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居老人房屋被拆
农村无人居住房屋拆除政策
房屋可是农民的私有财产都不会随便拆除的,只要宅基地是合法的,基本上不会出现被拆除的情况。当然现在对于一些已经倒塌或者成为危房的房屋,在一些农村就开始集中清理了,就是为了解决宅基地的闲置跟浪费。不过这些倒塌的房屋,一般都是选择一户多宅,已经有新的宅基地盖了房的农户进行拆除。如果农民只有一块宅基地,因为常年在外打工,就算是倒塌了也不能够随便拆除的,真的拆除了农民连一个居住地都没有了。所以现在农村拆除无人居住的房屋,也就是针对空心村的情况进行治理,一些农民的多余,而且无人居住的房屋才进行统一的拆除,不会随便进行拆除的。法律依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第五十二条 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由此可见,宅基地上无人居住的房屋闲置两年以上,集体可收回。
狂风暴雨之夜谁拆了独居老人的房屋?
国家早就规定了不能强制拆迁,这是哪里还敢这样胆大妄为,也不怕触犯法律 !据报道,6月9日夜晚,安徽省金寨县梅山镇龙湾村杨冲组73岁的独居孤寡老人叶照枝的房屋被当地修路的施工人员用铲车全部推倒。9日晚8点左右,三辆轿车、一辆铲车共十余人来到叶照枝的房前,将老人叶照枝强行拖出屋外,用铲车将这位孤寡老人唯一的房屋推倒。老人无力阻拦,欲哭无泪。老人的座椅、木梯、自行车等物品,全部被倒下的砖瓦掩埋。10日,叶照枝老人连续三次步行几公里,来到龙湾村村部,找村干部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并寻求帮助,可是没见到一位村干部。叶照枝老人说,自己是五保老人,还有心脏病,平时生活也还算宁静。可是自从村里修建去龙津溪地景区的公路后,这种宁静就不存在了,原因是公路拓宽正好经过他居住的房屋,村领导也找过他,说房子要拆迁。可是老房子拆迁协议未达成,也没有人具体找他商量过,施工队的人员不知受何人指使,趁着漆黑的雨夜将四间小房子和一间活动板房全部捣毁。如今,叶照枝老人自己在原来老房不远处搭建了一间活动房临时居住。6月12日三天已过去了,没有任何人来协商处理此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 ……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 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不得强行实施征地。 ……征地涉及拆迁农民住房的,必须先安置后拆迁…… 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定应急预案的,一律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农村房子没人住会被拆么
法律分析:在有效的土地使用权时间期限内,没有住人也不会被拆除。如果被拆了,那也是违法的。可以依法追究对方责任,保护自己的权益。没有规定说农村无人居住的房子要拆掉,房子没人住了,即使成了危房,那也是私人财产,房子的主人有权力处置,当然长期不居住的房子成了危房,房子被认定为危房后,通过合法的手续,是可以强制性进行拆除。危房被拆除后,房子的主人可以继续在上面盖房子,在一些地方自己拆老房子还有补贴,不过现在有些地方似乎已经取消了这种补贴,如果危房被拆除后,房子的主人长期不在上面建房,村集体有权力收回宅基地。所以对于正常可居住的房子,强拆是属于违法的,即使要拆,也需要走正规的合法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第三百六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第三百六十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出让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收回权属证书。第三百六十一条 集体所有的土地作为建设用地的,应当依照土地管理的法律规定办理。
房子在老人名下拆迁赔偿
一、房子在老人名下拆迁赔偿归谁1、房子在老人名下拆迁赔偿归谁,视情况而定:(1)被征收的房屋是老人所有的,由老人获得拆迁补偿;(2)如果老人死亡的,拆迁补偿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二、房屋拆迁有哪些程序房屋拆迁的程序如下:1、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2、拆迁管理部门进行审核;3、审核通过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4、发布《拆迁通告》;5、选择确定评估机构;6、入户调查;7、评估结果公示;8、出具并送达评估报告;9、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10、发放、领取补偿款;11、拆除房屋。
老人的房子拆迁款归谁
一、老人的房子拆迁款归谁1、老人的房子拆迁款归老人。拆迁房屋获得的补偿可以按照其所留的遗嘱或遗赠协议进行继承,如果没有遗嘱或遗赠协议的,需要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进行继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二、房屋拆迁强制执行需要哪些条件1、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2、不提起行政诉讼,已经落实了补偿安置;3、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搬迁的。
老家房子被别人拆了应怎么办?
法律分析:
先报警,警察的相关调查资料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你自己收集证据,可能不规范,缺少针对性和证明力,你自己也可以做相关证据的收集,比如房屋的所有权证明,证明房屋是归你所有,如果有产权证书最好,是国家颁发的法律证书,证明力较强,其次还要证明是谁拆了你的房子,到法院起诉,法院受理的条件之一就是有明确的被告,需要详细,包括联系方式和地址,证明是他摘了你的房子,最后就是损害事实,也就是被拆掉的房屋,房屋被损害的事实,照相或者找证人作证都可以。最好还真是找警察,公安作为政府部门,相关的记录和出具的文书证明力很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十三条 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老家房子被别人拆了应怎么办 -法律知识
法律分析:
先报警,警察的相关调查资料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你自己收集证据,可能不规范,缺少针对性和证明力,你自己也可以做相关证据的收集,比如房屋的所有权证明,证明房屋是归你所有,如果有产权证书最好,是国家颁发的法律证书,证明力较强,其次还要证明是谁拆了你的房子,到法院起诉,法院受理的条件之一就是有明确的被告,需要详细,包括联系方式和地址,证明是他摘了你的房子,最后就是损害事实,也就是被拆掉的房屋,房屋被损害的事实,照相或者找证人作证都可以。最好还真是找警察,公安作为政府部门,相关的记录和出具的文书证明力很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十三条 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房子太旧政府能拆吗
能,以下几种情况旧楼会拆除:1、国防和外交的需要。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5、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十一条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分别组织编制全国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城镇体系规划,用以指导城市规划的编制。第十二条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城市规划。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城市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第二十三条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必须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各项建设工程的选址、定点,不得妨碍城市的发展,危害城市的安全,污染和破坏城市环境,影响城市各项功能的协调第二十四条新建铁路编组站、铁路货运干线、过境公路、机场和重要军事设施等应当避开市区。第四十条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设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老房子被政府拆怎么处理
一、如果村里老房子强拆怎么办
1、村里老房子强拆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出赔偿。对依法强拆的被拆迁房屋,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出执行异议,法院对该执行异议进行审查或听证,最后作出裁决。
正当的拆毁是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对法定拆迁程序作了具体规定。根据该解释的规定,强拆作为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其执行形式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是非诉执行;应该有两个步骤。其中非诉执行是指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一种强制执行方式。
根据诉讼法规定,申请执行期限为一年。明确规定了受理执行具体行政行为和不予执行的情形。执行者由法院专门的非诉执行者完成。但执行程序主要是指在具体行政行为依法提起诉讼后,法院的执行机关在裁判文书生效后才执行的情形。
2、合法强拆因遵循法定的程序。合法强拆的法律程序具体体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中。按照该解释的规定,强拆作为具体行政行为,执行的形态有两种情形:一种是非诉执行,一种是诉讼执行。
对应有两种程序。而非诉执行就是行政机关申请强拆及权利人。申请的时效应遵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八条、九十条之规定。该解释具体规定了受理执行具体行政行为及不予执行的情形。执行的机构有法院的专门非诉执行机构完成。而诉讼执行主要是指具体行政行为被依法提起诉讼后,待裁判文书生效以后由法院的执行机构执行的情形。在该解释的第八十四条、八十五条均有体现。
被拆迁人的房屋被合法强拆,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程序提出执行异议,法院会就此执行异议进行审查或举行听证,并最终作出裁定。
二、房屋被违法强拆了怎么办
非法强拆的一般维权方式如下:
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
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4、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法律依据有:
《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该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还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
《人民警察法》第二条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之一是“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
《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如果村里的老房子被强拆是合法的即有相关批文说明因为土地有其他的用途而征收的话,如果赔偿也合理的就是要按照规定来搬迁的,但如果这个强拆是不合理的话,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学会保护好自己的利益。
周口独居老人住处遭熊孩子砸毁,独居老人的生活有多辛酸?
针对周口独居老人住处遭熊孩子砸毁,那么独居老人的生活有多辛酸呢? 就在昨日发生在周口一件可悲的事情,一位独居老人的生活住处,却遭到熊孩子的砸毁,并且唯一的面粉和吃饭用的锅盆无一幸存,这一幕的发生,让我们感到独居老人很可怜,本就一个老人生活着,并且一直很心酸的生活着,如今被熊孩子这样一糟蹋,更加雪上加霜了。那么在我们平时生活中独居老人的生活有多心酸呢? 独居两个字也就意味着是一个人生活着,对于年轻人可能会好点,可以靠自己的努力生活着,但相对于老人来说,一个人独居生活方面还是有些困难的 毕竟已经是老人,已经没有太大的精力去拼搏了,所以生活就会很拮据,甚至可能生活的环境也很恶劣,同时还无人关心,如果生病或者突发意外,可能都会去世。太多太多的心酸,可他们却只能一个人坚持着,因为他们只能靠自己了,遇见问题也只能一个人想办法解决。 只希望那些独居的老人能得到国家的管理和帮助,哪怕只是简单的让他们拥有一个家,同时还希望那些熊孩子们得到教育和批评,不然还是会有下次的,遭殃的还是那些不能反抗的独居老人。
周口某地,一位独居老人的住处被熊孩子破坏,熊孩子是否缺乏教养?
生活中的熊孩子也是分很多种的,因为有一些熊孩子,他们虽然很调皮,但是他们也是非常的有家教的。但是对于这个熊孩子来说,他去破坏独居老人的住处,这都是没有家教的行为。父母也要好好的去管教,因为这样的孩子他将来出现在社会上面也是一个问题。所以对于熊孩子来说,不破坏别人的东西,那也是挺好的,因为每个孩子他们都是比较调皮的,所以并不是所有的熊孩子他们都是没有家教的。所以对于这个孩子来说,一定要好好的去管教 。一、父母在教育孩子的时候,一定要教育孩子为人善良,乐于助人 。现在的孩子他们比较早熟,而且现在的孩子他们也是比较聪明的,所以父母的言行举止也都是影响孩子的。所以在教育孩子的时候,一定要告诉孩子,与人为善,千万不要去做一些伤害他人的事情 。二、孩子可以调皮但是不可以 没有教养。生活中,孩子调皮是每个孩子的天性,但是破坏别人的东西,这都是没有家教的行为了,这就不是调皮的问题了,所以父母一定要好好的重视这个问题 。三、有什么样的父母就会有什么样的孩子,这句话也是非常对的 。平常父母的言行举止都会被孩子模仿,所以父母在教育孩子的同时一定要先帮自己给管教好,因为有很多父母他们也是非常的不讲理的,这种不讲道理也是不可以的,因为这个社会上面也不是你自己家 ,将来不想让孩子在社会上面吃亏,一定要给孩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千万不能去做一些不讲道理的事情,因为不讲道理,将来也是在社会上面是混不下去的 。
农村的老房子被村里拆了怎么办
法律主观:不是,要看具体情况定。没有审批手续的违规建房肯定得拆,而且没有补偿,其他合法建筑被拆就有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 房屋所有权 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 征收房屋 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 房屋征收 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法律客观:《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老家的房子被村里拆了怎么办
如果你的房屋被强制拆除,你需要找到是谁做出的强拆决定。如果是政府做出的,你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是其他人进行强拆,你可以报警处理。根据法律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一、规定
1.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3.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老家房子未经我同意被拆了怎么办
就拆迁补偿问题协商不成,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不能对房屋进行拆迁。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或者房地产估价师出具虚假或者有重大差错的评估报告的,由发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房地产估价师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注册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老家房子未经我同意被拆了怎么办
亲亲为您整理的相关法律依据如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摘要】
老家房子未经我同意被拆了怎么办【提问】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鲜花][戳脸]:老家房子未经我同意被拆了去法院起诉【回答】
亲亲为您做的法律分析如下:老家房子未经我同意被拆了,到法院去直接起诉。因为法律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不能对房屋进行拆迁。所以房屋拆迁有既定的法定程序,未经同意直接拆,程序不合法。【回答】
亲亲为您整理的相关法律依据如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回答】
亲亲,麻烦您可以详细说明一下您的具体情况吗,我帮您分析分析,我们一起商量个解决方案[棒棒糖][棒棒糖]【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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