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志明
白志明的介绍
白志明,曾任内蒙古自治区乌审旗陶利苏木(乡)书记、乌审旗人民政府旗长、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行署副盟长、锡林郭勒盟委副书记、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办副主任、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等职务。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厅于2010年11月1日宣布开除其党籍和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后于10月31日在内蒙古赤峰市中级法院受审,终在12月30日一审被判死缓。
白志明的人物简历
白志明,男,1954年3月10日生人,内蒙古伊克昭盟乌审旗人,1968年9月参加工作,1979年11月入党。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副秘书长。1968年---1986年在乌审旗陶利苏木下乡知青,文书,副书记,苏木长,书记;1987年---1995年12月在乌审旗人民政府工作,副旗长、旗长;1992年8月---1994年12月在中央党校函授本科经济专业学习;1995年7月---1997年5月在乌审旗党委工作,书记; 2010年11月因涉嫌受贿罪、贪污罪,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决定,由内蒙古公安厅执行刑事拘留,同年执行逮捕。 2011年12月,内蒙古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原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白志明一审被判死缓。 2012年8月24日,受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委托,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宣判,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副秘书长白志明犯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等罪行,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最终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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