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鞋批发网 > 知识库 >

强贱女孩全部过程

来源:运动鞋批发网时间:2024-07-20 06:05:01编辑:运动君

百香果女孩案是怎么回事?

广西灵山10岁女童小燕(化名)2018年在回家途中被同村男子杨某强奸后死亡,杨某一审被法院判处死刑。2020年5月9日,小燕家属称,2020年3月25日,二审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撤销了一审法院关于杨某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根据杨某有自首情节等案件具体情况”改判杨某犯强奸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消息,决定对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的杨光毅强奸一案调卷审查。女性应该如何保护自己和人身安全:1、如果家里有透明玻璃窗,可以贴上磨砂膜防窥、防偷拍或安装薄纱帘,透光不透人。2、如果楼层低,不要把内衣挂在阳台外。走在楼下,你可以看到它太引人注目了。你可以买一个小架子来晾干房间。3、最好不要把外卖送到门口!快递可以放收点,外卖可以放电梯/楼梯,对方离开后再取。4、记得销毁外卖和快递表上的隐私信息!一般来说,用面纸蘸水很容易擦掉。5、如果你想搬家,试着和男性朋友在一起。如果你只有自己,白天和搬家公司/卡车约会。

百香果女孩案是怎么回事?

百香果女孩案的正式名称应该是“10·4灵山奸杀女童案”。广西灵山女孩晓燕年仅10岁,家境贫寒,父亲早年因抢救落水儿童去世,很小就开始承 担家庭重担,在地里采摘百香果。 2018年10月4日,她独自翻山将百香果送到收购点,在回家路上,被29岁的同村男子光毅 强奸后杀死。 根据一审判决书,犯罪嫌疑人对晓燕实施侵害之前,提前准备了蛇皮袋等物品,期间对受 害人掐颈、刺破眼珠、装入蛇皮袋翻滚、放入水中浸泡,然后将其抛弃在山坡,还拿走了她身 上卖百香果换来的32元钱。 判决一审法院判处杨光毅死刑,杨以有自首情节和精神障碍为由提起上诉。高院二审没有认定精神问题,但以“自首行为对案件侦破起到重要作用”为由改判杨死缓。这个判决引起受害人家属不满并提起申诉,也引起舆论的轩然大波。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决定对此案调卷审查。2020年12月28日,百香果女孩案件迎来了转折,法院撤销原二审判决,判被告人杨光毅死刑。判决结果出来后,被害人的母亲放声痛苦,将心中的痛苦,委屈,不甘,统统释放出来。

“廊坊连环强奸案”纪实:变态色魔午夜街头侵害独行女性,后来怎样?

女性由于身体素质普遍比男性差,所以在面对不法损害时的自我维护才能也更弱,在全社会严厉打击损害妇女权益违法范围活动的同时,女性朋友本身也要树立起平安防备认识,防止可能呈现的风险。这次我们来要聊的是发作在河北廊坊市的一同连环强奸案,故事中多名被害人均在离家不远的街道遭受损害,立功分子在愿望差遣下也最终自掘坟墓2016年的一天,当地一名二十多岁的女孩在去朋友家的路上遭遇立功嫌疑人损害,左近的监控摄像头隐约拍下了立功嫌疑人从尾随到施行损害的整个过程。在遭受损害之后,立功嫌疑人还想将女孩带走,侥幸的是女孩机智逃脱,最终到公安机关报了案。接到报案之后,办案民警疾速展开调查,而经过对立功嫌疑人的作案行为、手腕停止剖析之后,警方发如今两个月前发作的另一同强奸案中,立功嫌疑人的作案手法与之十分类似。由于前案没有留下监控视频等证据,办案民警没有马上找到立功嫌疑人的去向。而这一次,在有监控视频的支持下,办案民警对周边监控也停止了调查,很快便确认了立功嫌疑人的意向,并将其在家中当场抓获,从其住所找到了被害人被抢走的财物等。奇异的是,在经过重重调查、审问之后,办案民警发现此人是第二案的真凶,却与第一案没有关系,这也就意味着,还有另一名立功嫌疑人逍遥法外。合理办案民警全力展开清查的时分,大家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情还是发作了,又有一名女性在深夜遭受损害。一名二十出头的年轻女孩在和朋友聚会之后单独回家,清晨时分在离家不远的中央下了车,想去买点吃的。固然已是深夜,但走在熟习道路上的女孩却并没有认识到,风险正在向她悄然迫近。在其走入一段昏暗路段时,背后急促的脚步声终于让女孩有了警惕,但此时为时已晚。立功嫌疑人用到挟持女孩将其拖到了路边的草丛里施行了损害,作案之后,立功嫌疑边系裤子边跑的呈现在了左近路口的监控视频内。变态色魔再次作案,办案民警火速出击。由于此次晓得了立功嫌疑逃窜的方向,办案民警疾速对左近街道的监控开端展开认真回看调查,而这一看不由得让人惊出一身冷汗。在将左近监控倒回案发前时间段停止查看时,办案民警发现立功嫌疑人骑车电瓶车先是廊坊市区四处闲逛,在清晨两点左右开端尾随一名滑板女孩,后来由于没有追上而放弃。接着,立功嫌疑人在路边将车停下来后,忽然看到一个年轻女孩从对面方向走过来,随即使悄然跟了上去,这便是第三案的被害者。在控制了精确线索之后,办案民警疾速行动,将立功嫌疑人刘某抓捕归案。面对审问,刘某对本人接连犯下两起尾随强奸案的立功事实招认不讳。据调查,立功嫌疑人刘某素日表现出一副人畜无害的好男人形象,但他的罪行却完整暴露了他猥琐的内心,遭到法律的严惩也是必然。如今很多城市到了晚上照旧是灯火通明,但黑暗的角落总还是有,人烟稀少的深夜,风险总是更容易发作。立功嫌疑人刘某也交代,本人选择作案目的也都是找独行的女性。而且此案遇害者其实大都是在自家左近或者熟习的中央,所以在案发之前并没有过多的留意,这也提示广阔女性朋友,千万要留意平安,晚上别出门,出门要陪同,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渭南21岁女娃送一起吃饭喝酒的男娃回家,为何反遭强奸?

因为这个一起喝酒的男娃是个人渣呀!每次看到这样的新闻都觉得非常生气,既生气为什么这个世界上有这么多的人渣,又生气女孩子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太低了,太容易就轻易相信别人,导致自己受到伤害。女孩子们千万不要送不熟悉的人回家,尤其是那个人都已经喝醉酒了,你还送他回家,简直就是羊入虎口。而且虽然大家倡导男女平权但是确实男性在大街上遇到危险的几率,是比女性在大街上危险的几率低的。所以女孩子真的不需要太过同情男孩子,他自己喝醉酒就算倒在马路边儿,那也是他自己的事情,谁让他要喝那么多酒的?不要送这些陌生的男人回家。这个故事里面21岁的女孩子姓王,强迫他的这个男人姓刘。王女士跟刘某在某一天晚上与其他几位朋友一起喝酒吃饭之后,由于刘某已经喝醉了,所以王女士将刘某送回了刘某家中。但是到刘某家里之后,刘某却强迫王女士与他发生了关系。发生关系之后刘某因为害怕王女士报警,所以敢让王女士离开。王女士打碎了房间里面的镜子,拿镜子抵在了自己的脖子上威胁刘某才离开的。王女士离开之后立即报了警,刘某被判除了三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其实我觉得这个罚的太轻了,像这种人就应该判个10年,20年的。王女士是1999年出生的,今年21岁。可能涉世未深,对于不熟悉的人,一点警惕心理都没有,导致自己最后有了这样的遭遇。希望大家如果家中有女孩儿的话,一定要告诉她们,出门在外不要轻信别人。而且我也没有办法理解跟王女士一起吃饭的那一群人,新闻中说他们是好几个人一起喝酒吃饭,那为什么最后是一个女孩子送别人回家呢?

家人怀疑女孩子被强奸导致怀孕,15岁女孩究竟经历了什么?

这个小女孩,她在离家出走一个多月之后回到了家,在她回到家之后,她的父母便哭了起来,因为这个小女孩走的时候还是好好的,回来之后神情恍惚,说话颠三倒四的,而且经过询问,她已经四十多天没有来月经了,后来她的小姨就给他测了一下,没想到这个小女孩却怀孕了。而根据小女孩的家属表示说,小女孩一直都非常的懂事,从来都没有跟家长们闹过别扭,或者是吵过架,她是不可能离家出走的。而后来,经过小女孩家长的询问还有调查后发现,小女孩当时是被几个社会青年给带走了,带走之后就把这个小女孩拐到了一个KTV里面,她的家长怀疑这个小女孩遭受到了强奸。 而这个小女孩她才15岁,她接下来的日子是大好的,未来是可期的,但是却发生了这种令人感觉到害怕的事情,现在很多未成年人都被拐卖还有强奸,这是十分危险的,也希望我们家长能够多对孩子进行一些性教育,还有看管好自己的孩子。虽然这个小女孩她已经15岁了,有辨别能力。但是小孩儿她始终没有大人那么精明,没有大人那么能够辨别一个人的好坏,所以他们经常会被骗,而我们国家在近几年中也发现了非常多的未成年被强奸,还有被拐卖,被奸杀的案件,也希望各位家长能够注意起来保护好自己的孩子。根据小女孩的家长调查后发现,这个小女孩她被拐卖到了KTV里面似乎是当了陪酒女,而小女孩在回家之后他一直都神经恍惚小女孩的。家人们问她什么,她都说不知道,也希望警方能够赶紧找到凶手,还小女孩一个公道。而也希望我们国家能够对那些强奸还有拐卖未成年人的但最嫌疑人给予重大的刑事判决,不然他们是不会长记性的。

五男子奸淫幼女一审获刑,他们将受到怎样的制裁?

主犯王文被判15年,丁磊被判10年,邹忠被判8年,其余人2到7年不等。他们明知受害人周某是幼女,仍然对其下了毒手,简直是罪大恶极!受害人周某在离家出走之后,经介绍在KTV做陪唱。先后与这几名男子发生关系。这名女孩,原本应该是无忧无虑地在学校念书,与同学一起玩耍,却在坏人诱导下,走上了一条歧途,毁了自己人生。恐怕等她长大以后,回忆起这段经历,也是会悔不当初。而KTV介绍人在明知受害人还是幼女时,非但不对她进行劝阻,反而带着她走向歧途,毁了这个小女孩一生。而不仅仅是受害人,主犯丁磊和王文甚至还与其他幼女发生过类似情况,非常罪无可赦。这也提醒了广大家长朋友,一定要对自己女儿进行性教育,不要羞于启齿。要对女儿明明白白地说什么事是可以做,什么事是不可以做。要教会女儿学会自重,学会自爱。同时也要让女儿不要相信陌生男人,特别是那种年纪大的,心怀不轨的男人。不仅如今,家长朋友们也要教育好自己的儿子,让他们尊重女性,同时给予儿子正确的性教育,让他们明白哪些底线不能轻易触碰,什么样的行为会毁了一个女孩一生。以及要教育他们男子汉要有担当,要对自己喜欢的女孩负责。如今社会乱象不少,很多男性受不良视频的影响,纷纷将手伸向没有反抗能力的女性。在这方面,有关部分一定要加强网络上的管制,发现不良视频立刻删除,发现不良网站立刻关闭。免得这些网站和视频影响青少年的身心健康,误导他们走向歧途,不仅毁了自己一生,也毁了别人一生。

绫濑水泥杀人案的案件详情

由于凶嫌皆未成年,并未公开姓名,这里使用A、B、C、D、E、F、G来区分。A,男(18岁)【宫野裕史(现改名为横山裕史)】主犯,2008年刑满出狱。B,男(17岁)【小仓让(现改名为神作让)】(Kamisaku Jo),4个凶手中唯一被公开姓名的(一般少年犯的身份在法庭以外是受保护的,故外界不知道嫌犯身份。1989年4月20日,『周刊文春』[Shukan Bunshun]﹝1989年4月20日出版﹞揭露了这些少年犯的真实姓名,并称“禽兽是不被允许以人类的权利保护的”。),神作是他在出狱后的新姓氏,据说是被收养;91年入狱,99年被释放;在他出狱之后的2004.年5月19日,又因为监禁与殴打友人而被判4年徒刑。C,男 (17岁)【凑伸治】拘禁住所提供者,现居住在千叶市D,男 (16岁)【渡边泰史】成为闭居症患者E,男【中村高次】曾在自己的网志以说笑的口吻回忆这件事,对此毫无反省F,男【伊原】为送报员注:包括以上6人在内参与了犯罪的几名少年在该案件披露后,为了不让更多的人得知自己的杀人凶手身份,了解到自己无法被原谅的犯罪行为,现均已更改姓名!详细状况见下表: 少年 犯行时年齢 学历 前科 家庭 A 18 高中辍学 伤害、入侵校园 父母同居 B 17 高中辍学 偷车 父母分居 C 17 高中辍学 逃家、非法持有刀械、暴力行为 离婚(父亲死亡) D 16 高中辍学 无 父母同居 主犯少年A﹝当时18岁﹞是个无业游民,家住东京都足立区,家里有双亲和一个妹妹。父亲在证劵公司上班,母亲则是钢琴老师,两人工作都很忙碌,A从小就得不到双亲的关爱。而父母亲彼此的关系也不和谐。A从小脾气就很暴躁,国中时学习柔道,因此也推甄上东京都内某所私立大学的附属高中。但是因为A太强了,在学校常常被学长欺负。为了发泄怨气,A会在街上找小混混和中年男子的麻烦,在家则会对母亲拳打脚踢,家庭关系因而崩坏。A在一年级第二学期时被学校退学,之后跑去当瓷砖工人,同时也加入飞车党。平时靠飞车抢劫来赚外快,这期间又染上毒瘾,开始和流氓打起交道。少年B﹝当时17岁﹞是次嫌人物,在小学3年级时双亲离异,母亲在酒店上班,对他疏于照料。有一个姐姐。国中时曾经有一年是A的学弟。毕业后考上私立高中,但在一年级第二学期被退学。之后读了2个多月的夜校,白天的工作则不定。少年C﹝当时17岁﹞五岁的时候父母离异,母亲是美容师,工作忙碌无时间照料C,父亲离婚后不久死于交通事故。家中有一个姐姐。中学时A的后辈,和他差一届。高中进工业学校就读,但很快就被退学。之后不停地换工作。少年D﹝当时16岁﹞少年D的家是整个事件的舞台。他的父母亲在同一家诊疗所工作,父亲是行政主任,母亲是护士。夫妻俩同样感情不合睦,在家中口角不断。除此之外,家中还有一个哥哥。国中时是A的学弟,和A差两届。高中就读工业高中,但读了一年就休学了。而后没有固定工作整天游手好闲。A富有领导性,他成立了一个叫做「极青会」的少年流氓组织,并担任组织首领,平时主要是强迫推销店家买花等等。同时他和B、C、D三人的关系匪浅。A因为帮D的哥哥找偷车贼,变得能够自由进出D的家。同时A又跟C的姐姐交往,所以C之后就理所当然地变成A的小弟。这群少年的父母因为害怕自己的小孩,因此就算孩子有脱轨的行为他们都不敢责斥。4人每天晚上,都会聚集在D家的二楼,A当时就已经在用自己的新车SILVIA 从事犯罪,例如强拉女子上车后施以强暴、或者是飞车抢劫等。 1988年11月8日,A、B、D三人在足立区轮奸了一位正要骑脚踏车回家的女性﹝当时19岁﹞。当时A开车载着B、D两人,邀这名女性上车兜风,女性不予,三人用车子挡住她的去路后,B抢走了她的脚踏车钥匙,将她强押上车。为不让她逃走,还将车子刻意驶上高速公路,在车上还用「我们刚从少年感化院出来」、「我们去大洗﹝地名﹞吧。现在那边的海水很冷、浪又大」等言语威吓她让她放弃抵抗后,把她带到宾馆强暴。11月25日晚上6点左右,A到D的家里约他一同去抢劫。D于是跟朋友借了摩托车,两人一起出门行抢。晚上8点过后,他们骑着摩托车在琦玉县三乡市内游荡,途中遇见了打完工骑着脚踏车正要返家的县立八潮南高中3年级学生──古田顺子﹝17岁﹞,A对D说:「你去把她踹倒,之后就交给我」。于是D就骑着车接近顺子,用左脚狠狠地从她的腰部右方踹下后,将摩托车骑到转角处观看。顺子顿时失去平衡,连人带车地跌落到路旁的水沟。A借机靠近关心,并将她扶起后说道:「那个人是个疯子,我也被踢过,等等搞不好有危险,我送你回家吧」。之后他将顺子带到附近某个仓库角落,恐吓她说:「我是流氓,你被我们盯上了,跟我上床我就放过你」,然后将她带到宾馆强暴。晚上10点,A打电话给先行返家的D,听到B和C也在他家后,便叫他们3人出来。4人将顺子带往D家的2楼监禁。这天,D的父亲因为参加员工旅行不在家,家里只有母亲和D的哥哥G。11月28日,A以「给你们看个好东西」为由,把E﹝当时17岁﹞和F﹝当时16岁﹞约出来,之后在一伙人在D的家人熟睡的深夜轮奸了顺子。顺子拼命的抵抗。在楼下的母亲似乎被吵醒了,但是顺子的脸被压在寝具上而无法出声求救。他们更将顺子部分的阴毛剃掉,还把各种异物塞进她的阴道里凌虐她。11月30日晚上9点,D的母亲首度看见顺子,叫D赶快让她回家。但一个礼拜过后,她发现顺子还在2楼,便直接要顺子快回家,但似乎没什么效果。另外,这段期间他们曾经让顺子打电话回家,叫她跟家里的人说自己是离家出走,请家人不要报警。电话打了不只一次,平均5天打3通,顺子的父母便因此相信女儿是离家出走。而后他们不分昼夜地玩弄顺子的肉体,每当她受不了凌虐昏倒时,少年们就会把她的头浸到水桶里,让她清醒后在继续凌虐。这段期间他们轮流地监视,不让她逃跑。12月初的某日下午4点,少年们因为昨晚夜游正呼呼大睡,顺子趁机从2楼来到1 楼的客厅,打算报警。但不巧,被睡在电话附近的A发现。很快地,警方利用逆侦测查到D家的电话打过去做确认时,A接起电话敷衍警方说:「没事,我搞错了」,便挂上电话。A和B因为此事,对顺子的凌虐手法也更加残暴,打她、踢她、甚至还拿打火机烧伤她的脚背。除外,还喂她吸食强力胶、强灌她威士忌等酒类以此为乐。当时日本有一位演员叫做武田铁矢,他曾唱过一首歌名叫『声援』,里头有一段歌词是「加油、加油」。某日A在凌虐顺子时唱着这首歌,并且逼她跟着唱。而顺子在私底下也会用这段歌词激励自己。12月5日,东京的中野车站内发生了电车追撞事件。A故意欺骗顺子说:「你老子坐在那台电车上挂了,现在电视正在播。你看到没有」,当她露出担心的表情后又故意问她:「你现在是什么心情」,「我很难过」听到顺子的回答后A又告诉她:「其实我是骗你的」。A、B、D三人藉此不断重复着「死了啦」、「还活着」之类的话语,让顺子的心理陷入极度的不安当中。12月10日,顺子开始央求少年们放她回家。于是A就问道:「你回家后要怎么跟你老娘说」。「我会跟我妈说,我这段期间都在新宿游玩」「穿学校制服能在新宿玩这么久是吗」A如此回答她,同时施以暴行,对她又踢又打。甚至还将打火机的填充油倒在顺子的脚上点火,看她惊慌失措地要将火拍息的样子取乐,如此行为持续了好几次。12月中旬,因为顺子的尿弄脏了棉被,B跟D狠狠地打了她一顿。不断殴打的结果,顺子的脸部异常肿胀,完全看不出五官轮廓,惨不忍睹。「搞屁啊你,变成大饼脸了你看看」不知是谁说出这句话,少年们笑成了一团。12月底,施暴程度越演越烈的同时,少年们给顺子吃的食物也越来越随便。食物主要是D的哥哥G﹝当时17岁﹞负责。刚被监禁的第一天还有叫外卖,后来只剩下一天一瓶牛奶,偶尔配上一块面包。也不让她去厕所,叫她尿在纸杯里,再强迫她喝下。「我什么都做请你们放我回家」顺子不断地苦苦哀求。如此,她被强迫全裸跳舞、在大家面前自慰、甚至还被人用直径3公分的铁棒和玻璃瓶塞入下体。D的双亲此时已经感到不对劲,但是却怕在追问下去儿子会发飙,因此一直对二楼的声音充耳不闻。顺子因为脚上的烧伤化脓无法行走,身体也变的越来越虚弱,还散发出恶臭。A因为讨厌这股臭味,比 较少到D家去。少年们看到顺子变成这样觉得很难处理,但又怕把她放了她会去报警。于是他们开始期望顺子死去。他们在顺子听不到地方,说了以下的对话。「要把她杀了找地方埋吗」「要杀的话不如把她剁成肉酱」「放在汽油桶里面烧掉也不错」「灌水泥丢到海里谁也不会发现」「干脆伪装成自杀怎样?把她带到富士树海伪装成上吊」整体对话里夹杂了嘻笑、打发时间的感觉。1989年1月4日─监禁第41天,早上6点,A因为通宵打麻将输了10几万火气正大,便将这股怒气发到了顺子身上。B、C、D三人因为讨厌顺子脚上的腐肉味,三人聚在C家里打电玩。A到C家找他们后,一伙人往D家二楼前进。少年们配合着音乐的旋律殴打顺子,顺子因此口鼻流血,地上被鲜血给染红了。此外他们把点火蜡烛,拿到她的脸上滴蜡,让她整个脸上都是蜡油。C因为不想沾到血,于是将A吸胶用的塑料袋套在手上,痛打她的肩膀和手。最后顺子全身僵硬,开始痉挛。途中,A拿出了一支铁棒,前端附有1.7公斤的铁球,D将那支铁棒往顺子的肚子上捶了下去。轮到A来施暴时,B、C、D三人便在一旁出主意,一附半开玩笑的神情,让暴行更加严重。在A施暴的过程中,顺子意识到自己即将死去。早上10点暴行结束。A用录音带的磁带绑住顺子的脚防止她逃跑后,一伙人出门洗三温暖。隔天5日早晨,不知该如何处理尸体的少年们,将尸体用毛巾包住放在旅行袋内提上车,之后将顺子的尸体连同她的书包一同放入从附近工地偷来的汽油桶里,倒入水泥。水泥是A从他以前工作的地方拿来的。A在这个时候找到了当时由长渕刚主演的热门连续剧『蜻蜓』的完结篇录像带。这是因为顺子一直很期待这部连续剧的完结篇,而被绑架的那一天正好是精采大结局,但是她却没能收看到。曾有几次听她说过很遗憾之类的话,所以A才想把录像带一起放进去。虽然这对顺子和其家人并无实质上的帮助,但这却是A在这起案件中唯一看得到人性的地方。但关于此事,A被逮捕后对警方供称:「与其说是可怜她,倒不如说是怕她变成鬼来找我」早上8点,他们原本想将汽油桶丢弃到海里,但是将车子驶至江东区若洲15号地若洲海滨公园整备地时,心里害怕,便将汽油桶从抛出车外,丢弃在整备地里。不良仲间の家に监禁し暴走族仲间十数人で轮奸、関系者は100人に及ぶ。期间几位少年杀人犯邀请了不良少年朋友多达数十人来侵犯受害者。该事件是日本少年犯罪史最悪事件之一。1990年5月21日,东京地方法院受理此案的检察官称之为“我国犯罪史上罕见重大凶恶犯罪”。 1989年1月23日,A跟B因为去年12月在足利区内把一名坐台小姐带入宾馆施暴,被绫濑署警方以妇女施暴罪嫌逮捕。(就是一开始的那段描述)3月29日,东京都足利区绫濑署的2名搜查员来到练马的少年收容所,提调A跟B。因为在搜索他们的家里时发现了女用内衣,警方认为他们可能还有涉及其它刑案,因此来这里问口供。「你怎么可以杀人呢」对这句搜查官随口说说的一句话,A误以为其它的少年们对警方供出顺子的事,便回复道:「对不起,我杀了她」。搜查员听了大吃一惊,因为他原本只不过是想要套话罢了。另一方面,在顺子被杀害后,D也因为对其他的女性施暴而被逮捕、拘禁过,但因为涉嫌杀害顺子,他在4月1日又遭到了逮捕。同时,共犯C、E、F、G也遭到逮捕,整起案件虽然加害人还未成年,但因为情节重大,本案从少年法庭被移交到东京地方法院。1989年4月20日,『周刊文春』[Shukan Bunshun]﹝1989年4月20日出版﹞揭露了这些少年犯的真实姓名,并称“禽兽是不被允许以人类的权利保护的”(注:一般少年犯的身份在法庭以外是受保护的,故外界不知道嫌犯身份。)随后,古田顺子的真实姓名与她的私人生活也被各大媒体巨细靡遗的报导。1989年7月31日在东京地方法院,A、B、C、D四人首次公审。4人以妨碍自由、妨碍性自主、非法监禁、杀人、尸体遗弃等罪名起诉,面对法官的询问,4人异口同声地坦承罪行。但B和D的律师则主张自己的当事人是「伤害致死」,而A也改口说自己是「过失致死」,他表示虽然自己没有打算杀顺子的意图,但也知道继续施暴下去或许会导致她死亡。检察官希望4名嫌犯能与成人犯罪受同样的刑罚,但是法官以嫌犯年龄不足,而将他们以少年犯受审。4名凶手最终以伤害致死罪被起诉,而非谋杀。1990年5月21日,检察官在东京地方法院的公审上论告求刑时,说出了在过去的刑事案件上罕见的重话:「本案是我国犯罪史上罕见重大凶恶犯罪」「根本不用斟酌被告的动机」「凌辱的手段完全超乎想象」。据说旁听这次公审的记者事后表示:「好像过去全部的刑事审判时用到的词句全部用上了」。7月19日,东京地方法院分别宣判A有期徒刑17年﹝求刑·无期徒刑﹞B不定期有期徒刑5~10年﹝求刑·有期徒刑13年﹞C不定期有期徒刑3~4年﹝求刑·不定期有期徒刑5~10年﹞D不定期有期徒刑4~6年﹝求刑·不定期有期徒刑5~10年﹞检方认为刑期过轻采取上诉。1991年7月12日,东京高等法院宣判A有期徒刑20年B不定期有期徒刑5~10年C不定期有期徒刑5~7年D不定期有期徒刑5~9年法官在宣判时表示:「本案不能因为被告未成年就从轻量刑」。相关日文原文:91年7月12日 东京高裁はAに惩役20年、Bに同5~10年、Cに同5~7年、Dに5~9年の不定期刑を言い渡した。(注: 但法院还是遵循着日本的量刑基准主义,日本法院的判例有个不成文规定,除非杀害四个人,否则未成年人不会被判死刑,这判例一直要到2008年4月24日,福田孝行杀人案才打破,这是一个日本第一个未成年判死刑的案例)而E、F、G则移交少年收容所。4名被告的父母虽然向死者家属谢罪,但不被接受,想要到顺子的坟前上香致歉,也遭到了拒绝。之后A的母亲变卖房子筹了5000万円,赔偿给死者家属。B的父亲也希望能弥补死者家属,他开始在下班后打工储蓄赔偿金,并将所得存入律师管理的银行账户中。评论家赤冢行雄将这一类型的犯罪命名为拦路之狼的「狂宴犯罪」,以1983年的「横滨流浪者袭击杀人事件」为先驱、1988年的「名古屋情侣杀人事件」、以及之后的这起「女子高中生水泥埋尸命案」都是此类型的犯罪。整起事件虽然到此结束,但还有下文。 2004年7月3日,琦玉县八潮市的一名计算机操作员──神作让﹝当时33岁﹞遭到逮捕,他涉嫌绑架、监禁一名男性友人﹝当时27岁﹞,并对他施暴伤害。而神作让就是「女子高中生水泥埋尸命案」中,被东京高等法院判处不定期有期徒刑5~10年的少年B。2005年3月1日,东京地方法院判处神作让有期徒刑4年﹝求刑有期徒刑70 年﹞。对此判决多数日本人表示无法理解理解,在日本巨大的网络论坛”2CH”上骂声一片。对于判决的理由,法官菊池则表示:「原本期待被告能够改过自新,被没想到被告又犯案,这带给社会很大的冲击。但也不能否认,有前科这一点的确间接影响到他改过自新」。判决后,菊池法官对神作让说道:「期许你这次服刑完毕后能够改过自新,重新出发」。之后,被告对判决不服上诉。5月13日神作撤销上诉,全案有期徒刑4年定谳。

绫濑水泥杀人案的介绍

1989年日本女子高中生【古田顺子】被杀埋尸事件,是指发生在1988年11月至1989年1月,在日本东京都足立区绫濑的绑票、禁锢、强奸、谋杀和尸体遗弃的严重罪案的通称,震惊整个日本社会的真实杀人事件。亦称【绫濑水泥杀人案】。由於案件严重,加上涉案者当时均未成年,而且犯罪历时长,对当时的社会造成极大的打击。因为这是(日本)第一次用水泥弃尸,所以之后渐渐开始有人加以模仿。在日本,也因为此案件而特别修改了《少年法》。此事件是平成元年(也就是天皇驾崩那年)发生的,对日本社会影响深远。被害人埼玉县17岁女高中生【古田顺子】(Furuta Junko)的遗体,在东京都江东区若洲内(现若洲海浜公园敷地)被人发现以水泥密封在圆柱油桶内。凶手是四名16到18岁的高中辍学学生,将被害人监禁41日,期间施以强奸、殴打、焚烧等暴行至死。

广东佛山女孩被男上司迷晕致死,为何被告最终判获无期?

广东佛山的一名女孩被自己的男上司迷晕并且强奸导致了她的死亡,为什么被告最终却只判了一个无期徒刑。主要就是因为这名男子想在这个女子喝醉的时候实施强奸的行为,但是因为他自己身体的一些原因并没有得逞,但是法院也判定为他为强奸。这名受害者的哥哥也表示,自己还会继续向法院提出申请,希望能够将这名男子绳之以法,最好是判他死刑,如果不能够判死刑的话也一定要判处无期徒刑,他的这种做法实在是太过于残忍,活生生的将自己的妹妹给害死了。所以女孩子在什么时候都一定要保护好自己,最开始的时候就是因为这名男子在得知这个女孩子失恋了之后,就决定邀请这名女孩子出来一起喝酒吃饭,并且带上了麻醉药品和情趣用品,这名女孩子的当然不知道他带了什么,他们两个一起喝酒,最后这名女孩子孩子喝醉了,在凌晨两点左右的时候他们去了一家宾馆,这个丧心病狂的男子就用麻醉药品注射进入了女子的身体当中,因为想达到自己的一些目的。他于是就强奸了这名女子,并且在第二天早上的时候还报警,声称这名女子是因为醉酒一直没有醒。这件事情给我们的反思就是不要与自己的上司或者任何一一个陌生的男子在外面喝酒,喝到半夜,并且还跟他一起去宾馆,他任何时候我们都要有一个理智的判断去保护好自己,在处于这种情况的时候,我们就完全没有办法自保,你在喝醉酒的情况下还被注射了麻醉药品完完全全就任人掌握。自己的生命也会受到一定的威胁,况且像这些丧心病狂的男子他们的内心都是相当的阴暗的。

佛山女子遭上司迷晕致死案一审宣判,涉事男子最终得到了什么处罚?

引言:佛山女子遭上司迷晕致死案一审宣判,涉事男子犯强奸罪获无期徒刑,小编想说这个男子罪有应得,那个女生今年才23岁,一个大好的年华却因为男子这些可恶的行为导致失去了生命,对于这个女生的家庭来说,应该是一个非常大的伤害,她不仅害了自己,而且也害了别人。一、男子犯强奸罪判无期徒刑小编特别讨厌这样的人存在他们的存在,其实就是在伤害别人,不断的伤害别人,但是他们却没有什么改变的措施,在这个事情发生之后,被告人的家属都没有来进行道歉,也没有进行联系,这样的行为小编真的是无法理解,对于被害人来说他们别的也不想要,只想要该男子判死刑或者是无期徒刑,这样的话才能够对得起妹妹的生命。二、这样的行为特别的可恶在那一名女子不知情的情况下,该男子将女子带到了酒店,并且还用一些迷药将该女子迷晕,最后导致该女子失去生命,这个男子的行为肯定是需要付出代价的,而且作为一个40岁的男人,怎么好意思去对一个20多岁的女生下手,感觉特别的不要脸。三、手段非常的卑劣,后果比较严重,需要严惩而且在小编看来,这个男子的行为根本不算是自首,他只是害怕那个女子出事情想要撇清自己的责任而已,结果后来发现那个女子就是出事儿了,她就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该男子他违背妇女意志,趁他人熟睡的时候使用麻醉手段进行强奸,导致一人死亡,这个行为构成了强奸罪,认为该罪名成立,他的手段非常的卑劣,而且造成了严重的后果,社会影响也是非常坏的,应该给予他严惩。

上一篇:佟大为所有电视剧

下一篇:没有了

相关推荐

热门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