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防卫
无限防卫是什么意思
这是刑法为了鼓励人们同暴力犯罪作斗争,扼制严重犯罪,稳定社会治安,有效保护合法权益而作的规定,这一规定并不是赋予受害人绝对的无限防卫权,而是特殊防卫权
一、犯过错,正当防卫,应当负什么法律责任
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二、预设安全装置是否正当防卫
依据具体造成的结果预设安全装置是否正当防卫有不同的看法。刑法之所以规定正当防卫,是用其来抵御不法侵害,保全合法权益。如果担忧未来侵害的到来,而预先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侵害发生之前作防卫的准备,以便在发生不法侵害时予以反击,发生防卫效果,从设置正当防卫的立法精神来看是应当允许的。如果预防措施的效果不是对不法侵害而产生的,而是造成了无辜人员的伤害或者财产损失,则不能认为是正当防卫,而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对该危害行为作具体分析。即预防设施危害公共安全,就该以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论处。如果预防设施虽然不危害公共安全,但是显然超过必要限度。
三、有关正当防卫限度有哪些
有关正当防卫限度如下:
1、必须实施,以保护国家、公共利益、自己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免受非法侵害;
2、必须有违法侵权行为;
3、必须是正在进行的违法侵权行为;
4、必须为非法侵权者本人执行;
5、不得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什么叫“无限防卫”?
正当防卫,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根据规定,正当防卫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五个要件: 1、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的。2、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所谓“不法侵害”,指对一种权利或利益的侵害为法律所明文禁止,既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其违法的侵害行为。3、必须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避免危害结果发生,因此,不法侵害必须是正在进行的,而不是尚未开始,或者已实施完毕,或者实施者确已自动停止。否则,就是防卫不适时,应当承担刑事责任。4、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即正当防卫行为不能对没有实施不法侵害行为的第三者造成损害。5、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正当防卫是有益于社会的合法行为,应受一定限度的制约,即正当防卫应以足以制止不法侵害为限。
防卫过当是什么
法律分析: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给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防卫过当是什么
防卫过当是指行为人在实施防卫行为时明显超过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对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无限防卫权的适用情形
法律分析:在正当防卫里还有一种特殊的情形,没有防卫限度上的限制——无限防卫权,是指对正在行凶、杀人、抢劫、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无限防卫权的八种情况
一、无限防卫权的八种情况 无限防卫权的适用条件无限防卫权的适用条件为: 1、必须有某种特定暴力犯罪存在,主要包括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2、行使无限防卫权的时机必须是某种特定暴力犯罪正在进行; 3、行使无限防卫权的对象必须是针对不法暴力侵害者本人实施。 无限防卫权的适用条件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二、哪些情况下可进行无限防卫?? 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可以采取无限防卫。这种情况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三、无限防卫权是什么意思 1、无限防卫权又称无过当之防卫、预防性正当防卫、特殊防卫权、特别防卫权等,这些概念都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 2、所谓无限防卫权,是指公民在某些情况下所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没有必要限度的要求,对其防卫行为的任何后果均不负刑事责任。 3、无限防卫权是公民在特定情况下可采取无强度限制的防卫行为的权利。
想了解下什么叫无限自卫权?
意思如下:所谓无限防卫权,是指公民在某些特定情形下采取的防卫行为,没有必要限度的要求,对其防卫行为的任何后果均不负刑事责任的权利。由于无限防卫权是法律在某种情况下赋予公民的特殊的防卫权,因而必须严格掌握,以防滥用。简介:自卫作为一种阻却违法的理由,是指当一个人受到他人的即时非法打击并没有机会为其抵抗打击而诉诸法律时,而对侵犯者采取合理的武力打击以防卫自己不受身体伤害,其在这种情况下对加害人的打击是合法的,不成立任何犯罪。
无限自卫权的条件
法律主观:无限防卫权的成立条件是: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且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同时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什么是无限防卫权?
无限防卫权又称无过当之防卫、预防性正当防卫、特殊防卫权、特别防卫权等,这些概念都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所谓无限防卫权,是指公民在某些情况下所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没有必要限度的要求,对其防卫行为的任何后果均不负刑事责任。
一、无限防卫权的防卫制度
刑法规定,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所谓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所谓必要限度,是指防卫人所采取的防卫行为是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而且没有对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的损害。这里包含两层含义:
(一)防卫行为是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即防卫的手段、强度是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不这样防卫就不足以制止不法侵害。如果采用较缓和的手段不足以制止不法侵害,采用较激烈的手段就是必需的。如果用致伤侵害人的方法不能制止不法侵害,用致死侵害人的方法制止不法侵害就是适当的。
(二)没有对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的损害。也就是说,防卫人对侵害者所造成的危害不存在过于悬殊的差异,二者不是显然不相适应。不能为了保护一个很小的合法利益而给侵害者造成很大的损害。用轻微的损害就足以制止不法侵害时,就不能给侵害人造成严重的损害。正当防卫必要限度的确定主要是根据两种法益的大小,同时还要考虑防卫人在防卫过当时的主客观情况以及鼓励公民同违法犯罪做斗争的积极性。一般来说,衡量合法权益大小的基本标准是人身权利大于财产权利,人身权利中的生命权利为最高权利;财产权利的大小可以用财产的价值来衡量。而严重危机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侵犯的就是人身权利,并且绝大多数是人的生命权,因此,为了保护生命权,就可以牺牲其他一切权利,包括侵害者的生命权,在这里两个生命权仍然是同等重要的,是平等的,法律之所以允许为保护受害人的生命权而剥夺犯罪人的生命权是因为剥夺犯罪人的生命权并不是防卫人的根本目的,防卫人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制止犯罪人的犯罪行为,致犯罪人死亡对于防卫人来说也是一种不希望发生的客观结果。也就是说,防卫人主观目的是给犯罪人造成伤害而迫使其停止侵害,却发生导致犯罪人死亡的加重结果,因此,从主观上讲,防卫人主观直接目的是对犯罪人的健康权造成伤害而达到保护自己或他人的生命权,这是符合生命权最高原则的。这也是我国刑法允许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人可以进行任何制度的防卫的根本原因。至于在强奸暴力犯罪中,为保护妇女的性权利而可以致犯罪人伤亡,是否说明妇女的性权利比犯罪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还重要。我们认为可以这样理解。由于受我国特定的文化传统所影响,我国妇女对本人的性权利往往看的比生命还重要,并且社会舆论也是这样认为。不少妇女被强奸凌辱后自杀就足以说明这一点。因此妇女为保护性权利而致犯罪人死亡同样也是符合生命权最高原则的,更何况许多强奸犯罪人为达到奸淫目的而对妇女采取的暴力手段就足以致妇女死亡,并且有的强奸犯罪人在犯罪得逞后往往还杀人灭口,在以上这两种情况下,妇女就是仅从保护生命权考虑而致犯罪人伤亡同样也是合理的。
二、假想防卫和事先防卫有什么区别
如果他人尚未着手实行不法侵害,行为人预先加以打击,属于事先防卫。
如甲、乙在激烈争吵之后,甲看见乙扛着锄头朝他家走来,便绕到乙的背后,一石头将其砸伤或砸死。乙朝他家走来有两种可能,一种是有不法侵害的意思,来打架滋事,但是乙还在路上,尚未开始实施伤害行为,不属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甲属于事先防卫,不成立正当防卫。
另一种可能是乙根本无不法侵害的意思,不过是路过而已,那么,甲属于假想防卫。
无限防卫权的八种情况
一、无限防卫权的八种情况
无限防卫权的适用条件无限防卫权的适用条件为:
1、必须有某种特定暴力犯罪存在,主要包括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2、行使无限防卫权的时机必须是某种特定暴力犯罪正在进行;
3、行使无限防卫权的对象必须是针对不法暴力侵害者本人实施。
无限防卫权的适用条件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二、哪些情况下可进行无限防卫??
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可以采取无限防卫。这种情况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三、无限防卫权是什么意思
1、无限防卫权又称无过当之防卫、预防性正当防卫、特殊防卫权、特别防卫权等,这些概念都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
2、所谓无限防卫权,是指公民在某些情况下所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没有必要限度的要求,对其防卫行为的任何后果均不负刑事责任。
3、无限防卫权是公民在特定情况下可采取无强度限制的防卫行为的权利。
无限防卫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一、无限防卫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1、无限防卫权的成立条件具体如下:(1)主体条件。受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受害人;(2)对象条件。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的不法侵害人;(3)范围条件。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4)时机条件。正在进行的活动;(5)主观条件。防卫人必须具有防卫的意识和目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二、无限防卫权的适用情形有哪些无限防卫权的适用情形有以下:1、必须有某种特定暴力犯罪存在,主要包括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2、行使无限防卫权的时间必须是某种特定暴力犯罪正在进行;3、行使无限防卫权的对象必须是针对不法暴力侵害者本人实施。
无限防卫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无限防卫权的适用条件一般有以下的3点:1、必须有某种特定暴力犯罪存在,通常包含: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2、行使无限防卫权的时机必须是某种特定暴力犯罪正在进行的时候;3、行使无限防卫权的对象必须是针对不法暴力侵害者本人实施。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入室抢劫可以无限防卫吗
入室抢劫可以无限防卫。行为人想要采取防卫措施,必须要在适当的限度之内,也就是不能防卫过当,这样才能依据正当防卫的规定,而不负刑事责任。如果在面对一些法定的暴力犯罪的情况下,行为人实施的行为即便是超出了必要的防卫限度,也不属于防卫过当,也不需要负刑事责任。入室抢劫量刑标准是什么1、入室抢劫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防卫过当】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特殊防卫】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第二十一条【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避险过当】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非法入室可以无限防卫吗
一、非法入室可以无限防卫吗1、非法入室不可以无限防卫。对于私闯民宅的犯罪行为,是不可以适用于无限防卫权的,只能适用于正当防卫。对犯罪分子的防卫应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如果行使无限防卫权,而导致了防卫过当行为,也需要追究法律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二、成立正当防卫的条件有哪些1、须有不法侵害行为,且不法侵害必须是实际存在的,这是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2、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这是正当防卫成立的时间条件;3、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行,这是正当防卫成立的对象条件;4、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财产或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才能施以正当防卫,这是正当防卫成立的主观条件;5、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重大损害,这是正当防卫成立的限度条件。
在强奸,杀人,抢劫,绑架四种情况下,是否拥有无限防卫权?
拥有。我国《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该规定在理论上被称为无限防卫权。“暴力”的评价依据根据《刑法》第20条第2款,判断正当防卫有无过当,需要分析、比较不法侵害及其可能造成的损害与防卫行为造成的损害:如果后者相对于前者,属于“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就成立防卫过当;否则成立正当防卫。这意味着,在适用《刑法》第20条第3款时,如果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但相对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可能造成的损害而言,属于“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成立防卫过当,应负刑事责任;否则,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可见,“暴力”的评价依据,只能是“不法侵害人死亡”这一结果。“暴力”的内涵在于,较之“不法侵害人死亡”,其可能造成的损害不属于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的重大损害。扩展资料2018年8月27日晚,江苏昆山发生一起“神逆转”事件。警方通报和监控视频显示:被一辆进入自行车道抢道的汽车逼停后,电动车司机于某已经将车推至人行道。双方理论时,忽然从汽车上跑过来一个文身大汉,殴打于某至倒地,并追打至于某原先站立处十来米的位置。这还没完,文身大汉竟然回车取出长刃凶器将于某砍伤,接着刀脱手落地,于某愤而抢先捡刀并回砍文身大汉数次,后者不治身亡。9月1日下午,江苏昆山警方和检察机关相继发出通报,对连日来备受关注的“昆山反杀案”给予公开回应,通报称于海明的行为属正当防卫,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参考资料:成都法院网《无限防卫权的适用》人民网《北青报:砍人凶汉被“反杀”案应适用“无限防卫”》人民网《法制日报评论员:昆山反杀案的有益启示》
无限防卫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什么叫无限防卫权?
无限防卫权又称无过当之防卫、预防性正当防卫、特殊防卫权、特别防卫权等,这些概念都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所谓无限防卫权,是指公民在某些情况下所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没有必要限度的要求,对其防卫行为的任何后果均不负刑事责任。无限防卫权是公民在特定情况下可采取无强度限制的防卫行为的权利。
成立条件:
主体条件
应该包括受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侵犯的受害人。
对象条件
必须是针对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的不法侵害人。
范围条件
必须是针对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时机条件
必须是不法暴力侵害正在进行。这里的正在进行,是指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已经开始,尚未结束,正在进行之中。
主观条件
行使无限防卫权的防卫人必须具有防卫的意识和防卫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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