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学生
湖北省高校大学生创业可获得无偿扶持金额
对毕业5年内大学生创业的,根据创业项目申报和评审等次,可以获得无偿扶持金额。 一、介绍。据《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湖北省将积极引导行业、企业和用人单位全程参与高校人才培养,鼓励高校主动对接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需求,围绕重点产业链、创新链的关键技术和核心需求,建设一批现代产业学院。实施湖北省“产业教授计划”。同时,大力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 二、政策优惠。据《措施》,湖北开辟大学生创业注册登记绿色通道。大学生创业在实行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承诺制的地区办理注册登记的,免提交租赁协议、房产证明。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限制,支持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依法依规提供“工位登记”“托管登记”等“一址多照”服务,降低大学生创业者住所成本。同时,大学生创新创业在居住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不受户籍限制。
湖北省高校大学生创业可获得无偿扶持金额
无偿扶持政策。对毕业5年内大学生创业的,根据创业项目申报和评审等次,给予2-20万元无偿扶持。1.无偿扶持政策。对毕业5年内大学生创业的,根据创业项目申报和评审等次,给予2-20万元无偿扶持。2.创业贷款政策。在校或者毕业5年内大学生创业的,可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经营的,可按每人不超过50万元、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额度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创办小微企业的,根据其实际招用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数量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可申请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两年,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全额给予贴息。3.创业补贴政策。毕业5年内大学生创办小微企业或者从事个体经营,正常经营一年以上,带动3人及以上就业的,可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4.孵化基地扶持政策。毕业5年内大学生入驻孵化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对其予以场租水电费用减免的,可给予孵化基地场租、水电费补贴,补贴数额每年最高不超过1.8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在孵化基地以外创办小微企业或者从事个体经营6个月以上的,按照每年最高不超过3600元的标准予以场租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加大创业孵化基地奖补力度,对新认定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设置5年培育期,按照孵化面积、孵化成效给予60万至500万元的资金奖补,对孵化基地面积在2000平方米至5000平方米,入驻企业30家以上的,给予最高60万元的考核奖补(认定当年给予20万元奖补,后续4年考核合格的每年给予10万元奖补);对孵化基地面积在5000平方米至15000平方米,入驻企业50家以上的,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考核奖补(认定当年给予40万元奖补,后续4年考核合格的每年给予40万元奖补);·对孵化基地面积在15000平方米以上,入驻企业100家以上的,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考核奖补(认定当年给予100万元奖补,后续4年考核合格的每年给予100万元奖补),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5年期满后,可重新申报。
湖北省大学生当兵条件
(一)在校学生参军(冬天)入伍(义务兵)的条件1.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自愿入伍、政治合格、身体健康。2.男性学生本科、专科二年级以上,年龄在22周岁以内;女性学生年龄在20周岁以内。(二)应届毕业生参军入伍(为军官)的条件1.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国家任务非定向应届毕业生,自考、成教、定向、委培、预科、专升本以及军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不属于接受范围。2.学习成绩及毕业资格。外语通过国家四级以上(英语专业的,专业英语必须达8级以上)。综合测试成绩排名进入全班前1/2,大学期间累积补考不超过5次,毕业时必须获得相关毕业、学位证书。3.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其中,男、女生高分别不低于1.60米和1.58米。双眼裸视不低于4.6。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4岁,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原则上分别不超过29岁和34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二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湖北省大学生当兵条件
法律分析:(一)在校学生参军(冬天)入伍(义务兵)的条件1.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自愿入伍、政治合格、身体健康。2.男性学生本科、专科二年级以上,年龄在22周岁以内;女性学生年龄在20周岁以内。(二)应届毕业生参军入伍(为军官)的条件1.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国家任务非定向应届毕业生,自考、成教、定向、委培、预科、专升本以及军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不属于接受范围。2.学习成绩及毕业资格。外语通过国家四级以上(英语专业的,专业英语必须达8级以上)。综合测试成绩排名进入全班前1/2,大学期间累积补考不超过5次,毕业时必须获得相关毕业、学位证书。3.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其中,男、女生高分别不低于1.60米和1.58米。双眼裸视不低于4.6。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4岁,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原则上分别不超过29岁和34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二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武汉有大学生就业补贴吗
武汉有大学生就业补贴的。根据相关规定,武汉大学生就业补贴政策如下:1、租房和生活补贴,对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地可给予租房和生活补贴;2、一次性就业补贴,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省内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3、创业带动就业补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上述初创组织在登记注册1年内、招用人员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4、场地租金补贴,在校大学生及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租用经营场地,有条件的地方可给予场地租金等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武汉大学生就业补贴申请条件如下: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2、社会孤儿;3、烈属;4、残疾人;5、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五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武汉市企业就业,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一次性租房补贴:1、在武汉市企业就业,经市毕业生就业部门办理了毕业生就业手续的;2、与就业单位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连续缴纳1年社会保险费(五险),且本人上年度年收入低于武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人员平均工资的;3、在武汉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4、租房补贴只限申请一次,不得重复申请。法律依据《关于支持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的若干政策措施》第二条 提供人才安居保障。坚持政府主导、市区联动、社会参与、资源共享,多渠道、大力度推进人才公寓建设。设立人才公寓建设基金,制定优惠支持政策,加大人才公寓用地供应,采取政府新建、购买、租赁以及商品房配建、支持用人单位筹建等方式,每年建设和筹集50万平方米以上的人才公寓,5年内达到满足20万人租住需求的人才公寓总规模。毕业3年内的普通高校大学生,在汉创业就业且家庭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的,均可申请人才公寓,最长可租用至毕业3年期满。毕业3年内的普通高校大学生在新城区(含汉南区)创业就业,可不受购房限制在本区购买首套住房。建立“人才住房券”制度,根据吸纳大学生就业数量、缴纳税收等情况,由政府以奖励形式发放“人才住房券”,用于企业人才和大学生购、租住房。
湖北大学生就业补贴怎么申请
1、首先是进行学历确认。申请人登录相关网站,进行毕业生学历信息采集平台系统,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证、毕业证与学位证原件照片,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确认毕业生的学历情况。2、提交申请。完成学历信息确认后,申请人就可以提交补贴申请了,申请人的信息必须是真实的。3、补贴信息审核。就业主管部门对补贴申报情况进行审核,经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审批后,按时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银行账户。一、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内容对离校2年以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最长累计不超过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二、申报条件具有我市户籍,开办个体工商户或在用人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工作以及其他灵活就业,进行了灵活就业登记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办理了《就业创业证》(含电子证),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按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确定的缴费额的60%给予补贴。月实际缴费低于以上标准的,按实际缴费补贴。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享受期限最长累计不超过2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不享受养老保险补贴)、基本医疗保险(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不享受医疗保险补贴)只参加了一项的只补贴一项。三、申报材料初次申请时,个人填写《武汉市灵活就业人员初次申报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A4规格,1式1份,初次申请时提供,可在武汉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下载)。每季度提供《武汉市灵活就业人员个人承诺书》,拟留件(A4规格,1式1份,可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下载)。在异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需提供当地社保经办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1份(在系统中可以查验的无需提供),每季度提供,拟留件。四、办理流程(1)线上办理流程。申请人可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网上注册登记后,于每季度终了后10个工作日内,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因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而撤销社区服务站的,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公共管理服务机构)申请。社区(村)受理申请后,提交街道(乡镇)初审,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25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完成复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后,送区财政部门拨付补贴资金。(2)线下办理流程。申请人于每季度终了后10个工作日内,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因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而撤销社区服务站的,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公共管理服务机构)申请。社区(村)、街道(乡镇)10个工作日内录入系统,并完成初审。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15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完成复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后,送区财政部门拨付补贴资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就业。各地要根据统筹城乡经济和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发展的需要,大力开发社会管理和公共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领域服务岗位,增加高校毕业生就业机会。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重点解决好他们在工资待遇、社会保障、人员编制、户口档案、职称评定、教育培训、人员流动、资金支持等方面面临的实际问题,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特别是城市社区和农村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科技等基层岗位工作。对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并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自2012年起,省级以上机关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均应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录用。市(地)级以下机关特别是县乡机关招录公务员,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吸引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录用计划应主要用于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要按照统一征集岗位、统一发布公告、统一组织考试、统一服务管理的原则,统筹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做好各类项目之间的政策衔接,进一步落实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的就业政策措施。切实做好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积极做好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工作。法律依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就业补助资金的支付,按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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