还有涉及其它刑案,因此来这里问口供。「你怎么可以杀人呢」对这句搜查官随口说说的一句话,A误以为其它的少年们对警方供出顺子的事,便回复道:「对不起,我杀了她」。搜查员听了大吃一惊,因为他原本只不过是想要套话罢了。另一方面,在顺子被杀害后,D也因为对其他的女性施暴而被逮捕、拘禁过,但因为涉嫌杀害顺子,他在4月1日又遭到了逮捕。同时,共犯C、E、F、G也遭到逮捕,整起案件虽然加害人还未成年,但因为情节重大,本案从少年法庭被移交到东京地方法院。1989年4月20日,『周刊文春』[Shukan Bunshun]﹝1989年4月20日出版﹞揭露了这些少年犯的真实姓名,并称“禽兽是不被允许以人类的权利保护的”(注:一般少年犯的身份在法庭以外是受保护的,故外界不知道嫌犯身份。)随后,古田顺子的真实姓名与她的私人生活也被各大媒体巨细靡遗的报导。1989年7月31日在东京地方法院,A、B、C、D四人首次公审。4人以妨碍自由、妨碍性自主、非法监禁、杀人、尸体遗弃等罪名起诉,面对法官的询问,4人异口同声地坦承罪行。但B和D的律师则主张自己的当事人是「伤害致死」,而A也改口说自己是「过失致死」,他表示虽然自己没有打算杀顺子的意图,但也知道继续施暴下去或许会导致她死亡。检察官希望4名嫌犯能与成人犯罪受同样的刑罚,但是法官以嫌犯年龄不足,而将他们以少年犯受审。4名凶手最终以伤害致死罪被起诉,而非谋杀。1990年5月21日,检察官在东京地方法院的公审上论告求刑时,说出了在过去的刑事案件上罕见的重话:「本案是我国犯罪史上罕见重大凶恶犯罪」「根本不用斟酌被告的动机」「凌辱的手段完全超乎想象」。据说旁听这次公审的记者事后表示:「好像过去全部的刑事审判时用到的词句全部用上了」。7月19日,东京地方法院分别宣判A有期徒刑17年﹝求刑·无期徒刑﹞B不定期有期徒刑5~10年﹝求刑·有期徒刑13年﹞C不定期有期徒刑3~4年﹝求刑·不定期有期徒刑5~10年﹞D不定期有期徒刑4~6年﹝求刑·不定期有期徒刑5~10年﹞检方认为刑期过轻采取上诉。1991年7月12日,东京高等法院宣判A有期徒刑20年B不定期有期徒刑5~10年C不定期有期徒刑5~7年D不定期有期徒刑5~9年法官在宣判时表示:「本案不能因为被告未成年就从轻量刑」。相关日文原文:91年7月12日 东京高裁はAに惩役20年、Bに同5~10年、Cに同5~7年、Dに5~9年の不定期刑を言い渡した。(注: 但法院还是遵循着日本的量刑基准主义,日本法院的判例有个不成文规定,除非杀害四个人,否则未成年人不会被判死刑,这判例一直要到2008年4月24日,福田孝行杀人案才打破,这是一个日本第一个未成年判死刑的案例)而E、F、G则移交少年收容所。4名被告的父母虽然向死者家属谢罪,但不被接受,想要到顺子的坟前上香致歉,也遭到了拒绝。之后A的母亲变卖房子筹了5000万円,赔偿给死者家属。B的父亲也希望能弥补死者家属,他开始在下班后打工储蓄赔偿金,并将所得存入律师管理的银行账户中。评论家赤冢行雄将这一类型的犯罪命名为拦路之狼的「狂宴犯罪」,以1983年的「横滨流浪者袭击杀人事件」为先驱、1988年的「名古屋情侣杀人事件」、以及之后的这起「女子高中生水泥埋尸命案」都是此类型的犯罪。整起事件虽然到此结束,但还有下文。 2004年7月3日,琦玉县八潮市的一名计算机操作员──神作让﹝当时33岁﹞遭到逮捕,他涉嫌绑架、监禁一名男性友人﹝当时27岁﹞,并对他施暴伤害。而神作让就是「女子高中生水泥埋尸命案」中,被东京高等法院判处不定期有期徒刑5~10年的少年B。2005年3月1日,东京地方法院判处神作让有期徒刑4年﹝求刑有期徒刑70 年﹞。对此判决多数日本人表示无法理解理解,在日本巨大的网络论坛”2CH”上骂声一片。对于判决的理由,法官菊池则表示:「原本期待被告能够改过自新,被没想到被告又犯案,这带给社会很大的冲击。但也不能否认,有前科这一点的确间接影响到他改过自新」。判决后,菊池法官对神作让说道:「期许你这次服刑完毕后能够改过自新,重新出发」。之后,被告对判决不服上诉。5月13日神作撤销上诉,全案有期徒刑4年定谳。

绫濑水泥杀人案的介绍

1989年日本女子高中生【古田顺子】被杀埋尸事件,是指发生在1988年11月至1989年1月,在日本东京都足立区绫濑的绑票、禁锢、强奸、谋杀和尸体遗弃的严重罪案的通称,震惊整个日本社会的真实杀人事件。亦称【绫濑水泥杀人案】。由於案件严重,加上涉案者当时均未成年,而且犯罪历时长,对当时的社会造成极大的打击。因为这是(日本)第一次用水泥弃尸,所以之后渐渐开始有人加以模仿。在日本,也因为此案件而特别修改了《少年法》。此事件是平成元年(也就是天皇驾崩那年)发生的,对日本社会影响深远。被害人埼玉县17岁女高中生【古田顺子】(Furuta Junko)的遗体,在东京都江东区若洲内(现若洲海浜公园敷地)被人发现以水泥密封在圆柱油桶内。凶手是四名16到18岁的高中辍学学生,将被害人监禁41日,期间施以强奸、殴打、焚烧等暴行至死。

“廊坊连环强奸案”:两色魔街头强奸女性,监控拍下全过程,后来怎样?

关于深夜,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感受。有些人会在日落后逐渐兴奋起来,有些人会在深夜上路后感到危险。晚上是兴奋还是害怕?2016年的一个晚上,一个女生如约去了一个朋友家。在路上,她遇到了让她对黑夜过敏的人。女孩刚刚20出头,当天晚上打扮好心情愉快就出门了。在路上,她一边走,一边想象着她的朋友们会如何赞美她的裙子,但这美丽迷人的外表吸引的不是赞美,而是魔鬼。当时女孩刚刚过了一个十字路口,突然觉得后面有人在盯着她看。她颤抖着,似乎触电了。稍微冷静了一下,她鼓起勇气,慢慢转过头去,准备确认。在十字路口,微风吹过,摩擦着老化的墙壁缝隙后发出“呜”的一声,吹起一片落叶,就卷到了犯罪现场。水灵姑娘颤抖着回头,看见一双眼睛盯着她。当时,他们相距不到三厘米。在进入视野的一瞬间,刚刚被压抑的恐惧再次占据了女孩的身体,女孩双腿发软,嘴巴哑了。魔鬼没有给女孩寻求帮助的机会。在女孩失控的那一刻,男人抓住机会,用手堵住了女孩的嘴。在风的帮助下,斜坡上方的路灯发出“吱吱”的声音,但它不能叫任何不能帮忙的人。那个不知道跟踪了多久的男人,终于在这个路口强奸了哭泣的女孩,被风卷起的落叶爬上了路边的摄像头,见证了这功勋的一幕事发后,贪婪的凶手不仅袭击了女孩,还试图带走女孩。但女孩曾经赶走恐惧,机智逃脱,报案。警方接到报告后,立即展开调查搜查。首先,他们从视频中确认了凶手的犯罪事实和逃跑方向。其次,在分析了凶手的行为后,他们将案件与案发前两个月的强奸案合并。这一次,在监控摄像头的帮助下,警方在他家轻松抓获了立功嫌疑人,并在他家找到了他从受害者手中抢走的赃物。案件本应结案,但在审讯过程中,警方得知只抓到一名强奸犯,强奸犯与两个月前的案件无关,需要逮捕另一名强奸犯。事件发生后,警方尽最大努力寻找另一名强奸犯的线索,但直到魔鬼本人露出头才打破性停顿。那天晚上,他骑着电瓶车在廊坊市实地踩了一脚。他先是在凌晨2点左右跟着一个玩滑板的女生,但是因为没追上而放弃了,然后把注意力放在最后一个受害者身上。同一天,一个20出头的女人坐出租车,见了朋友后独自回家。在路上,她玩了一夜疯,觉得肚子空空的,就让司机停在路边,想买点吃的充饥再回家。她已经在这条路上走了好几年了,可以闭着眼睛走回家,可以说大概走了几步。但是同一天,她在路上被一个不熟悉的人强奸了。也许是因为不耐烦,凶手没有按下脚步,直接上前控制女孩。男人把女孩放倒在路边的草地上,然后停止了入侵。之后他一边穿裤子一边跑出监控范围。警察接到报警后,立即检查监控罪犯的意图。为了防止麻烦,他们在掌握了确切线索后立即出动,并逮捕了本案罪犯刘。据悉,刘的邻居们对他印象深刻,认为他是一个受气的好老头,为人和动物一样温和,但从未想到他有这样一颗邪恶的心。

一张诡异的图片看懂了的人都说恐怖,动图你看见什么?整个案发不过到底发生了什么

答案揭晓:

画面中的4个人都死了。

动画中实施罪犯的和主人公共有五个人物。第一次实施犯罪的我们以A,B代替。第二次实施犯罪的我们以C来代替。第三次实施犯罪的我们以D来代替。主人公是一位尚未成熟天真的小萝莉,我们以X代替!下面就是案情解析:

X在放学回家的路上遇到AB两人。AB两人一副混混打扮,很显然是两名社会闲杂人员,成天游手好闲。他们将X拉进墙角实施犯罪。很多人以为是强奸,其实并不是。他们是进行抢劫!AB两人为了让X乖乖交出钱财,必定会对X实施殴打。AB两人一脚将X踹倒在地。这也正好解释了后面X为什么会捂着肚子。实施完抢劫,两人离开。裤兜里多了抢来的赃物。有小伙伴质疑为什么A会拉裤链?因为这是男人惯有的动作,这里也正是误导迷惑大家的一点。X是一位尚未发育成熟的小女孩,在遭到两个成年人的强奸后,还会站着走出来吗?另外还有一点,主人公X在被AB拉进去的时候,身上背有书包。出来的时候衣服工整,书包还在。只是衣服和书包上有些污垢,大家试想一下,主人公在遭到强奸的时候肯定是拼命抵抗,躺在地上书包应该早掉了吧!污垢是踹倒后沾上去的。

当X走出来之后,遇见了第二个犯罪嫌疑人C,看着C西装革履。X将自己的遭遇告诉了C希望寻得帮助,C假装同情,并提出去看一下第一犯罪现场,X毫无防备便再次跟其进入,在进去的时候C明显的四处张望了一下。C狐狸尾巴露出。C将他自己的公文包放在了一边。说明要腾出手来实施犯罪。C强奸了X。等X再次出来的时候,身上的书包不见了,说明在反抗的时候掉了。这准确的说是诱奸!

C再次出来的时候,是趴着出来的。这也真好符合一个尚未发育成熟的小女孩在遭到性侵害后所表现出来的。由于下体剧痛,X已站不起来,只有爬出来求救。在这时恰巧遇见了本案的第三个犯罪嫌疑人D。

从外表来看,D非常凶残。注意他的特征光头,右臂有纹身。当D看到X的时候,X已经奄奄一息。D蹲下来看着X若有所思。便把X再次拖入上两次的犯罪现场!进入没多久,X拼了命的往外逃,并且手上沾有血。但未能成功。这时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小女孩是赤身裸体的,犯罪嫌疑人在她的脖子后方,拿着注射器住射了药物,使X神经麻痹!试想在这种情况下。为什么会有这么多血,D为什么会有注射器!?我们假设D长期吸食毒品,而且每次吸食量很大,随身带有为他吸食毒品所备的注射器。大家都知道的,只要沾染上毒品,就是家产万贯也会被抽空的。D看到X的时候,由于毒资短缺,他又急需钱来为自己买毒品。D蹲在X面前,面对着奄奄一息的X,他萌生了一个可怕的想法。就是挖掉X的器官,拿到黑市去卖钱来给自己吸毒。便把X拖入了犯罪现场,拿出刀,带上无菌手套。准备开刀取肾或者别的器官,刚动手后,X被剧烈的疼痛惊醒!一摸疼的地方有血,看到D拿着刀对着她,一股来自内心深处的求生的欲望使他第一次爬了出来。这也正好解释了爬出时手上有血!也解释了为什么X会从更强壮的D手中逃脱一次。可惜的是,大家可以清楚的看到,逃跑失败了。D将X重新拉回了犯罪现场。成功取出X的肾脏,然后离开现场。注意,离开现场的时候,他把沾满血迹的手套装进了兜里。但是手套只装进去半截,半截露在外面,说明D的裤兜里还有东西,装不下了。而兜里或许正是从X身上取下的人体器官!

小女孩X,最后在绝望,愤怒,仇恨中流血过多死去!随后有人发现报警。警方随后到达,考察现场。并拉了警戒线。第二天,C下班路过这里发现就在他昨天强奸小女孩的现场被警方用警戒线拦了起来。旁边的墙角放着几束小女孩家人悼念的鲜花。C还没明白怎么回事,AB恰巧也路过,并准备对C再次实施抢劫。A直接将C抓住,开始恐吓索要钱财。B似乎也发现了,墙角与往日不同,正准备过去跟A说道说道,刚凑到一块的时候一辆大货车,将这三个人全部撞死!故事到这有人会问,D去哪里了?难道被警察抓了?其实不是,大家仔细看就会发现,在货车碰死ABC的时候,透过车玻璃我们可以看见到司机也死了,而货车司机恰恰就是D。他的右臂纹身,光头。透露了他的身份信息!故事的结局ABCD都死了。这时在血泊里看到了一排脚印。没错,死去的小女孩回来复仇了!她恨透这个冷漠的社会,如果C真心帮助她,她也不会死去。她成功报复了这四个良心泯灭的犯罪人。世态炎凉,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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