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商垄断罚千万
阿里巴巴集团因为什么被罚182.28亿元?
4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巴巴涉嫌垄断互联网零售市场作出了处罚,责令阿里巴巴集团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2019年中国境内销售额4557.12亿元4%的罚款,总计182.28亿元。这次处罚也是迄今为止中国对企业开出最大的反垄断罚单,此前最高的罚单是对高通公司反垄断罚款60.88亿元。阿里巴巴集团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具有行业龙头地位,可以随意支配互联网零售市场,从2015年以来,阿里巴巴集团就用该市场支配地位,对平台内商家提出“二选一”要求,禁止平台内商家在其他的平台开店或参加促销活动,并借助市场力量、平台规则和大数据技术手段,采取多种奖惩措施保障“二选一”要求执行,维持、增强自身市场力量,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这次对阿里巴巴的处罚,其实是整治当下的互联网零售行业,营造一个良性的互联网零售环境,促进互联网零售市场可持续健康发展。如果任由一个互联网大公司随意进行零售市场垄断的话,就会限制国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的竞争,妨碍商品服务和资源要素自由流通,影响平台经济创新发展,侵害平台内商家的合法权益,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扩展资料:律师解读: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将日趋严管对于此事,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褚霞律师表示:从去年年底开始较为集中的对互联网企业的反垄断规制,可以说是发展的一种必然,这也意味着我国互联网发展进入较为成熟稳定的阶段。行业规模的基本确定,意味着增量的边际递减,掌握支配地位的企业通过垄断行为排除竞争保持其自身的增量,从长期的结果上就可能导致消费者福利和社会整体福利的减少。回归到《反垄断法》的立法宗旨和本意是“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因此,反垄断并不是为了打击头部企业,也不是限制或者阻碍企业的发展,而是为了保持相关行业的竞争活力,促进企业的高质长期有序发展。同时电子商务作为互联网经济中的重要部分,《电子商务法》中也强调了电子商务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处罚,这个有关法律规定指向的正是《反垄断法》。
阿里巴巴被罚182.28亿元原因
阿里巴巴被巨额罚款的主要原因是长期以来实施垄断行为。根据官方披露信息显示,阿里巴巴自2015年以来,因占有庞大的市场空间,借助平台海量数据、规则以及技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禁止了平台内商户在其他平台开店,实施了二选一的行为,阻碍了平台经济创新发展,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违反了《反垄断法》相关条例,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其实施了行政处罚,处以其上年度销售收入4%的罚款,合计182.28亿元。具体处罚理由如下:(一)排除、限制了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竞争。阿里巴巴限定平台内经营者只能与其进行交易,不能进驻其他竞争性平台或者在其他竞争性平台开展促销活动,直接削弱了其他竞争性平台与阿里巴巴进行公平竞争的能力和相关市场竞争程度,不当提高了潜在竞争者的市场进入壁垒,破坏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二)损害了平台内经营者的利益。阿里巴巴有关行为直接限制了平台内经营者的经营自主权,削弱了商品的品牌内竞争,损害了平台内经营者利益。其一是损害了平台内经营者的经营自主权。其二是不当减损平台内经营者合法利益。其三是削弱了品牌内竞争程度。(三)阻碍资源优化配置,限制了平台经济创新发展。阿里巴巴有关行为妨碍了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的资源优化配置,抑制了市场主体活力,限制了平台经济创新发展。其一是阻碍了要素自由流动,降低资源配置效率。其二是限制了平台内经营者多样化差异化创新经营。其三是抑制了市场主体活力,影响平台经济创新发展。(四)损害了消费者利益。阿里巴巴有关行为限制了消费者自由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其一是限制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其二是限制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其三是从长远看会对社会总体福利水平带来潜在损害。
阿里巴巴为什么被罚?
阿里巴巴被巨额罚款的主要原因是长期以来实施垄断行为。根据官方披露信息显示,阿里巴巴自2015年以来,因占有庞大的市场空间,借助平台海量数据、规则以及技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禁止了平台内商户在其他平台开店,实施了二选一的行为,阻碍了平台经济创新发展,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违反了《反垄断法》相关条例,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其实施了行政处罚,处以其上年度销售收入4%的罚款,合计182.28亿元。具体处罚理由如下:(一)排除、限制了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竞争。阿里巴巴限定平台内经营者只能与其进行交易,不能进驻其他竞争性平台或者在其他竞争性平台开展促销活动,直接削弱了其他竞争性平台与阿里巴巴进行公平竞争的能力和相关市场竞争程度,不当提高了潜在竞争者的市场进入壁垒,破坏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二)损害了平台内经营者的利益。阿里巴巴有关行为直接限制了平台内经营者的经营自主权,削弱了商品的品牌内竞争,损害了平台内经营者利益。其一是损害了平台内经营者的经营自主权。其二是不当减损平台内经营者合法利益。其三是削弱了品牌内竞争程度。(三)阻碍资源优化配置,限制了平台经济创新发展。阿里巴巴有关行为妨碍了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的资源优化配置,抑制了市场主体活力,限制了平台经济创新发展。其一是阻碍了要素自由流动,降低资源配置效率。其二是限制了平台内经营者多样化差异化创新经营。其三是抑制了市场主体活力,影响平台经济创新发展。(四)损害了消费者利益。阿里巴巴有关行为限制了消费者自由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其一是限制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其二是限制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其三是从长远看会对社会总体福利水平带来潜在损害。
为什么罚阿里巴巴垄断不罚腾讯
我是问一问答主小优 因为腾讯的产品本身就不是平台,他只不过是自己的产品微信和QQ一家独大,一家独大和垄断没有关系,而且微信和QQ也没有支配地位 这也和两家公司的初心有关,马云被骂是资本家,阿里成为了嗜血的资本,因为为了追逐利润,不惜搞垄断。而腾讯却不同,在2010年3Q大战之后,腾讯全面开放,和开发者共享利益 先腾讯不是没被罚,去年12月份,腾讯的儿子阅文就被罚了50万,今年4月份腾讯又有三笔并购违规,合计罚了150万,理由都是收购没有提前打招呼。虽然这点钱对腾讯来说连罚酒三杯都算不上,不过监管层表明了态度,对并购的监管将会越来越严格,而且一视同仁, 以上信息来源于华律网 如果有更多问题咨询可以来问一问咨询小优老师哦~【摘要】
为什么罚阿里巴巴垄断不罚腾讯【提问】
我是问一问答主小优 因为腾讯的产品本身就不是平台,他只不过是自己的产品微信和QQ一家独大,一家独大和垄断没有关系,而且微信和QQ也没有支配地位 这也和两家公司的初心有关,马云被骂是资本家,阿里成为了嗜血的资本,因为为了追逐利润,不惜搞垄断。而腾讯却不同,在2010年3Q大战之后,腾讯全面开放,和开发者共享利益 先腾讯不是没被罚,去年12月份,腾讯的儿子阅文就被罚了50万,今年4月份腾讯又有三笔并购违规,合计罚了150万,理由都是收购没有提前打招呼。虽然这点钱对腾讯来说连罚酒三杯都算不上,不过监管层表明了态度,对并购的监管将会越来越严格,而且一视同仁, 以上信息来源于华律网 如果有更多问题咨询可以来问一问咨询小优老师哦~【回答】
电信 联通 反垄断 有后续没? 突然想起来这事了。
电信联通承诺降低宽带资费 申请中止反垄断调查(2011年12月03日 )
本报讯(记者 钟晶晶 赵谨) “电信联通两巨头涉嫌反垄断案”自11月9日曝光以来又有重大进展。电信、联通昨日在官方网站同时发出声明,称已向发改委提交要求“中止”反垄断调查的申请,并承认企业在互连互通以及价格上确实存在的不合理行为,同时承诺整改,将提升网速并降低宽带资费。发改委昨日证实已经收到两公司提交的中止调查申请,目前正按照《反垄断法》审理。
【相关法律条文】
《反垄断法》第四十五条 对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的涉嫌垄断行为,被调查的经营者承诺在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可的期限内采取具体措施消除该行为后果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中止调查。中止调查的决定应当载明被调查的经营者承诺的具体内容。
反垄断执法机构决定中止调查的,应当对经营者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监督。经营者履行承诺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终止调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恢复调查:经营者未履行承诺的;作出中止调查决定所依据的事实发生重大变化的;中止调查的决定是基于经营者提供的不完整或者不真实的信息作出的。
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为什么被调查有垄断行为
中新网11月11日电香港中通社11日发文说,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两家国字号电信企业日前遭到国家发改委立案调查的新闻成为此间舆论关注的焦点。分析人士普遍认为,两家企业兼具多重代表性,其中百姓使用率极高是最显著的特点,整治有敲山震虎之效。文章摘编如下: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两家国字号电信企业日前遭到国家发改委立案调查的新闻成为此间舆论关注的焦点。分析人士普遍认为,两家企业兼具多重代表性,其中百姓使用率极高是最显著的特点,整治有敲山震虎、稳定社会情绪之效。国家发改委9日证实,已就宽带接入问题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展开反垄断调查,如果事实成立,两家通讯业巨头将面临数亿元至数十亿元罚款。这是中国反垄断法2008年生效以来,国家第一次启动涉及大型央企的反垄断案。据初步调查,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在互联网接入市场上共占有2/3以上的市场份额,具有支配地位。两家企业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对竞争对手给出高价,对没有竞争关系的企业,给出的价格就优惠,这在反垄断法上,叫作价格歧视。中国政法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时建中认为,就本案而言,受到触动最大的恐怕就是国有企业,尤其是处于垄断行业且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央企。“竞争中立”是竞争执法的基本原则。因此,反垄断执法不会也不应因企业的所有制而异。在法治社会,“刑”要上“大夫”,反垄断法也要适用于包括央企在内的所有国有企业。其次,从中小企业和普通消费者的角度看,反垄断法是一部保护竞争机制和秩序的法律,也是一部中小企业和普通消费者可以受益的法律,因此,中小企业当其公平竞争权受到垄断者损害的时候,消费者当其福利受到垄断者盘剥的时候,要有运用反垄断法维护自身权益的信心、耐心和决心。再次,对于民营企业而言,因其市场地位和市场竞争力不同,从此事得到的启示应有所不同:强者不能肆意凌弱,弱者手中也有可以保护自己的法律之剑,任何企业都不能限制或排除竞争。有业内专家指出,互联网接入市场因缺乏竞争,消费者利益受损,产业升级被延缓。国家信息化专家委员会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中国宽带上网平均速率位列全球71位,不及美国、英国、日本等30几个经济合作组织国家平均水平的1/10。但是,平均1兆/秒的接入费用却是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3—4倍。不过,虽然电信、联通的行为引起市场不满,但有专家指出,目前还很难得出两家公司就是垄断行为的结论,只能说涉嫌垄断行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孟雁北副教授称,因为反垄断法的实施专业性和复杂性很强,有时还需要大量的经济分析,对证据的要求也非常高。也有专家认为,整治两大电信对国企中垄断行为效果明显。也会提升民营企业的市场信心。坊间人士称,此次对国家发改委向联通、电信“开刀”,百姓予以关注,希望此举能最终推动市场形成有效竞争,让百姓从中受益,并促使包括央企在内的其它企业依据反垄断法检视自己的经营行为和竞争策略。
如何举报小区宽带垄断
小区宽带垄断举报方式如下:1、物业对小区实施宽带垄断是违法的,这是工信部明令禁止的行为,消费者当然可以拨打12300进行投诉举报;2、12300,是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的特服号码。凡使用手机或固定电话的消费者,在向经营者投诉后一段时间未得到答复、或者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均可拨打免费投诉电话“12300”申诉。物业对小区的宽带进行垄断,要求只能安装特定运营商的宽带的行为是违法的,而我国工信部的职能就是管理电信运营商的违法行为,所以如果物业进行此类行为,消费者当然是可以拨打12300热线电话进行投诉的。 依据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定,经营者出现垄断市场行为的,相关受害人可以向我国的反垄断机关举报,让相关部门介入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条 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第十七条 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一)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二)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三)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四)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五)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六)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七)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小区宽带被垄断违法吗
法律分析:小区宽带被垄断违法。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一般而言,以下情况会被认定为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限制另一方在合同标的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新的研究开发或者限制其使用所改进的技术,或者双方交换改进技术的条件,如果触碰,会依法受到法律制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五十条 非法垄断技术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依照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行使知识产权的行为,不适用本法;但是,经营者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适用本法。
阿里巴巴被巨罚182亿,“二选一”开始算账了
雷慢说: 2020年12月,阿里巴巴因“二选一”事件被立案调查;3个多月调查结束,今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巴巴处以 182.28亿元罚款,数额之大,中国商业史上罕见 。 这一金额是以其2019年中国境内销售额4557.12亿元的4%所处罚款。 据调查,自2015年以来,阿里巴巴集团滥用该市场支配地位,对平台内商家提出“二选一”要求,禁止平台内商家在其他竞争性平台开店或参加促销活动,并借助市场力量、平台规则和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采取多种奖惩措施保障“二选一”要求执行,维持、增强自身市场力量,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定,阿里巴巴集团实施“二选一”行为排除、限制了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的竞争,妨碍了商品服务和资源要素自由流通,影响了平台经济创新发展,侵害了平台内商家的合法权益,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在商业领域,”二选一“远不止于此,不久前,雷慢刚解读了《外卖”二选一“第一案宣判》。更早前,也细数商业领域”二选一“种种现象。现贴一篇旧文: 《 “二选一”风云 》 数年来,“二选一”远远不止电子商务的商家站队那么简单,而是几乎延伸到电商上下游、产业链的所有领域。在其他领域,二选一也时有发生,比如外卖,被裹挟进去的包括商家、物流、用户等。 中国互联网界最早的“二选一”是360和腾讯的“3Q”大战,发生于2010年,那一年腾讯给了它10亿用户两个选择: 要么装载360软件的,而QQ会停止运行,要么卸载360软件,QQ才能登录。 这是中国互联网史上第一个二选一公案。几年后,“二选一”在中国经济市场上开始被大规模滥用。 01 “二选一”被滥用最厉害的是在电子商务领域,商家开始被迫站队。 2013年,京东在家电行业发起价格战,要求商家“二选一”选边站。当时主营电器的苏宁指责京东不应该“强行锁定商家后台、强行拉商家参与促销”,并称这种霸权行为—— “过去30年闻所未闻”。 风水轮流转。两年后的11月,京东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举报阿里巴巴,指责阿里巴巴要求商家: 若参加淘宝天猫商城的“双十一”主会场活动,就不能再参加其他平台的会场活动;对于已经和其他平台达成合作意向的,要直接退出,否则将在流量等方面进行制裁或处罚。 2017年7月,京东和唯品会发表联合声明,指责天猫让强迫商家站队“二选一”。随后天猫发表声明,嘲讽对手是 “碰瓷式竞争”, 一遇到竞争就拿 “二选一” 来误导公众。顺便还调侃了对手“锁定商家后台、发动商品价格、强制促销”,“打着平台的名义,做着假平台的事”。 2019年,“二选一”继续上演,因为天猫要求格兰仕“二选一”,格兰仕将天猫告上了法庭。 电商“二选一”的 历史 已有数年。当中最有看头的还是平台和平台之间的相互撕逼的样子,比如当初让电器商家二选一的京东,转身又被天猫来了个二选一。当京东指责天猫不正当竞争时,天猫告诉对手,“二选一”是正常市场行为。 正常不正常不知道,反正商家和消费者已经被搞得不正常了。 02 2017年,“二选一”扩散到物流领域,这年6月,顺丰宣布关闭对菜鸟的数据接口,受到菜鸟指责。随后,顺丰声明称是菜鸟率先发难封杀丰巢,为了让顺丰由使用腾讯云切换到阿里云。 2018年,二选一延伸到“电子面单”,还是快递物流领域。当年6月,京东拒绝菜鸟电子面单发货。要求商家须使用京东无界电子面单或入驻京东开放平台的快递公司的电子面单,未按规范使用电子面单的商家可能会影响履约效率。 当时的电子面单阵营, 电子面单之争实际上是“物流数据”之争,平台方拿到这些数据后,就建立起了卖家云和物流云服务体系。 今年10月,美国政府公布了一份长达450页的反垄断调查结果报告,指责“亚马逊在美国在线零售市场中,具有显著且持久的市场主导力量,已经对市场上的第三方卖家形成垄断权。” 美国政府指责亚马逊垄断表现形式之一就是, 亚马逊在物流和云服务方面也利用平台优势建立起了巨大的壁垒,阻碍它的云服务竞争者和联邦、UPS等物流竞争者进入第三方卖家市场。 这就像一面镜子,清晰地照出了国内物流“二选一”问题的症结。 03 2018年,“二选一”裹挟了“移动支付”,万亿网民被卷入。 这年3月,沃尔玛下线支付宝支付功能,只支持微信支付和其他卡支付,当时沃尔玛正是腾讯公开合作的零售集团,接着,京东、腾讯入股的步步高也被曝出旗下门店禁止使用支付宝。随后,作为反击,阿里系的盒马生鲜宣布只能使用支付宝付款。 当时正是支付宝和微信支付打得火热的时候。 阿里系和腾讯相比,阿里巴巴的社交是短板,腾讯的电商是短板。在支付市场上,2018年支付宝占据53.78%的市场份额,微信支付占据市场 38.87%份额。当时国内流量份额见顶,两家只能抢夺存量市场。线下购物就是当时他们要争夺的场景。 线下支付不光是用户之争,也是零售数据之争,线下零售企业最担忧是支付机构从支付接口获取线下零售企业的用户数据资源。 不管是什么原因,数亿网民在这巨头打架中,只能“二选一”,被牺牲的,是用户的移动支付体验。 后来有店家拒绝现金支付,更是比二选一恶劣得多的行为。 二选一是一种典型的不当竞争行为,商家和平台、买家三方本是互惠互利关系,商家或买家却在平台和平台的市场争夺战中,被迫依附一家而排挤另一家,成为市场竞争的打手或棋子。 做棋子,我们最在行了。 04 在外卖领域,商家投诉美团“二选一”的事项充斥网路。 去年3月,四川通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曾对美团外卖在当地负责推广的飞达公司“二选一”行为罚款25万元。 同一月,山西长治商家爆料说,美团外卖要求商家关闭其他外卖平台店铺,商家未按照美团要求关闭,配送区域竟被设定在水库里。 2018年,据媒体报道称,滴滴外卖开始在无锡运营,当地入驻滴滴外卖的商户收到了美团的警告,若继续做滴滴外卖则会被叫停服务端口。 对这种“二选一”的审视,我们仍可以在美国政府对亚马逊反垄断报告上,照见自己的身影。 在美国反垄断报告里,反垄断委员评论亚马逊说,它正在利用极大的权力挤压平台上进行销售的第三方商人: “对许多卖家来说,亚马逊是一个‘准国家’,比起在实际法庭上公开审理这些关店情况,卖家更加担心亚马逊‘法庭’的处理,这一情况发生在美国这一主权国家中是非常难以想象的” 在企业内部,对商家的“审理”是典型的“裁判”和“运动员”兼做,更多时候,像是一个披着裁判马甲的运动员。 05 从经济学角度来说,“平台”是企业创新、技术研发的产物,企业有知识产权用它的平台、流量、技术等整个生态的资源独特性,来进行“产权排他”,这种排他是对早期创新、技术投入的一种知识产权保护与自我激励。 但保护产权是有上限和边界的,经济学家周其仁在他的《竞争、垄断和管制——“反垄断”政策的背景报告》里说, 政府保护产权的原则,是保护产权主体对于其拥有资源的排他性选择权,但以这种排他性权利不妨碍他人行使产权为限。 我们回过头去看电商“二选一”的竞争,平台要求卖家排斥另一家平台,用来促销,占领市场,既侵犯了卖家的产权或交易权,也侵犯了买家的产权或交易权, 市场上的“二选一”行为,充斥着威逼利诱,要么以足够的资源倾斜、流量扶持、佣金减免诱惑商家战队,要么以排名打压、流量限制等手段威胁商家。 对商家来说,多家平台卖货当然是多赢。“利诱”不让商家到其他平台卖货,往往是一种“合同协议”。但“威逼”,更多的是耍流氓,这种“排他性权利”妨碍了商家行使交易权。 “垄断”是顶大帽子,雷慢不敢轻易乱用。周其仁教授说,“垄断”可以直白的说就是在一个产品市场上只有一个买家或一个卖家。所以, ”二选一“固然可怕,没得选更可怕。
阿里巴巴涉嫌垄断被查,为啥要做“二选一”,揭秘背后商业逻辑
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举报,依法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实施“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很多吃瓜群众可能对二选一这件事情并不特别的了解,当然涉嫌垄断并不仅仅是二选一这么简单,我们先从二选一这件事情说起。
那么什么叫做二选一呢?我们都知道,阿里巴巴旗下的天猫和淘宝是最大的电商平台,除此之外还有京东和近几年快速崛起的拼多多,剩下的还有苏宁唯品会等相对垂直的电商平台。这些电商平台要想把业务做的非常大,就需要有大量的商家入驻才行。
按照目前的行业情况来看,阿里系的入驻商家数量显然是最大的,紧接着就是京东,拼多多的商家数量虽然也很多,但主要集中在下沉市场,中高端平台和天猫京东相比还无法抗衡。
在平台运营 的过程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叫做商家运营,也就是找到尽可能多的商家,找到质量尽可能高的商家,什么叫做质量高的商家呢?比如大的零售商,或者是大的品牌商。
如果你经常使用拼多多和天猫的话,一定会发现,拼多多上面的商品虽然也很多,虽然也能找到一些大牌的商品,但是卖这些商品的商家却都是一些小商家,或者是不知名的一些商家。为什么很多天猫京东上比较知名的商家你在拼多多看不到呢?
里边有一个非常大的原因就是二选一,比如阿里会告知某个大的店铺,你们不要去拼多多开店,否则在天猫平台获得的支持可能会变少,虽然话说的很委婉,但是背后的意思却很明白,你要是去了拼多多,天猫的业绩就不好说了。对于一些年销售几十亿的大店铺,大品牌来说,这样的风险是比较大的。
这样的二选一,其实在京东发展的过程中也遇到过,但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慢慢达到了一个平衡。但是在双十一期间,二选一的火药味仍然很浓的。要么你只能在天猫做双十一,要么是你给到的价格只能在天猫上售卖,其他平台的不能够拿到这个价格。
对于一些大牌来讲,这样的二选一可能相对来说影响不大,因为大牌的话语权相对较强,不会受到平台的威胁,最多是商量出一个较好的方案,比如两边的活动促销力度必须一致。但对于那些自身销售在天猫平台占比较高的品牌而言,二选一的作用就很大了,因为品牌自身的筹码并不多,因为你的命脉都掌握在大平台手中,自然只能够按照大平台的意思去办。本质上其实就是一种垄断,平台掌握了足够多的资源。
那么这样一来会带来哪些影响呢?首先,资源会越来越集中,头部效应就越来越强,一些新兴的电商公司很难活下来,最近十几年时间里,死掉了无数的电商公司,当然这些电商公司的倒闭,并不完全是因为行业垄断造成的,本身的能力也有一定的问题。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垄断不利于行业的长期发展,会压制行业创新,造成富者越富,穷者越穷的局面。
从事互联网行业的人都知道,如果你想创业做互联网,投资人首先问你的一个问题就是,如果阿里来做了,你会怎么办,如果腾讯来做了你会怎么办。于是这些人即便有很强的能力,有很好的创意,也很难把一个项目做成,因为他们做出来的东西,能够被巨头快速的跟进,并且赶超,然后通过强大的资金实力把你干死,这样的案例,在过去十几年的互联网行业发展过程中,太多了。以至于,很多互联网创业者最后的目标就是被阿里腾讯这样的巨头收购。
在这样的竞争环境之下,新兴公司是很难发展起来的,真正有创新能力的一些业务也是很难发展起来的,那么整个经济的活力也必将受到很大程度的影响。
那么有人可能会问了,巨头垄断和我们普通人有什么关系呢,并且很多时候,巨头的垄断能给我们带来非常多的便利,比如共享单车,比如滴滴打车,比如外卖大战,等等。在这一点上,确实能够带来很多的便利,因为巨头的参与能够迅速的将一个业态做出来,很多 社会 变革与进步,都离不开巨头公司的推进。
但这里边有一个度的问题,反垄断在国外一直是非常严格的,并且已经执行了很多年,那是因为国外已经经历过了初期的发展阶段,到了相对成熟的阶段,在这个阶段良性的市场竞争才更有利于行业的发展,更加有利于提升整个 社会 的经济活力。
为什么会提升经济活力呢,你想啊,如果没有反垄断法,你随便做了一个东西,就被别人以非常规的竞争手段抢走了,那还有谁想去做这个东西呢?
中国的互联网发展领先于全世界,在过去的十几年发展过程,国家对互联网行业的管控是非常小的,基本上遵循着边发展,边规范的逻辑,在初期的时候,让行业本身野蛮生长,发展到了一定规模之后,根据行业发展的情况制定相关的法规,尽可能的保证行业活力,不给大家制造太多的麻烦。
我自己是做互联网医疗行业的,基本上就是这个逻辑,在初期,网上卖药的管控非常宽松,让行业自己去摸索发展,当发展到一定地步的时候,会暴露出一些问题,以及行业大概可能的发展方向和潜力,这个时候才会针对这些问题,制定出相关的法规来规范行业的发展。也正是因为这个逻辑,中国的互联网发展迎来了黄金十年。
但是今天的互联网行业已经发生了天翻复地的变化,巨头越来越大,资金实力越来越强,涉及到的业务也越来越多。不仅仅有BAT,还有出现了不少新的巨头,比如美团,拼多多,滴滴等企业。
当下的中国互联网已经和美国互联网开始分庭抗礼了,在某些领域已经超越了美国。一方面已经没有必要放宽管制了,大家都很有钱。另一方面是,如果持续放宽管制,巨头们的一些业务策略可能就会阻碍行业发展,甚至会引起其他方面的风险。最典型的就是蚂蚁金服。
再比如,最近被炒得非常火爆的社区团购,以巨头的资金实力,进来之后可以横扫线下的生鲜市场,从生活便利的程度来看,从资源利用的效率来看,确实都提升了。但是原本的线下生鲜行业,却会遭到灭顶之灾。如果从这方面来看,社区团购是好是坏就很难说了。
那么有人可能会问了,巨头垄断和我们普通人有什么关系呢?乍看上去确实好像没啥关系,但很多时候是会有连锁反应的,就好比电商行业的崛起,对线下店铺的生意造成了冲击一样。如果行业当中全部是巨头公司,那么新兴的中小型公司就会少很多,而中小公司才是保证就业的核心力量。
为啥阿里腾讯的工资可以很高,不是因为他们员工的能力真的比你强很多,而是因为资源聚集了,原本100个人要干的活,现在只需要1个人就可以干,用原来100个人的工资去养现在的1个人,那工资自然就高了,但是人却少了,就是这个道理。
我在之前的视频当中说过,有一条逆袭道路叫做职场道路,走职场就需要进大公司才行,如果大公司的寡头效应越来越强,那么能进大公司的人自然越来越少。反过来,如果行业当中多一些中腰部的互联网上市公司,你的逆袭道路也会多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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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被罚182亿!互联网反垄断动真格意味着什么?
4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阿里巴巴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处于其2019年中国境内4557.12亿元销售额4%的罚款,计182.28亿元。同时,按照《行政处罚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向阿里巴巴集团发出《行政指导书》,要求其围绕严格落实平台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内控合规管理、维护公平竞争、保护平台内商家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进行全面整改,并连续三年向市场监管总局提交自查合规报告。 182.28亿元大概是阿里巴巴2020年四季度净利润1/3,相当于一个月白干了。这个被称为“互联网垄断第一枪”的力度不可谓不大。阿里第一时间回应,“对此处罚,我们诚恳接受,坚决服从。我们将强化依法经营,进一步加强合规体系建设,立足创新发展,更好履行 社会 责任。”态度端正,“立正挨打”。 在《致客户和公众的一封信》中,阿里表示“今天是阿里巴巴集团发展历程中至关重要的一天,我们将以此为新的起点,直面问题,锐意革新。”2021年4月10日对中国互联网行业的意义也非同寻常。 182.28亿元的巨额罚单,对中国互联网行业的发展与格局将会产生重大影响: 1、涉嫌垄断等不正当竞争的不只是阿里巴巴,多家头部互联网公司面临类似监管压力,182.28亿元是开始,却不是结束; 2、互联网巨头的“流量围墙”将会逐步打开,行业创新和竞争环境变得更好,对于老二、创新和腰部公司是利好,如京东、拼多多、唯品会; 3、阿里巴巴的不确定性骤减。上周,查理·芒格旗下的Daily Journal Corp公司披露增持阿里巴巴的股份。截至3月底,该公司通过美国存托凭证(ADR)累积的阿里巴巴持股约3750万美元。 4月8日,唯品会、京东、美团、饿了么、每日优鲜、盒马鲜生、携程、去哪儿网、如祺出行、滴滴出行等10家互联网平台企业代表在广州签署《平台企业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承诺书》,承诺不会采用大数据杀熟手段。 山雨欲来风满楼,互联网行业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的决心与力度,比此前各界想象的要大。 互联网行业反垄断已是老生常谈的话题,只不过因为互联网是新生事物,而对新生事物相关部门一直采取的是先包容支持、再引导发展、最后再逐步加强监管的思路,因此,虽然《反垄断法》早在2008年就已实施,却一直未曾在互联网行业具体应用。 这一次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巴巴182.28亿的巨额罚款,表明互联网反垄断动了真格。去年底高层会议上 提出要“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一周后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强调了这一重要工作,要求完善平台企业垄断认定、数据收集使用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范,接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查处多起涉及互联网领域的反垄断案件,引起广泛关注。 182.28亿元的巨额罚单不是结束,互联网反垄断只会越来越严,互联网企业接下来都要更加谨慎,以避免触及红线。 互联网行业到底是否存在垄断?有一位互联网学者曾在2013年撰文指出《互联网不需要反垄断》应该说代表了部分人的心态。有一位互联网大佬曾在演讲中说过,互联网行业不存在真正的垄断,其逻辑是: 就算今天一家独大,但互联网创新太快了,市场、用户、需求、技术和模式都在变化,一定很快会有新玩家冒出来甚至短时间将老巨头干趴下。 确实,在人们认为阿里与京东共享电商的天下时,拼多多冒了出来;腾讯在内容领域无敌时,张一鸣跳出来了;出行市场滴滴合并快的后,哈罗、曹操们又陆续冒出来了;共享充电宝市场“三电一兽”掌控市场局势时,搜电凭借代理模式成为黑马…… 然而,垄断这个事情说的并不是不同时间的竞争,因为如果要看不同时间,任何公司都不可能真正垄断,任何公司都会面临新的对手,只看其出现的时间有多长。垄断最本质的特性就是限制竞争,其反面是充分竞争,照此来看,互联网行业是十分容易形成垄断的。 第一个是技术决定的。 基于连接能力,互联网具有强大的中心化、规模化与可复制能力,互联网企业可以快速地在不同区域甚至不同国家铺开业务。基于此,很多互联网巨头只用数年时间就在全世界范围内形成了主导地位,在欧盟收到巨额罚单的互联网巨头不止一家。中国互联网企业出海相对保守,但在中国市场却普遍形成了强大的市场主导能力。 2014年我在《脉脉困境之启示:“技术垄断”猛于虎》一文中曾提出过一个概念,叫做“技术垄断”。当时很多平台间互相封杀成为风气,A平台用户不能正常访问B平台链接是常态,我认为这是通过技术手段形成的“垄断”的后果。 当平台拥有用户和流量之后,便可以单方面制定规则,有的规则完全成为牟取暴利或者打击对手的工具,比如大数据杀数。做到这些,正是靠着基于技术手段的技术垄断。行政垄断依靠政策管控而成,但一般相关部门会通过强制分拆鼓励竞争,比如运营商被分拆为三大运营商互相竞争,两桶油之间有些许竞争。市场垄断则是企业依靠业务能力形成,有正在完善的法律法规约束。相比行政和市场垄断,技术垄断更加隐蔽和难以判断,现在都成为反垄断范围。 第二个是模式决定的。 互联网的核心成本是什么?大头是服务器/带宽等硬性支出,以及研发/产品/运营/市场/内容等人力成本。互联网平台规模不断变大,这些成本就可以无限降低或者说不断被均摊,形成所谓的规模效应,最终又会形成强者恒强的“马太效应”,也被解读成“平台效应”。 近年来互联网巨头不甘于只在自身赛道形成平台效应,而是要将触角延伸到不同领域做开放生态,来放大规模效应,形成更大的平台效应。2011年王兴曾有一个著名的说法,叫做“开放是为了更大更持久的垄断。”现在看来,真的是洞若观火。 互联网平台越大越赚钱,互联网行业最近几年就流行了一种新玩法:合并。合并的第一步,是补贴大战,起点是共享出行。巨头先用资本去扶持代理人打补贴大战,快速培育市场后再让代理人合并,短时间即可在细分领域占据主导地位,再通过别的手段对前期的资本投入进行回笼。后来,补贴大战后来又陆续延伸到外卖平台、共享单车甚至卖菜等诸多领域。 2015年在《互联网很好,却正在变坏》一文,我指出,补贴大战的本质就是 “倾销”。 倾销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出口经营者以低于国内市场正常或平均价格甚至低于成本价格向另一国市场销售其产品的行为,目的在于击败竞争对手,夺取市场,并因此给进口国相同或类似产品的生产商及产业带来损害。 “互联网地区”正在向“传统地区”倾销其产品,通过贴钱快速抢占市场形成一定程度或者绝对的垄断。互联网玩家们说我们不会“羊毛出在羊身上”,而是“羊毛出在猪身上”,问题是猪是谁在养?看看过去相关的合并案例,有多少应用或者说服务最初是免费的很爽,后来用户却苦不堪言? 现在,补贴+合并这种扩张模式正在被严加监管。 第三个是资本决定的。 每一个互联网企业,每一位互联网企业家都不想垄断,甚至到现在都不会认为自己有真正的垄断。确实,在任何细分市场,我们都能够给巨头找到至少一个对手(这个对手可能不太值得一提)。就算没有这样的对手,巨头之间的战火也从未曾消停过。但是,我们从是否充分竞争这样的角度来看,或者说我们从是否有二选一、是否有封杀、是否有定价权、是否有大数据杀熟、是否有套路销售这样的行为来看,垄断行为确实是在部分互联网行业存在的。 当年想要屠龙的少年是如何变成恶龙的?答案是资本。 资本天然是要扩张的,对企业的要求就是要不断增长,就算有疫情这样的黑天鹅事件,企业都要努力证明自己的增长能力,大公司比创业公司更拼,且很多大公司还有诸如“Always Day One”(永远创业)这样的企业文化。 互联网企业对增长要求又是最高的。在资本市场,互联网企业的市盈率一直都是相对最高的,小米当年上市时,雷军强调小米=苹果 x 腾讯,就是要强化互联网属性,以提高市值。现在互联网巨头市盈率大概是40倍左右,如果不增长理论上要40年才能赚回来投资的成本,资本青睐互联网巨头,自然不是因为等得起40年,而是看好其高增长能力——只要每年保持30%的复合增长率,14年企业业绩就可以增长40倍,而30%,是头部互联网巨头增长能力的及格线。 垄断,则是最快速最有效的增长方式。 移动时代,互联网行业的垄断程度有增无减。市场监管总局的调查结果显示,阿里巴巴的二选一等行为,集中发生在2015年后。2014年前后红包大战,接着移动支付等移动互联网应用全面普及。移动时代,互联网行业出现了更加明显的补贴大战、头部企业合并、流量封禁限制、二选一等竞争形式。 PC时代互联网整体是相对自由的,不同网站链接互相流通,因为整个互联网的内容体系就是基于超链接的;移动互联网时代,内容的组织逻辑发生了根本变化,不再基于超链接互相连接,而是形成各自为阵的“超级内容平台”,用户在一个超级App内就能得到足够多的内容与服务。 正因为此,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我们很少听到什么“UV”“PV”,互联网企业关注的是活跃用户数与用户时长,要提高用户时长唯一的办法就是让用户留在自己平台。 每个巨头都在圈建自己的篱笆,建立自己的后花园,里面有用户,内容、服务与商家。因为有了篱笆,花园变得井然有序,然而却少了大自然中的斑驳陆离。更严重的后果是,当每个平台都能自行决定封禁什么、允许什么时,这种权力难免会成为打压对手、限制竞争、获取利益的手段,毕竟,不是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节操”。 有一句话说的很好: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道德是上限,法律才是下限。 当所有互联网巨头都圈建篱笆,当内容被限制在一个个孤岛里面的时候,当内容不再能在不同平台间最高效流动时,当内容与服务的连接成本变高时,移动互联网就不再具有“开放”特性。 因为开放,才能“互联互通”,这正是互联网的唯一底层精神。 从山雨欲来的互联网反垄断来看,接下来互联网巨头都将主动或被强制拆除花园的篱笆,从而走向真正的开放,促进公平竞争,支持行业创新。 2012年雪球创始人方三文在一个演讲中提出一个观点:老二非死不可,他认为“真正的互联网公司一定是垄断的,垄断带来的结果就是老二没有前途,非死不可。投资者要投资老二非死不可的行业里的老大,所以互联网公司最适合价值投资。”后来他写了本书就叫《老二 非死不可!》,论述价值投资理念。 确实一直以来好的互联网公司都具有事实上的垄断能力,规模大,高度集中,连竞争都不想玩了,要玩“无限 游戏 ”。 长期来看,如果真的没有强有力的竞争对手,又有多少企业可以一往无前呢?恐怕在下一个颠覆者出现时,早已老态龙钟,无力应对了吧。随着反垄断的强化,“老二 非死不可!”在互联网行业将不会再成立。老二们将会迎来更好的生存空间,这对市场,对用户,对巨头自身来说,都是好事。 就像阿里巴巴在公开信中说“今天,平台经济发展进入全新阶段,深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关系到 社会 经济的方方面面。时代和 社会 对平台企业提出了全新的要求,我们深刻认识到平台企业在国家经济 社会 发展中的责任。同时我们会牢记,平台的价值是整合、分享资源,是通过帮助他人成功而取得成功,是不断为 社会 创造价值而实现自我价值。” “时代和 社会 对平台企业提出了全新的要求”,这值得每一家头部平台型互联网企业反复琢磨。
见证历史,反垄断第一重锤砸向阿里,182亿罚款意味着什么?
无相 财经 出品 01 阿里,182.28亿元罚款,中国 历史 上最大的反垄断罚单。 这几大标签放在一起意味着,我们又见证 历史 了。 4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宣布,对阿里巴巴集团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责令阿里巴巴集团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2019年中国境内销售额4557.12亿元4%的罚款,计182.28亿元。 182.28亿元是个什么概念?在国内,已经是一家小上市公司的市值了。 要知道,2015年高通公司因反竞争行为,也不过是9.75亿美元的罚款。 和182.28亿元人民币比,还不够看。 针对处罚,阿里官方回应称,诚恳接受,坚决服从。 话讲得很客气,但180多亿的罚款,内心肯定是万马奔腾。 自去年年底以来,阿里巴巴及蚂蚁集团被监管重锤后,一直低调做人。 在表态问题上,非常诚恳,觉悟很高,马云也不出来乱说话了。 希望以上的态度能换来较为温和的对待。 而实际上,监管机构也不希望打倒这个在中国消费者和全球投资者中很受欢迎的 科技 巨头。 所以各退一步,一定要让阿里知道教训。 虽然过程可能会痛苦,但这些措施都不会让阿里巴巴陷入瘫痪。 阿里巴巴的一些高管表示,就一家饱受监管不确定性和员工士气低落打击的公司而言,即便是巨额罚款,起码也是一种暂时的解脱…… 从去年年底到现在,阿里巴巴的市值已经蒸发了超过2000亿美元,相当于四分之一的阿里。 所以这182.28亿元其实对阿里来说,也不算什么,市值比罚款,重要得多! 02 实际上涉足“二选一”的平台,也不是阿里一个,京东也曾受到过警告。 所以,需要敲山震虎,抓主要矛盾。 一方面,释放监管层对于垄断巨头的重视,提醒他们收点手。 另一方面,最大限度不伤害企业的积极性。 为什么是阿里? 因为阿里足够大。 旗下业务包括在线零售、 娱乐 、媒体和云计算,甚至还有金融,涉足了人们的方方面面。 因为阿里闹得最凶。 上海的那场讲话,马云公开提出了对监管的挑战。 “好的创新不怕监管,但是怕昨天的方式去监管。” “(中国)不是系统性的金融风险,因为中国金融基本上没有系统,而是中国缺乏金融系统的风险。” 这引起了国家对于阿里态度的转变。 2020年12月份,反垄断调查人员进驻阿里杭州总部进行现场调查。 就在同一天,杭州关掉了两年前为专门为协助阿里巴巴,而设立的一个部门。 这个信号表明,阿里巴巴享受特殊待遇的日子已经结束。 浙江最近还开通了一个渠道,允许本地商家举报阿里巴巴强迫他们只能在淘宝和天猫平台销售商品的行为。 而在以前,没有这样的渠道。 在曾经的蜜月期,阿里要什么有什么,给地、给钱、给关系。 但没想到,这家巨头却有了不该有的野心…… 03 阿里有哪些野心? 一方面是金融的野心,蚂蚁上市,直接冲击四大行的地位,阿里已经在电商领域混到龙头了,还要搞一个金融龙头,那就正是呼风唤雨了。 另一方面是掌控人心,肆意收集的大数据,已经让阿里掌握了大部分中国人的隐私习惯,只要稍加利用,就能攫取利益。 更可怕的是,阿里还积聚了庞大的媒体资产,其持股包括微博、B站、虎嗅网和36氪等。 据美国机构统计,阿里巴巴在上市媒体公司拥有的股份价值合计超过80亿美元。 这样的媒体资产构成了对传统媒体严重的挑战。 因为控制媒体,就能控制人心。 还记得蒋凡事件吗? 本来是热搜事件,但是阿里的运作下,相关的消息很快就在微博删除了。 利用资本操纵舆论,这种力量非常可怕。 所以目前看来,罚款之后,阿里必将进行一部分业务的剥离。 金融的剥离已经开始,相信接下来就是媒体! 04 正如前文所说,180亿的罚款,还不是终章。 在阿里巴巴的内部交流平台上,一些员工公开称马云是该公司“最大的不稳定因素”。 毕竟,正是马云的那场高调讲话,断送掉了蚂蚁金服,还惹来了今天的麻烦。 马云试图鼓舞员工的士气,他表示,公司经历起起伏伏是很常见的。 但事实上,马云还真的是阿里“最大的不稳定因素”。 早在2018年年末,一场重要的企业家会议上,马化腾,有李彦宏,还有雷军都出席了。 可马云未受邀请。 另外,在近期《上海证券报》编制的中国领先企业家名单中,马云的名字也没有在列。 作为阿里的创始人,马云今天却成了阿里人最头疼的问题,让人唏嘘不已...... 关于阿里反垄断被罚,你有什么看法?欢迎在留言区聊聊。
阿里巴巴为什么因垄断而被罚款?它都做了些什么?
对于阿里巴巴以及马云来说全是不平凡的一年,马云创立的阿里巴巴相信不用多详细介绍,而他集团旗下的淘宝网、天猫商城、1699等全是大佬。监管部门对于阿里巴巴“二选一”的反垄断调查终于告一段落,并且宣布对阿里巴巴给出一张巨额罚款单,罚款达到128.28亿人民币。阿里巴巴二选一是什么意思?阿里巴巴如何垄断?阿里巴巴在哪几个方面是垄断的?下边来了解下这件事情。“二选一”是滥用销售市场支配地位的主要表现,减少了社会经济效益,损害消费者权利。举个通俗的事例,在阿里巴巴“二选一”的标准下,商城入驻阿里巴巴后,严禁同时入驻京东、拼多多平台等平台,换句话说店家只能选一个平台入驻。电子商务平台的现状如今电子商务平台早已不是淘宝一家独大的局势,在两年前,淘宝在电子商务行业一直是第一的影响力。可是京东商城利用自营方式打破了淘宝的封禁。在电子商务行业得到了一定的市场占有率。拼多多平台利用低价拼单的方法也得到了一定的市场份额。除开这两家电子商务平台利用差异性获得很大的市场占有率。别的电子商务平台都归属于二线平台,他们的市场占有率十分小。像网易考拉,小红书app,聚美优品,唯品会等等这些电子商务平台。都是因为淘宝网具有垄断地位,把这种小的电子商务平台的发展趋势压缩在一定程度。经营者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终止违纪行为,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总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处罚。监管部门以阿里巴巴2019年中国境内销售总额的4%作为惩罚金额,总计为128.28亿人民币。阿里巴巴集团禁止别的店家挑选其他平台的原因如今的淘宝网,在C2C方面有拼多多平台,B2C方面有京东商城。对于阿里巴巴而言,她们的市场竞争压力十分大,电商平台有两个资源,一是店家,二是顾客。在阿里巴巴不可以控制顾客的状况下,她们只有控制店家。只有控制了店家,才可以让其他电子商务平台凋谢。进而让顾客来选择淘宝网,但这是一种恶性竞争,违背了《反垄断法》。在我国《反垄断法》并没有完善的情况下啊,阿里巴巴能够那么做。可是现在中国的《反垄断法》已经基本完善,因此阿里巴巴就撞枪口上了。 阿里巴巴如何垄断市场监管质监总局依法对阿里巴巴“二选一”垄断个人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惩处其2019年销售总额4%计182.28亿人民币罚款。依据《反垄断法》要求,经营人乱用销售市场支配地位的,可按上一本年度销售总额的1%-10%开展罚款。这一处罚是我国反垄断执法中的最高纪录,远远地超出了高通遭受的60.88亿人民币处罚,其很有可能也是我国各类公司遭受的最大金额的行政处罚。阿里巴巴以往以电子商务业务为主要营业收入来源于,但近几年来其所涉足和掌控的行业早已远远地超过这个范围,把手伸到了金融、民生工程、娱乐这些,涉及到大家吃穿住行等多个方面。有些人觉得,如果一个公司光顾着让自己赚个盆满钵满,占了大量社会资源,却没有肩负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反倒给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产生潜在性风险,当然会遭受警示和惩罚。阿里巴巴集团被罚得好处此次阿里巴巴因为垄断被罚巨额罚款。对于整个我国的企业而言是一个好事情。因为能够让一些中小企业安心发展。不会垄断巨头的恶性竞争,把这些中小企业给扼杀在摇篮之中。
阿里巴巴实行垄断行为被罚182.28亿元,垄断会造成什么不良影响?
阿里巴巴的垄断行为严重损害了商家的收益以及侵犯了商家选择的权利。阿里巴巴遭到了天价重罚的消息瞬间引爆了舆论话题,因为这一段时间针对阿里巴巴的反垄断调查一直没有下最后的结论,而128亿的罚款也为这一次反垄断事件画上了句点。之所以阿里巴巴会遭到天价重罚,就是因为阿里巴巴针对商家进行了2选1的垄断行为。让商家进行2选1就会使得商家必然会蒙受巨额的损失,所以阿里巴巴这么做,并不是为了让商家享受到更好的服务待遇,反而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市场份额以及利益。一、阿里巴巴的垄断行为造成了恶性竞争。如果阿里巴巴禁止商家在其他平台售卖商品的话,那么必然会使得其他网络购物平台丧失足够的竞争力,如果其他平台也效仿阿里巴巴的行为的话,那么网购行业将会长期处于恶性竞争的死循环当中。长此以往下去,网购行业将会丧失足够的市场竞争力以及活性,因此对阿里巴巴进行处罚是非常有必要的。二、垄断行为会使得商家利益得不到维护。在阿里巴巴平台开设网店的商家如果去其他平台出售产品的话,那么阿里巴巴就会对商家进行严厉的处罚,这些处罚对于商家的发展将会带来致命的打击。而且商家也并没有太好的渠道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这种垄断行为不受到严厉打击的话,那么商家就会认为阿里巴巴的垄断属于正常行为。三、对阿里巴巴进行处罚是为了网购行业能够长久发展下去。虽然对于阿里巴巴的处罚非常的严厉,但是这并不是刻意针对阿里巴巴的行为,如果不利用处罚来对阿里巴巴提出警告的话,阿里巴巴未来反而会丧失足够的竞争力。因此对阿里巴巴进行处罚,反而对阿里巴巴有着很大的好处,这会使得阿里巴巴在未来的发展当中遵守市场规则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当然我们也希望其他的企业能够不采取垄断的方式维护自己的企业优势。因为企业想要获得优势就必须要提升自己的服务以及技术实力,只有这样才是最正当的维护市场份额的方式。
观点锐评|三大巨头阿里腾讯顺丰,因涉嫌反垄断法被处罚五十万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四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对阿里、阅文以及丰巢三家公司分别处以五十万元罚款。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官网公布了相关处罚决定书。决定书表示,针对阿里巴巴投资有限公司收购银泰商业、阅文集团、收购新丽传媒、蜂巢网络收购中油置地这三起收购案,调查后发现,三家涉案公司均未依法申报涉及经营者集中的并购行为。
所谓经营者集中是指:“经营者通过合并资产或股权购买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并可能对行业秩序产生影响的行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家相关申报标准的必须进行申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指出,三起案件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
但这三家公司在行业内影响较大,投资、并购、交易较多,拥有专业的法律团队,应当熟悉经营者集中申报制度,但未能主动申报,影响较为恶劣。因此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予以顶格处罚。
这三起案件都涉及到了国内互联网公司,当中普遍存在的VIE架构,也就是“协议控制”价格的问题。VIE架构指外国投资者通过一系列协议安排,控制境内运营实体,无需收购境内运营实体股权,而取得境内运营实体经济利益的一种投资结构。VIE架构通常用于外国投资者,投资中国限制或禁止外商投资领域的运营实体。同时VIE架构也是境内运营实体实现境外上市常采用的一种投资架构。
VIE架构就是不通过股权实际控制的运营公司,而是通过设立离岸公司,通过签订协议等方式来实现,对实际运营公司的控制。我国的部分互联网企业,为了实现在海外上市等目的,采取了VIE架构。VIE架构一直是处于监管的灰色地带,这也是市场监管总局首次,对设计VIE架构的企业违法实施集中作出的行政处罚。
同时涉及VIE架构的,还有广州虎牙与武汉的斗鱼的合并案,目前也正在进行依法相关的审查。市场监管总局表示,通过几起案件的调查,能够让经营者更加清楚地认识到,VIE架构不是互联网企业规避监管的理由。这是我国反垄断法生效以来,中共中央政治局首次明确表示强化反垄断。
中央政治局提到:“要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反垄断、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中央释放信号之前,执法机构已有行动。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六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三部门联合召开:“规范线上经济秩序行政指导会”,召集了百度、腾讯、阿里巴巴、京东等二十七家主要互联网平台企业代表,提出九大要求,其中就包括不得滥用优势地位、排除、限制竞争。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寡头经营业务已经涉及生活的各个方面。互联网电商的集中度越高,互联网巨头搅动财富流向垄断市场,成为最大的中间商,市场的资源也加速向大平台集中。资本的力量日益显现,从而暴露出一些竞争风险和隐患。这段时间热议的社区团购,互联网巨头利用大数据算法和雄厚的资本,争夺社区的生鲜团购。
社区团购大战,巨额补贴,极低的价格抢夺市场,涉嫌扰乱市场经营的行为,对菜市场主体从业者影响巨大。如果不进行加强监管,很容易形成行业垄断。同样互联网对影视、 娱乐 、餐饮、等方面也容易形成了行业垄断。因此,市场监管总局明确表示,互联网行业不是反垄断的法外之地。
当初阿里巴巴创立之初,马云的初衷就是:“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但是互联网形成了垄断之后,“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就变成了天下的生意都被他们做了,也就没有什么生意可做了。《反垄断法》的出台,也敲响了巨头们的警钟。
您是对《反垄断法》有什么看法,对于这次的处罚决定有什么不同的看法,欢迎关注、留言、转发、说说你们的想法。
阿里、腾讯、顺丰被顶格处罚,“反垄断”上路了?
12月14日,中国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一则公告,市场监管总局对三起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一共涉及了三家企业:阿里投资、阅文集团和蜂巢网络。上述三家企业,由于违反了《反垄断法》,被市场监管总局顶格处罚,分别处以了人民币50万元的罚款。阿里投资是阿里旗下进行投资并购的主要实体,阅文集团隶属腾讯旗下,而丰巢网络则是顺丰的关联公司。三家企业都在各自领域有着很大的影响力,交易涉及百货零售、影视制作及发行、快递投递服务等。此消息一出,阿里巴巴、腾讯控股和顺丰控股三家公司股票出现跳水,跌幅均超过3%。
就在上周的政治局会议上,刚刚给中国反垄断的大趋势定了调。关于上周政治局会议的分析,可以参考我上一篇文章,里面有详细的分析。在会议中,关于反垄断只有简单的一句话,“强化反垄断和防治资本的无序扩张。
”按照以往的经验,字数越少,事情越大。如果把最近发生的事情关联起来,就可以看出,从一开始,官媒和金融监管,从侧面否定了马云在“第二届外滩金融峰会”上的诉求,接着蚂蚁在IPO前夕被突然叫停,接着酝酿出台《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指南》,再到政治局会议强调“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的无序扩张”。这一系列事件,似乎都在释放出强烈的信号,国内一些网络巨头的苦日子要来了,但实际情况真实这样吗?
回到此次对三家企业的处罚,具体情况如下。一是阿里投资收购银泰商业股权案。2014年3月至2017年6月,阿里投资先后三次合计收购银泰商业73.79%的股权,成为其控股大股东。2018年2月,阿里投资持股比例继续提高。二是腾讯控股子公司阅文集团收购新丽传媒股权案。2018年8月,阅文集团与新丽传媒签署收购协议,收购新丽传媒100%的股权,并于2个月后完成交割。三是丰巢网络收购中邮智递股权案。2020年5月,丰巢以换股方式获得中邮智递100%股权,当月完成交割。
三起收购案,看起来像是商业同业收购,实际上就是对行业资源的进一步控制,在防止资源外流的同时提升竞争力。从市场监督总局的调查来看,三起案件的事实清楚,三家公司都通过收购获得了实际控制权,属于《反垄断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经营者集中,且参与集中的经营者营业额明显达到了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在集中实施前,均未依法进行经营者集中的申报。另外,市场监管总局还表示,正在依法审查虎牙与斗鱼合并等经营者集中案。
今年10月,腾讯成功促成虎牙与斗鱼合并,两个 游戏 直播平台合计占领了全国大部分的 游戏 直播市场。依靠腾讯的 游戏 版权资源,直播行业的经营者集中十分明显。按照目前的趋势,斗鱼和虎牙的合并,可能要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了。这些案例中的收购者,都是和目前行业上一手遮天的行业巨头相关联。最近几年,各行业的巨头们也在疯狂扩张自己的商业帝国版图,不断进行同行收购,这成为了他们快速在行业内形成垄断地位的方式。收购的确是大公司快速拓展业务的方法之一,但这也是最容易伤害市场,并且触及反垄断法。
今年深陷反垄断风波的全球四大互联网巨头,苹果、脸书、谷歌和亚马逊也是因为疯狂并购,最终被美国发起反垄断调查和诉讼。与之相比,我们对于巨头的处罚都太过轻松,阿里、阅文和顺丰此次的处罚仅为50万,这无疑是九牛一毛,但根据现行的《反垄断法》中第48条规定,50万已经是顶格处罚了。也有人指出,对于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的,除了罚款50万外,可以要求经营者恢复到“集中前状态”。
根据《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调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经过调查认定被调查的经营者未依法申报而实施集中的,可以对被调查的经营者处50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被调查的经营者采取以下措施恢复到集中前状态,包括停止实施集中、限期处分股份或资产、限期转让营业及其他必要措施。因此,恢复原状才是杀手锏,对于这些巨头才有威慑作用。50万的处罚最多叫做罚酒,而且最多算罚一杯菠萝啤。当然,市场监管总局也做出回应,此次处罚主要考虑了两方面,一是根据《反垄断法》规定,如果让被罚企业恢复到集中前状态,会对企业发展和经济运行产生较大影响,调查显示这三起案件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因此没必要要求经营者恢复到集中前状态。二是投资并购是互联网企业发展壮大的重要手段。上述三家企业在行业内影响力大、投资并购交易多,且拥有专业的法律团队,应当熟悉经营者集中的申报制度,但未能主动申报,影响较为恶劣,因此在法律固定范围内予以顶格处罚,希望达到“杀鸡儆猴”的作用。当然,这种说法大家仁者见仁吧。
皮哥看来,反垄断的意义不在于一定要反对行业内形成巨头或占优势地位,而是要防止企业通过收购来控制产业的上下游,从而绑架消费者,让消费者没有选择权,对于通过技术创新和业务创新的企业,能够形成技术壁垒的,他们理应享受一段时间的市场红利,因为他们给消费者提供了更为优质的产品或服务,而对于没有创新,仅靠资本砸钱抢占市场份额的企业,则应该成为众矢之的。我国的反垄断之路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要真正保护产业,保护消费者需要政府从法律和监管层面真实发力,从处罚力度上加大,从判断依据上从严,这样才能让真正依靠技术突破和产业创新的企业看到曙光,也让消费者不再成为这些互联网巨头的韭菜。
美团因垄断被罚34.42亿元,美团违反了哪些相关法律规定?
引言:2021年10月8号,市场监督总局依法对美团,在中国境内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服务市场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美团停止违法行为,全额退还独家合作保证金12.89亿元,并处以其2020年中国境内销售额1147.48亿元3%的罚款,计34.42亿元。2018年以来,美团滥用在中国境内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服务市场的支配地位。一、反垄断法第44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反垄断执法机构对涉嫌垄断行为调查核实后,认为构成垄断行为的,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并可以向社会公布。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石的垄断却是市场经济的大敌,现在我们国家已经成为了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加强反垄断监管,有利于更好激发市场活力,厚植平台企业不断涌现、蓬勃生长的良好土壤。二、反垄断法第18条规定第十八条认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应当依据下列因素:(一)该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以及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二)该经营者控制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的能力;(三)该经营者的财力和技术条件;(四)其他经营者对该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五)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六)与认定该经营者市场支配地位有关的其他因素。三、美团的行为给社会带来影响美团涉及垄断的问题不仅仅是“二选一”这个方面,美团已经在每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出现了垄断行为,比如美团共享单车,美团充电宝等等。虽然美团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便利,但是这种垄断行为会给社会经济造成一定的影响。
美团因垄断被罚34.42亿元,哪些行为属于垄断行为?
10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对美团的垄断行为作出了处罚,罚款共计34.42亿元。处罚的原因是美团在中国境内的服务市场上实施2选1的行为,这种行为造成了行业的垄断。早在4月份的时候,市场监管总局就对美团进行了立案调查,而经调查的结果终于出来了。对于这样的处罚方式,很多网友都表示非常的欣慰,而且也觉得美团的垄断行为确实给很多人都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美团2选1美团2选1指的就是美团通过各种各样的手段来逼迫商家放弃美团的竞争对手,美团以置休服务这种手段来逼迫商家同意美团的相关条款,这样的所作所为阻碍了商家和消费者之间的正常交易。在正常的情况下商家和美团签约会有18%的费率,可是如果商家没有依照美团的相关处理方式来处理的话,那么美团将会把费率调到25%。影响正常经营如果不愿意重新签约的话,美团就会强制性的下架商户,这样的所作所为让很多商家没有办法正常经营。美团这样的所作所为,就是为了通过这种手段来计划竞争对手,让更多的商家只使用美团,这样的话美团的市场就会变得更大。可是这样的所作所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并且对很多人都造成了不利的因素。恶劣的垄断行为总而言之美团这次的垄断行为是非常恶劣的,在有关部门的查询之下,美团终究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了相关的责任。有关部门一直都在致力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而美团的所作所为完全都违背了有关部门的要求。所以美团被处罚是很正常的现象,同时也希望所有的平台都要引以为戒,不要出现类似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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