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克华吧
有关法律名人名言有那些
1、法令既行,纪律自正,则无不治之国,无不化之民。--宋·包拯《致君》只要依法治国法令畅通,纪律和风气自然清正,那样就不会有治不好的国家,也不会有顽固不化的百姓。2、国皆有法,而无使法必行之法。--《商君书·画策第十八》国家都是有法律的,但是没有能保证这些法律一定得到遵遁的法。3、法律是一切人类智慧聪明的结晶,包括一切社会思想和道德。--柏拉图4、只要不违反公正的法律,那么人人都有完全的自由以自己的方式追求自己的利益。--亚当·斯密扩展资料:法律的作用:1、法律的最终作用:就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群众的人身安全与利益。2、法的指引功能(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为人们提供某种行为模式,指引人们可以这样行为、必须这样行为或不得这样行为,从而对行为者本人的行为产生的影响,也就是说,法的指引功能(作用)是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来实现的,它涉及的对象主要是指本人的行为。3、法的评价功能(作用)是指法律对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或违法及其程度,具有判断、衡量的作用,也就是说,法的评价作用涉及的是法的律他作用,即对他人的行为的评价,这是区别指引作用(涉本人的行为)和评价作用(涉他人的行为)的关键所在。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习近平引用的古典名句(治理篇)
苏湘渝持枪抢劫杀人案回顾(下):法外狂徒周克华的罪恶后半生,后来怎样?
由于2000年,警察来到了周克华的家里,称周克华非法持有枪支,收缴其爱不忍释的枪,并对周克华判处了两年的劳教。苏湘渝持枪抢劫杀人案回顾(上):法外狂徒周克华的悲情前半生周克华感觉十分“委屈”,并在此之后,产生了报复社会的心理,出狱之后,他便开启了他的屠杀之路。报复,法外狂徒开启血的屠杀周克华劳教结束后,他再次经过特殊渠道得到了一把手枪,开始了他的仇社屠杀之路。2004年,周克华在重庆开启了他疯狂的犯案之路,并于之后把犯罪之手伸向了湖南、江苏等地。2004年4月22日中午12时左右,蒙面的周克华持枪抢劫了重庆市某酒店的两名女职工,受害人正到江北区五黄路分理处取款时,被持枪冲出来的周克华抢劫,周克华对其二人开枪,打死1人、打伤1人后,带着抢来的17万元现金逃逸。同年5月16日上午9点35分左右,周克华在重庆沙坪坝区汉渝路一牛肉馆前实施了犯罪,他持枪打死了两名刚从银行取完款的夫妻,抢走了其刚取出来的17万元现金,并打伤了在附近被枪声惊动的一名路人。同年10月16日傍晚18时50分,周克华准备在宣威站乘坐昆明开往重庆的K168次列车回重庆,为了掩盖其随身携带的手枪不被发现,他特意从昆明坐汽车到了宣威,然而他没有想到,宣威派出所民警正在候车室内对旅客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当检查到周克华时,民警发现其右腰间别着一个绿色枪套,枪套内装着一把五四式手枪,有6颗子弹。警方立刻对周克华实施了逮捕,在逮捕过程中,周克华并没有反抗,也没有袭警。2006年2月21日,周克华因非法运输枪支罪被云南省昆明铁路运输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因为入狱,周克华的暴行中断了几年,直至其2009年出狱后,周克华又开始制造血案。2009年3月19日晚上7时左右,周克华持枪将重庆市高新区石桥铺的成都军区驻渝部队十七团营房门口站岗的哨兵韩某杀死,抢走了其手中的自动步枪,并袭击赶来查看的另一名哨兵后向湖南潜逃。2009年10月14日,周克华在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南郊公园的山坡上对着一位路人李某开了6枪,致其当场死亡。2009年12月4日,周克华在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新姚路口开枪杀死了刚从银行取款出来的郭某,并抢走其身上现金4.5万元后逃逸。2010年10月25日,周克华在长沙市雨花区东二环一段枪杀湖南环城经贸公司经理肖某,并抢走他的手提电脑。2011年6月28日,周克华在湖南长沙天心区桂花坪黑梨路的一工地附近,开枪将一位开着雷克萨斯轿车的长沙市男子张某击伤。2012年1月6日,周克华在江苏省南京市下关区和燕路一农业银行持枪打死某公司提款人,抢走现金19.99万元后逃窜。2012年8月10日上午,周克华在重庆沙坪坝区凤鸣山康居苑中国银行储蓄所门前持枪抢劫杀人后逃离现场。为躲避警方的追捕,周克华沿着铁路逃逸,不料被铁警朱彦超发现,周克华掏枪将其射杀,民警于2小时后在草丛中发现其尸体。夺命鸳鸯,法外狂徒背后的女人周克华在其这几年的杀戮中,认识了一位让他痴迷的女子张贵英,周克华是个重感情的人,每次抢劫来的钱,不是用在家人身上,就是用在女友身上。张贵英,1992年出生在四川省宜宾市,她第一次遇上周克华时,便被他深深地吸引了,甘心为他踏入歧路。张贵英非常聪明,她在周克华身边犹如军师女诸葛亮,周克华每次作案前都会与张贵英商量作案情况,让张贵英帮其出谋划策。周克华是一个反侦察能力极强的人,并且尤为谨慎,他很少使用手机,但就在周克华被警方抓捕的过程中,他还曾与女友张贵英通话聊天。案件结果面对着如此穷凶极恶的法外狂徒,警方在其犯案后便马不停蹄地对其实施抓捕,但周克华十分狡猾,总是会躲避开警方的追踪。通过警方不屑的努力和细致入微的侦查,终于在2012年8月13日将案犯周克华围捕在歌乐山,次日凌晨,周克华在重庆沙坪坝区覃家港镇童家桥村莴笋沟背后的某皮鞋厂逃逸时与警方爆发枪战,被重庆警方当场击毙 。而张贵英,也在周克华被击毙后被警方逮捕,得到法律制裁。最后的话天道有轮回,无视生命漠视法律的法外狂徒,终得到法律的制裁,从他的下场我们能知道与正义作斗争,报复社会进行恶性杀人的魔鬼,终会自食恶果。愿逝者安息,天堂没有痛苦。
法律的基本价值和一般价值是什么
一般价值和基本价值是一样的:出于建立现代产权制度的客观需要,产权经济学和法经济学备受瞩目。作为产权经济学和法经济学的基础性定理,科斯定理拥有着强大的阐释能力。在交易费用为零的世界中(标准经济理论的一个假设),当事人各方之间的谈判将会导致带来财富最大化的制度安排。而这状况与权利的初始配置是无关的。在科斯定理中,法律的诸种价值,如秩序、自由、效率、正义等等均能得到论证。科斯定理与法律价值相结合的研究不仅拓宽了法律制度研究的畛域,而且对现代产权制度建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也有更深刻地揭示。扩展资料: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由人民而立,并保护人民的利益。这是社会主义社会法律的基本精神。法律的基本精神既体现了国家性质,也反映了社会矛盾。法律是最高的社会规则,掌控了法律就等于掌握了人类的命运。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应该由人民来制定,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应该被人民所掌握。如此才可确保国家性质的纯粹性,调和社会矛盾的有效性。法律条文是死的,人是活的,法律是为了规范活着的人而不是死去的人。法律工具主义者把法律当成了僵化的工具、不变的教条。它违反了民主法治的基本精神。法律是人类社会创造的客体,也是人类解放自身的工具,它反过来影响人类社会的发展。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律
周克华是什么时候死的?
周克华,男,汉族,重庆市沙坪坝区井口镇二塘村人,初中文化程度,苏湘渝系列持枪抢劫杀人案制造者,公安部A级通缉犯,2012年8月14日被警方击毙,终年42岁。击毙过程受时任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的孟建柱(后任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员会击毙书记)委派,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专程赶赴重庆坐镇一线指挥,公安部第一时间向全国发出A级通缉令,并派出专家组指导案件侦破。重庆市公安局全警动员、全警参战,副市长、公安局长何挺指挥全市公安民警会同武警和驻渝部队官兵冒着40多度的高温酷暑开展严密封控、全力围捕等工作,发布缉捕通告,广泛发动人民群众提供线索。在公安部统一协调指挥下,全国公安机关同步开展案件协查工作,湖南、四川、贵州等相邻省份层层设卡布控,形成了一张围捕顽凶的天罗地网。经过连续4天昼夜奋战,于8月14日凌晨6时50分在重庆沙坪坝区覃家港镇童家桥村莴笋沟背后一家皮鞋厂,被重庆公安民警将其当场击毙 。8月14日凌晨,犯罪嫌疑人周克华在行进到一个胡同后发现了尾随在身后的两名民警,他反过身来,冲着两名民警走了过来,掏出枪对两人连开三枪,两名民警躲在电线杆后向周克华射出四枪,最终将周克华击毙。2012年8月14日凌晨6 时50分,在公安部统一指挥下,经过重庆等地公安机关连续数日艰苦奋战,犯下累累罪行的公安部A级通缉犯周克华在重庆沙坪坝区童家桥被公安民警成功击毙。至此,苏湘渝系列持枪抢劫杀人案件成功告破 。
周克华事件到底是怎回事?
为因调戏妇女被治安拘留14天,最后在重庆沙坪坝区童家桥,被重庆民警击毙。2012年8月14日6时50分,犯下累累罪行的公安部A级通缉犯周克华,在重庆沙坪坝区童家桥,被重庆民警击毙,至此苏湘渝抢劫杀人案成功告破。周克华,1970年2月6日生,重庆市沙坪坝区井口镇二唐村平上组人,1986年3月起因调戏妇女被治安拘留14天,1991年9月在沙坪坝盗取猎枪一支,1997年夏天在云南边境购买五四式手枪,2005年10月在云南曲靖宣威火车站被查获非法持有手枪,被昆明法院判刑三年,于2008年4月出狱。扩展资料:周克华事件的相关内容:1、在长沙市雨花区东二环一段220门前,嫌犯周克华枪杀湖南环城经贸公司经理肖某,抢走其手提电脑一台。2、重庆沙坪坝区凤鸣山康居苑中国银行储蓄所门前发生一起持枪抢劫杀人案。嫌犯周克华打死1人、打伤2人,抢走死者浅黄色女式单肩大挎包,逃离现场后,搭乘“摩的”逃逸。3、南京市下关区和燕路发生一起抢劫杀人案,两名受害人取款20万从银行出来后,遭疑犯周克华枪击,其中一人死亡,20万现金被抢走。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盘点:周克华8年涉案9起夺10命
周克华到底死没死啊?
周克华死了。在公安部统一协调指挥下,全国公安机关同步开展案件协查工作,湖南、四川、贵州等相邻省份层层设卡布控,形成了一张围捕顽凶的天罗地网。经过连续4天昼夜奋战,于2012年8月14日凌晨6时50分在重庆沙坪坝区覃家港镇童家桥村莴笋沟背后一家皮鞋厂,被重庆公安民警将其当场击毙。8月14日凌晨,犯罪嫌疑人周克华在行进到一个胡同后发现了尾随在身后的两名民警,他反过身来,冲着两名民警走了过来,掏出枪对两人连开三枪,两名民警躲在电线杆后向周克华射出四枪,最终将周克华击毙。扩展资料2012年8月14日,系列持枪抢劫案嫌犯周克华被警方击毙,其母陈世珍获悉此消息后,次日提出希望看看儿子。警方回应,在适当的时候,肯定会送她去给周克华收尸。2012年8月16日下午4点,市总工会在沙坪坝区公安分局召开颁奖仪式。授予英雄民警王晓渝、周缙重庆五一劳动奖章。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市总工会决定授予王晓渝、周缙同志重庆五一劳动奖章。市总工会副主席郭翔向王晓渝、周缙颁发奖章、证书、奖金。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周克华
周克华在长沙藏身哪里?
藏在长沙岳麓区的天马山上,准确的是天马山东侧,也就是面朝湘江的那一侧。
因为天马山是块风水宝地,很多当地的村民都把家族的墓地选在天马山上。因为只有天马山东侧面朝湘江,风水好,所以现在整个天马山东侧全是各种年代的墓,最早的是道光年间的。据说还发现了西汉长沙王的墓。一般人不会去这种墓地里的,是个藏身的好地方。
加上天马山周围是岳麓山风景区和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人口流动多。也便于周克华隐藏、生活。
周克华事件 国家为什么不调用特种兵?
特种兵一般是国家机密,再加上中国一般保密很好,这个我也不知道。
但是这类事件国家是不可能调兵的,你要知道为什么国家要成立特警、武警诸如此类的警察机构。SWAT听说过没?
特警是针对犯罪人员的,能活捉最好,实在不行才击毙,而且非常忌讳使用大范围杀伤武器,不能造成无辜人员伤亡的。
而特种兵嘛,是属于军队的,军队习惯是迅速消灭敌人有生力量,可以说是不择手段。
在历史上,特警出现前,一般是用军队执行这类抓捕持枪罪犯的任务的,或者是退伍军人,可是常常造成大面积交火,那时候真的很容易发展成现在的好莱坞式的街头混战,因为这是军方擅长的作战方式。
特警的武器也是小威力的,有一套针对性的装备和措施,能快速制服敌人,并且受过针对性的训练
抢劫罪会怎样判刑`?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犯抢劫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八中加重情节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团伙抢劫犯罪的处罚如下:第一种是一般的共同犯罪中的抢劫罪的处罚:一般共犯是指没有特殊组织形式的共同犯罪,共犯人是为实施某种犯罪而临时结合,一旦犯罪完成,这种结合便不复存在。对于一般的共同抢劫犯罪中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种是犯罪集团中的抢劫罪的处罚:犯罪集团是指三人以上为了实施一种或几种犯罪而组织起来的共同犯罪组织。它是共同犯罪的一种特殊形式。对于抢劫罪犯罪集团抢劫的首要分子,刑法规定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即首要分子要对他所组织、领导的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全部罪行承担刑事责任。对于抢劫罪犯罪集团中的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周克华南京是怎么逃跑的
离开城市后,远距离交通,火车飞机最好避免,因为机场和火车站摄像头太多,查得紧。汽车和摩托车最好,可以假装驴友,这时候就考验化妆能力了。就像南京警方当时照片不清晰,姓名资料都错了,应该就是爆头哥误导的结果。当时有消息说他在栖霞山,这可能是假消息,调虎离山,我更愿意相信他可能转道杭州、蚌埠等地回到重庆的,长沙武汉他都待过,或许有关系,有可能会选这两个城市做周转。在南京抢了20万,两百天就花完了,一个人独行哪花得了啊,肯定有用来收买人了,黑市上一把短的也就死前不到吧。
1\南京警方称早就掌握了周克华情况岂知道在重庆,并派出所警力在重庆.疑问:为何不采取行动?是重庆警方不力?
周克华回重庆后一定躲在什么地方,不会主动送给警察抓的,所以怎么采取行动?他死了,很多事情,都死无对证了,警察只能去猜了,有些事情,警察可能为了节省精力和财力,不去调查了吧。
搜山一开始是真的,而后来有群众举报,得知周克华不在山中。搜山行动没有停,我估计是为了麻痹周克华,为了引他出来,我不知道周克华藏起来,为什么警察找不到,因为我不是刑警。警察办案,一股是明线,一股是暗线,如设卡布防就是明线,而悄悄找某个群众问话就是暗线。
警察在抓人时,需要多方面考虑,他们也不能击怒周克华,采用明线,容易击怒周克华,如果周克华再杀人,就又多一条人命了,所以警察做事,会求稳的。
如果他们告诉搜山人员,周克华不在山中,叫他们假搜山,做做样子,那么多人,如果有人走漏了风声,怎么办?周克华,如果躲起来,长期不出来,怎么办?
周缙,他们穿便衣,是为了不打草惊蛇,如果周克华看到满大街都是警察,他还敢上街吗?周克华最后被打死,我估计他是认为后面跟着的人,是老百姓,是为了拿奖赏的人,他不认为他们有枪,所以他才敢回头掏枪射击。否则,如果他认为后面跟着便衣警察,他一定会跑的,或者跑到隐蔽地方再开枪的,从体态上来说,那两个便衣警察比较胖,应该跑不过周克华的。
可以说警察考虑问题是不笨的。
但是老百姓还是可以看出警察做的不好的地方。如,两个警察跟踪周克华,他们不在一起跟踪,说是为了保持一个战术,这也就有缺点了,如果跟踪时两人拉开距离太大,岂不是和周克华是一对一的了。
我觉得便衣警察是对的,但是两人一组,人手太少了,尤其是两个上了年龄的警察。当周克华过来时,我认为便衣警察没有必要再隐瞒身份了,首先,找个地方隐藏好,然后直接用枪对着周克华,叫他站住举起手来,如果他敢跑,说明此人一定是周克华,就朝他的双腿打去,让他跑不了,再瞄准他的双手,如果他的双手有掏什么东西的动作,就立马射击他的双手。两个警察,只要有护体,怎么搞,都是三角形战术,周克华一枪不能同时打两个。如果周克华不跑,而是举起了双手,那么两个警察枪指着他的脑袋慢慢靠近他,当接近他时,都走到他身后,一个警察对另一个警察说,搜他身体,而另一个警察装好枪,为了活抓他,最好立即抓住他的双手,大叫一声,抓住他,此时另一个警察马上装好枪,一人抓住他的一只手,只要能将周克华两只手控制住了,危险性就没有了,再打电话叫人过来或者搜他的枪,就容易活抓他了。在一开始周克华,如果敢有什么动作,另一个警察就毫不客气的枪击他的头部。当然,警察如果像这样做,两个警察做的默契,事先必须进行过多次的演练才行。这样做的道理是,如果此人不是嫌疑犯,他一定会顺从警察的话去做的,而不会有什么反抗的,毕竟人家拿着枪指着你,不是开玩笑的事情,如果此人不是周克华,遭到警察怀疑,警察这样做,也不算侵权的,毕竟这是在特殊时期。如同特警查轿车一样,有的特警把司机的头按在方向盘上,从人权来说,这是有点污辱人的行为,但是老百姓理解,这是为了抓坏人,所以没有会怪罪的。
实际情况是,两名民警紧跟着周克华,如果周克华身上不带枪,或者始终不掏枪,不得已情况下,就举手投降承认是周克华,虽然他最终会被枪毙,但是他还是有很多时间和资格来批评警察的,他可以说:“不是我反侦察能力强,不是我精心选择作案地点,也不是我设计逃跑路线,而是你们警察平时不作为,出警速度太慢了,你们警察从来都不实际演习抓坏人,你们当然很难抓到我了。当你们全城布控时,我已经坐车逃出去了,或者我坐车逃时,你们警察根本就没认出我啊。你们说我不住旅店,我可是经常用别人身份证住啊。”
实际情况是,两名民警,打死了周克华,而他们俩人都没受伤,除了他们本身具有一定素质之外,多少也是靠了运气。如果周缙不是躲在电线杆后面,如果路上没有电线杆,如果周克华在转弯处靠墙边,同时掏出手枪,情况就可能不是这样了。周克华尸体离转弯处不足两三米。周克华转身掏枪,想杀人,太过于自信了。周克华越是杀无辜百姓,就越暴露自己,就越危险。
说了这么多,我是想说,两名便衣民警的行为,不是最好的办法。副所长给他俩打电话,既然怀疑这个人,就应当多叫一些警察过来,不开警车,可以开普通轿车,警察应当多向市民借一些轿车和出租车的,当许多警察都向周克华拥过来时,周克华就在劫难逃了。
想一想,有些事,确实是有道理的。
周克华到底死没死啊?
周克华死了。在公安部统一协调指挥下,全国公安机关同步开展案件协查工作,湖南、四川、贵州等相邻省份层层设卡布控,形成了一张围捕顽凶的天罗地网。经过连续4天昼夜奋战,于2012年8月14日凌晨6时50分在重庆沙坪坝区覃家港镇童家桥村莴笋沟背后一家皮鞋厂,被重庆公安民警将其当场击毙。8月14日凌晨,犯罪嫌疑人周克华在行进到一个胡同后发现了尾随在身后的两名民警,他反过身来,冲着两名民警走了过来,掏出枪对两人连开三枪,两名民警躲在电线杆后向周克华射出四枪,最终将周克华击毙。扩展资料2012年8月14日,系列持枪抢劫案嫌犯周克华被警方击毙,其母陈世珍获悉此消息后,次日提出希望看看儿子。警方回应,在适当的时候,肯定会送她去给周克华收尸。2012年8月16日下午4点,市总工会在沙坪坝区公安分局召开颁奖仪式。授予英雄民警王晓渝、周缙重庆五一劳动奖章。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市总工会决定授予王晓渝、周缙同志重庆五一劳动奖章。市总工会副主席郭翔向王晓渝、周缙颁发奖章、证书、奖金。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周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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